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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肠胃也满了,馒头也放了,小鹿忍无可忍一般起身出门,没找到马鞭子,弯腰在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抽向了武魁:“混账东西,你给我穿上!”
武魁挨了一抽,没疼,只是吓了一跳:“连长,我、我没光屁股啊!”
小鹿仿佛痛心疾首一般,粗着喉咙继续吼:“上衣!赤身露体、成何体统!给我穿好上衣!”
武魁张了张嘴,一时间无话可说,放下石锁扭头逃回了厢房。而小鹿不由自主的伸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眼前还晃着一片肉色。这肉色让他觉得又温暖又污秽,他知道自己和那颜色是绝缘的了,所以格外的看不得它,一旦见了,就眼睛痛,心也痛。
除去了院子里这位肉色大汉,小鹿感觉身心略略的清净了一点,仿佛自己以及自己周遭的一切,又重新恢复了圣洁。
然而这圣洁没有一个好来历,他偶尔会感觉自己像是修道院里的苦修之人,为了圣洁阉割自己,血淋淋的、天愁地惨的,不是个好圣洁。
☆、第四十三章
小鹿每天早上吃饱喝足之后,就前往军营去练兵。兵都是新兵,比张春生和武魁还新,而且没有张春生和武魁的聪明勤谨,并且有一部分是被队伍抓壮丁强抓过来的,心心念念的总要跑。小鹿心狠手辣,在营地操场边上立了个木头桩子,这桩子就是刑架,每天都有新兵被吊在架子上,做大鹏展翅状挨马鞭。
小鹿自己不动手,因为有武魁,他当初把武魁挑到身边,就有这个目的。武魁杀久了猪,渐渐对于一切活物都硬了心肠,小鹿让他打人,他就真敢把人往死里打。打完之后擦擦汗,他该吃吃该喝喝,一边吃喝一边和张春生扯淡——在这个连里,他俩算是高级人物了。
小鹿自己严肃,在军营里,也不希望看到其他人嬉皮笑脸。要笑可以私下里去笑,小鹿想,正经的时候就是要正经,否则的话,就是不尊重长官。
小鹿在县城里住了两个月,训练出了一个整齐利落的新兵连,连里的新兵蛋子们经了他的手,不知怎的,居然变得相貌相似,仿佛是一百多个亲兄弟一般,也或许是因为他们全被剃了光头,集合时全穿着军装,神情也是统一的肃穆。
小鹿忙小鹿的,旁人忙旁人的,他的顶头上司,一位营长,从来不管他。省主席的养子,跑来训练新兵大概只是装装样子,营长是个精明人,犯不上对着皇亲国戚使官威。
然而在两个月后,精明的营长忽然死了。
营长那天是喝了整整一坛子本地酿的烧酒,喝完之后晃晃荡荡的从窑子大门往外走,两只脚不听使唤,在跨门槛时绊了一下,一跤摔倒在地,再也没能起来。
营长就这么死了,营长的上司不在本县,留下了无主的三个连。三位连长约束部下,等待上峰下达命令,然而上峰的命令未至,程廷礼却是来了。
在这县城众人的眼中,程廷礼的身份,也就和皇帝差不多了。没根没基的两位连长十分惶恐,简直不知道应该如何接待这位从天而降的大人物。这个时候,小鹿自然是要打头阵的,这一点,两位连长不出声,小鹿自己也清楚。
程廷礼来得威风,有一个警卫团随行,专为了保护他一个人。队伍浩浩荡荡的开进城里,县长诚惶诚恐的让出了自家宅子接驾。然而程廷礼没有在县长家中下榻,而是要到小鹿那边对付一宿。一宿过后,他还得继续上路,往张家口去。
小鹿平时觉得自己那三间上房是很宽敞的,可程廷礼一来,这三间屋子忽然小成了蝈蝈笼,仿佛程廷礼是个巨人。程廷礼在他这屋子内外巡视了,末了停在书桌前,指着桌角陶罐里的野花笑道:“小东西,你倒是好兴致。”
小鹿听了“小东西”三个字,有些刺耳,但是规规矩矩的站直了,他低声答道:“美丽的环境,有助于陶冶情操。”
程廷礼笑了起来,听这话本应该是书卷气十足的,但是经了小鹿一说,就变成了生硬冰冷的科学结论。扭过头又打量了小鹿,他见小鹿把军装穿得一丝不苟,只是没系武装带——小鹿穿衣服是讲究的,然而从来不系武装带。
“不热吗?”程廷礼笑道:“脱了吧,在干爹面前也拘束?”
小鹿抬手一粒一粒的解纽扣,脱了上衣搭上了椅背。程廷礼又看了他一眼,发现他有一把细细的腰。腰太细了,就显得屁股很圆很有肉,不过也可能是真有肉,程廷礼收回目光,心里盘算着小鹿那一处旧伤给身体带来的影响——一定是会有影响的,本质上都不算个真正男人了,外表还能威武雄壮?
程廷礼看过书房又看卧室。站在小鹿身后,他抄起了衣箱上的大镜子照了照。镜子里映着两个人的脸,程廷礼看了又看,末了叹道:“这半年来,脑袋上有白头发了。”
然后他微微低了头,把嘴唇凑到了小鹿耳边:“年纪越是大,越爱想起故人。在梦里,我常能见到你爸爸。”
小鹿听到这里,身体震了一下。
☆、第四十四章
程廷礼放下镜子,伸手揽住了小鹿的腰:“我和他做了七八年的夫妻,可惜他后来娶了你娘,心里没了我。他心里没有我,我心里可是有他,他都死了,我心里还想着他。”
小鹿第一次听程廷礼这样对自己说话,满口“你”啊“我”的,干爹不成了干爹,干儿子不成了干儿子。惊讶之余,他也有几分好奇:“我爸爸……是怎么死的?”
程廷礼轻而慢的告诉他:“饮弹自尽。”
小鹿听了这话,并没有大惊失色,因为对父亲实在是没感情:“为什么要自杀?”
程廷礼沉默片刻,然后答道:“爱之深、恨之切。我对他是爱恨交织,他对我也是一样。”
小鹿听到这里,忽然从心底里翻上一股子鄙夷:“情死?”
不等程廷礼回答,他冷冰冰的又补了一句:“我看不起他。”
程廷礼怔了怔,随即说道:“你不懂……”
不等他把话说完,小鹿自顾自的又开了口:“他不但自己无能,做出卖身体的下流事情,还使他的后代为他蒙羞。这样的人,自杀也是毫不可惜的。”
程廷礼听了这话,真感觉小鹿是把自己和鹿副官一起骂了;手臂环着小鹿的腰,那腰虽然细如蛇类,然而硬邦邦的,也毫无柔软动人的意味。
“我和他之间,并非交易的关系。”程廷礼按捺了性子解释:“如果只是玩玩而已,我又何必要把你当成儿子抚养成人?”
小鹿这回没言语,因为在这一件事上,他的确是欠了程廷礼的恩情。
程廷礼很满意于小鹿的沉默,勒着他的手臂紧了紧,程廷礼压低声音,呼出的热气扑在了小鹿耳边:“宝贝儿,我还没有很老,还能再爱一次。你小的时候,我当你是个孩子,我什么都不向你要;现在你长大了,自己能做主了,我想要你,你给不给?”
小鹿打了个冷战,不是怕,是嫌恶欲呕,肠子肚子一起向上一翻,翻得他不由自主的打激灵。
“您是我的干爹。”小鹿背对着程廷礼说话:“我对您只有尊敬和感激。”
程廷礼歪着脑袋,去看小鹿的侧影。两个月不见,小鹿白了,皮肤紧绷绷的反射着柔细的光,颧骨和下颌的线条是统一的很清秀。他想小鹿在十八岁那年变化最剧烈,脱了孩子皮,换了大人样,可是未等他蜕变完成,自家儿子就一脚把他踢成了半个太监。
于是,他的变化到那为止,正在往高里窜的个子,也不窜了。
“我不需要你的尊敬和感激。”程廷礼浮想联翩的开了口,脸上同时失控似的露出了一点笑意:“只要你肯依了我,我宁愿受你的作践。”
说到这里,他当真是起了兴致,抬起一只手开始去摸小鹿的胸膛,同时从鼻子里哼出了缠绵的声音:“我是堂堂的省主席,手里有一省的地盘,几十万的兵,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我这样的人,现在送上门来让你作践,你没兴趣试一试吗?”
小鹿摇了头:“我没有欲望,也没有兴趣。干爹,您换个人吧!”
程廷礼忽然笑出了声音:“小东西,你没欲望,我给你欲望。我有的是办法让你快活……”
一边说,他一边把手探向了小鹿的下身。可是未等手指触摸到军裤,他忽然感觉一阵天旋地转,及至反应过来时,他发现自己已经踉跄着被小鹿推到了床上。仰面朝天的被小鹿摁住了,他不明就里的睁大了眼睛——这小混蛋这么不合作,让他几乎有些恼羞成怒;但是这一推一摁的力道又让他有些心动,他喜欢这种富有侵略性的漂亮小子。
他想挣扎,也有余力挣扎,因为他体力精力都充沛,他的身体也比小鹿高壮。小鹿也察觉到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了,当即抬腿上床,从天而降一般一屁股坐在了他的肚子上。
双手摁住了他,双腿夹住了他,小鹿俯下身,用凶恶急切的声音说话:“你别逼我!”
程廷礼直勾勾的睁大眼睛盯着他,保养良好的白脸上泛了红。难耐似的勉强向上挺了挺身,他真起兴了,命根子梆硬的往上挺,贴着小鹿的屁股支起了帐篷。
小鹿察觉出了身下的异样,这点异样让他感到了一阵烦恶。恶狠狠的盯着程廷礼的眼睛,他喘着粗气继续说话:“营长死了,让我去当新营长。我要带兵,我要打仗,我会干得很好,让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我身体坏了,可我脑子没坏,精神更没坏!”
程廷礼张开嘴喘了一口气,眼睛和脸一起红了:“小鹿,好样儿的,看来小瑞当初那一下子,真是没把你骟干净!”
此言一出,小鹿登时瞪了眼睛,手比心思转得更快,他一把就卡住了程廷礼的脖子:“干爹,你可别让我恨你!”
程廷礼摸索着抬起手,用拼命的力气扯开了小鹿的爪子。急促的喘了几声,他忽然笑了:“好,好!钱,权,我都可以给你,可你记住,你这个人是我的,我不要,别人也别想要。你有本事,就打一辈子光棍给我看。否则的话——”
他伸手搭上了小鹿的大腿:“否则的话,你说怎么办?”
小鹿居高临下的垂了睫毛看他:“没有否则。”
程廷礼隔着一层军裤,抚摸了小鹿的大腿:“否则的话,你就要听我处置。怎么样?”
小鹿一点头:“成交!”
然后他后退着下了床。而程廷礼双脚拖在地上,依旧保持着仰面朝天的姿态:“小鹿,营长是你的了。”
小鹿双手下垂贴了军裤侧缝,对着程廷礼行了个九十度的鞠躬礼:“谢干爹栽培。”
然后他直起腰,眼珠子下意识的扫视了对方的裤裆。那裤裆里鼓鼓囊囊的,显然里面的东西还在作怪。一瞥之后收回目光,小鹿忽然厌恶了自己,因为自己的眼睛总是往男子的胯下瞟,瞟过之后,就羡慕嫉妒,就恨。
☆、第四十五章
程廷礼和他儿子一样,总是不好意思对小鹿霸王硬上弓,儿子的思想,老子不是很清楚;老子纯粹只是怕小鹿会寻死,因为小鹿的爸爸当年说死就死,真是把程廷礼给吓着了。
在小鹿这里睡了一夜过后,程廷礼带着他的警卫团启了程,小鹿也如愿以偿的升了营长。他做营长,同僚是不嫉恨的,因为他几乎就是程廷礼的养子,干儿子做营长,好比亲儿子掌管禁烟局一样,都是理所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