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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
吴雪佩将刚才陈玟雯给自己的罐头吃完了,也坐了过来。虽然对着锅里的土豆泥一样虎视眈眈,可她这个高等知识分子也知道,若是饿久了的人一次吃下去太多食物,是会撑死的。
因此在郭晓晓给自己分了一碗土豆泥的时候,她还是强忍着馋,对着小护士连连道谢,拒绝了她的好意。
桓楚从陈玟雯手中接过自己的那一份,便立马把一切丢在了一边,大口吃了起来。
土豆泥能在欧洲一些国家流传上千年,自然有它的好处。郭晓晓在做土豆泥的时候加入了适量的牛奶和黄油,可能还从车里找了点沙拉酱倒进去,吃起来嘴里有一股香浓的味道,又十分爽口。
但在末世里,最关键的当然是能管饱。
一碗下去,桓楚便觉得自己的肚子已经舒服了许多,虽然仍然有点饥饿,但却没有和李峰一样,去抢周围人碗中的食物。
就在他思考着自己待会是不是要再去弄点吃食的时候,阮亮却又端来了一小锅散发着浓浓肉香的东西。
根本不用看,那熟悉的味道桓楚这辈子已经吃过无数次了,明显是腊肉的味道。他立马觉得食指大动,一时间来了精神。
“老板,听说今天你又在镇子里杀了一场,累了吧?我和小郭给你熬了锅汤,好好补补,明天才有精力继续带领大家一起完成任务。”阮亮脸上仍然是笑呵呵的,也不管周围眼馋的队员,直接走到了桓楚面前。
周围的队员一听是给老板吃的,他们也知道老板刚刚在小镇里经历了两场血战,因此也没有发出异议,但一个个仍然紧盯着那口小锅不放。
桓楚也感到了周围的目光,眉头微微一皱:“其他人的呢?”
阮亮嘴角的微笑顿时有些发苦:“老板,腊肉不多,恐怕不够这么多人分的。”
他说的倒是实话,这户人家就算腌制了不少腊肉,可也应该是只够自己一家人吃的份,哪里能喂饱这将近三十号人。
桓楚的眉头却松了下去,不再看阮亮手里的小锅,直接说道:“我饱了,把腊肉给大家平分下去吧。”
“可是,老板……”阮亮也看到了周围光亮的眼神,一时间有些为难。
桓楚心里正在进行着痛苦的挣扎,如果阮亮再端着这锅肉站在他眼前,恐怕他就忍不住了。
干脆从地上站起了身子,向着临时驻地里走去:“去吧去吧,我都说我饱了。”
阮亮自然不敢不服从他的命令,只能低下头端着锅子走开:“是,老板。”
桓楚身后,一时间欢声雷动,可他的嘴角却浮起一丝苦笑。
他娘的,我也想吃肉啊。
小杜有话说:今天是一年一度的母亲节,祝愿天下所有的母亲们节日快乐,同时也希望所有看到这里的书友们能给自己的母亲送上一点祝福。
母亲不需要礼物,只需要你一个简单的电话,一句简单的节日快乐,就能令她感动。
各位,不要犹豫了,老妈在身边的,赶紧过去说一声节日快乐,远在异地的,就拿起你们的电话,给老妈打一个吧,对你们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但对母亲而言可是另一番滋味噢。
顺便在这里祝愿所有和小杜一样单身的书友们早点找到自己未来儿女的母亲。
再顺便说一句,推荐收藏什么的,尽管往小杜身上砸吧!!!
第五卷 血战含山 第一百二十九章 民居里的温情
就在一众队员在屋外吃着久违的肉食时,桓楚已经坐在了这栋作为临时驻地的民房的客厅内。
说是客厅,其实不过是个有电视有沙发还有个火盆的小房间。
就如同许多农村里的民居一样,客厅里的装饰就是各色七八十年代的老海报,由于年代久远的关系,纸张已经略微有些泛黄。
沙发也是老式的,里面的弹簧似乎也坏了,坐在上面就直接陷了进去,就如同是坐在海绵里一样,没有一点弹力。
不过终究比外面冷冰冰的水泥地要舒服了许多。
客厅中间还放了一个火盆,里面还有些熄灭了的炭火。
冬日里还是有些寒冷,桓楚便用随身带着的zippo打火机点燃了火盆,一时间,整个房间里都洋溢着温暖的感觉。
将手放在火盆上,桓楚脸上不禁流露出几分思念之色。
他的外祖父和外祖母是典型的农民,小时候几乎每到过年时节,他都会跟着父母回到农村的外公家里。那个时候不比现在,农村里用的还是炭火,他们便是一大家子人围在燃烧正旺的火炉边,吃着外祖母精心准备的年货,看着电视里被人百般抱怨的春晚。
小时候的自己总是会抱怨这里那里不如城里好,可现在长大了,再想起来,反而有些怀念小时候的情景。
但他和父母很有默契,都没有提起上一辈人的现状。因为几乎不用大脑都能想到,几个七八十岁的老人,在这末世里,几乎不会有丝毫活下来的可能。
“你倒是会享受。”
在现在还能这么跟桓楚说话的自然只有陈大女王一个人,她直接坐在了桓楚身边的一张矮椅上,明亮的火光映着她的脸颊,显得愈发晶莹剔透起来。
桓楚从她手里拿过几个剥好了的瓜子塞进嘴里,轻声问道:“怎么?吃饱了?”
陈玟雯忿忿地看着这个从自己手中抢食的男人,鼓着腮帮子说道:“你以为我是你们这些饿死鬼投胎的家伙啊,一碗土豆泥就够我撑的了。”
桓楚哈哈一笑,也不纠缠这个问题,只是眼里带着戏谑和怀念的眼神看了陈玟雯一眼,说道:“城里来的大小姐,没见过这样的家什吧?”
陈玟雯眨巴着大眼睛点了点头。
她从出生开始便过着千金小姐的生活,倒还真没有见过这里的装潢,此时仔细一看,不禁觉得有另一番风味:“这里挺好的,比起我那的房子,更有家的感觉啊。”
桓楚嘴里发出咀嚼瓜子的声音,含糊不清地说着:“城里小姐不知道乡间疾苦,自然会这么说。这样的地方,等你呆个两年你就受不了了。”
陈大女王哼了一声,反驳道:“你不是城里来的?你就受得了这样的苦?”
桓楚哈哈一笑:“我可不是城里人,我这前半生可有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乡下度过的。”
“那你凭什么就说我受不了这里?”陈玟雯依然不服气。
桓楚眼中的思念之色更浓:“你想想啊,没有卫生间,没有热水,电视也只能收到几个台,更别说什么网线了……整个小村里也就只有一家副食品商店,别说你平时喝的那些外国酒了,就连青岛燕京都要看运气……”
陈玟雯看见了桓楚的神色,自然知道他是在怀念过去,也没有打断,只是静静地听着他的话。
这间原本因为失去主人而显得了无生机的民居里,一时间竟溢满了浓浓的温馨,让人生怕这只是镜中花水中月一般,似乎一碰就会消失不见,根本不敢去触碰。
这说的自然是循着烟火气息而来的李峰和庞乐二人。一个不知事故的尸王和一个智商极低的疯狗,本来一人是进来蹭暖的,一人是跟来保护老板的,可二人似乎也感觉到了老板的心思,感觉到了里面浓浓的温馨,根本不敢打扰,只是如同门卫一般,站在了门前。
李峰点燃一根烟,靠在了墙壁上,轻轻对着庞乐说道:“其实,我真的挺羡慕你们人类的,有感情,有回忆。而我,什么都没有,从有意识开始,就是一个人活着……”
“哪怕突然有了值得高兴的事情,或者看见了什么有趣的东西,也找不到可以诉说的对象。真他妈的孤独……”
在室内气氛的影响下,尸王也忍不住透露出了几分内心的真实情感。跟着桓楚等人过了这么久,他当然知道眼前的庞乐是个不能很难理解自己话语的弱智,突然发现自己跟他说了这么多,忍不住摇头轻笑:“我跟你说这些做什么,你又听不明白……”
低着头,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准备点燃,却发现自己翻遍全身上下也没有找到打火机。
李峰正想着究竟是进去打扰老板和老板娘还是出去找人借火时,一束火苗凑到了他的嘴前。
借着火苗点燃了嘴上的烟,李峰正要向借火人道谢,却突然感觉一只手掌重重地拍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抬起头,便看见不知什么时候走到自己眼前的庞乐。
因为老板习惯吸烟,为了以防万一,庞乐总是随身携带着几个打火机。此时他一手拿着火机,一手按在李峰的肩膀上,目光里却不似以前一般的呆滞或者凶狠,反而透露出几分理解之色。
“朋……友。”庞乐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李峰,嘴里艰难地吐出了一个词汇。
李峰的双手也搭上了庞乐的肩膀,哈哈一笑:“是啊,咱俩是朋友呢!也就咱俩是朋友了……”
笑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现在酒店里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庞乐是个傻子,虽然桓楚十分倚重他,甚至经常与他形影不离,可除了老板和陈玟雯,几乎没有人会和这个傻子聊天。
李峰的处境和他差不多。以前认识的人都知道他是只高阶丧尸,自然没几个有胆子闲得无聊和他胡扯。而铳剑团成立之后,桓楚便任命他担任了执法部的部长,更是不会有人主动和他搭讪。
这两个男人,几乎成为了整个酒店里最孤单的人,也成了彼此这一生到目前为止,唯一的朋友。
而在门外两个大男人真情流露的时候,陈玟雯仍然在听着桓楚的倾诉。
看她明眸含笑的模样,心情恐怕真是挺好。毕竟这么久以来,桓楚还是第一次和她说这么多过去的经历。
从眼前男人的话里,她仿佛看见了一群孩子在泥土地里、在庄稼地里追逐打闹的场景,仿佛看见了一个孩子向着父母撒娇的可爱场面。
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如同山岳一般坚强的男人,竟然也有着普通孩子一般的经历。
陈玟雯忍不住笑出了声音,也打断了桓楚的追忆。
他一脸茫然地看着笑靥如花的陈大女王,问道:“有什么好笑的?”
陈玟雯看他的呆样,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没想到你小时候也会和普通小孩一样玩泥巴堆房子啊?我都没玩过呢。”
桓楚依然没有找到笑点何在,一头黑线地说道:“我难道就不是人了?不能玩泥巴啊?这你也能笑成这样,吃饱了撑的。”
陈玟雯也不和他争辩,仍然咯咯地笑着:“这些事我都没听爸妈讲过呢。”
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可桓楚的母亲却是婆婆看媳妇,越看越喜欢。
尤其是那次陈玟雯受伤以后,父母对于她的爱护简直是桓楚拍马不及的,甚至连从小被他们当作女儿照料的小迷糊林茂茂都有些吃嫂子的醋了。
不过短短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桓楚的母亲就几乎把儿子从小到大那点破事讲了个一干二净——什么拿着补课费出去玩啊,晚自习逃课去上网啊,一天到晚在学校里和别人打架斗殴啊……
反正是竟讲缺点了,根本没给桓楚留丝毫情面。倒是陈玟雯为情郎说话,不时地说些自己发现的他的优点。
桓楚见外面的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便用一句话总结了自己刚才的循循善诱:“所以呢,说到底,你这个城里来的大小姐,是不可能适应农村的环境的。”
陈玟雯看了看周围的布置,简单,却又温馨,充满了家的感觉。突然一脸期待地看向桓楚:“如果有一天末世结束了,我倒是觉得,在这样的地方住着,应该挺好的。”
桓楚一愣,嘴角却露出一丝古怪的笑意:“是啊,然后生一堆娃,养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