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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妻不备:宝贝让我宠-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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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氧气殆尽,迫使两人的唇微微分开,牵出一条银丝,暧昧的令人心醉,喘息未铁,他重新盖上她的唇。直到卢谨欢两腿无力支持住自己身体的重量,软倒在他怀里他才肯让她顺畅的呼吸。
  她的小嘴半张着,脸上泛着一层醉人的粉红,红唇更是绝艳。这让他十分有成就感,因为只有他能够让她露出最美的模样。
  他半拥着她,待两人的呼吸渐渐平顺下来,他才牵着她的手往外走,将她塞进了高大的路虎越野车里,他绕到驾驶座,开车出了慕家。
  卢谨欢还没有从刚才那一吻中回过神来,眼神还泛着迷离的光芒,红唇微张着,那模样让人想狠狠的折腾一回。慕岩察觉到自己的思绪飘远了,连忙拉回来,伸手盖在她眼睛上,柔声道:“你先睡一会儿,到了我再叫你。”
  她摇了摇头,声音都有些暗哑,“我不想睡,我陪你说说话吧。”
  “嗯,也好。”慕岩点头,让她睡是怕她累,既然她有兴致陪他说话,总好过自己一个人枯躁的开车。
  卢谨欢偏头想了想,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由得懊恼自己没有一点聊天的天分,他跟她在一起,一定会觉得很闷吧。她越是想找话说,越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急得脸都红了。
  慕岩见状,轻轻叹了一声,他为了解她的围,明知故问道:“你在卢家排行老几?”
  “老大。”卢谨欢有问必答。
  “难怪你会做饭,以后你要经常下厨,不过如果觉得累,就别勉强。”慕岩轻轻道。
  卢谨欢被他夸奖得有些害羞,她说:“其实我会做饭,不是因为我在家里是老大,卢家虽然不富裕,但是也不穷,家里有佣人。不过我不是不是……”
  她不知道该怎么说自己的身世,她总觉得难以启齿,第三者的女儿,对外人来说就是一个不耻的代名词,她犹豫了一下,仍坚定的道:“如果放在古代,我就是庶女。”
  庶女,不是原配所生,而是小妾所生的女儿。
  她一直为自己有这样尴尬的身份而自卑着,第一次当着别人说出自己的身世,她却不觉得紧张,因为她知道,他不会因此而看不起她。
  “庶女,很新鲜的说话,那这么说,我就是庶子了?”慕岩打趣道,也变相的告诉了卢谨欢,其实他的身世与她一样,都是第三者所生。
  卢谨欢脸红了红,没有再纠结这个问题,“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长期静养在床,大妈那时候很恨我们,爸爸虽然将我们接了回去,也从来不管我们,让我们在后院自生自灭。妈妈的身体每况愈下,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患上了严重的忧郁症,她不肯吃饭,于是我只好变着花样给她做吃的,只要她比上一顿多吃一口,我都会欣慰好久。”
  回忆起那段心酸的日子,卢谨欢眼里闪烁着泪光,虽然已经过去了,可她每次想起那段艰苦的岁月,都会觉得特别难过。
  一个男人的爱情,怎么会变得那么快?
  卢文彦明知道大妈克扣她们的吃穿用度,却不闻不问,让她们受尽大妈的欺辱。
  慕岩听着她说起往事,心里一疼,伸手握住她的手,他虽与她的身世相同,可他受到的待遇却比她好太多。或许是因为他是慕长昕的长子,而慕长昕是真的喜欢**妈言若,所以他基本没有吃苦,除了十岁那年,被阮菁亲手推进冰冷的湖水。
  卢谨欢眨了眨眼睛,将眼底的潮湿逼了回去。她自豪的道:“我会做一手好菜,也是自学成才哦,最开始,我连盐要放多少都不知道。还有一次,我把饭煮焦了,我去扑火的时候,把手烫伤了,那次我蹲在厨房里哭了好久,不过从那以后,我就知道,两个人的饭该放多少水才不会焦。”
  慕岩轻笑了一声,心里却疼得发涩,她小小年纪到底受了多少苦。女孩毕竟不如男孩子,她从小受了那么多苦,难怪她的性格会那么内敛。
  他不想让她的情绪沉浸在这种负面情绪中太久,便逗她,“你失败了多少次才自学成才的?还好我那时候没有认识你,否则胃都会被你搞坏。”
  若是那时候他认识了她,他一定会护她不受伤害。
  “哼,我就知道你不信任我,昨天早上我做的粥,你也不愿意吃,肯定是怕吃坏肚子。”她撅着嘴,不满的道。
  慕岩看了她一眼,伸手刮了刮她的鼻子,“你不记得你前晚煮的怪味方便面了?某些人倒是睡得跟猪一样,我跑了一晚的厕所,跑得两腿抽筋,结果第二天起来,又看见你跟慕楚……”
  “你拉肚子了?”卢谨欢很诧异的看着他,她真的不知道。
  慕岩没有回答她,他专注于路面的情况,不过他尴尬的脸色已经说明了事实的真相,卢谨欢呵呵傻笑起来,笑骂道:“活该,让你抢我的面吃,我吃了都没事。”
  慕岩那晚是气不过,就是不想让她好过,结果最后害了自己。
  “谁让你惹我生气也不打电话来哄?”
  卢谨欢迷糊了,她有惹他生气吗?好像惹她生气的人是他吧,那几天她也一直等他打电话说几句软话呢。“不是该我生气么?”
  “你生什么气?”
  “就是……就是你跟白方渝,你们亲亲我我的,一点也不顾及我的存在。”卢谨欢说完,又怕他嫌自己小心眼,紧张的咬着下唇,白方渝是他心里不可触碰的存在,她就这样说了出来,他肯定要不高兴了。
  慕岩愣了一下,那天他看到白方渝出现在他面前,他确实比较惊讶,当时也许真的没有顾及到她的感受。因为那时,他的心也是乱的。“欢欢,我说过,夫妻之间最重要的是什么,信任,更何况我跟方渝已经是过去式了,我现在有你,就已经足够了。”
  她没有安全感,他不介意自己将话说得更直白一点。
  “我知道,可是你们在我眼前那样,我心里还是…还是有点不舒服。”卢谨欢羞赧的道。如果放在以前,她不会告诉他她心里是怎么想的,经过昨天跟今天的沟通,她学会了沟通。
  他们是夫妻,虽说夫妻同体,但是他们毕竟是两个个体,只能求同存异,慢慢沟通慢慢进步。
  慕岩闻言,微微笑道:“我很高兴。”她的坦诚以待让他十分高兴,至少说明,他这两天一直想要让她明白的东西,她已经明白了。
  她肯毫无顾忌的告诉他,她介意他跟白方渝亲近,就说明她心里已经开始在乎他。
  “你不生气?”卢谨欢看着他眉飞色舞的样子,以为他会大发雷霆,不是有很多男人都不喜欢现任提前任么,他怎么反倒很开心的样子。
  “不生气,你肯诚实告诉我你介意,是一种进步,我鼓励你还来不及,我怎么舍得生气?”慕岩这人不擅长说情话,可要说起情话来,绝对可以让你肉麻至死。
  卢谨欢很感动,她一直不敢将心里的感受说出来,就是怕他会觉得她小题大做、无理取闹。没想到说出口她才发现,他的反应跟她想象中的一点也不一样,反而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慕岩,谢谢你。”谢谢他肯耐心的听她说,谢谢他肯理解她。
  说话间,越野车已经驶出了市区,向郊区驶去。
  大约两个小时后,他们到了一个小村,这里山清水秀,民风纯朴。慕岩在村口处停下车,因为里面的路都是泥路,越野车开不进去,他们只好弃车前行。
  卢谨欢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要她穿得轻便一点了,这里刚下了雨,雨后路面湿滑,根本不适合高跟鞋走路。卢谨欢看着尽是稀泥的小路,根本无从下脚。
  她站在原地,咬着唇烦恼的看着慕岩留下的脚印,心想:算了,就当是陪他疯一次,大不了报废一双鞋。
  其实她倒不是心疼脚上的鞋,而是从来没走过这样的泥泞小路,她心里总是有几分抵触,迟迟不肯往前走。慕岩走了几步,回头见她还站在原地,蹙着眉头瞪着地面,就好像瞪着仇人一样。
  他失笑的看着她,站在离她一步的距离向她伸手,“来,我牵着你,不会摔倒的。”
  这世上,总有一个人,你什么也不说,他也会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卢谨欢抬头看着他,触到他眼底的笑意,她身心皆颤,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她爱上他,基本上是没有悬念的事。
  她将手递给他,放在他掌心,郑重的表情似乎是将自己的幸福交到了他的手上。慕岩牵着她,每走一步都停下来等等她,短短一段路,两人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了将近一个小时才走到头。
  他没有背她,是想让她知道,无论前面的路有多么凶险,他都会坚定不移的牵着她的手,共同面对。
  他们来到村子里最靠湾里面的一户人家前,慕岩停住了脚步。卢谨欢不知道他为什么开那么远的车带她来这个地方,但只要是他想去的地方,她都愿意相随。
  眼前的农家所居住的房子还是土彻成的,四周的人都盖起了楼房,独它一家,显得十分寒酸。房梁上的瓦有些都已经掉落,连雨都遮不住。
  卢谨欢看着慕岩,他脸上有种在慕宅看不到的踏实与满足。她想,这个地方对他的意义一定相当的重要。于是,她看着那一堆破墙烂瓦,心里不再觉得寒酸。
  慕岩将卢谨欢领到房檐下站着,让她等一等,他去了灶房。远远的,卢谨欢似乎听到老人激动的声音,她更加好奇了慕岩跟他们的关系。
  没过多久,慕岩扶着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走了出来,老人走路已经开始蹒跚了,精神却十分好。卢谨欢打量的时候,慕岩已经扶着她走到她面前,“阿嬷,这就是我老婆,你叫她欢欢就行了,欢欢,叫阿嬷。”
  “阿嬷。”卢谨欢甜甜叫了一声,阿嬷耳有些背,大声问她,“姑娘,你跟我说什么?我听不见。”
  卢谨欢凑过来,在她耳边提高声音欢快道:“阿嬷,您好,初次见面,我是慕岩的妻子。”
  阿嬷这回听清楚了,她高兴得直拍手,大声道:“我一直催着岩儿早点结婚,他总算结婚了,若儿在天之灵,该安息了。”
  原来阿嬷是言若的母亲,她老伴死得早,与言若相依为命。言若20岁时,跟村里其他的小伙子去了市里打工,结果没过多久,就挺着大肚子回来。
  那个年代未婚生子要承受多少流言蜚语,阿嬷起初不同意言若生下孩子,言若苦苦哀求,说孩子的爸爸会来接他们的,她一定要生下孩子。
  阿嬷怕逼死了自己的独生女,只得含泪同意她生下孩子。只是村里的人时常戳着她们的脊梁骨骂,骂她女儿不知羞耻,被人搞大肚子回来。
  她们也曾想过搬家,可是她们经济不宽裕,能搬到哪里去。更何况言若未婚生子的事总是不光彩的,去哪里都会受别人的指点。
  言若最终生下孩子,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小男婴。可她的情人始终没有来接他们母子,言若渐渐绝望了,一直等着他来找她,一年又一年,直到慕岩快五岁时,她趁着一次进城的机会向人打听,才知道慕长昕前不久才娶了老婆。
  言若伤心欲绝,回来大病了一场,好起来后就绝口不提那个负心汉。她发誓要将孩子养大**,培养他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那年慕岩生了一场大病,病势汹汹,村里的镇上的医院都治不了,就连县医院也束手无策,她只好背上全部家当,带着孩子去了Y市。
  Y市最好的医院是市中心医院,那时候一天的医药费都要两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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