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就是我和我女朋友,林小姐,林可儿开始交往的经过。那天,她看出了我眼里失望,为了解释才不顾一切的追了上来,当意识到的时候,已经向我表白了。而我也像做梦一样,收获了理想中的女朋友。因为都喜欢露出,所以立刻就猜到了我为什么失望,之后核对才发现,我们关注的x,看过的小说,漫画,都惊人的一致。除去xp,生活上的习惯也大致相同。都喜欢喝可乐,都喜欢二次元,工作时间基本重合,单位距离也不是很远。我们一起聊了很多,越聊越是投机。聊到露出这个xp,从羞耻感聊到背德感,从现实露出到幻想露出,从关注的博主到写过的幻想文章,这些从来没机会讨论的东西让我们第一次有了交谈的对象,相谈甚欢。就连聊起二次元作品中喜欢的角色时,也可以滔滔不绝的诉说对自己推的爱。等回过神来的时候,我们的距离已经不再是点头之交的邻居,而是灵魂的共鸣者,世界上最相似的另一半。我们很快就确认了关系,也住到了一起。和她同居的时光很是惬意,我们约定好相互准备早餐,轮流处理家务,几乎没有为了生活上的事情吵架。偶尔还会在小区里拍一些露出的照片,然后打上码,投稿到x上。可我有一件事一直没有问出口,这件事一直挂在我心头,久久不能消散。为什么林可儿会喜欢我呢?可能有人会说我自卑,但是我确实不知道自己被表白的理由。这件心事一直压着我,愈演愈烈。我开始觉得她是不是把我当成好用的男人,可以陪她玩露出,等找到富哥就把我扔掉。证据就是每次拍的照片都不是很过激,只是露出身体的一点点,和电梯里那次完全不能比。亲热也不是很积极,看我的眼神也经常躲闪,偶尔碰到我的手也很惊慌的拿开。我觉得我被讨厌了。说的也是,我不过是一个普通上班族,她的容貌说是职业模特都不为过,怎么配得上她呢。最近我明显觉得她开始回避我了,就连早上都是急急忙忙吃完早饭,简单打了个招呼就出门了。平时的话都是一起吃完早饭一起出门上班的说。晚上,我坐在沙发上,长长的叹了口气。差不多,她该向我提分手了吧?回想起来,她一开始可能只是为了让我不要到处乱说才说喜欢我的吧?我这个人,一被表白就兴冲冲地,真难看啊。“陆先生,我有事想和你商量。”林可儿郑重地向我搭话。就连称呼也是,都交往一个月了,还是称呼我“陆先生”…她有什么事情找我商量呢?大概是分手吧,我做好觉悟了。“我,我已经忍不了了。”忍不了了?什么忍不了了?啊…和我在一起已经到极限了吧?所以忍不了了…“我不想在家里再穿着衣服了!”“欸?”林可儿说出的话和我预想的没有一点是一样的,让我惊呼出声,这才抬起头,看到她红透了的脸。“我,不想再在家里穿着衣服了!我的忍耐到极限了!”通过她的解释,我了解到以前她一个人住的时候是不穿衣服的,拿外卖的时候就穿那件连帽衫,平时都是全裸。忍不了了指的是在家里还要穿着衣服这件事。“只是这件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