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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女主-第2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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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之。这些人中,谁有没有一段闻者伤心,听者流泪的故事呢。

“凤儿在看什么?”见朝凤目不转睛的看着远方,莫离笑笑,搂住朝凤“你屋里的陈设终于换了?倒是叫人耳目一新,不过终究还是太素了一些,改天,我在让人给你送些东西来,看起来喜庆些。”

“朝凤宫中何时变过陈设?不过是莫离太久没有来,忘记了罢了。”看着苍茫的云海,朝凤淡淡的开口到“朝凤听闻君子,五事:一是容貌,二是言论,三是观察,四是听闻,五是思考。不知道莫离达成了几项?”

容貌要恭敬,言论要正当,观察要明白,听闻要广远,思考要通达。容貌恭敬就能严肃,言论正当就能治理,观察明白就能昭晰,听闻广远就能善谋,思考通达就能圣明。

“我从未想过要当君子。”莫离笑笑,把下巴搁在朝凤肩上“现在的世道,越发复杂了,就连身边的人,也越发的难以捉摸了。凤儿你听说过义军的传闻了吗?还有他们宣扬的天道,风翼。你说,他们想要拥戴的是谁?我总觉得,那个人就在我的身边。”

听见莫离这样说,朝凤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只是轻轻地笑了笑。他们要拥戴谁,自己自然是知道的,只是不能说罢了。

有一句话,叫做‘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此时的自己,已经不是那个初来乍到,背井离乡,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的和亲公主了。现在的自己,是匈奴的王后,是红楼的楼主,是横跨南北最长商路的投资人。而莫离呢,他是很有力量,有本事,可是却像是一只正在漏水的杯子。

“莫离知道吗?有位将军善用兵,百战百胜,赫赫有名。可是,他自恃才高功大,常常产生骄傲情绪。有一次,他因不服上级的指挥被贬为士兵,而有一位士兵因作战勇敢这时被提拔为将军。”

见朝凤开口了,莫离便笑笑,做出侧耳倾听的样子。

“将军住进兵营后,很受士兵们的尊敬。但时间长了,士兵们发现这位将军原来是个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平常人。后来,士兵们又发现这位将军射箭成绩很差,刀法,键鼠,爬山的成绩更是一塌糊涂。士兵笑话他是个大草包,有的士兵还公开挖苦他说:‘你连士兵都当不了,还能当将军吗?真不知你当年的那些赫赫战功是怎样得来的?‘”

似是觉得这个故事有趣,莫离轻轻地笑了笑“龙游浅滩遭虾戏,落架的凤凰不如鸡。还真的是命运弄人啊,那么,那位将军接下来如何了呢?”

“后来啊,战争爆发了。这个部队奉命,前去包剿敌人的一座城池。当全体人马,来到敌人的城下后,没想到被一部分敌人,从更外面给反包围了。处在城内城外敌人的夹击之中,根据战事的变化,这时应下令让部队突破重围,然后再重新寻找战机,可是,那位由士兵提拔的将军,却坚持按原来的作战方案进行,硬攻硬打,要求一鼓作气拿下城池。”

接下来的故事,就很好猜测了。几乎不用朝凤在做什么说明,莫离就猜测到了:“只怕是要打败仗了吧,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那位由士兵提拔的将军,从身边的一个士兵手中,夺过一杆刺刀枪,带头冲入敌人的阵营。而那个被贬为士兵的将军,还没有向前冲几步,就被脚下的一块石头绊倒了,让自己的军队,给活活踏死了。由于失去了指挥,士兵们虽作战很英勇,但却像一群无头苍蝇,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很快,就被敌人全军吞没了。”

和莫离猜测的一模一样,实在是一个悲哀的故事。不论是奋力杀敌,一步步变成将军的士兵。还是满腹才华,却从将军被贬职的小兵,到头来都死了。其实他们谁都没有错,只是坐到了不合时宜的位子上,做了和自己身份不符的事情罢了。

“将军,运筹帷幄,决策于千里之外者也;士兵,冲锋陷阵,英勇善战者是也。一个人因知识、经历、教育、智慧、思维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而各有其能耐,所以我们不能让将军去当士兵,也不能让士兵去当将军。……让将军去当士兵,将军会不如士兵,而最好的士兵也只能是士兵。”

说到这里,朝凤冷笑一声。上天尊贵,大地卑下,这是神明的位次;春夏在先,秋冬在后,这是四季的序列。万物变化而生,萌生之初便存在差异而各有各的形状;盛与衰的次第,这是事物变化的流别。天与地是最为神圣而又玄妙的,尚且存在尊卑、先后的序列,何况是社会的治理呢!

“宗庙崇尚血缘,朝廷崇尚高贵,乡里崇尚年长,办事崇尚贤能,这是永恒的大道所安排下的秩序。因此,赏罚明确,因而愚钝与聪颖的人,都能相处合宜,尊贵和卑贱的人,也都能各安其位;仁慈贤能和不良的人,也才能都袭用真情。必须区分各自不同的才能,必须遵从各自不同的名分。用这样的办法来修养自身;智谋不宜用,必定归依自然,这就叫做天下太平,也就是治理天下的最高境界。”

沉默了良久,莫离看了看朝凤,笑了笑:“凤儿很懂治国啊,不知道凤儿研究了多久,又为什么研究这个。”

第二百三十六章:亡国叹

长河落日圆,映逝去荒颜,大漠升孤烟,风随风湮灭。我只能奢望陪君看血色残阳,只能够幻想,白衣袂飞扬,君给的希望,如梦般富丽堂皇怜爱难分舍,终究梦一场。

“怎么,你到底要说些什么?”朝凤笑笑,回头看向莫离。自己已近很久,没有这样仔细的看过这个男人了。他是自己的相公,是自己应当侍奉一辈子的夫君。可是自己却怨恨他,甚至不得不杀掉他。

看着朝凤如黑夜一般的眼眸,莫离只是笑了笑,伸手抚上她的脸颊:“你看起来真美,就像是传说中,想要惑人心魄的妖精,美的人心甘情愿死在你的笑容中。”

“是吗,那若是我现在要你的命,你给我吗?”朝凤笑了笑,躲开莫离的手。

听见朝凤真的提出要求,莫离却是缓缓地摇了摇头:“凤儿还真的健忘啊,莫非凤儿已经忘记了,我说过了。我的命,只能由我自己来终结。倒是凤儿,这么柔弱的女子,就应该乖巧的在宫中才是,何必舞刀弄剑的,也不怕伤到自己。”

“不过是不想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罢了。”看来他真的是什么都知道了啊,不过知道就知道了吧“莫离,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你的命我要定了。”

说罢,朝凤便一个闪身,脱离开莫离的桎梏。之见寒光一闪,朝凤的手中就已经握住了一把匕首。这匕首和之前的,有着很大的不同。它的长度更长,也更细一些。它之前一直是缠绕在朝凤手臂上的,所发出的光芒并不明亮,反而呈现一种青光,看来不是凡品。

“都说了,女人就应当温柔,总是玩刀可容易害人害己。”莫离笑笑,可是神色却是难得的认真起来“凤儿听说过吗。有一个词叫飞儿扑火。你这又是何必。”

“飞蛾?可惜我是凤凰。”说道这里,朝凤挑了挑嘴角,直视这莫离的眼睛“还记得我刚刚嫁给你的时候吗,那个时候我的匕首,被你一剑斩断。现在,我们再战一次吧。”

就在莫离刚想开口的时候,突然听见外面一阵骚乱。宫人们惊慌的叫喊,还有远方若隐若现的马蹄声,让莫离难得的皱了皱眉:“外面是你的人马吧,既然你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又何必要亲自动手?”

“我可不相信。你会坐以待毙。而且。我真的很想要听一听,当匕首划过你的喉咙,喷出来的血液到底是什么声音,掏出你的心。看看到底是什么颜色。”说道这里,朝凤勾了勾嘴角,笑的颇有几分嗜血的妩媚“你不是说过,我美的可以让人不要命吗?我们到底夫妻一场,不亲手了解你,怎么对得起你呢?”

说完这句话,朝凤就握紧匕首,想莫离攻去。朝凤虽是在力量上不如莫离,可是胜在身体灵活。在加上用的一手好轻功。整个人就像是天边的鸿雁,轻巧而快速,就连莫离都不得不小心应对。

“凤儿还真是体贴啊,居然还为为夫考虑这些。”险险躲过朝凤的匕首,莫离抬手擦了擦被划破的脸颊。殷红的血珠。滴落在指间,看上去就像是一滴泪水似得。

若是我死了,她会不会为我流泪?哪怕只有一滴?看着指间上的血滴,莫离心里突然冒出这个想法,可是还没有等指间的血液凉下来,莫离就冷冷一笑。怕是不会吧,大抵等到自己死了,她就会忘记自己吧。

“你怎么不还手?莫非是觉得我不值得?”见莫离只是闪躲,却不会还手,朝凤一时间也没了兴趣。

见朝凤停下了,莫离非但没有趁机攻击,反而卸下所有防御,满身破绽的站在朝凤面前:“你值得拥有一切,只是这些日子里,你怕是恨透了我。这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悲。反正今天是最后一天了,这么样都应该让你过的舒心些。”

“那你又何必躲,不如让我一刀杀了,痛快。”听见这话,朝凤冷笑了一声,作势要砍。

见朝凤这张牙舞爪的样子,莫离倒是轻轻地笑起来了:“哈哈哈,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样鲜活的表情?今天再没有什么政事好谈的了,说来也巧,我还正好带了一壶酒,红泥小火炉,绿蚁新焙酒,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莫不是你想要醉死酒中,忘记一切?”朝凤笑笑,调侃般的看了莫离一样。

醉死酒中吗?可是在遇见朝凤的第一天,自己就已经醉了。大概是醉在那狡黠的眼神中,又或者是醉倒在那一个吻中:“何已解忧,唯有杜康。若是能忘记一切,到也是一种幸福。可是我,却是舍不得忘记你。”

“以前我怎么不知道,你的嘴这么巧呢?”朝凤笑笑,看也没有看摆好的酒杯,直接拿起酒瓶就痛饮了一口。

这酒的味道很复杂,甜味、酸味、苦味、辛味、鲜味、涩味、醇厚甘鲜,回味无穷。

“侬家添后嗣,千金喜临门。殷切成佳酿,窖藏为之存。呀呀正学语,倏忽要成婚。开坛酬亲友,香飘十里闻。爱汝何欣欣,诲尔何谆谆。此酒莫豪饮,细品父母恩。”

莫离从朝凤的手上,抢过酒坛,轻轻地笑了笑:“凤儿的心,未免也太急躁了吧。这酒叫做女儿红,为旧时富家生女、嫁女必备物。这酒,还是凤儿从大夏带来的,一直埋藏上一次我们赏花的海棠树下。”

说起这种酒颇有点来历。从前,绍兴有个裁缝师傅,娶了妻子就想要孩子。一天,发现他的妻子怀孕了。他高兴极了,兴冲冲地赶回家去,酿了几坛酒,准备得子时款待亲朋好友。不料,酒酿的多了好友没吃完,随后便将剩下几坛酒,埋在后院桂花树底下了。

光阴似箭,女儿长大成人,生得聪明伶俐,待到女儿找到如意郎君的时候,他高高兴兴地给女儿办婚事。成亲之日摆酒请客,裁缝师傅喝酒喝得很高兴,忽然想起了十几年前埋在桂花树底下的几坛酒,便挖出来请客,结果,一打开酒坛,香气扑鼻,色浓味醇,极为好喝。于是,大家就把这种酒叫为“女儿红”酒,又称“女儿酒”。

此后,隔壁邻居,远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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