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件事发生前的三小时,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全身控制不住地发抖。客厅的灯没有开,只有落地窗外的城市霓虹透进来一点光,把整个房间切割成明暗交错的碎片。我盯着那些碎片,脑子里翻来覆去只有一个念头——我为什么会坐在这里?明明两个小时前,我还在厨房煲汤。陆霆说今晚有客人要来,让我多准备些菜。我问他是谁,他只是笑,那个笑容温柔极了,和平常一模一样。他说:“婉婉,今晚之后,我们会更好的。你信我。”我信了他四年。四年里,从我们相识、相恋、结婚,到如今这个家,我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他。我做饭、收拾屋子、照顾他的起居,在他加班到深夜时开着台灯等他,在他应酬醉酒后给他熬醒酒汤。所有人都说苏婉是个好妻子,陆霆娶了她是福气。我也这样以为。我以为我们的平淡是幸福的一种,以为那些关着灯的夜晚、那些温柔而克制的触碰,就是相守一生的模样。直到半年前,我在他衬衫领口发现了口红印。那天我拿着那件衬衫站在洗衣机前,愣了很久很久。然后我把它叠好,放在他的枕头旁边,没有哭,也没有闹。晚上他回来,看到那件衬衫,脸上的表情我至今记得——不是心虚,不是慌张,是那种被拆穿了之后反而松了一口气的解脱感。他跪在我面前,哭得像个孩子。他说他控制不住。说那些年轻女人像一团火,他靠近就会被烧着。说他还爱我,非常非常爱,这辈子最爱的只有我。但那种欲望像病一样,他戒不掉。我以为那是第一次,后来才知道,那是第一次被发现而已。之后的半年,像是陷入了某种诡异的循环。他出轨,我发现或他自己坦白,然后痛哭,然后忏悔,然后发誓最后一次,然后……再一次。我开始失眠,半夜躺在床上听着他的呼吸声,脑子里不断想象他在别的女人身上是什么样子。那种想象像虫子一样,一点一点啃噬我的理智和自尊。我开始觉得自己不够好。不够年轻,不够漂亮,不够骚,不够让他满足。每当我说出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