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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前进得异常费劲,等到蠕过窗槛,咚的一声掉在高几上,就再也爬不动了,躺在那里装死。
周印微微蹙眉。
“你跑来这里作甚?”
虫子咻的一下睁开眼,直直瞅着周印,仿佛有许多话要说,水汪汪的眼里难掩孺慕。
又拼命地往前蠕动,想要到达周印那边,结果爬到高几边缘,低头一看地面距离,顿时有点发软。
周印气乐了:“变回原形,蠢货。”
他的语调很轻,尤其是最后两个字,听起来与往常无异,却带了股只有虫子才听得出来的亲昵。
它只觉得自己浑身又充满力量,胖胖的身体不由扭动起来。
于是别人就看见它的身躯越发膨胀,浑身还慢慢长出绒毛,最后变成了一只多了翅膀的小灰鸡。
陈沅芷:“……”
☆、第 37 章
事情的起因要从那天说起。
周辰与刘小宛闹翻;一气之下跑了老远;刘小宛一个不察,它又掉转过头;溜到灶房里去了。
修真人不食五谷,以辟谷丹度日自然也可以;不过炼化辟谷丹需要时间和精力;除非专门炼丹的人,一般情况下,大家也不会没事拿来三餐当饭吃,所以一般修真门派;都会备下灶房,雇山下的民妇帮忙烧饭;于是在周辰来到镜海派之后,这个地方,就成了它的最爱。
自从周印带它来过这里,每当周印打坐修炼,嘴馋的毛团就会偷偷溜到这里,偷一片红烧肉,两根油焖春笋,几块虾仁土豆饼,灶房人多手杂,又都是凡夫俗子,毛团用上周印教的障眼法,一会儿变成筷子,一会儿变成馒头,瞒过厨子的注意,再大快朵颐。
久而久之,也不知道是食物启迪智慧,还是为了吃的拼命开发潜能,别的本事没有,障眼法隐身术倒是越使越纯熟,三天两头旁若无人地进灶房大吃一顿,再找个地方睡上一觉,人生,不,鸡生别提有多美了。
周印不在,被子上头翻滚多少圈也没有那熟悉的味道,相反,镜海派后山鲜有人至,灵气充沛,草木相生,就变成了毛团最喜欢的睡觉场所。
那一日它趴在草丛里四肢摊开睡得正香,半梦半醒之间,依稀就感觉到周印的气息,赶忙睁开眼四处张望,没瞧见人影,又迷迷瞪瞪爬起来,循着若隐若现的气息往前走。
然后,就远远地瞧见周印被陈重他们带走的一幕。
身体下意识的警觉盖过了本能想扑过去的兴奋,这些日子毛团灵智渐开,明白自己这会儿跑过去,不仅救不了娘,反而很有可能被变成灰鸡炖汤。
一路远远地跟在后头,凭着对周印气息的辨别,居然也有惊无险,到了他们落脚的客栈外头,等到那两个坏人走掉,毛团兴冲冲用刚刚无师自通的灵力打开窗户,却发现自己身材太胖,翅膀太小,完全飞不上窗口。
好不容易费了半天劲,这才变了身形,一步一步蠕动进来,个中内情,可谓一波三折,跌宕起伏。
“这是什么玩意儿?”陈沅芷目瞪口呆。
毛团也不管她,吱吱吱叫着就往周印身上扑腾过去。
周印接住它,掂了掂,扬眉:“又重了。”
他身上被下了锁魂绳,无法离开吴风的控制范围,但四肢还是可以自由活动的,起码比困在马车时好一些。
周辰不好意思地扭一扭,吱了一声,羞涩状。
“我暂时还没有危险,你救不了我。”
“吱吱!”它急切地想表达什么,绒毛都快炸起来了。
小东西显然聪明了许多,知道陈沅芷在场,就没有开口说话。
周印道:“既然能一路跟到这里来,说明你现在灵智已开,有自保能力了,也无须依赖我,你走吧,往后如果寻到你的亲族,就与他们回去。”
毛团啄了啄他的手心。
周印不为所动:“不行。”
毛团赌气从他身上爬下来,又爬到桌子上,肚皮朝天,表达无声的抗议。
陈沅芷:“……”
周印:“……”
陈沅芷回过神,暂且忽略这只灰色毛团的不寻常之处,小声道:“其实它要跟着,也不是不行,可以暂时放在我这里,只要它不出声,我爹……和吴长老不会来搜身的,他们还要我去青古门嫁给那个乐仙老祖,所以一时半会也不会对我怎样的,到时候只要我顺从他们,说不定就能找到机会放你走。”
周印第一次正眼去看这个曾经在镜海派最受宠的少女。
她其实并不是不聪明,只不过从小到大过于顺遂,不需要她聪明,如今大难临头,其他人莫不想方设法先保全自己再说,陈沅芷却提出这个办法,易地而处,周印自问做不到她那样。
“那你呢?”周印问。
“我不知道……也许是听我爹的话,嫁给那个乐仙老祖吧,怎么说他对我都有养育之恩。”陈沅芷轻轻道。
周印没有说话,过了半晌,才道:“我不用你救,你若愿意,可以与我回去。”
他一向独来独往,不喜牵挂束缚,能说出这样一句话,已是十分难得。
毛团赶紧爬起来。
“吱吱吱?”那我呢?
“你能干嘛?”周印挑眉,看它。
“吱……”周辰垂头丧气地坐在桌子上,耷拉着脑袋。
周印不免扬起嘴唇,笑出声。
莫说笑容,在他那张很少动容的脸上看见别的表情也十分难得,如此一笑,便似冰川融化,原本就清隽秀丽的样子越发好看,不仅毛团呆呆瞅着,连陈沅芷也略略一怔。
只不过这笑容转瞬即逝,周印又恢复那副八风不动的表情。
他摩挲了一下左手无名指上的须弥戒,拎起毛团,塞入里头的空间。
由于最近经常一天五顿六顿地吃,整只毛团胖了一大圈,差点塞不进去。
他还是前不久才发现的这个秘密。
这枚连外表也毫不起眼的须弥戒,当初从上古回来之时,并没有任何异常,里面能容纳的东西有限,装了洗天笔和少许灵符之后,基本上就没有空余的位置了。
但周印渐渐发现,这枚戒指会随着使用者修为的增长而缓慢增长,这段时间里,虽然他还是停留在筑基中期,但是随着灵力逐渐加深,法术融会贯通,心境比之前世修炼时,仿佛又有了截然不同的体悟,随之而来的好处是,须弥戒也渐渐扩大了存储空间。
不仅如此,原来须弥戒中,并不能容纳生命,但就在不久前,周印发现里面渐渐生出些许灵气,即使微弱,让周辰在里头待上几天是没有问题的。
所以,刚才那一番赶毛团走的言辞,说白了,只是在,逗它玩。
仅此而已。
客栈二楼望江雅座,清秀少女手抚琵琶低声弹唱,婉约明媚,柔肠百转,每一个上楼的人,都禁不住往她那里瞧上几眼,但见一头稠密光滑的青丝披落下来,在将近发尾时系住,墨玉璎珞连着流苏垂下来,露出另一边皎洁白皙的颈项。
吴风盯着她看了许久,这才转头笑道:“陈师弟,你这样摆了张脸色,是给谁看呢,既然已经出来了,就该打起精神来,好好享受才是,届时去了青古门,凭我们手上的玉灵犀,还不是要什么有什么?”
说罢夹了一筷子菜送入口中,眼角余光不由又飘向歌女那处。
歌女仿佛有所察觉,微微抬首,正好对上吴风的视线,连忙羞涩一笑,低下头去。
陈重叹了口气:“小芷她毕竟是我女儿……要不,嫁给乐仙老祖为妾这件事情,就算了吧?”
吴风冷笑:“你疯了?!此事早有定议,青古门那边连聘礼都准备好了,你贸然反悔事小,得罪了青古门事大,那乐仙老祖出了名的心狠手辣,难道你觉得,单凭我们两个结丹修士,还能惹得起人家门徒无数的元后修士不成?”
陈重沉默下来。
吴风软了口气:“我知道你对小芷还念着父女之情,我不也舍不得,不过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献了玉灵犀这种小恩惠,别人可能转眼就忘,缔结姻亲才是最重要的,小芷容貌出色,必然能得乐仙老祖宠爱,届时我们在青古门的地位,才算真正稳固。”
陈重痛定思痛,渐渐想通,眉头舒展开来:“你说得有理。”
吴风笑道:“这不就对了,来来,喝酒,那些清修苦练的日子,老子早就过腻了,可惜静海派那种小门派,连饭菜都做得不怎么样,哪里比得上这灵州城最大的酒楼!”
他一边说着,瞧见那歌女停了歌声,抱着琵琶起身,也不知道要往哪去,忙喊住她:“这位姑娘,若是无事,不如过来喝两杯?”
吴风看起来不过四十上下,长须飘飘,仙风道骨,加上衣着气度,看上去像是微服出来的达官贵人模样。
少女停了脚步,却也没走过来。
吴风微微一笑,从袍袖里掏出一颗金珠子,放在桌面上。
她犹豫了一下,袅袅娜娜走来,屈膝行礼。
“二位爷好。”
“你叫什么名字?家住何处,因何卖唱?”
“奴家琴意,家就在这灵州城东的郭家巷里,家中老父病重,不得已抛头露面出来卖唱,幸而这酒楼老板与家父旧识,故而肯收留我。”
她连说话,亦透了一股清媚,虽是无心,可举手投足,都让吴风觉得赏心悦目。
他也是出了名的喜好女色,可从未有一个像这少女一样合他心意。
“琴意,情意,当真好名字,你琵琶弹得好,这颗金珠,就赏了你。”
少女有点意动,抬头看了他一眼,又飞快垂首。
这份怯怯的娇弱让吴风笑了起来,执起她的手,将金珠放入她手中。
“你若愿意跟了我,以后就不止这颗金珠了。”
少女垂着头,没有说话,粉色从脖颈一直蔓延到脸颊。
吴风很满意。
“你先到天字三号房等我,我过会儿就去。”
等少女抱着琵琶走远,陈重皱了皱眉:“我们还要赶路呢,那女子又非修士,带上平添累赘而已!”
吴风笑道:“红烛帐暖,春宵一刻,师弟,怎么这么多年了,你还学不会享受这些人间极乐呢,这少女虽然只是凡人,可那身段,啧啧,我敢说,这些年我上过的女人,都不如她,只要稍加调教,可不就是一名尤物了,若是届时乐仙老祖也看上了,还能借花献佛呢!”
“好了,你慢用,我先回房了。”
他说罢,起身下楼,往自己房间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人性之所以复杂,是因为它无法用简单的善恶来诠释,即便最心狠手辣的人,内心深处也有一块不为人知的软肋,又或者平时看起来善良无害的人,也往往会有恶的一面,陈沅芷她爹陈重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第 38 章
原先安阳还没灭国时;这灵州乃是连接安阳与南句的重要枢纽;南北往来,四通八达;也因此造就了灵州的繁华。东岳吞并安阳之后,灵州直接就成为东岳与南句往来的大城;且因濒临东海;东海上诸海岛门派,也经常通过灵州进入内陆,这种繁华度不减反增,使得灵州的规模甚至不逊于南句国都。
作为灵州城内最大的酒楼客栈;其奢华程度自然也是首屈一指的,天字号房便是其中的翘楚。
屋里点着安神定气的上品檀香;沉郁的香气萦绕着四周,令绸缎被子也染上一层淡淡的熏香。白皙的胳膊横在被褥外头,从温润如玉的肩膀蜿蜒而下,锦被松松覆在上面,露出一对浑圆玉峰,偏生那手又刚好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