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即使没有结果,也可以再尝试,而他也没有遗憾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歪,陆叔叔吗?是我,小雀。我想和你商量个事,可不可以先给你盖个章,在脸颊上,脖子上也行,告诉全世界你是我的。
大裴:那……我也要一个。
小雀:我们俩先商量好,你要哪里?
大裴:要嘴唇吧,毕竟我亲过。
小雀:……歪,陆叔叔,在脸颊上给小雀盖个章,拜拜。
大裴:!!!!
第68章 白
腊月二十七,再过两天就要是除夕夜了。
裴向雀说是有新年礼物要送给陆郁,还没完成,不想被人提前知道,这几天总是躲着陆郁,连钥匙都没收了,只等着除夕夜再还给他。
终于到了大年三十那天,整个宁津满是快活的气氛。家家户户,莫不是如此。陆郁也得到了允许再进入对面裴向雀的家的资格,早晨运了许多菜进来,时间只够炖一个鸡汤,别的菜还在先行处理。到了中午,陆郁用鸡汤为裴向雀下了个面,囫囵地应付完午餐。毕竟年夜饭才是最重要的。
裴向雀手笨,打下手也做不好,在厨房帮的最大的忙,就是在菜出锅前尝尝咸淡味道,不过裴向雀的口味是依据陆郁的手艺而生的,无论陆郁做了什么菜,在他嘴里都是天下美味。
到了下午,裴向雀还把椅子搬来搬去,为自己和陆郁家贴上了对联还有福字,还挺自豪,问:“陆叔叔,我,我贴的好不好!”
陆郁见他像个小炮仗似的跑来跑去,脸上还沾着面糊,知道他心里开心,笑了笑,“好。”
冬日的天黑得早,陆郁摆满了一桌子的菜,因为只有两个人,分量很少,但种类繁多,叫裴向雀都看花了眼。
裴向雀今天穿了件红色毛衣,衬得皮肤雪白,眼睛又黑又亮,里面盛满了信任与依赖,还有掩饰不住的喜欢。他的脸颊上均匀地覆盖着血肉,下巴稍稍圆了些,身量是少年的高挑修长却不过分瘦弱,这是陆郁精心养了一年的成果。陆郁愿意将自己的小麻雀千娇万宠,养的精致可爱,又不将他囚禁在牢笼中,即使要多付出许多心力,也心甘情愿。
他在灯光下笑着,闹着,吃着饭,和自己说话,他是活着的,是陆郁心尖上的那个人,几乎让陆郁沉醉其中了。
大约是新年,陆郁想的格外多。他曾经过了两个没有裴向雀的年,陆宅死气沉沉,连半点欢声笑语也没有。
裴向雀语言障碍严重,对别人的话不太敏感,所以在别的感觉上就更加敏锐,吃饭的时候总觉得有道侵略性过强的目光盯着自己,可是抬头一看,对面只有陆叔叔不紧不慢吃着菜。
难道是自己的错觉?
裴向雀摇了摇头,不知道对面做了一桌子菜的陆叔叔什么都不想吃,只想吃一道烤麻雀。
菜都很好吃,裴向雀又馋嘴,差点连碗里的饭都没有吃完。不过他想到这是不行的,除夕夜不能剩饭,否则来年一年都要吃不饱。
吃完了饭,裴向雀整个人都缩成了一团,肚子圆滚滚的,陆郁坐在他的旁边,笑他,“阿裴,怎么吃的这么撑?”
裴向雀弱声弱气地哼唧了两声,“好吃嘛!”
陆郁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红包,递到裴向雀的面前,“给你的压岁钱,我的小麻雀,明年都平平安安,长命百岁。”
他将这句话郑重地重复了两遍,平平安安,长命百岁。
虽说是压岁钱,但一般给钱的长辈都有些附加的心愿,比如裴定给裴向龙压岁钱的时候,最期盼的就是要他成绩出色。
裴向雀问:“陆叔叔,不希望,一点别的吗?”
陆郁有些疑惑,眼神幽深,“别的什么。只要你能够长命百岁,其他的我什么都能够为你做到。”
只要你长命百岁就够了。
裴向雀心里欢喜极了,又觉得陆叔叔这样子可不行,他太宠自己了,会把自己宠的不像话的。
他会表白,对自己的陆叔叔。
客厅里的电视机被打开,里面满是热闹。陆郁在收拾桌子,裴向雀偷偷摸摸地查看了自己提前藏起来的东西,都完好无缺,才算是松了口气。
这是最重要的。
窗帘半开半阖,隐隐约约间透着外面的景色,天是黑的,只有微光照亮了几片雪花,像是亮晶晶的闪光片,裴向雀似乎对那些很有兴趣,并不去看已经忙完了的陆郁。
陆郁其实猜到了他最近有一个大计划,却不能确切地知道日期。而他之前已经说过了,等他的小麻雀到今天。很可惜的是,他的小麻雀最终还是没有胆量告白。
他不舍得裴向雀再继续等下去了,那样的惴惴不安,那样的渴求,即使他想不明白也没什么关系,自己会让他明白。
他的小麻雀正窝在沙发上,懒洋洋的,表面上盯着窗外,偶尔看着电视,其实偷偷摸摸的看着自己。他的脸颊是红的,嘴唇湿润,脖颈处露出大片大片雪白的皮肤,映着淡青色的筋脉。
忽然就想要在此刻表白,一分一秒也等不及了。
陆郁活到这么大岁数,自小早熟,想要什么总是能得到手。只有对裴向雀,才会有少年一般的冲动。
陆郁思索了一下该怎么开口,难道直接说我爱你吗?
好像太浅薄了一些。
他的油画已经画好了,是赠给裴向雀的礼物,或许该先送上画,再说一些别的话,最后亲吻一下他的额头,最后告白。
可有的时候,等不了就是等不了。
陆郁还没来得及说话,裴向雀却忽然啪嗒一声关了电视,屋子忽然寂静下来,只有两个人的呼吸声。他站起了身,同手同脚地走到了陆郁的面前,脸是通红的,双手向前递了一封信,手指尖都在止不住的颤抖,害羞又胆怯,却勇气十足。
他说:“我喜欢你,陆叔叔。”
待顿了半秒钟,又添了一句,“你喜欢我吗?陆叔叔。”
平地惊雷,恍然梦中。
陆郁整个人僵在了远处,他几乎说不出话,只有心口发颤,说是发颤也许还轻微了些。
从前世到今生,由生至死,由死至生,只为了一个裴向雀。
等到此刻。
裴向雀低着头,他是鼓足了勇气来的,却还是没有胆量看陆郁的脸,只能感受着指尖的重量。
情书还在那里,陆叔叔没有收。
他的血原来是热的,此时却忽然凉了下来。时间是那样漫长,足够叫他原来的念想一点点熄灭,又忍不住渴求,还有希望。
裴向雀心想,没有关系,即使陆叔叔不接情书,表白也要继续下去。
没有关系的。甚至是拒绝了,他也已经表白过了,有了正式追求的机会。
可是手上却忽然一松,陆郁很郑重地问他,他的眉眼都是温柔,只是裴向雀胆量小,不敢抬头,所以瞧不见,“那,是什么样的喜欢?”
只是再逗最后一下,无论他的小麻雀如何回答,也都逃不掉了。
裴向雀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又被这句话弄得提心吊胆,迟疑了片刻,脑子都转不过来,全凭本能回答,“想,想要在,在一起睡觉的那种喜欢。”
他像是一只被煮熟了的小麻雀,还要抖着嗓子,装作勇敢无谓。裴向雀再直白坦率不过,他不懂得用什么细致的话去描述,但无论如何,真心话是最动人的。
陆郁轻笑了一声,在寂静空荡的房间里似乎是很突兀的。他的眉眼狭长,略显得凌厉,低垂收敛时有种无意间透露出的温柔,目光落在裴向雀的身上,那是他心尖上唯一的珍宝。
他的小宝贝,他的小麻雀。
对他,再柔软不过,再珍惜不过。
他状似慢条斯理,其实心头已经燃起了比头一回见面还热烈的火,说:“从此以后,我的小麻雀,金丝雀,再也逃不开了。永远别想离开我,明白吗?”
陆郁的指尖贴上了裴向雀的脸颊,其实往常也曾有这样亲密的举动,可是这会好像大不一样。他的手指缓缓地滑动,滑过额头,眉眼,脸颊,鼻子,最后是嘴唇。
裴向雀不知道,自己的陆叔叔,是多么克制自己的欲望,才能讲出这样温柔的话。
他挺不解风情的,也不知道自己的回答对不对,开口便问,“陆叔叔,还没回答,回答我的问题呢!”
陆郁心里软成一团,只好笑着说,“我也喜欢你,想要和小麻雀睡觉的那种。”
“我爱你。”
这是迟来的许久的表白。深刻,真挚,唯独属于陆郁的那一份表白。
裴向雀惊声“啊”了一声,才算是真的明白过来了。
遇到了陆叔叔,是他这辈子的好运气。而运气更好的是,我喜欢陆叔叔,而他恰好也喜欢我。
眼前的这个人,不仅是我的陆叔叔,还是我的男朋友了。
这一切来的太快又太轻易,与试想的千难万险截然不同,仿佛一步登天,所以宛如身处梦境。
裴向雀才敢抬头,陆郁正在拆情书。他以为按照预料的步骤,陆叔叔会先看情书,可能拒绝,也可能暂且不会,或许是沉默着,自己会缠上去,讲接下来的准备了许久的话。
结果想了那么多,只用了第一步。
想想还有点吃亏,毕竟花费了那么多时间。
陆郁低下头,裴向雀的眼睛湿漉漉的,里面只有自己的倒影,像是在求得一个亲吻。
或许并不是。
可只要陆郁认识是就好了,他不需要再克制欲望,将裴向雀整个人揽入自己的怀中,手放在他的腰间,裴向雀微微踮起脚,陆郁的吻落到了他的眼角,那不是个过分轻柔的吻,有些用力,裴向雀感觉自己的那一小块的皮肤很痒,像是要烧起来了,却怎么也舍不得松开,把陆郁的衣服抓的更紧。
这不是如同上两次不安又惶恐的偷吻一样,而是货真价实,心意相通,彼此贴紧的吻。
两个人磨磨蹭蹭吻了许久,陆郁才松开了什么裴向雀,小麻雀的眼角被亲得通红湿润,像是染上了胭脂,皮薄肉嫩,又红又软。
陆郁的声音低哑,指尖点了点他的眼角,“我亲过的地方,盖了章,我的了。”
裴向雀眼巴巴地看着他,犹豫了片刻,也点上了陆郁的脸颊,另一只手碰到嘴唇,似乎有些得意,“那,这两处,我,我都盖过章了。陆叔叔,是我的!我的男朋友!”
男朋友这次倒是说的很流畅,不晓得暗地里想过多少回了。
陆郁忍不住笑,看他自己都说漏了嘴,也打趣他,“胆大包天,什么时候偷亲的?”
裴向雀掰着手指头,毕竟还有点羞耻心,偷亲可耻,“就,就偷偷亲的。一次是,你喝醉了,我叫你,你没有醒。还有一次,上次看看梅花,都不管我了,就亲了。”
陆郁心想,若不是装作看别的东西,难道你有胆子亲吗?
他们俩腻在一起,倒在沙发上,不小心摁开了电视开关。裴向雀听不明白,陆郁意志坚定,嘈杂的声音其实对两个人都没什么影响,所以连关个电视的时间都没有。裴向雀在准备告白的这段时间空想了许多事情,其中很多都不太好意思做,此时胆子再大,也只敢正大光明地缩在陆郁的怀里。他的耳朵贴在陆郁的胸口,能听到结实的心跳声。
他其实不满足现在,还想再亲陆叔叔的嘴唇。
其实陆郁也想,不过他现在情绪过分激动,理智不太够,如果接触再亲密一些,怕就要把自己的小麻雀整个吞下去,连个羽毛都剩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