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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卫生间时,路过一楼大厅,看到过道的一桌酒菜,鼻子颇为灵敏的我立刻感觉到异样来:难怪八大碗的生意不景气,用的这油,竟然是潲水、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及提炼后产出的那种地沟油。
做餐馆做得这么没良心,果真不愧是门可罗雀。
还好我们吃的不是。
事情既然了结,我们也没必要再牵扯其中,静心下来做生意。杂毛小道第二天依然摆摊算命,讨生活,龚二毛那几个混子没事去他摊子上晃,居然拉来了不少生意,果真是让人惊奇。在杂毛小道来洪山的第三天,他终于耐不住性子,问我要起那铜镜,观瞻一番。
我警告他,说这镜子我得来不易,可不能够依他的性子,给我顺走了。
说实话,我被这小子占便宜占怕了。
他吹胡子瞪眼,十分生气,说贫道是贪你这破玩意的人么?只不过是见猎心喜,拿来帮你炼一炼,尽一份朋友之间的情谊罢了,你爱给不给,不然搁你抽屉里面,发霉算球。见他一副委屈样,我连忙放低姿态,求他,他装腔作势,拿捏一番之后,欣然接受,然而按照惯例,又敲诈了我一万元人民币整。
瞧瞧着家伙,就是这副德性,狗是改不了吃屎了。
杂毛小道把铜镜拿在手上观察,不是发出一阵又一阵的叹息声。观摩一番之后,告诉我这铜镜是乃是宋辽金铜镜,窄边小钮铭文字,端得是古董了。那个老尚居然能够在地摊上以4000元淘到这么个玩意,不知道是有福还是有祸。铜镜古已有之,直至明清时式微,到了清乾隆年间基本都被玻璃镜给替代,不知道你捉的这个镜灵,为何还在用。不过,一般来说,制镜需要镜范、浇铸、刮削、研磨、抛光、开光六个步骤,这铜镜应该是当时的高档货色……嗯,不错,要拿去卖,就其艺术和历史价值,百万不止。
我说少扯这些鬼话,直接讲怎么制成法器。
他持了一个咒语,然后双手捧起铜镜,默默地念着经文,过了一会儿,偏头问我,说你怎么知道用缚妖咒来制住这镜中的魇灵的?我指着胸口的槐木牌,说是小妖朵朵告诉我的。
杂毛小道哈哈大笑,说你倒是找了一个女诸葛。
他告诉我,这镜中有灵,便好办了。他看了一下这镜身和背面,可篆刻一个符咒灵阵,他的炼器法子,传承自他师叔公、茅山一代符王李道子,他大致会十二种符咒灵阵,可适合此镜的,有五个。
这符咒分别是“甘露咒”、“斗母玄灵秘咒”、“荐拔往生神咒”、“解冤结咒”、“破地狱咒”。甘露咒驱除邪恶、回复精力;斗母玄灵秘咒沟通灵体、养神休性;荐拔往生神咒、解冤结咒皆为超度恶鬼、劝解往生;而这破地狱咒,则是定格邪物,镇压鬼魂之功效。
他抬头看我,问我到底选择哪一个?
我问罗罗嗦嗦一大堆,到底想讲个什么东西?我只想问,那个可以用来攻击?我现在废材得很,强烈需求一种攻击性的法器,让我有自保之力。杂毛小道点了点头,说晓得了,那就用破地狱咒便是,这符咒一旦篆刻到镜身之上,便能够驱使里面的镜灵,转动法阵,与你的术法作共鸣,用来破邪物、定鬼身都可。
我兴奋得浑身抖如筛糠,说这不是碉堡了?
杂毛小道撇着嘴巴,一脸的不屑,说屁啦,这玩意说厉害也厉害,但要说有多厉害,不就跟一个不用充电的防狼手电棍一样?道与器,道是精神性的本体,是脱离物质实体而独自存在的最高原理,是永恒的、不朽的存在,而器,只是修行途中的工具而已。只有自身的强大,才是万物之根本。
事实上,史上对于这两者之间的争论,由来已久。
所谓道教,分为全真道与正一道两大系统,全真派的道士出家,以修真养性为正道;而正一派道士可娶妻,不忌荤,行符箓。若论真正在道术上有所建树的得道之士,大部分都是全真派的道士。而修符咒的道门,因为简单易行,于是泥沙混杂,多有心志不坚者混迹入内,譬如正一道符箓派中的上清茅山宗。
茅山宗传承了《上清大洞真经》,修持方法以思神、诵经为主,也炼丹,然而最有名者,莫过于由古之黑巫术改良而来的茅山道术。茅山宗闻名天下,然而在道教中的地位却并不高,一饮一啄,莫过于如此。
追求力量强大的同时,却没有保持心性。
这些都是茅山宗的伤痛,杂毛小道粗略一提,便不再言。他随行带了相应的工具,花样繁多,最醒目的是一把由废白钢车刀改制的刻刀。说实话,他篆刻手工的技艺,远远比算命的生活勾当要厉害千百倍,但是却有一个怪癖,便是不能够让人在旁围观,心不能分神,不但是我,连窝在床头打盹的虎皮猫大人也被赶了出来,气得这个瞌睡虫破口大骂,好是一阵喧闹。
杂毛小道在房间里一呆就是三天,除了吃饭和上洗手间外,基本不露面。
不疯魔,不成活。
苗疆餐房这边基本以上进入了正轨,管理方面阿东和他婆娘,加上我一手提拔起来的小张、以及阿根的一个兄弟伙都足以胜任,我除了每天晚上六点钟去做三道菜之外,基本上不用做太多的事情,更多的时间是在家里研究《镇压山峦十二法门》中艰涩的部分。
这本书是部奇书,全书分为坛蘸、布道、巫医、育蛊、符箓、禁咒、占卜、祈雨、圆梦、躯疫、祀神、固体十二个部分,每一部分都足以让人穷尽一生的心血去研究。这本书跟了我近一年,虽然日夜潜心苦读,然而目前最为精通者,也仅仅只在育蛊一节,符箓、禁咒、祀神几部分,也只是粗通一二。
这是为何?因为没有师傅。
在道门中有一句话,叫做“师不为师,以天地、万物、众人为师”,此谓之自学成材者。然而天下间这般的大拿能有几个?所谓道术、道德、道心有成者,哪个不是有师傅在旁边指点、费心培养、历练,终于成材?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有了前人的指引,可以少走一万条弯路,而无,则前路坎坷。
便如我,一个没有师傅、只有一本破书的菜鸟,跌跌撞撞,时至如今,不也还只是个“小毒物”而已?
所以说,师傅是修炼成就的根本,没有师傅,什么成就都不会有。
这句话是实话,杂毛小道一身本事微弱,除了因为一场不知晓的变故之外,还是因为没有师傅在身边,修行不得进步;又有,他之所以能够明了这么多,且懂炼器篆阵的法门,也多亏有一个师叔公来教予。
我的野心并不大,只是想把朵朵恢复人身,然后把黄菲给娶了,安安稳稳地过着幸福生活。
但是前路多坎坷,我若不强大,必然就泯灭于这凶险的路途中,哪里能够得享安宁?麻烦便是这样,你不找它,它便找你。生活于这世间,若说一点因果不沾,这简直就是笑话。都有的一切都是假的,唯有力量永恒——这是极端符咒派的说法,有的时候,其实很有道理。
第四天的早上,我一如往常般去楼下附近的小公园里练了一趟拳,松完筋骨之后,买了早餐回家。叫杂毛小道的时候,敲门,发现里面鼾声如雷,轰隆隆。我问虎皮猫大人怎么回事?它不屑地撇嘴,说多大的事情,三天木有睡觉了,这会儿补觉呢,没事,没事。说完,依旧啄着它的瓜子仁。
我心中狂喜,就我对杂毛小道的了解而言,他平素洒脱不羁,然而对于承诺,却是极为遵守的。
此刻睡觉了,说明——铜镜已然篆刻完成了。
我仰天长笑三声,哈哈哈!
果然在入夜的时候,杂毛小道走出房门,把铜镜递给我,说搞定了。我接过来一看,这铜镜跟以前几乎没什么区别,只是棱角被小心打磨圆,铜锈未除,但是被处理得浑然天成,在铜镜的背面,篆刻着清晰娟狂的符文,上书曰:九幽诸罪魂,身随香云幡,定慧青浮花,上生神永安……
我翻来覆去地看,爱不释手,杂毛小道告诉我方法:这镜中有镜灵,法阵自然驱转,用时只需将心与这镜灵沟通一番之后,然后将这铜镜往邪物上一照,然后喊一声“无量天尊”,歌颂我道祖,便可有功效,这薄弱者,直接将其魂魄收入镜中,供着镜灵吸食;若遇到强敌,也能够起到阻碍滞缓的功效。
这边是我所获得的法器,我欢呼雀跃一番,然后兴致勃勃地去楼下找了一条狗来试验。
结果我被这条恶狗追得满街跑,还是朵朵出面将这条土狗撵走。
我信心全无。
平淡的日子便这样过去,六月中旬,再次接到顾老板电话催促的我,终于决定了前往东方明珠,去见识一番花花世界。
南无袈裟理科佛说:
嗯……第一件法器得手,名曰“驱邪开光铜镜”,又名“震一下”,开始没多大用,就是震一下。下一卷,我们讲一讲东方之珠的一些事情。
*************第十卷完************
灵异,悬疑小说《苗疆蛊事》正式版。 第十一卷 门第
第十一卷 明珠叙事
第一章 顾老板的亲戚
作者:南无袈裟理科佛 发布时间:20130104 23:58 字数:3113 浏览:4687人
我有一段时间总是在怀疑自己,觉得我是一个不详之人。
在我那便宜师叔王洛和从东南亚袭来,小美身死之后,我曾经沮丧得一度想要离开自己拼搏和奋斗的东官,想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隐姓埋名,不沾因果。然而我终于发现了一个问题,无论如何,我都逃脱不了人群的包围,总是会沾惹到祸事,即使我逃到了天边,那又如何?还不是一样,该来的总是会来的,逃避,无用,唯有反抗,积极乐观地生活,方能够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人。
所以我重返了南方,来到了洪山,与老乡阿东开了这么一家餐馆。
他需要我的投资,我需要一份稳定的收入,不让自己为了三斗米而奔波忙碌。我的时间太珍贵了,我终于明白,我不是在为我一个人而活,我肩头有了太多的责任:朵朵、肥虫子、对黄菲的承诺……以及,好吧,小妖朵朵这狐媚子,也算是吧。
这么多张嘴,我压力山大。
顾老板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我正好完成了苗疆餐房的交接。阿东在经营上是一个有着自己主见和想法的人,太多的干扰反而会让他失去方向,于是决定先离开一阵子。顾老板跟我抱怨,说我再不来,他亲戚估计就要奔溃了。
我苦笑,说香港那么多著作等身的玄学大师,为毛偏偏就等我一个人?
他说屁,名气大的请不来,小的,毛都没有用,一个个都是嘴皮子上的功夫。
于是我便收拾好行囊,与粘上来的杂毛小道、虎皮猫大人一同经鹏市罗湖关口,前往香港。顾老板的助理秦立早已经在鹏市等候,一应手续均有他办理。我之前跟顾老板一起做过事,到过香港,有港澳通行证,杂毛小道居然也有,于是过关很顺利。顾老板亲自在关口这边等待,一番寒暄之后,上了一辆黑色的豪华商务车,一路穿行,过高楼大厦、拥挤车流,来到九龙的一条繁华街道。
香港伊丽莎白医院,据说李小龙就在这家医院去世的。顾老板轻车熟路,带着我们直接前往病房。乘电梯上楼,或许是巧合,居然是五楼。
这个数字让我顿时菊花一紧,自从那次“五楼回魂梯”事件之后,我对于“五楼”这件字眼,一直都存在着莫名的不适应感,或许那是我第一次因为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