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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自传-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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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林语堂自传
  作者:林语堂
  内容简介:
  我曾应美国一书局邀请写这篇个人传略,因为藉此可得有机会以分析我自己,所以我很喜欢的答应了。从一方面着想,这是为我的多过于为人的;一个人要自知其思想和经验究竟是怎样的,最好不过是拿起纸笔一一写下来。从另一方面着想,自传不过是一篇自己所写的扩大的碑铭而已。中国文人,自陶渊明之《五柳先生传》始,常好自写传略,藉以遣兴。如果这一路的文章涵有乖巧的幽默,和相当的“自知之明”,对于别人确是一种可喜可乐的读品。我以为这样说法,很足以解释现代西洋文坛自传之风气。作自传者不必一定是夜郎自大的自我主义者,也不一定是自尊过甚的,写自传的意义只是作者为对于自己的诚实计而已。
  如果他恪守这一原则,当能常令他人觉得有趣,而不至感到作者的生命是比其同人较为重要的了。
  作者简介:
  林语堂,(1895——1976)福建龙溪人。原名和乐,后改玉堂,又改语堂。1912年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在清华大学任教。1919年秋赴美哈佛大学文学系。1922年获文学硕士学位。同年转赴德国入莱比锡大学,专攻语言学。1923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和英文系主任。1924年后为《语丝》主要撰稿人之一。1926年到厦门大学任文学院长。1927年任外交部秘书。1932年主编《论语》半月刊。1934年创办《人间世》,1935年创办《宇宙风》,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的小品文。1935年后,在美国用英文写《吾国与吾民》、《京华烟云》、《风声鹤唳》等文化著作和长篇小说。1944年曾一度回国到重庆讲学。1945年赴新加坡筹建南洋大学,任校长。1952年在美国与人创办《天风》杂志。1966年定居台湾。1967年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1975年被推举为国际笔会副会长。1976年在香港逝世。
  正文
  弁言
  我曾应美国一书局邀请写这篇个人传略,因为藉此可得有机会以分析我自己,所以我很喜欢的答应了。从一方面着想,这是为我的多过于为人的;一个人要自知其思想和经验究竟是怎样的,最好不过是拿起纸笔一一写下来。从另一方面着想,自传不过是一篇自己所写的扩大的碑铭而已。中国文人,自陶渊明之《五柳先生传》始,常好自写传略,藉以遣兴。如果这一路的文章涵有乖巧的幽默,和相当的“自知之明”,对于别人确是一种可喜可乐的读品。我以为这样说法,很足以解释现代西洋文坛自传之风气。作自传者不必一定是夜郎自大的自我主义者,也不一定是自尊过甚的,写自传的意义只是作者为对于自己的诚实计而已。如果他恪守这一原则,当能常令他人觉得有趣,而不至感到作者的生命是比其同人较为重要的了。
  第一章 少之时
  从外表看来,我的生命是平平无奇,极为寻常,而极无兴趣的。我生下来是一个男儿——这倒是重要的事——那是在一八九五年。自小学卒业后,我即转入中学,中学完了,复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到北京任清华大学英文教师。其后我结婚,复渡美赴哈佛大学读书一年(一九一九),继而到德国,在殷内和莱比锡两大学研究。回国后只是在国立北京大学任教授职,为期三年(一九二三~二六)。教鞭执厌了,我到武汉投入国民政府服务,那是受了陈友仁氏的感动。及至做官也做厌了,兼且看透革命的喜剧,我又“毕业”出来,而成为一个著作家,——这是半由个人的嗜好亦半由个人的需要。自兹以后,我便完全托身于著作事业。人世间再没有比这事业较为缺乏兴味的了。在著作生活中,我不致被学校革除,不与警察发生纠纷,只是有过一度恋爱而已。
  在造成今日的我之各种感力中,要以我在童年和家庭所身受者为最大。我对于人生、文学与平民的观念,皆在此时期得受最深刻的感力。究而言之,一个人一生出发时所需要的,除了康健的身体和灵敏的感觉之外,只是一个快乐的孩童时期,——充满家庭的爱情和美丽的自然环境便够了。在这条件之下生长起来,没有人是走错的。在童时我的居处逼近自然,有山、有水、有农家生活。因为我是个农家的儿子,我很以此自诩。这样与自然得有密切的接触,令我的心思和嗜好俱得十分简朴。这一点,我视为极端重要,令我建树一种立身处世的超然的观点,而不至流为政治的、文艺的、学院的,和其他种种式式的骗子。在我一生,直迄今日,我从前所常见的青山和儿时常在那里捡拾石子的河边,种种意象仍然依附着我的脑中。它们令我看见文明生活、文艺生活、和学院生活中的种种骗子而发笑。童年时这种与自然接近的经验,足为我一生知识的和道德的至为强有力的后盾;一与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之势利互相比较,至足令我鄙视之。如果我有一些健全的观念和简朴的思想,那完全是得之于闽南坂仔之秀美的山陵,因为我相信我仍然是用一个简朴的农家子的眼睛来观看人生。那些青山,如果没有其他影响,至少曾令我远离政治,这已经是其功不小了。当我去年夏天住在庐山之巅时,辄从幻想中看见山下两只小动物,大如蚂蚁和臭虫,互相仇恨,互相倾陷,各出奇谋毒计以争“为国服务”的机会,心中乐不可支。如果我会爱真、爱美,那就是因为我爱那些青山的缘故了。如果我能够向着社会上一般士绅阶级之孤立无助、依赖成性、和不诚不实而微笑,也是因为那些青山。如果我能够窃笑踞居高位之愚妄和学院讨论之笨拙,都是因为那些青山。如果我自觉我自己能与我的祖先同信农村生活之美满和简朴,又如果我读中国诗歌而得有本能的感应,又如果我憎恶各种形式的骗子,而相信简朴的生活与高尚的思想,总是因为那些青山的缘故。
  一个小孩子需要家庭的爱情,而我有的是很多很多。我本是一个很顽皮的童子;也许正因这缘故,我父母十分疼爱我。我深识父亲的爱、母亲的爱、兄弟的爱、和姐妹的爱。生平有一小事,其印象常镂刻在我的记忆中者,就是我已故的次姐之出阁。她比我长五岁,故当我十三岁正在中学念书时,她年约十八岁,美艳如桃,快乐似雀。她和我常好联合串编故事,——其实是合作一部小说,——且编且讲给母亲听。这本小说是叙述外国一对爱人的故事,被敌人谋害而为法国巴黎的侦探所追捕。——这是她从读林纾所译的小仲马氏的名著而得的资料。那时她快要嫁给一个乡绅,那是大违她的私愿的,因为她甚想入大学读书,而吾父以儿子过多,故其大愿莫偿也。姐夫之家是在西溪岸边一个村庄内,刚在我赴厦门上学之中途。我每由本村到厦门上学,必须在江中行船三日,沿途风景如画,满具诗意。如今有汽船行驶,只需三小时。但是我从不悔恨那多天的路程,因为那一年或半年一次在西溪民船中的航程,至今日仍是我精神上最丰富的所有物。那时我们全家到新郎的村庄,由此我直往学校。我们是贫寒之家,二姐在出嫁的那一天给我四毛钱,含泪而微笑对我说:“我们很穷,姐姐不能多给你了。你好好的用功念书,因为你必得要成名。我是一个女儿,不能进大学。你从学校回家时,来这里看我吧。”不幸她结婚后约十个月便去世了。
  那是我童年时所流的眼泪。那些极乐和深忧的时光,或只是欣赏良辰美景之片刻欢娱,都是永远镂刻在我的记忆中。我以为我的心思是倾于哲学方面的,即自小孩子时已是如此。在十岁以前,为上帝和永生的问题,我已斤斤辩论了。当我祈祷之时,我常常想象上帝必在我的顶上逼近头发,即如其远在天上一般,盖以人言上帝无所不在故也。当然的,觉得上帝就在顶上令我发生一种不可说出的情感。在很早的时候我便会试探上帝了,因为那时我囊中无多钱,每星期只得铜元一枚,用以买一个芝麻饼外,还剩下铜钱四文以买四件糖果。可是我生来便是一个伊壁鸠鲁派的信徒(享乐主义者),吃好味道的东西最能给我以无上的快乐。——不过那时所谓最好味道的东西,只是在馆中所卖的一碗素面而已,而我渴想得有银一角。我在鼓浪屿海边且行且默祷上帝,祈求赐我以所求,而令我在路上拾得一只角子。祷告之时,我紧闭双目,然后睁开。一而再,再而三,我都失望了。在很幼稚之时,我也自问何故要在吃饭之前祷告上帝。我的结论:我应该感谢上帝不是因其直接颁赐所食,因为我明明白白的知道我目前的一碗饭不是由自天赐,而却是由农夫额上的汗而来的;但是我却会拿人民的太平盛世感谢皇帝圣恩来作比方(那时仍在清朝),于是我的宗教问题也便解决了。按我理性思索的结果:皇帝不曾直接赐给我那碗饭的,可是因为他统治全国,致令天下太平,因而物阜民康,丰衣足食。由此观之,我有饭吃也当感谢上帝了。
  童时,我对于荏苒的光阴常起一种流连眷恋的感觉,结果常令我自觉的和故意的一心想念着有些特殊甜美的时光。直迄今日,那些甜美的时光还是活现脑中,依稀如旧的。记得,有一夜,我在西溪船上,方由坂仔(宝鼎)至漳州。两岸看不绝山景、禾田,与乎村落农家。我们的船是泊在岸边竹林之下,船逼近竹树,竹叶飘飘打在船篷上。我躺在船上,盖着一条毯子,竹叶摇曳,只离我头上五六尺。那船家经过一天的劳苦,在那凉夜之中坐在船尾放心休息,口衔烟管,吞吐自如。其时沉沉夜色,远景晦冥,隐若可辨,宛是一幅绝美绝妙的图画。对岸船上高悬纸灯,水上灯光,掩映可见,而喧闹人声亦一一可闻。时则有人吹起箫来,箫声随着水上的微波乘风送至,如怨如诉,悲凉欲绝,但奇怪得很,却令人神宁意恬。我的船家,正在津津有味的讲慈禧太后幼年的故事,此情此景,乐何如之!美何如之!那时,我愿以摄影快镜拍照永留记忆中,我对自己说:“我在这一幅天然图画之中,年方十二三岁,对着如此美景,如此良夜;将来在年长之时回忆此时,岂不充满美感么?”
  尚有一个永不能忘的印象,便是在厦门寻源书院(教会办的中学)最后的一夕。是日早晨举行毕业式,其时美国领事安立德(Julean Arnold)到院演说。那是我在该书院最后的一天了。我在卧室窗门上坐着,凭眺运动场。翌晨,学校休业,而我们均须散去各自回家了。我静心沉思,自知那是我在该书院四年生活之完结日;我坐在那里静心冥想足有半点钟工夫,故意留此印象在脑中以为将来的记忆。
  我父亲是一个牧师,是第二代的基督徒。我不能详叙我的童时生活,但是那时的生活是极为快乐的。那是稍为超出寻常的,因为我们在弟兄中也不准吵嘴。后来,我要尽力脱去那一副常挂在脸上的笑容,以去其痴形傻气。我们家里有一眼井,屋后有一个菜园,每天早晨八时,父亲必摇铃召集儿女们于此,各人派定古诗诵读,父亲自为教师。不像富家的孩子,我们各人都分配一份家庭工作。我两位姐姐都要造饭和洗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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