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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代系草-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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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么,就得为自己犯下的错负责。
  他不介意用自己的一辈子来弥补这个错误。
  喜欢是一回事,责任是另一回事。喜欢是心,责任是理儿。在没产生责任的时候,一切自然可以随心而行;可一旦有了责任,就必须循理儿而行。不然不就成了渣男?
  他虽然从来不标榜自己是正人君子,但他也不想让自己变得渣。他的良心不允许他那么做。
  季洋不说,林允琛也就当做他默认了。觉得自己问的是一句废话,也就不再说什么。
  只是觉得满身满心都是求而不得、想追无门的无助。他喜欢季洋,发了疯的那种喜欢。可是季洋有喜欢的人,而且这个人还是他光明正大的女朋友。人家是一对神仙眷侣,他凭什么要去拆散呢?
  如果他想要的,还只是最初想的那种“搞到手”就行的肉、体关系,他当然不会考虑这么多,还是会继续撩下去。反正男人之间么,玩一阵子一时痛快,之后或是各奔东西,或是再保持偶尔约一下爽一爽的关系,也没啥大不了。
  若是这样,他大学四年里一定会过得相当舒坦相当潇洒。
  可现在,他想要的,不只是肉、体关系。他想要和季洋建立一种名正言顺、光明正大的长久的关系。
  可这种关系,必须是建立在两情相悦的基础之上的。
  季洋或许愿意和他玩一玩儿,但却不会像喜欢尤娉婷那样喜欢他。如此,又有什么意义呢?
  可是他这个人哪,就是不懂得认输。
  即使知道自己的做法就是挖人墙角的“小三”,还是十分无耻的男小三,但他就是不想改。即便知道就算自己拼尽全力、就算能把季洋挖到自己身边来,季洋也不一定会喜欢他,他却还是不想放手。
  没有路,他就开一条路出来;没有门,他就凿通一面墙。
  我命由我不由天。
  只要我想做,就没有什么不能做的事。
  “姥姥家在哪儿啊?我能去蹭饭吗?你看,郝全儿十一要回家,文轩要去他在Q市的姨妈家,寝室就剩我一人儿了。而且我听说啊,食堂只开一个,就是特难吃的那三食堂,我不想去那儿吃。”把话说得可怜兮兮的,眨着眼睛萌萌地看着季洋……这一阵子里,他已经摸出了点儿门道。只要他服个软儿卖个萌,季洋一准儿心软。
  虽然他觉得,身为一个大老爷们儿却故意卖萌,这是件相当可耻的事儿。可没办法啊,为了追汉子,别说可耻了,就是要命,他也得做啊!
  说实在的,其实“卖萌”这件事,对他来说就已经是“要命”了!不过……要着要着竟然也就习惯了!由此可见,他当真是一个生命力相当顽强的人!
  原本已是志在必得地等着季洋点头了,却是……看到季洋摇了摇头。
  “不方便。”
  “有什么不方便的啊?你这么善良,我觉得咱姥姥老爷也一定老善良了!我和你说,老人家啊,他就喜欢身边儿的晚辈多一点儿,热闹啊!我可会讨老人家欢心了,真的!而且我也不白吃,我还会洗碗呢!不仅洗碗,拖地啊……”
  季洋的一个眼神儿,将林允琛噎了一下。但还是非常顽强地把话说完了:“收拾屋子啊……倒垃圾啊……买、买菜啊……都,都行。”
  “我不想让你去。”季洋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


第34章 一个可怕的人
  只是季洋这一个眼神儿,林允琛就明白了……完了,事儿大了。
  “哦,那……那好吧……”当下就不敢再说什么,只是失望地说了这一句,便安静地住了嘴。
  他看出了季洋对他很是不同、他看出了季洋很关心他,可是这不同、关心与喜欢,还是差了很大的距离的。有可能他的努力战胜了季洋的决心,他成功了;也有可能季洋的决心摧毁了他的努力,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不过没关系,他再想法子将季洋从原点上拉出来不就行了么?
  一辈子这么漫长,只要他不想放弃,就有的是时间。
  实际cao作起来,林允琛才发现,他的那些百战百灵的撩技啊,在季洋这儿根本就不管用。可造成这“不管用”的根源呢,却不在季洋,而在他自己。
  因为他不想对季洋用。
  一旦真心喜欢,你就想时时刻刻地对他好、时时刻刻和他在一起,哪舍得什么欲擒故纵啊、虐心得身啊。一见他就大脑充血,恨不得把心肝肺一起掏给他。哪有什么步骤可循?哪有什么宝典可用?
  对他好,就是唯一的准则。
  一个星期里,季洋对林允琛都相当冷淡。
  虽然会言而有信地帮林允琛洗衣服,而且在衣服干了之后还会帮他熨好了才拿回寝室;也会在周一、三、四、七有课的时候和林允琛一起去健身中心。但除了正常的动作指导之外,课上已经不会对林允琛有任何“关照”了——不会帮他挡男女学员投来的目光、甚至于不会在男女学员问他要电话号码的时候帮他解围。
  在寝室的时候,也不会和林允琛说多余的话,即便林允琛有意逗他,他也不愿意接茬儿。反正各自相安无事就好,做好自己答应过他的事、做好没法子避免的事,剩下的,也就是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合住关系。可亲近也可疏远,没什么不妥,不是非要多热络才算正常。
  这周六是九月三十日、下周日是十月八日,所以算上周末,从这周六开始,今年的十一小长假足能休九天。从九月三十日一直放到十月八日,十月九日才开学,简直不要太爽了。
  郝全儿“龟心似贱”,周五下午第二堂没有课,买了下午五点的火车票回家——站票,周四晚上就开始打包行李了。段文轩的姨妈家和郝全儿家很近,是在郝全儿家的后两站下车,因而也和郝全儿买了同一天、同一趟车的站票。
  季洋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儿,看着郝全儿将攒了半个月的脏衣服塞进了行李箱、看着段文轩将给他姨妈买的礼物装进背包里,再转头看了眼捧着电脑玩儿游戏的林允琛,忽然觉得有些凄凉。
  他咋不回家呢?只是因为车票难买吗?
  而且打从开学起,就没听林允琛接过家里人的电话。
  忽然觉得,如果寝室里只剩他自己了,他会觉得孤单吧?
  一个激灵,忙收起了心疼他的念头儿。
  这小子心大得很,怎么会觉得孤单?而且他还能让自己就这么闷在寝室里?早就找别的营生去了!只怕九天假期都不够他浪的!
  正想着,忽听林允琛手机响了。
  季洋虽然没再转头看向他,却是用余光看到了,林允琛在看了手机屏幕后,往他这儿瞧了一眼后才接起来。
  “你是……”
  “没印象。”
  “哦,想起来了。”
  “不回……不合适吧……”
  不知道对方又说了什么,季洋用余光看到林允琛又看了他一眼,然后就听林允琛说了声:“行……”
  却是拉长了声音,好像也不是确定的话。
  然后竟然防着人儿似的,挺谨慎地看了季洋一眼,放下电脑爬下床,两个大阔步就出了门儿。
  看着林允琛急匆匆的背影,季洋忽然想到,今天有一个非常特别的男学员问林允琛要电话号码来着。
  那男学员名叫陈煜,是大三的学长,也是本校的学生,“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人长得挺干净的,一米八左右的个子,戴个眼镜儿,穿各种格子衬衫儿,看起来文质彬彬的一个人儿。但又不是段文轩这种典型的书呆子,人家是名副其实的学霸、而且是个另类学霸。虽然为人斯文,但身材非常有料、且头脑相当精明,脑子一转就能算计你十个来回儿,相当阴狠。
  季洋为啥说他“非常特别”,又对他这么了解呢?是因为他妈和陈煜的妈妈是高中同学,而且俩人儿关系还不错,现在他们两家又住在同一个小区,紧挨着的两个单元。说起来,这关系也算挺亲近了。不过他对陈煜这人不感冒,即便有牵连的关系颇多,但这么多年来,也就仅限于“认识”而已,因为他觉得这小子太阴了。
  并不是他对陈煜有什么误解,这番判断,可是经过事实证明了的。
  陈煜他爸是某个机、要部门的局长,平时外捞相当多。有些男人吧,一有钱就想着三妻四妾,平时那些花花草草他和他妈都不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但就在去年,他爸的一个小三儿怀了孕,想要以此逼宫。他爸自然不愿意为了一个女人搞得身败名裂,小三逼宫不成,就要检举他爸,拿着证据给他爸下最后通牒,想要讹一笔钱。
  结果没几天,陈煜就拿着录音证据来约他的邻居季凡森大律师出去吃饭,说是要告他女朋友敲诈。说他女朋友怀了孕,要和他结婚他不同意,女朋友就动了歪心思,想要从他们家讹诈一笔钱。
  录音证据里除了双方的姓名都有确定之外,还有那女人叫他“宝贝儿”、“亲爱的”这种很明显能确定身份的称呼,还有那女人说的,“你不和我结婚我玩儿死你爸”、“我就是冤枉他你能把我怎么着”、“我吃定你们家了”这种话。
  季大律师当然不愿意接这种蹚浑水的案子,自然是拒绝了他。但哪里能想到,他要的就只是和季大律师吃一顿饭就可以了呢?原来是知道那女人找人跟踪他,故意让她知道他在见律师,吓唬那女人呢。
  当然不只是这么吓唬一下就完了,后来不知道怎么着,也就过了十几天,竟然弄了一个那女人有爱姿病的诊断书,又来找季大律师,说这种情况下,他可不可以强制要求她打掉、孩子?而且他已经两个月没有和这女人亲近了,也去诊断了,确定了自己没有病。这么说来,这女人在怀孕之后,一定和有爱姿的人发生过关系,孩子的感染几率非常大。
  季大律师当然从法律的角度告诉他,他的想法是不可行的。又说了几句客套话,让他不要再和这样脏乱的女人有来往。本以为这事儿也就过去了。
  哪知不久后,本市就出现了一宗跳楼自杀的惨案。跳楼的,就是那个女人。法医鉴定之后,确定其携带有爱姿病毒并且怀孕,死因的确为自杀。
  谈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杨医生说,陈煜曾经找过她,想要让她介绍认识一下妇产科主任。只是举手之劳的小忙而已,她当然会帮。哪想到后来听妇产科卢主任说,她介绍的小伙子可吓人呐,来咨询如果想让爱姿病人顺利生下孩子,要不要将病人现在就送过来进行一些医治,而且生下孩子之后,怎样才能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她当时听了也是吓得不轻,想想还是将这件事情告诉给她同学,但陈煜他妈妈接了,只是敷衍着说道,随他去吧!
  季大律师这才明白,陈煜是在用他们夫妻做套儿呢。是想着在这女人死后,警方万一找到陈家头上,能让他们出庭做证。证明这个女人品行不端,证明这个女人的确有爱姿、有自杀的理由。而且他两次找律师,也能证明他是一个希望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非常理智的人。之后找医生呢,则能证明他在无法以正当途径说服患有爱姿的女朋友拿掉、孩子之后,便想着让她生下来,并且还想要让孩子健康成长。
  而陈煜之所以在律师这方面选中他,不是因为他是邻居好说话,而是因为知道他是业内有名的、只认证据不认人的律师。恰好在他这边的证据,都是利于陈煜的。因为他的好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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