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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的掌纹-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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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堑溃骸安“噶辶搴拧p奁A衷蛐欤ㄎ笃次狶in Tsihseu)钦差大臣。”疝气俗称小肠气,我国幼婴常因患上百日咳而得了疝气。此病我小时就患过,后因开刀根治,当然不是什么不可告人的隐疾。不过钦差大臣生了疝气,却也不便张扬,而且一百年前犹“严夷夏之防”,怎能让一位陌生的“夷医”来玩狎重臣的政躬?那年七月,洋行买办侯瓜带来林则徐的一封信,要派克配药给他医疝。派克恭恭敬敬地回了一封中文信,详析疝气的病因,附以图解,并且建议可装托带。林则徐想必不愿任人近身来装带,似乎也怀疑装了是否有效。他派来一位已经装有托带的朋友,向医生再索一具。派克回称,这东西必须由医生动手安装。于是林又派来一名亦患疝气的副官,要医生装上托带。派克从命,那副官立刻感到舒畅。最后又来了一人,自称是钦差大人的“兄弟”,正巧体型也差不多,托带如果合他,必然也合钦差大人。此计果然妙绝,派克无奈,只好为来人安装疝带。事后派克在业务报告中说,“呈送给钦差大人的托带尚称见效”,又说不但林则徐曾经当众夸奖他的医院,而且结了善缘之后,林的左右侍从也每天出入医院。林则徐是清末一位有守有为的开明大吏,一生治绩,无论是水利、屯田、减赋、禁烟,莫不利在百姓,是我最敬佩的近代人物之一。我一直认为他在虎门销毁鸦片的壮举,真足以羞东亚病夫而警西洋奸夷,值得好好写一首诗来歌赞。郭廷以曾说他“就中国的传统来论,固然是一位才德俱优,有识、有为、有守的人物;即以西方的标准来衡量,亦为一位实心任事,廉隅清正的公职人员”。林则徐说他自己“家居闽海,于外夷一切伎俩,早皆深悉其详”。此话未免失之自夸,好在他对洋务西学一直有心研究,不但着人翻译书报,更编辑《四洲志》专书。《万国律例》(Law of Nations, by De Vattel)的片段中译,就是派克受林之嘱所作。林则徐初到广州,曾拟一道照会致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皇,恳请她在那一头正本清源,釜底抽薪,遏止鸦片的毒业。“设使别国有人贩鸦片至英国,诱人吸食,当亦贵国王所深恶痛绝……贵国王存心仁厚,自不肯以己所不欲者施之于人。”这一番话真是义正而词婉,凡有血性的中国人,甚至略具良心的西方人读了,照理都会感动,但是当时对那头约翰牛,却像弹琴,这封信,林也曾请派克加以斟酌。郭廷以在《近代中国史纲》里说林则徐“初至广州,曾拟就一道给维多利亚女王的照会,词句近乎威胁。七个月后,所颁发的与初稿颇有出入”。这么看来,此信的定稿想必也有派克的意见。  '返回目录'  

第二辑 开卷如开芝麻门 鸦片战争与疝气(2)

派克初见林则徐时,只有三十五岁,而这位朝廷重臣已经五十四了。那时他来中国已有五年。派克原是志愿来华的美国福音牧师,最初的目的是传播福音而非行医。还在美国的时候,他在一八三二年版的《美国百科全书》里,发现中国人是“具有奴性、做事勤奋、生意精明的民族”,至于“心智的进展,该国久已停顿”。派克来华传教,就是要救心死的中国人,但是《美国百科全书》却没有告诉他,中国人待救的不但是心智,还有身体,而身体的日趋衰弱正由于西方鸦片生意的日见兴旺。以一八二九年为例,英国那年输入中国的货品值二千一百万美元,其中鸦片在一千万元以上,美国输入值四百万元,鸦片所占逾四分之一。马太福音说:“凡己所欲,应以待人。”(There fore all things whatsover ye would that men should do to you,do ye even so to them.)这就是中国人所重的恕道,只是论语倒过来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时的西方人来中国,一方面传播马太福音,一方面却又传播鸦片毒品;前者正是己之所欲,强加于人,后者正是己所不欲,竟施于人。派克来华传教,却没有料到要治疗自己同胞所传的毒瘾:西方人在华的所作所为,像一个“反讽”一般会合在他的身上。一八五四年六月十八日,派克在中国度过五十岁生日。到这时为止,他的医院已经医治了五万二千五百个病人;早在一八四七年,他已将麻醉术传入中国。他半生在中国行医,对我国现代医学的贡献十分重大。但是名气大了,责任也不由自主地加重。由于他粗通中文,美国第一位驻华全权公使顾盛任他为美国代表团的秘书兼通译。派克的中文当然不精,每逢草拟公文,他都要口头译成中文,由一位全然不懂英文的助手笔录下来。中美之间的《望厦条约》,由耆英与顾盛代表双方签订,正赖派克居间促成。一八五六年,派克更升任美国驻华专员,任务是安排美国的外交代表常驻北京,并且无限地扩展美国的对华贸易。派克野心勃勃,竟想联合英、法的代表向清廷共施压力,以促进古老帝国的改革。英、法的外交官本来就不喜欢他固执的个性,对他的理想主义更有恶感。美国的同事嫌他时而执拗,又时而动摇。中国的官吏把他说成“老谋深算”,“满怀敌意”,而又“固执不化”。据说咸丰也感到他好与人争,认定他心机深不可测。派克自己也忙得不但传教无期,甚至行医也无暇。公务不利,人缘又差,他在失意之余,乃渐渐迁怒于华人,认为华人生性不改,只会逃避责任,歪曲真相,误解条文。后这位愤怒的美国专员竟向华府建议派兵占领台湾,以应英国之占新加坡与香港。他说:“无论是为了人类、文明、航运与商业,美国政府都势必对台湾采取‘行动’,尤其是对目前只住野人的东南沿岸;深望我美国政府不致‘退缩’。”美国总统皮尔斯对此大感震惊,乃于一八五七年四月把派克召回国去。派克在美国度其余年逾三十载,死于一八八八年,享年八十六岁。可敬又可悯的派克,在中国先后奋斗了二十三年,始于仁爱,却终于愠怒。牧师派克要拯救中国的灵魂,医师派克要照顾中国的肉体,外交官派克要占领中国的土地,西方文明对华夏古国的心情,何其复杂而又矛盾。1982年2月5日附识:本文多段取材于1980年企鹅版史班斯所著《改变中国》一书(To Change China,  by JonathanSpence)。派克为林则徐治疝事,见该书47至48页,原见《中国档案》(The Chinese Repository)8卷(1840年)634至637页。  '返回目录'  

第二辑 开卷如开芝麻门 开卷如开芝麻门(1)

“人生识字忧患始,姓名粗记可以休。”项羽这种英雄人物,当然不喜欢读书。刘邦也不喜欢读书,甚至也不喜欢读书人。不过刘邦会用读书人,项羽有范增而不会用,汉胜楚败,这也是一个原因。苏轼这两句诗倒也不尽是戏言,因为一个人把书读认真了,就忍不住要说真话,而说真话常有严重的后果。这一点,坐牢贬官的苏轼当然深有体会。而在“文革”时期的中国大陆,一个人甚至不必舞文弄墨说什么真话,就凭他读过几本书的“成分”,已经忧患无穷了。这种“读书有罪”的意识加于读书人的身份压力,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也感觉得到,海外的知识分子里,也有一些人只因自己读过几本书而忸怩不安,甚至感到罪孽深重。为了减轻心头的压力,他们尽量低抑自己知识分子的形象,或者搬弄几个十九世纪的老名词来贬低其他的知识分子,以示彼此有别。其实在目前的社会,知识分子与非知识分子之间,早已愈来愈难“划清界限”。义务教育愈来愈普及,大众媒介也多少在推行社会教育,而各行各业的在职训练也不失为一种专才教育,所以在年轻人里要找绝对的非知识分子,已经很难了。且举一例,每年我回台北,都觉得计程车司机的知识水准在逐渐提高。从骆驼祥子到三轮车夫,从三轮车夫到今日的计程车司机,这一行在这一方面显然颇有变化。其他行业,或多或少,也莫不如此。中国大陆,从以前的批斗学者、红而不专、焚书锁书、白卷主义,到目前的宣传尊重知识分子,要干部学文化,要人民学礼貌,要学者出国深造等等,也都显示了反知主义的重大错误。到今天,我们都应该承认,无论在什么社会,要是把读过书的人划为一个特殊的阶级,使它和其他的人对立起来,甚至加以羞辱、压抑,绝非健康之举。读书其实只是交友的延长。我们交友,只能以时人为对象,而且朋友的数量毕竟有限。但是靠了书籍,我们可以广交异时和异地的朋友;要说择友,那就更自由了。一个人的经验当然以亲身得来的最为真切可靠,可是直接的经验毕竟有限。读书,正是吸收间接的经验。生活至上论者说读书是逃避现实,其实读书是扩大现实,扩大我们的精神世界。就算是我们的亲身经验,也不妨多听听别人对相似的经验有什么看法,以资印证。相反地,我认为不读书的人才逃避现实,因为他只生活在一种空间。英国文豪约翰生说:“写作的惟一目的,是帮助读者更能享受或忍受人生。”倒过来说,读书的目的也在加强对人生的享受,如果你得意;或是对人生的忍受,如果你失意。在知识爆炸的现代,书,是绝对读不完的,如果读书不得其法,则一味多读也并无意义。古人矜博,常说什么“于学无所不窥”,什么“一物不知,君子之耻”。西方在文艺复兴的时代,也多通人,即所谓Renaissance Man。十六世纪末年,培根在给伯利勋爵的信中竟说:“天下学问皆吾本分。”现代的学者,谁敢讲这种话呢?学问的专业化与日俱进,书愈出愈多,知识愈积愈厚,所以愈到后代,愈不容易做学问世界的亚历山大了。不过,知识爆炸不一定就是智慧增高。我相信,今人的知识一定胜过古人,但智慧则未必。新知识往往比旧知识丰富、正确,但是真正的智慧却难分新旧。知识,只要收到就行了。智慧却需要再三玩味,反复咀嚼,不断印证。如果一本书愈读愈有味,而所获也愈丰,大概就是智慧之书了。据说《天路历程》的作者班扬,生平只熟读一部书:圣经。弥尔顿是基督教的大诗人,当然也熟读圣经,不过他更博览群书。其结果,班扬的成就也不比弥尔顿逊色多少。真能善读一本智慧之书的读者,离真理总不会太远,无论知识怎么爆炸,也会得鱼忘筌的吧。叔本华说:“只要是重要的书,就应该立刻再读一遍。”他所谓的重要的书,正是我所谓的智慧之书。要考验一本书是否不朽,最可靠的试金石当然是时间。古人的经典之作已经有时间为我们鉴定过了;今人的呢,可以看看是否经得起一读再读。一切创作之中,最耐读的恐怕是诗了。就我而言,“峨眉山月半轮秋”和“岐王宅里寻常见”,我读了几十年,几百遍了,却并未读厌;所以赵翼的话“至今已觉不新鲜”,是说错了。其次,散文、小说、戏剧甚至各种知性文章等等,只要是杰作,自然也都耐读。奇怪的是,诗最短,应该一览无遗,却时常一览不尽。相反地,卷帙浩繁、令人读来废寝忘食的许多侦探故事和武侠小说,往往不能引人看第二遍。凡以情节取胜的作品,真相大白之后也就完了。真正好的小说,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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