杜畿办完公事后,恋恋不舍的离开了雒阳城。 没能把他招揽过来,让凌飞觉得很失落。 可没想到,老天转头就送来补偿。 果然还是那句话。 凌飞暗笑道:“人生何处不春风。” 荀攸可是曹老板的参谋长。 能扒拉到碗里,军队的事就靠谱多了。 “一本书而已,赚翻了。” 当然,赵云的失落,凌飞还是看在眼里。 “接着。” 赵云还在生闷气,忽然有什么朝自己飞来。 他下意识的伸手,把它牢牢的抓住。 “枪!” 没错。 就是一支长枪。 “积竹木柲!”赵云惊叫道。 就长枪而言,枪头只要锋利就行,枪柄才是真正的关键。 芯部一定是坚硬的木棍,但它是不能直接用的,得在桐油中泡上一年。 经过这道工序,才在外面包上竹片,再用掺杂铜丝的藤条缠绕。 接着,又要把枪身浸泡到桐油中。 如此反复两次,枪杆会变得硬如钢铁、韧如筋束。 就算是利刃斩在上面,都不会有一点损伤。 但这还不是成品,还要缠上细密的丝线,再涂抹上好生漆。 一般只刷三层,但赵云手里的长枪却足足刷了九层。 里面还用金银薄片做了装饰,简直华丽到了极点。 “兄长,这太贵重了。” 师父曾经说过,制造这样一支枪柄,前后需要五年才能成型,价格至少在十万钱以上。 凌飞给的这支,价格恐怕不下三十万。 赵云就是再喜欢,也不敢贸然收下。 凌飞笑道:“这支枪对我没用,还是在你手里合适。 你已经有了龙胆剑,再加上这支奔雷枪。 一路火花带闪电的,绝对能干掉所有敌人。” “兄长……” 看赵云还要拒绝,凌飞冷着脸喝道: “前面已经有人埋伏,还要靠你抵御呢。 赶紧把枪收了,不要再婆婆妈妈的。” 赵云的表情瞬间凌厉起来,拱手道:“必定保护兄长周全。” 凌飞笑道:“这就对了。 子龙,我还有一件事要你去做。 前几天,故人把儿子托付给我。 从小娇生惯养的,脾气还很蛮横。 去打磨一下,不要让那小子翻了天。” “喏。”赵云大声答道:“兄长,我这就去。” 他还是个少年,得了一件神兵利器,当然是心花怒放。 别说是一件,就是一百件,也会应承下来。 凌飞笑道:“去吧!” 安抚住赵云,凌飞的心情更加不错。 哼着小调来到荀攸的车外,问道:“公达,情况如何?” 车帘被掀开,里面露出一个乱蓬蓬的脑袋,就像《西游记》里那些山精水怪。 卧槽! 凌飞吓了一跳,差点一拳砸过去。 “子昂。”那妖精竟然开口了。 不是荀攸,又是那个。 “公达怎么变成这样?”凌飞惊讶道。 初次见面时,荀攸可是个风度翩翩的青年。 虽然留了胡须,让人有些老成,但也不是这粗皮潦草的模样。 荀攸摇了摇头说道:“黑山走不得了。” 他的全部身心都在《战争论》上,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加上斥候收集的军事情报,也全部由他处理。 如今忙得四脚朝天,个人形象当然是顾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