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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猎魔人-第4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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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李静那天居然穿着一套水粉色的芭比娃娃装,打扮得更加的可爱,全班乃至其他班级男生的目光,均被李静所吸引,再也没有一个人愿意多看媛媛一眼,这让本就脆弱的媛媛,当即是无名火气。
原来在寒假里,李静的母亲嫁给了那个南方人,为了表示当父亲的诚意,那个男人带着李静去了省城,买了一大堆的漂亮衣服。这件芭比娃娃套装,不过是其很普通的一件,但配合李静这种娃娃脸来穿,却显得恰到好处。
“漂亮吗?”李静根本猜不到媛媛的心思,依旧跟往常一般坐到媛媛的身边,询问着自己最好的闺蜜。
“挺配你的。”媛媛口不对心的回答着,内心的嫉妒如同毒蛇一般,啃噬着自己的内心。
“他~~”李静到底没有将爸爸或者继父喊出口,而改用他这个词语,“给我买了好多衣服,放学后你来我家,喜欢哪件就拿去穿好啦。”李静好心的跟媛媛分享着自己的快乐,只不过媛媛显得非常的平静,一点没有流露出欣喜的样子。
“今天放学我要回家,我妈让我帮她做晚饭。”媛媛撒谎的本事越来越强,说谎话连草稿都不用打,而且面不改色心不跳。
“哦,那改天的。”李静并没有察觉媛媛的不快,依旧好心的邀请着对方,殊不知两个人的友谊从今天开始,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李静本就不难看,虽然个子只有一米六左右,但作为女生足够了。圆圆的脸蛋,笑起来脸上一边一个小酒窝,绝对的含糖量三个加号。只不过长期有媛媛作为参照物在身边,才将李静这个甜妹子比了下去。
可打今儿起一直到毕业的李静,都有新衣服穿,而且每一件都是媛媛梦寐以求的,更因为李静每周都换着不同的衣服,导致全校男生的目光集到李静的身上,这让媛媛显得极为不自在。
高这三年来,唯一属于媛媛的,只有那件白色的连衣裙,尽管这件连衣裙还跟刚买来的时候一样新,尽管有男生称呼媛媛为白雪公主,但那条裙子只能在夏天穿,而且这一切都已经是过去式了。
李静并没有注意到媛媛对自己的疏远,因为那会儿的李静,早已成为了学校众多男生心目的梦情人,摆脱了媛媛阴影的李静,乐得享受这种飘飘然的感觉,直到高考前的最后一个星期。
那天李静换了条非常时髦的貂皮大衣出现在教室内,这次不但全班沸腾了,甚至连授课的女老师都在打听着这件貂皮大衣的价格,在什么地方买的。更有不少女生主动过来跟李静示好,最终的目的不过是为了试穿下这件貂皮大衣而已。
其实这件貂皮大衣并不是李静的,而是李静的母亲怀了那个南方人的孩子,对方为了奖励李静的母亲而花高价从外地购得的。为了炫耀,为了满足自己那小小的虚荣心,为了将多年来的忍气吞声发泄出来,为了缓解高考前的压力,李静铤而走险的将这件皮草穿了出来。
可哪儿成想到,自己越是担心什么,就越会发生什么,这就是我最初说过的言咒。在收拾卷纸的那会儿,李静一个不留神,居然将满满一瓶红色的墨水撒在了貂皮大衣上,瞬间那件貂皮大衣就被染上了墨渍,急的李静就差哭出声来了。
因为临近放学,老师早已离开教室,而教室内的其他同学,没有敢给李静出主意的,因为这件衣服太贵了,更因为没人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种事情。
无奈之下,李静想起了媛媛,赶紧抱着裘皮大衣来到媛媛的身边,焦急的朝媛媛问道:“媛媛,你的白裙子穿了三年还是这样白,可我记得曾经也是沾到过墨水的,你到底是用什么办法将污渍洗下去的?”
其实,媛媛知道很多种去污渍的办法,包括李静这件裘皮大衣沾染到的墨渍。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用饭粒和洗涤剂调匀,涂在污渍部分搓擦,再用清水漂洗干净;也可用一份酒精、二份肥皂制的溶液反复涂擦,至少洗过以后,痕迹很变得很淡,如果不仔细瞅的话,是不会被发觉的。至于汗渍,则放在盐水内浸泡一个小时以上,然后慢慢搓洗干净即可。这些都是她长期帮母亲做家务总结出来的经验。
可她没有说实话,甚至对自己最亲的闺蜜撒了一个弥天大谎。这是一个不可饶恕的谎言,造成的后果是她永远也想象不到的。
“你可以把衣服放到84消毒液里浸泡一会儿,然后再拿出来清洗就没事儿了,我的白裙子就是这样清洗的,所以才会永远保持最初的样子。”媛媛微笑着朝李静回答道,但内心却早已猜到了可能发生的结果。
“谢谢你。”李静连声道谢后,赶紧将裘皮大衣用校服裹着,急匆匆地往家赶去,留下媛媛最后一个人离开教室,眼流露出恶毒的目光。
结果那是可想而知的,大黑貂在84消毒液的作用下,变得灰不拉几的,再也无法穿出门去。气的李静的继父一个巴掌扇了过去,这是自打跟李静母亲结婚以后,这个男人第一次动手打自己的女儿,最主要的就是这件衣服太贵了,而且弄脏了不怕,别擅自做主瞎搞啊,有专业的清洁人员会处理的。这下好了,一件几万元的衣服就这样毁了,人家能不生气嘛!
李静被这一巴掌给彻底打懵了,片刻之后,这丫头就含着泪水冲出了家门,躲在公园内痛哭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被继父和生母找回家。并且第二天就发起了高烧,这直接影响到了她的高考。
出榜那天,媛媛从其他同学的口听说李静考砸了,不但没能发挥出正常的水平,甚至连三流的大学都没能考进去。
媛媛的心很不是滋味,更可以说是百感交集。说不清楚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不过随后,她就将这件事情抛诸脑后,因为自己考取了一所名牌院校,等着自己的,将是憧憬多年的大学生活。
而且,打那儿以后,媛媛就跟李静失去了联系,开始自己全新的大学生活。
待续



第七百八十二章 那些花儿
整个大学时期,媛媛只谈过一次恋爱,却被伤得体无完肤,因此,她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大学生活并没有媛媛想象那样美好,除了上课吃饭这两点一线外,几乎没有任何的精神生活。渐渐的,媛媛感觉到大学就是一所大托儿所,里面教着的东西,都是外面用不到的,进来的学生急着出去,而高的学子们,又怀着各种憧憬想要进来,说白了,就是一个超大号的牢笼。
她不甘心自己将四年少女最为美好的青春留在这里,于是借助自己的优势,找了份模特的兼职,一来赚点零花钱,二来接触下外面的世界。
就在她赚到了人生第一桶金子:三百元钱后,她遇到了自己的意人。
那天应该是下午四点以后,换完衣服的媛媛得到了对方给自己的酬劳,揣着平生第一次赚来的金钱,媛媛开始在这座城市里转悠。
夕阳的余晖洒落在她的身上,她感觉暖暖的,就如同自己的心情一样,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忽然不远处一颗梨树下,传来了高亢的歌声。
媛媛看到在那颗梨树下面,站着几个与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孩子,一个个背着吉他,正在卖力的歌唱着。与其他街头卖唱者不同的是,这些个男孩子没有留着长长的头发,清一色的碎发,上面喷了不知多少的啫喱水,使得头发根根竖立在头上,像大公鸡的鸡冠子一般,看上去是那么的好笑。
上身是清一色的白色纯棉t恤衫,下身是那种烂了很多洞洞的蓝色牛仔裤,最搞笑的是他们的前面居然摆放着一个老式儿的茶缸,旁边还立着一块牌子:您随便听,听高兴了就扔下三元钱,算是对我们的鼓励。
媛媛当时的心情很好,看到几个男生也感觉对方很顺眼,尤其是正央的那个大男孩儿,牙齿真白。
仔细听来,他们在唱着朴树的《那些花儿》: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
那些心情在岁月已经难辨真假,
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
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唱得虽然不是很好,但听得出来他们真的用心在歌唱。媛媛鬼使神差的来到了这几个大男孩面前,掏出一张五元的纸币放在了茶缸内。
“这是找您的零儿。”牙齿很白的那个大男孩居然从茶缸内翻出来二元钱找给媛媛。
“这还找零儿啊?”媛媛第一次见到这样做生意的人,“哈哈!”男孩不好意思的挠着脑袋笑着,就在这样一拉一扯里相识,彼此的欢声笑语,空气变得年轻,气氛变得炽热。
通过交谈,媛媛知道男孩子叫振轩,人如其名,器宇轩昂。跟自己一样,也是这所城市里的大学生,闲暇的时候,就领着自己吉他社的会员一起出来卖唱,彼此留下了联系方式后,媛媛朝学校走去。
那些潜藏在躯体深处的荷尔蒙,在季节升温与雨水的滋润下,如同秋后的果实一般,迅的膨胀着。打那次相识之后,媛媛开始了别样的校园生活。起初是没事儿跟振轩一起出去卖唱,所得的收入全部用来喝酒吃饭,随后两个人陷入了不可自拔的热恋。只不过媛媛不知道的是,还有一个女孩也同样喜欢着振轩。
那个女孩家的条件非常优越,套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正宗的白富美。其父是某市的高官儿,其母是商界的精英,家只有这么一个宝贝闺女,那种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给月亮的娇惯,可想而知。
本暂且管这个女孩叫瑶瑶吧。瑶瑶很聪明,虽然喜欢振轩,但也深知振轩当下跟媛媛打得火热,自己贸然的插进去,不但不会起到任何的效果,甚至会让振轩厌恶自己的。于是,瑶瑶假装对吉他抱有非常浓厚的兴趣加入到吉他社,慢慢的了解振轩这个令她心仪的男人。
也许日子永远不会像我们期待的那样美满,就如同月有阴晴圆缺一般,当所有人以为本该万事顺利的事情却无与伦比的坎坷。
毕业在即,振轩和媛媛不得不面对步入社会的挑战,而他们彼此都隐瞒着对方一个惊天的秘密。
媛媛此时早已不是当初那个青涩的丑小鸭,因为自身条件好,加上在模特圈内打拼了几年,这个最初连衣服都买不起的妹子,开始特别注重仪容仪表,举手投足之间都能透露出一种奢侈的范儿来。
但奢侈是需要用金钱来供养的,紧靠自己出去走秀当平模的那点收入,根本无法满足媛媛对衣服,对化妆品,对一切心仪物质的需要。这个时候,一个老男人出现在了媛媛的生活。
他能给予媛媛的,永远是物质方面的帮助,想要得到的,也仅仅是媛媛的**,这是一场公平的交易。只不过媛媛没有想好,毕竟在感情方面,自己还非常的稚嫩。
她觉得朝秦暮楚这个成语比较适合自己,因为自己既希望振轩能够带给自己老男人才能赋予自己的那种生活,又希望老男人能够年轻个二十岁,给予自己振轩那种火热的爱情和青春的活力。
同样,振轩也在做着抉择。瑶瑶给出的条件更直白,只要能与她成为男女朋友的关系,将会在母亲的公司内为振轩谋得一份不错的工作。
在利益面前,没有人不会动摇,而那些不会动摇的人,往往是因为扔出来的蛋糕不够诱人罢了。
老男人将砝码增高到为媛媛谋得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而另一边,瑶瑶也将蛋糕变得更为诱人,直接抛出车、房、百万的嫁妆。
结局很有趣,媛媛将自己的第一次献给了老男人。在她看来,振轩对自己是不是第一次并不会很在意,而老男人则不同,用自己的第一次能够为自己换来更大的利益;振轩起初没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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