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老杨从抽屉里拿出一个资料袋对我俩说“这是张全福的资料,拿上滚吧,对了,有什么事给我电话。”老杨说完朝我们挥挥手,示意可以走了。我拿起桌子上的资料跟大熊转身出门,刚一出了门大熊一转身朝着门里面狠狠的比了一下中指。
我拽了他一下:“行了,出来了你逞啥能?该干嘛干嘛去吧。”
其实我挺纳闷,一个人赃俱获的抢银行案子有什么可调查的,不过老杨既然说了,那也不能不去,我抽出张全福的资料,上面写的很清楚,他是北京人,今年32岁在一家出租汽车公司上班,车是租的,老婆叫王婷,棉纺工厂下岗后一直没再工作,全指着张全福挣钱养家,他俩有一个可爱的五岁儿子,一家三口都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张全福是个老实本分的人,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回家就睡觉,也不认识其它什么杂七杂八的人。
资料上和我见到张全福的判断很一致,可我想不通一个这样的人怎么会突然去抢银行?我和大熊商量了一下找老杨借了一辆夏利车,打听了一下,张全福还在急救中心的病房。我俩稍微吃了口东西,直奔急救中心。
急救中心在市区中心,我俩赶到已经是下午,问清楚了张全福的病房赶了过去,到那一看昨天那个小警察还在守着,他见我俩来了,急忙站起来问好。张全福躺在病床上,身上插了几根管子仍然在昏睡,我问了一下小警察的情况,据小警察说现在看守张全福的有两个人,今天他值白班,还说张全福曾经醒过来一阵,却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我问他:“张全福抢劫的事通知他家里人了吗?”
小警察:“昨天局里已经通知他家里人了,他妻子来看过他一眼,下午还要照顾孩子就回去了,估计晚上还能来。”我点点头想了下,问清楚了张全福家的地址,把我的呼机号留给了小警察,让他见张全福醒过来,就留信息通知我们,接着和大熊去了张全福家。他家住的很偏北四环以外了是一栋比较老的板楼,居住的人也很杂,大多数都出租给一些外来的打工人员。
我们爬上三楼,大熊敲了敲门,门打开,里面一个女人疑惑的看着我俩,看她的模样正是张全福的老婆王婷,她双眼很红,看样子像是刚哭过的,我见他有疑问取出自己的证件递给他:“你好,我们是警察,来您家里是为了调查一些情况。”
王婷一听我们是警察,顿时哭出声来,一脸哀求的看着我俩:“警察同志!警察同志!我家全副不是那样的人啊,这里面肯定有误会,他那么老实的一个人,怎么会去抢银行啊?你们一定要查清楚,不能冤枉了他啊……”说着话,身子已经软了下来。
我急忙扶住她说:“王姐你别这样,我们来就是想调查清楚事情的经过,你放心我们绝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王婷听见我说,也觉得自己失态,站直了擦了擦眼睛,把我俩请进家里,她们的家很小很凌乱,很小的一间房子,也就是室一厅,还是那种六七十年代的格局,家里的电器也都是一些老式的,家具也很陈旧,屋子也没有装修,地下还是水泥的地面,上面涂了一层红漆。看起来家里环境不是很好。我俩一进门就见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子在那自己玩一把小手枪,王婷急忙拉起孩子,对孩子说:“快叫叔叔。”
孩子很甜的叫了我们两声叔叔,弄的我和大熊反倒有些不好意思,王婷把孩子支开,请我俩坐下找杯子要去倒水,我急忙说:“王姐,你甭忙活了,我们来就是调查情况的,从你老公的资料上看,他应该不像是一个抢银行的人,这里面有些疑问,想请你帮忙了解一下。”
王婷听我这么一说,眼眶又红了。抽泣着说:“我家全副绝对不会去抢银行的,我太了解他了,他是个窝囊的人,从小到大都是别人欺负他,他都没和别人打过架,见谁也都是笑呵呵的,也从来没跟别人红过脸,胆子也小,看个吓人点的电视都害怕,他那有胆量去抢银行啊?”
王婷说的我越来越糊涂,想起张全福灵活机敏的动作,我问:“王姐,你能描述一下张全福的个人情况吗?从小到大的?”
王婷想了下:“他小时候就是很老实的一个孩子,没什么出奇的,学习也不好,高中毕业就找活干,先是在一造纸厂上班,干了几年效益不好下了岗,学了个驾驶本就跟着别人开出租,几年前经人介绍我俩结了婚,这六七年了,他除了每天早上八点接车,晚上八点送车以外,再没做过别的事,每天都很累,回家吃点饭就睡觉,没什么出奇的啊。”
我好奇的问:“你老公平时是不很爱做运动?喜欢体操,长跑之类的?”
王婷楞了一下:“他根本就不爱运动,每天工作十二天个小时,回家后累的跟霜打了茄子似的,那还有时间做运动?前些天他们单位组织检查身体,医生还告诉他身体很虚,要多锻炼来着。”
听完王婷的话,我感到很不可思议,张全福的身手我是亲眼见到的,他的起跳奔逃,还有长跑的速度几乎可以跟专业运动员有一比,还有储蓄所那被砸的玻璃,都证明他应该是一个身体非常好的人才对,可他妻子却说他从未锻炼过,并且身体并不好,那又怎么可能?
大熊也觉得奇怪,说:“你老公就是我们抓到的,我们三个人追了他几千米都差点让他跑了,怎么可能像你说的从来也不锻炼?”
王婷苦着个脸对我俩说:“我自己的老公我还不清楚吗?他现在搬个煤气罐上三楼都累的一头大汗,那能像你们说的跑个几千米,还让你们三个差点没追上。不是我说,他要是能坚持着跑完五百米我都谢天谢地了。”
我看的出王婷说的都是实话,她不是那种为自己亲人脱罪满口胡说的人,何况这种事情她也没必要瞒我们,毕竟都是些轻易就能调查清楚的事。可我亲眼看见张全福如猿猴一般的动作和他的奔跑能力。跟王婷说的根本就是两个人,可王婷说的和我看到的,到底那个才是真实的张全福?
接下来我们又问了几个问题,王婷所说的都很正常,张全福就是一个普通的人没有丝毫可疑的地方,我看了下时间,见再问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线索,说了几句和大熊起身告辞,刚从沙发上站起来,我不小心把一本杂志碰掉到地上,捡起来一看,封面上画着一个很酷的年轻人正在翻越一个公园的栏杆,上面有两个醒目的繁体字,跑酷。
正文 第七章 跑酷
更新时间:200997 20:05:53 本章字数:3751
封面上的少年是个帅哥,很年轻阳光,穿着休闲的肥大黑色裤子,脚下一双白色的球鞋,上身是很随便的一件白色T恤,正在翻越公园的围墙,他单手撑住墙边,人却高高跃起,动作既潇洒又轻松,看起来丝毫不费力,可这动作却和张全福昨天翻越围墙的动作一模一样。
杂志是香港的杂志,是专门介绍跑酷这项都市极限运动的专业杂志,跑酷是一项街头疾走极限运动,它诞生于80年代的法国,“Parkour”一词来自法文的“parcourir”,直译就是“到处跑“,当然在其中含义就是“超越障碍训练场”的意思。
我有一个同学的弟弟非常喜欢这项运动,所以我多少也了解一些,这项运动在国外虽然很火热,但在国内还属于少数一些比较时尚前卫的少年才会喜欢的运动,而他们的喜欢也只限于口头上,并不真的像国外一样去运动实践。
跑酷运动是把整个城市当作一个大训练场,一切围墙、屋顶都成为可以攀爬、穿越的对象,特别是废弃的房屋。而这项运动对运动者本身的身体素质要求很高,首先身体协调性要好,也讲天赋。如果天生协调性好,那玩起跑酷起步是非常快的,但如果天生就不好,就需要后天艰苦的锻炼,力量也是不可或缺的东西,可以说,力量跟不上的话,永远只能停留在某个台阶而不能进步。肩部、臂部、背部、腹部,还有下肢的力量。
我看着手上的杂志浮想联翩,难道说张全福是一个跑酷运动员?否则他怎么会有那么精准的动作和这么专业的杂志?怪不得他抢银行连头套都不戴,他是对自己充满信心啊。可又一看四周他家的这个环境,要说他还有心去玩这么前卫的远动,实在是有点没心没肺,何况听他老婆说,一天他要开十二个小时的车,那还有时间去锻炼?
我这一沉思,时间有点长,大熊拽了我一下:“老陈,想什么呢?”
我从深思中惊醒过来,拿着手中的杂志问王婷:“张全福很喜欢看这种杂志吗?”
王婷看了一眼:“这杂志是前天一个客人掉在车里的,全福寻思就一本杂志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就给拿回家来了,吃饭的时候就一直看,这杂志有什么不对的吗?”
我笑了笑:“没有,我挺喜欢看这种杂志的,最近整研究这个,王姐可不可以把这本杂志借我看看?家里还有类似的杂志吗?”
“我们没闲钱买杂志,孩子眼看着也要上小学了,现在我俩花钱都是一分一分算计着花,家里就这一本杂志,喜欢就拿去吧。”王婷虽然这么说,还是有些不解的看着我。
我道了生谢,和大熊告辞。走出王婷的家,大熊拽住我问:“老陈,你怎么跑到别人家里借杂志来了,你要喜欢看,自己买一本不就行了吗?”
我把杂志递给他:“大陆没有卖的,你仔细看看里面的内容。”
大熊接过来翻了翻,惊奇的问:“这上面有些动作跟张全福的一模一样,难道说他也是练跑酷的?可他不像是练这么前卫运动的人啊。”
我沉思了一下:“现在这个案子不普通了,你发没发现这里面有很多疑点,绝不会像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简单,一个很老实的人突然变得疯狂,而且体能超出了原有的水平,甚至达到了吓人的地步,还会去抢银行,我想这肯定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才会促成这样,咱们要做的就是调查出到底是什么原因?”
大熊点点头心有余悸的问:“这次不会再碰到什么特别古怪的事情了吧?”
我笑着给了他一拳:“就是一起抢劫案,虽然有疑点,但也不是什么古怪的事,再说了,进五科也两年了,大多数听起来稀奇古怪的事情还不都是人们自己吓自己,所有部门都说咱们五科神道,可经历了这么多,你有遇见过鬼吗?”
大熊想了下:“老陈,你别说,咱哥俩经历了这么多的事,还真没见过真正的鬼。”
我笑着说:“那就是了,别老自己吓唬自己,那有那么多古怪的事都让咱们碰上?”
大熊也点点有,很是赞同我的说法,可让我没想到是,这句话说的实在是太早了。
我俩刚想着去调查一下张全福的邻居和同事,我腰中的BB机突然响起来,我一看是那个小警察给我发的信息,上面说张全福已经醒过来了。
我和大熊急忙开车赶回急救中心,大步走进张全福的病房,一进门就见他果然醒了过来,他的身边除了那个小警察,还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夫。
再见张全福,他完全没了当初逃跑时的神采,人斜靠在床头,脸色煞白,面部肌肉松弛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十岁,双眼无神,就在这并不热的环境中,额头不停的在冒汗,他看见我俩进来并没有表现出不安或者惊讶,而是淡淡的看了一眼,就像是没见过我们一样。
他的表现实在令我惊奇,昨天那么大的事他竟然如此平静,难道真的像小警察说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可那有过了一夜就什么不记得了的?难道说他真的失忆了,或者想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