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要女主人在家,我就得寸步不离左右,不知是她心血来潮对我的爱,还是她要充分利用每一分每一秒享受二十万零一千?
我一个一个房间的巡视,要在最短的时间里了解生存环境,这是我在草原生活必备的素质之一。房间很多,分工很细,厨房、卧室、主卧室、书房、起居室、客厅、阳台、晒台……光卫生间就有三个。今天比昨天好多了,没有再迷路(昨天我在储藏室里困了两小时)。相比之下,我在草原的家就小多了,不过是两平方米的洞穴,吃喝拉撒全在里面,下雨的时候还灌水,而且没有门,晚上睡觉的时候要特别留个神。
房间虽然很多,显得空寂,但女主人走后,我并不孤单,因为在这栋别墅里生活的除了女主人和刚到三天的我,还有客厅里那只口才很好的鹦鹉,每每女主人出门前说“祝您今天心情愉快!”的就是他。
我巡视完房间后便去客厅找他聊天,他的名字叫臭美,是只生性厚道的鹦鹉,给家庭新成员的我很多实用指点。此时他正在梳理身上的羽毛,准是跟女主人学的陋习。他瞥见我,很热情的招呼道,过来,坐这边,我一只鸟儿无聊死。每天就是说那几句话,我本想多学点人类语言,可是太难了,丰富词汇之间错综复杂的组合快把我的脑细胞杀光啦。但不学又不行,我就靠这个混口饭吃,不像你,刚来三天,女主人对你就像亲生儿子似的,出门前主动和你吻别。而我呢?来这个家两年多了,女主人都没吻过我,更别提看她裸睡的美样……
他就是这样,罗嗦。千万别让他顺势说下去,不然他一口气可以说上个三天三夜。我打断他说,臭美,你知晓女主人为什么给我取冬冬的名字吗?
臭美细思量,恍然大悟道,我晓得了,她是把你和她的情人相提并论,你真幸运!接着臭美给我娓娓道来女主人的隐私,这对我很重要,安静的听,不闲他烦。
女主人的名字叫叶绿素,是个歌星,歌星你晓得吗?就是穿着一身珠光宝器伫立在舞台的中央,四周黯淡,惟有她身上披着五彩斑斓的光芒,所有人为她疯狂,为她尖叫,为她丧失理智,为她心甘情愿献出一切。臭美眼里倾泄出滔滔的羡慕,但话锋一转说道,可有谁知她的寂寞与悲苦?她为此而付出的代价?想当年,她不过是个在酒吧里跑场的舞女,饱尝了生活的辛酸,直至有一天遇上一个做卫生纸的企业家,绰号纸巾王,命运才得以彻底改变。纸巾王花钱为她做包装,出唱片,终于把她捧成一位当红小歌星,这栋豪华别墅和红色跑车都是他送的。可是女主人并不爱他,却无奈委身于他。为什么?我问。臭美顿了顿说,纸巾王有家室,孩子都开始泡妞了,其实年龄和第三者都不是爱的障碍,何况现在流行婚外恋,谁有本事谁做正宫!问题是纸巾王是个糟老头,小学都没毕业,素质忒差,光瞧他那嘴几十年都不刷的牙就叫人恶心。就在一年前,女主人意外的遇到了初恋情人,他就是冬冬。冬冬生的眉清目秀,一表人才,还是个画家呢,不过是个潦倒的画家,不是他画不好,而是机遇太差。机遇你懂吗?就是一扇上了锁的门,门内藏着属于你而你却不知道的东西。自从女主人遇到冬冬之后,心底冰封的爱彻底解冻,可是她却不能和冬冬正大光明的往来,因为被纸巾王察觉可不得了,于是她只能和冬冬不见光日的偷偷摸摸。我想,女主人给你取冬冬的名字是对真爱的向往吧。
我说,人生就是取舍,不可能得到两件不相容的东西。
他说,我倒是佩服女主人的伎俩,不然她一样也得不到。
我说,岂不是很痛苦,无尽的周旋。
他说,生活本就是个充满矛盾的容器,我们生在其中只能左右逢源,而不要妄想改变什么。
我说,你呢,如何去左右逢源的?
他说,对于我来说,生活的全部就是女主人,只要把她哄得开心就行了,你亦如此。
我说,这么说来,我们是同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他说,对,对,你很聪明,不如我们俩结盟吧?
我诧异,结盟!?
他说,就是交换心底的秘密,我们才能更好的相互帮助。
听到这,我警惕起来,隐约嗅到阴谋的味道,但再看看臭美真挚的目光,又难免显得我小狼之心度鹦鹉之腹。我的确需要帮助,需要在恰当的时机回到草原,仅凭我一狼之力,是无法在这陌生的城市里找到归途的。就在我举棋不定,是否无条件相信臭美的时候,他说道,倘若你真有难言之隐,又无法像相信自己一样相信我,那么结盟的事以后再说吧。
我连忙解释说,不……不是不相信你,而是我怕你知道真相后会惧我。
他说,怎么讲?
我说,倘若我长的像狗而又不是狗但我又不得不做狗……
他说,什么乱七八糟的啊,能否条理清晰一些?
说?还是不说?我的血泪史,我的致命身份。臭美的内心和我看到他的表面一样吗?他值得我毫无保留的信赖吗?毕竟我和他仅结识三日而已,我对他又真正了解多少?即使他是只好鹦鹉,即使我告诉了他关于我的一切,他又有何能力帮助我逃离困境?他不过是只弱不禁风的鸟。
他像是看出我的心思,说,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没有朋友是件可怕的事情,即使我们谁也帮助不了谁,至少可以分担对方的烦恼,这就是朋友意义的所在。
是的,朋友。在此刻,我渴望朋友。
但问题的核心是我无法确定谁是我的朋友。
臭美忽地悠悠啜泣,动情说道,我实在忍不住了,我必须告诉你我的秘密,即使你是一条烂狗,一条道貌岸然的狗,我还是要说:我恨你!恨你不过来了三日便从我身上夺走女主人的宠爱。我够可怜的了,一只鸟儿孤孤单单,又没有什么本事,下半生早已盘算好交付给女主人,你的到来无疑对我下半生的幸福构成巨大的威胁。你说,我该不该恨你?该不该诅咒你?上海有这么多好人家,你为什么偏偏来此,与我争宠?最重要的是,我只能恨你,因为我无法打败你,我瘦弱的身躯还不够填塞你打哈欠时膨胀的嘴巴。倘若你是我,你会如何?化敌为友?忍辱偷生?还是企望对方的仁慈,施舍一些女主人富余的爱?
臭美的肺腑之言令我哑然,想不到我的到来竟给他的心灵造成如此大的创伤!我发誓,我并不想和他争什么,但我的到来的确改变了他原本快乐无忧的幸福生活。我忽地同情起他,相比之下,他比我更加把握不了现实中的生活。最令我感动的是他竟然不怕惹怒我而执意说出对我的恨(说真的,我搞死他不费吹灰之力),从这一点上来看,他又比我伟大,面对强势的对手,仍能保持完整的自我。而我呢?不仅朝现实生活低头了,而且还惧怕一只比自己弱得多的鹦鹉利用自己的秘密,还警惕一份真挚的友谊!想到此,我决定向他和盘托出我的秘密。他值得与我结盟,值得做我的朋友。
我咽了咽口水,酝酿着一个深入浅出的开始。忽然,女主人推门进来,臭美立马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面若桃花的朝女主人说,欢迎回家,您辛苦了!
我没有表情,不想稀释臭美的宠,我愿意为他这么做。
女主人看见我们俩处在一起,乐呵呵地说,瞧,你们这么快就成为朋友了,我还怕你们不合呢!臭美趁势跳到我的头上,弯腰吻了我一下,扇着翅膀说道,Good friend!Good friend!女主人笑得前俯后仰,直夸臭美聪明,连英语都会说了。
女主人回来是带我去办证的。早前她就说过,倘若我没有证就是黑户,就是一只见不得光的狗,上街兜风都要提着个脑袋,一不小心被精神文明办抓住就会关进牢房,只有请律师才能办假释出来。换句话说,证件是我合法存在的证明,没有证件我也就是不合法存在的,即使我没有干过一丝缺德的事。所以我很高兴随女主人去办证,因为我要回到草原就必须走出城市,而证件可以使我正大光明的行走在这个城市。
千万别以为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宠物狗,都有我这份合法走在大街上的幸运。大多数人家的宠物狗都是见不得光的,因为办个狗证的费用是5000块,每年还要交一次2000块的管理费。算起来,养条狗的代价可以养活一个吃闲饭的,所以不是每个狗主都乐于付出这份钱的。
办证的过程煞是繁琐,先是领号排队漫长的等。女主人自是悠闲的拿起一本宠物杂志读起来,不时和前来办证的狗主交换心得。她总是有意无意的把话题引到我的身价上面,倘若没有听到对方的“啧啧”声,便会很巧妙的结束交流,另寻他人。我的女主人算是有修养的,不像那个浓妆艳抹的女胖子,首先就问别人家的狗多少钱买的,若比自己的低,就一副鄙夷的嘴脸,若比自己的高,就一副不屑的神态,以至于不大一会儿,她便成了孤家寡人。
302号,冬冬……这里,女主人应道。
我由工作人员摆弄着,进入办证的实质程序。首先是照相,歪着脑袋不行,戴着帽子和墨镜不行,笑不行,一点不笑也不行……好不容易镁光灯一闪,我龇牙咧嘴有了生平第一张照片。然后是体检,称体重,量身高,照X光,做心电图,还要抽一大管浓血化验有没有狂犬病。我怎么可能有狂犬病!笑得我肚子都痛。笑归笑,我的屁股上还是生疼的被扎了一针。接着我被一老一小两医生推进一间单独房间,做最后的检查——血统鉴定。我的心极为慌乱,毕竟我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狼,且手脚被绑在床上,一旦身份暴露,我连逃命的机会都没有。
果然不出所料,血统鉴定有了麻烦,甚至很糟糕!
老医生扶了扶眼镜说,天啊,这是只狼!
小医生吓得哆哆嗦嗦,怎么办?我操家伙去!
我想这下完了,天崩地裂,只有等死。我已绝望,做好了死的准备,除此,我无能为力。
老医生连忙捂住他的嘴说,小声点!
小医生说,怎么,你要做东郭先生!
老医生说,东郭先生也要吃饭啊,管他是狼是狗呢。
小医生说,此话怎讲?
老医生说,多办一个狗证,我们就多提一份奖金,老师没教过你啊!
小医生说,可他是狼啊……
老医生说,连豹子都有人养,狼怕什么。
小医生说,那我们至少要告诉狗主人…不…是狼主人真相。
老医生重重敲了一下他的脑门说,蠢蛋!你看那漂亮娇气的女人敢养狼吗?岂不是自断财路!
小医生说,那就听你的。对了,办个狗证奖金有多少……
老医生和小医生转过脸来,对我友善的笑着说,嘿,冬冬先生,你很幸运!
是的,我的确很幸运!命运真是个奇怪的东西,你总是无法掌控它,你认为死的时候,它把你推向生,你认为生的时候,它把你推向死,它就是这般无情的戏谑你。随着老医生朝着狗证上我的照片处狠狠地戳了一个红章,我的名字,我的血统,我的身份……以及我的一切谎言都变成合法的了,变成了不可诬蔑的事实。这一刻起,一只狼蜕变成一只狗的过程,从法律上来说已经完成,想必今后推翻它要比承认它还要难。我真不知,我该庆幸还是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