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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李均来说,苏国内发生的这一切,离他很远。他急切面对的,是这千余人的生存问题。无敌军是以陆翔的个人魅力这联系纽带的,土城之中大家为求活命,都接受他的建议,出了土城,眼见天高海阔,这些士卒们不太可能仍和他一条心。虽然这三年来他立下不少功劳,但对于无敌军来说,陆翔是不可替代的,对于他自己也是如此。
在被岚国所占领的苏国北方,大片的森林布满平原。凭借森林的掩护,李均领着他的规模不大的部队昼伏夜出,避开了岚国的侦察。自然,这也与伍威没有想到他们不退回苏国反而攻入岚国有关。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成为一军的统领不知道指挥上的困难。李均遇到的第一个难题是解决大伙的吃饭问题。
“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城?”李均在从暂时代为军需官的伍长周杰处得知余粮不足以吃三天后,慢慢地问道。
“这儿已经是岚国境内,向导说附近最小的城也有万户以上人家,守军数量在千人以上,凭我们这点兵力,不出奇计是无法攻克的。”周杰回答。
向导被带到李均身前,他折了根树枝在雪地上画出附近的城池。“为将之道,不可不查天时、地利、人和。”陆翔生前曾不只一次教导李均,这也使得李均对于地理有着比普通将领更为敏锐的观察力。
“等等。”李均眼睛一亮,问道,“你说这个城叫什么名字?”
“陵江城。陵江是岚国第一大河岚河的一条小支流,冬季也已冰冻了,陵江城是个有六万户人家的城,守军足有万余人,不过伍威元帅抽调了其中半数以上去攻打吴阴了。”
李均默默看着地图,脑海中却回忆起陵江城这个名字。一个月前陆翔还同他谈过,这里隐居着一位奇人,为了这位奇人,自己有必要舍弃易打的小城而去攻打这陵江城。
“苏晌伍长,”片刻之后,他开始布置,“你领两个小队去佯攻这个小城,多带着旗帜,一定要让敌人发现你们在准备攻击。”他用手指着那万户的小城,接着道,“开始时要打个胜仗,让守军以为你们有数千人。如何?”
苏晌挺起胸,他也是个二十刚出头的年青战士,同李均一起并肩作战三年了,对于他的能力,李均是相当信任的。
“没问题。不过,最好能让羌人同我去,这样给对方的压力会更大。”苏晌眼睛发着光,他明白李均的意思。
“可以,你领有羌人的两个小队去。这可是我们的精锐部队,全拜托你了。”李均模仿陆翔的语气激励了他两句,象神洲其他正规部队一样,无敌军中也拥有专门的羌人步兵。披着厚甲能使用初级土系法术,同时又拥有狂化特殊技能的羌人,被激怒的话是可怕的战力。虽然李均手下的羌人不多,只有几个而已,而且李均在编队时打破了以往正规军岐视羌人的作法,让羌人平等地同常人组队,这更有利于取长补短。
“周杰伍长,”李均又将目光投向周杰,“你领一个小队混入陵江城中,在陵江城中散布谣言,说陆元帅尚未遇难,重掌兵权,已经在吴阴大败伍威,即刻将兵临陵江。”
“这……”周杰有些不解的看着李均,如果让陵江守军知道无敌军要来攻城,打死他们他们也不敢离开城池,让么李均先前派苏晌去诱敌就毫无作用了。
“放心去吧,你还有个任务,当看到我的信号后,你即刻阻止陵江守军闭城。”李均胸有成竹地说,兵法有云“虚者实之,实者虚之”,虚虚实实原本就是他从陆翔那学来的技巧。
“我呢?”一旁的孟远忍不住叫道,他的伤颇重,但更多是累的,因此休养一段时间后,已经好了大半了。
“我们要去做一件更重要的事……”李均脸上闪出一抹凄色,他同孟远要做的事,其实是陆翔生前已经安排下了的。
除了几个抬着礼物的从人,李均与孟远并没有多带人。二人并马在弯曲的道路中行走。
“有件事……”孟远忍不住说道,“你不该在陆帅归天之后来利用他的名字……”
“我想,陆帅在天有灵,必然会同意我的。”李均知道他是指令周杰混入陵江城散布流言之事,他仰首向天,半晌后又接着说:“孟兄,我九岁时便遭逢大难,全村人只有我一个活着,而我,也是在别人用血掩护下才活下来的。”
孟远有些奇怪他竟然有心说当年的事。只听李均又慢慢说道:“从那以后,我就得用刀子为自己赚口粮,我是在战场中长大的。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想,我们村子里的人,究竟做错了什么,老天要降下那相关性的杀戮进行惩罚,而我又做错了什么,为何九岁起就必需在刀头上饮血。”
“陆帅见我时第一句话你还记得么,‘象你这样的年龄,原该在家里父母身边承欢膝下,而不是在战场上立功’,陆帅是我见过唯一能对我说出这话的人,陆帅也是这乱世之中唯一真心为象我这样遭遇者考虑的人。陆帅又究竟做错了什么,老天要这么早让他回去,而不让他为世人多做些事情?”
“这几天,我在反复思量。我终于知道了,我村子里的人什么也没错,陆帅什么也没错,错的是老天,是那些天上的神明,是那些以天的名义骑在人头上的大人老爷们!”
孟远瞠目结舌地听着他这番话,在以天最大的神洲,李均这番话是绝对的大逆不道,若是普通人说出,足以诛连九族了。不知为何,孟远听了他说,虽然一下子还无法完全接受,但内心深处,隐隐有着一丝痛快。
“既是它们错了,那我就要纠正。为了我的梦想,哪怕是不择手段不顾后果,哪怕是鬼憎神厌天诅地咒,我都绝不后退。”
孟远忽然注意到,李均眼中闪出粼粼的光芒,孟远别过头去,将视线投向远方,他心中也涌起一种冲动,这种冲动让他眼角也潮湿了,这一刻,他觉得,自己真正了解了李均。
在陆翔倒下的阴影中,两个少年站了起来,拭去他们最后一滴单纯幼稚的泪水,将目光投向广袤的神洲大地。对他们来说,路还很漫长很遥远,他们甚至只是刚刚迈步,但站上这条崎岖之路,他们就不再回头。
此时他们要做的,便是这漫漫征途中的重要一步。
正默默前行时,远处传来空旷悠远的歌声,二人驻马倾听,隐约听到唱的是一首短诗:
“凤鸣于野兮龙卧滩,铁锁横江兮舟行难,世事茫茫兮人不见,我心悠悠兮独觉寒。”
二人相对望了一眼,孟远问:“什么意思?”
李均也只能苦笑,他本来同孟远一样读书不多,只是在这三年在陆翔的熏陶下有些长进,虽然大致能懂得这歌声唱的是怀才不遇的意思,但却无法向孟远解释。
随着歌声渐近,一个樵夫挑着担柴从小路走了过来,李均下了马让在路边,深施一礼问道:“请问先生,这可是梧桐岭?”
樵夫慌忙放下柴,还了一礼道:“不敢不敢,荒野樵夫,当不得先生之称。这正是梧桐岭。”
李均心中一喜,知道自己走对了:“那敢问先生可知这里住着位凤先生凤九天?”
樵夫诧异地看着李均,哈哈一笑:“凤先生凤九天倒没有,凤疯子凤狂人倒是有一位,就是教我唱方才那首歌的。”
“这位凤狂人先生仙居何处?”李均仍旧不敢无礼,恭敬地问道。
“随我来,随我来。”樵夫挑起柴向前走,又开始唱道:
“天地不仁兮万物刍狗,时势不利兮贤者难求,兰于谷香兮木于庭朽……”
李均觉得这歌悲凉慷慨,曲调仿佛都是自己内心在倾诉,对于这位凤狂人或凤九天,相见的念头更为急切了。
樵夫的步子不紧不慢,孟远有些心焦,但看到李均始终不动声色,也就隐忍不发。好在樵夫一路高歌,歌词之意孟远虽然听不甚懂,但足以使他一路上不觉寂寞了。
穿过弯曲的林间道路,孟远他们眼前一亮,只见飘渺的雾霭中,前方树林中升起一面酒旗,迎着朔风飞舞招展。枝叶茂盛之处,露出飞檐的一角,在他们这个地方看来,小村好象是天国中的院落,又象世外的福地。
“好地方。”孟远忍不住赞道,他追随陆翔时日也很久了,所到之处,都是战火纷扬,血流漂杵,极少看到这样平和安祥的地方。
樵夫想必已经习惯于这个地方,对孟远的惊赞不以为然:“什么好地方,这地处极北,一年大半时间冰天雪地,住在这里的人不过是勉强混个温饱罢了,哪算得上什么好地方?”
李均问道:“听说贵处盛产黄金,富可敌国,怎么说只是温饱?”
樵夫不屑地摇头道:“盛产黄金又能怎么样?王公贵人们确实因为黄金而富可敌国,升斗小民却仍旧得为一日三餐劳心劳力。凡太阳所照之处,无不如此。”
李均心中本来就有这种叛逆心理,听了觉得异常痛快,孟远则吃惊地看着樵夫,刚才路上李均那番话又回响在他耳边。
“二位莫怪,”樵夫哈哈一笑,自嘲地说:“同那凤疯子呆在一起久了,也染上了些疯气,我刚才说的都不过是些疯话罢了,我们这梧桐岭本来就是远近闻名的疯人村嘛。”
李均知道他不愿再多说了,于是又施了一礼,问道:“敢问凤先生住在哪家?”
樵夫指着那酒旗在的地方说:“在他家是找不着他的,要找他,得到那酒馆里。”
告别那樵夫,李均直接来到酒馆里。小小酒馆不过放了两张桌子,此时生意也并不忙,仅有一个人伏在桌上自斟自饮,甚至连酒馆老板也不在。
李均整了整自己的盔甲,轻步来到那人身后,施了一礼后低声问道:“可是凤先生?”
那人自顾自地呷了口酒,用眼角余光瞄了李均一眼,道:“不是。”
李均略一迟疑,又问:“请问可知道凤九天凤先生在何处?”
那人摇头晃脑地道:“死了,你来晚了。”
李均怔了一怔,仔细打量着这个酒鬼,只见他四十余岁的样子,但头发却有一半已经白了,脸上有些脏,目光混浊地盯着手中的酒,乱七八糟的胡子打着结,上面还染着酒渍。但不知为何,李均却感觉这个人就是他要找的凤九天。
于是李均再次问道:“那么请教先生尊姓大名是?”
正这时,那个樵夫放下柴后赶来看热闹,笑着接了话茬:“呵呵,这就是我说的凤疯子。”
“凤先生为何不愿以真面目见我们?”
孟远的口气有些咄咄逼人,被这个凤疯子绕来绕去绕了半天,他早有些厌倦了。
“你们要见的是凤九天,又不是我凤疯子,什么真面目不真面目的?”凤疯子一翻双眼,孟远注意到他的眼球几乎全部不见了。
“我们是粗人,先生休怪,这次是来请教先生的。”按捺住心中的不快,李均再次制止了孟远的怒意。
“有事要请教我还这么嚣张,如果不是有求于我,那还不马上要把我绑起来?”凤疯子却不领他的情,口气没有一点弱下去的意思。但过了片刻后他终于道:“有事就讲,有屁就放。”
“不知凤先生是否愿意出山助我一臂之力。”将自己最近的经历简单说了一遍,李均恳切地道,“陆帅生前对先生赞叹有加,因此我们才冒昧来访。”
“陆翔嘛……”提到这个名字,凤疯子也觉得有点困惑,作为一个岚国人,也许他该痛恨这个已死者才是,但无论如何,他在心中激不起这恨意来。沉默了片刻,他接着道:“难得他还记得我,那么他们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