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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上邪-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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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爱华急忙上前两步,打开房门,见门口站立一个年约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中等个头,短发,一身黑色西装。林爱华笑容满面道:“有劳这位兄弟亲自上门迎接。”
那中年男子侧身说道:“不敢!不敢!这是我的职责,还请三位随我上车。”说完头前带路。
林爱华三人随那中年男子来到酒店门口,正门口停放一辆黑色奔驰。那中年男子用手中遥控器启动车子,打开车门,将林爱华三人请进车后,他自己打开驾驶室门,发动汽车,扬长而去。
奔驰驶入主道后,平稳而快速前行,不一会工夫,车子拐入一条小道,偏离繁华的都市,行驶在郊区的道路上。
“咦!”林哲心下有点惊讶,这条路是前往董家山庄的道路,离他猜想的李家可有很大的区别。原来林哲自从听到林爱华说要去参加一个打的到不了的地方的生日宴会时,他就开始猜测可能是李家。
没想到他的猜测居然是错误,居然不是李家,而是董家。董家在整个华夏虽然比不上李家,可是在香港,却是除了李家之外仅有的几个豪门之一。
董家现任家主是香港第一届执政官董公的大儿子,董盛平。看过林爱华买的礼物,林哲大致知晓过生日的是一位女孩。但是据他所知,董家三兄弟之中,只有老三董盛和生有一女,其他两兄弟生的都是儿子。
那么说来,今天过生日的就是董盛和的女儿董欣琦,林哲暗暗想到。对于董欣琦,林哲还是非常了解的。因为她是陈璐的闺蜜,而且还是非常铁的那种。那次若不是董欣琦不在香港,恐怕也轮不到林哲来救美,也就没有后来林哲和陈璐的故事。
自从陈璐发生事故身亡后,董欣琦就将林哲恨之入骨。之前她也曾经劝阻过陈璐不要跟林哲,可那时候的陈璐不知是否鬼迷心窍,对于董欣琦的话听而不闻,为了林哲这个人,陈璐和董欣琦差点绝交。
后来林哲远走饶州市,就再也没见过董欣琦的面,只是在电视中看到关于董欣琦大婚的事情。
一时之间,林哲感慨万千,没想到今天过生日的居然是董欣琦,也不知道今天能不能见到陈璐。想来依照她们二人那么好的关系,陈璐也会出现在董欣琦的生日宴会上吧?想到这里,林哲内心顿时一片火热。
汽车无声驶进一条林荫小道,这是香港著名的枫叶大道,只是非常可惜,能有幸见识过这条大道风景的人却寥寥无几。笔直通往山庄的道路两旁,整齐的长满一棵棵苍劲有力盎然挺拔的枫树,俨然两排威武雄壮的绿色长城。
前世林哲有幸陪陈璐来过一次,那时正值深秋的傍晚,天边的霞光和地上的红枫燃烧在一起,那铺天盖地的红,那如血一般的颜色,仿佛将林哲的一颗心要燃烧起来,那道光景也成了林哲心中抹不去的一道奇观。
那时的陈璐依靠在林哲的怀中,更是本感动的无以复加。都说女人是感性的动物,可在林哲的印象中,陈璐一直是那样的理性,不管做什么事情,她都能很理智的考虑清楚事情后续发展,然后才会有选择的去做出决定。
正是陈璐理性的性格,才让她在星路上越走越远,最后一举封后。从林哲认识陈璐开始,他只见陈璐做过三件不理智的事情,也正是这三件事情改变了陈璐的一生,甚至葬送她的生命。
第一次是陈璐决定退出娱乐圈跟随林哲;第二次就是在这条枫叶大道上,见过满天飞红,陈璐奉献出她人生中的第一次;第三次就是她替林哲挡下子弹,最终香消玉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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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生日宴会(3)
更新时间201289 12:47:36  字数:2321

 “欢迎光临!”两排清脆的声音响起在林爱华三人耳旁。原来不知不觉间已经来到山庄内部,此刻他们面对的是两排身穿大红旗袍的迎宾小姐,个个貌美如花,声似黄鹂,果然不愧是大家族培养出来的接待员,看上去真让人赏心悦目。
林爱华在接待前台放下自己带来的礼物,做了一个简单的登记,便带林哲和林娅两人走进大厅。
一进入大厅,林爱华和林娅两人就被眼前奢华的景象所震惊。墙壁四处装修的金碧辉煌,在多彩的灯光映照下,灼灼其华。脚下踩着的是绵软柔和地毯,人走在上面仿佛置身于云彩之中,轻柔不着一点力。
林爱华和林娅没有见识过这种地毯,自然不知道它们的昂贵之处,只是能铺在这样大厅里面的地毯又怎么会是便宜货色?只有林哲前世曾来过一次这里,知道地上铺设的是名贵的波斯地毯,并且还是纯手工制作的那种。
“各位来宾,请走这边。”大厅里面有数位穿着整齐的佣人在忙碌指引前来参加宴会的人行走的方向。
林爱华三人跟随其中一个佣人穿过大厅,来到一个花园。刚踏入花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制作精巧的假山。山上奇石嶙峋,造型怪异,但是不会给人一种突兀的感觉,反而看上去非常的和谐。
群石之中有一条弯曲的小溪,流到半山之间又呈飞瀑之势坠落水潭中。在水潭的底下,有一个循环供水系统,将潭里的水抽送到假山顶,然后又沿那条弯曲的小溪最终流回水潭。
花园四周种满各种名贵的树木,夏日里生长的郁郁葱葱,给人带来一片清凉的感觉。地上长满修剪整齐的绿草,草丛中还有小巧鹅卵石铺就的道路。走在这条鹅卵石道路上,不但没有咯脚感觉,反而还非常的舒适,微微凸起的石面给人带来一种仿佛在轻轻按摩脚底板的感觉。
夜幕下,花园里的客人逐渐多了起来,到处是低低私语的人群,没有人在这样的场合下会大声喧哗。花园里的路灯也亮起来,光线显得很柔和,看上去很温馨舒适。空中传来阵阵轻柔的音乐声,让人全身不由自主放松下来。
一切的环境营造都以喜庆舒服为主,毕竟这里要举行的是一场生日宴会。
花园中间已经摆放好了许多食物和饮料、酒水,一般举办这种大型的宴会都会采用自助餐的模式,很少会有人真正摆上一桌的筵席,那样太不方便交流。说白了,举办这种生日宴会通常很少有多少是真正庆祝生日的,大部分都是借着生日的名头进行交流,生意就是在这样交流下无声谈成功。
林爱华三人初来香港,并没有多少熟悉的人,于是三人选了一个靠近角落的位置坐好。一边喝着红酒,一会吃着甜点,为了晚上的宴会他们可都是空着肚子来的。
就在这时,听见花园入口处传来一阵不小的骚动声。林哲三人放下手中的酒杯,借着远处的灯光看了过去。
只见在十数个少男少女的簇拥下走进来一个年约十七八岁的少年。灯光不算明亮,只能模糊看清来人约莫一米八的样子,身穿一套白色西装,中分的头发,似乎在微笑和众人打招呼。
林娅用手碰了碰林哲,问道:“这人是谁啊?看上去挺臭屁的样子?”
林哲哑然失笑,道:“是挺臭屁的,不过人家有那个臭屁的资格啊。”
林娅点点头,有点羡慕说道:“的确是。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可看他周围的那些人,一个个穿着华丽,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就这样大家还围绕那小子转,可想而知他的人份不同一般。”
众星捧月,在香港也的确只有那家的子弟才有这个资格。没想到董家这次居然能把他也请过来,不过好像前世曾经听说过他对董欣琦有好感,只是后来不知道为何董欣琦最后嫁给了元家的小子。林哲暗自思忖,想来这里面又牵扯到家族利益问题。
元家,是香港仅次于李家的第二大家族。他的历史并不比李家来的短,甚至在一百多年前还一度强过李家。只是后来在争霸天下的那局棋中,元家下错了子,选择了失败的一方,才一度被李家反超,落居第二。
饶是如此,李家也没能借助争霸天下获胜一方的手将元家驱逐出香港,由此也能看出元家的实力非同小可。
至于董家,那则是华夏国成立后才新兴起的一个小家族。不过在董公几十年的经营下,一举压过除李、元两家之外的家族,位居香港豪门第三。后来在董公竞选成为第一届执政官之后,董家势力更是飞速发展。
虽然在董公扶持下董家势力发展很快,但是和李、元两家相比,他的底蕴还是太过薄弱。因此在董盛平建议下,董家主要发展方向开始转向华夏国内。这次对林爱华的投资也是他的战略方向之一。
利用董家的钱财上的优势,投资国内一些新兴行业,或是很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形成一片庞大的关系网络,最后反哺香港本家,以达到和李、元两家抗衡的目的,这就是董盛平的计划。
自然此时的林哲对此是一无所知,就算他是重生过来的人,但他毕竟不是上帝,除了一些发生在他自身上面的事情,还有一些社会上和国际上发生过的重大的事情之外,他和一个普通人没什么区别,甚至在某些方面上还不如一些专业人士。
尽管许多事情林哲还不知道,但眼前这个少年他还是非常熟悉,他就是李家现任家主李爵爷的大孙子,李鹏举。
对于李鹏举这三个字,现在知道的人可能不多,而且大多局限于他们的那个圈子里。可是在十年后,这将会是一个国际市场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十年后的那场波及全球的信贷危机,不但没有使李家实力减弱,反而因为李鹏举这个人,实力增长快一倍,一举将李家送入国际上知名的家族行列。
借用经济危机影响全球许多公司盈利下滑的机会,李鹏举大肆对国际上许多公司展开收购活动。并且在经济危机刚结束时,就迅速将收购过来的公司转化为生产力。
就这一收一放之间,李家的实力不知不觉就增长将近一倍,这些都足以说明李鹏举个人能力如何出色。那个年代的香港,唯一有能力抗衡李鹏举的唯有张文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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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生日宴会(4)
更新时间201289 16:33:50  字数:2179

 林哲对李鹏举的关注和了解,则要早的很多。林哲第一次认识李鹏举是在一桩绑架案中,被绑架的不是别人,正是李家大少李鹏举。只是林哲却不是以绑匪的身份出现在那桩绑架案中,那次他是偷偷潜入到那家黑帮的一个据点做调查,没想到却让他看了一出好戏。
林哲也是那时候才知道,这个看似文弱书生模样的公子哥,其实拥有并不逊于他的实力。后来在外面营救部队强攻下,林哲和李鹏举二人从内部配合,一举将那黑帮的几个重点头目全部拿下。林哲也凭借这次出色的偷袭,奠定他在香港**的地位。
后来林哲和李鹏举也陆续打过几次交道,表面上两人分属黑白两道,私底下却是相交甚深的好朋友。
看着如同众星拱月一般被围在中心的少年,林哲淡然一笑,他并没有上去和李鹏举见面的打算,现在的他们并不认识,冒然上前只会自讨其辱。
花园的气氛似乎随着李鹏举十几个少年到来变得活跃起来,喧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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