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末日的疯狂
一九七六年九月九日凌晨零时十分,毛泽东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舆论总管”到了最忙碌、最紧张的时刻。这位“总管”肩负着他的伙计们的重任:利用他们在宣传上的优势,为“四人帮”夺权制造舆论。
这一回,“造谣总编”竟敢造毛泽东的谣!毛泽东在病重之际,已不省人事,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姚文元居然捏造出“毛主席临终嘱咐”来!
一九七六年九月十六日,在“舆论总管”的指挥下在两报一刊社论中,向全国公布“毛主席临终嘱咐”:“按既定方针办。”
这六个用黑体印出来的字,借助毛泽东“遗嘱”的权威,为失去毛泽东之后的中国,定下了前进的方向:“按既定方针办。”
“按既定方针办”,也就是按“文革”方针办。“四人帮”的命运,是与“文革”休戚相关的。
从此,“按既定方针办”,成了毛泽东去世之后中国的宣传总纲领。
姚文元一次又一次给新华社打电话,强调“按既定方针办”。他的“指示”,又迅即由新华社传向全中国每一根宣传神经。
据新华社电话记录稿,查到姚文元的一系列“指示”:
九月十七日
文元同志指示:
国庆报道,强调主席嘱咐的“按既定方针办”。
九月十九日
文元同志电话:
你们处理各省市在追悼会上的重要讲话、表态,不要怕重复。重要的都要写进去。比如:
1、“按既定方针办。”凡有这句话的都搞入新闻,没有者,要有类似的话。
……
5、关于三要三不要(引者注:指一九七五年五月毛泽东批评“四人帮”时提出的“要搞马列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消息中提到的要保留,没有的也就算了。
九月二十日
(凌晨)二时文元同志又来电话:补充一点,以后你们要多反映如何学习毛主席著作,学习主席一系列重要指示,真正贯彻到实际行动中去,化悲痛为力量,按既定方针办,这方面的内容。
九月二十三日夜
文元同志告:
你们要铭记主席对我们的关怀、鼓舞,坚决按主席的既定方针办。
九月三十日
文元同志凌晨三时电话:
三十日晚上北京市在天安门城楼举行工农兵学商代表参加的庆祝国庆座谈会。
内容主要是学习毛主席著作,继承主席遗志,化悲痛为力量,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按主席的既定方针办。
历史的车轮毕竟无法逆转。“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了十年,“四人帮”气数已尽,濒临覆灭的时刻了。
就在十月四日,姚文元还作最后挣扎,指令《光明日报》头版头条刊登“梁效”的文章《永远按毛主席的既定方针办》。
这篇文章,发出了“四人帮”最后一声狂叫:
“篡改毛主席的既定方针,就是背叛马克思主义,背叛社会主义,背判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学说。
“任何修正主义头子胆敢篡改毛主席的既定方针,是绝然没有好下场的。”
“舆论总管”一边指令全国各报转载这篇《永远按毛主席的既定方针办》,一边又在一篇经他三次审改的更恶毒的黑文上,写了如下“批示”:
“十月八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见报。”
可是,这一回“舆论总管”的指挥失灵了。十月八日,《人民日报》并未在头版头条发出那篇文章。
因为就在姚文元写完那条“批示”不久,一副锃亮的手铐,咔嚓一声,套在他的手腕上。
那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天——一九七六年十月六日……
尾声
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庄严的时刻到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庭,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十名主犯。
作为主犯之一,姚文元被押上了历史的审判台。在十名主犯之中,唯独姚文元不忘在胸前别了一支自来水笔——他依然保持着“笔杆子”的形象。
严肃的法庭,偶然也有令人忍俊不禁的幽默。
法官审问姚文元:“一九七四年十月十八日,王洪文到长沙,向正在那里养病的毛主席诬告邓小平同志。在王洪文离开北京前一天晚上,你和江青、张春桥一起,跟王洪文商量怎样诬告邓小平。姚文元你交代,当时说过哪些诬陷邓小平同志的话?”
姚文元思索了一下,答道:“我说过攻击邓小平同志的话,我现在认识到这些话是错了。”
这位“舆论总管”出于职业习惯,很注意咬文嚼字,特意把“诬陷”换成了“攻击”:“诬陷”,乃捏造罪状陷害人,自然要比“攻击”严重得多。
法官又问:“姚文元,你具体交代讲了哪些诬陷邓小平同志的话?”
姚文元眨着金鱼眼,欲言又止,抬起头来问法官:“我现在可以把这些话说出来吗?”
看着姚文元这番“秀才”本色表演,旁听席上差一点爆发出笑声。
他,终于罪有应得,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他,四十五岁入狱;一九九六年他刑满时,六十五岁。
他的妻子金英仍住在上海。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我访问了金英。
姚家不再住在康平路中共上海市委机关宿舍里了。在上海东南方一条稍为偏僻的街道,我按地址找到一幢普普通通的居民楼。姚家住在二楼的一间。夏日的中午,二时半,我敲响了房门。
姚文元的三女儿给我开门。她是个中学生,正准备会上学。听说我要访问她的母亲,便带我走过小小的灶间,步入卧室。灶间里放着一大碗烧熟的梭子蟹。
听见敲门声之后,金英刚从午睡中醒来,脸颊上还有着枕席的深深的痕印。
她与二女儿、三女儿住在一起。大女儿已经出嫁了。
她,一头短发,脸色白皙,右眉尖有一颗痣,穿一件短袖细咖啡条子上衣。
她家共两间屋。书橱里堆满书。床上铺着竹席。家具很简单。我和金英坐在小方桌旁谈着,桌上正放着一份当天的上海《文汇报》。
她不断地唉声叹气,几度想哭。她的手,不断地摸着方桌玻璃台板的边缘。
她早已不在原单位工作,已经调到一个很不醒目的工作单位,只是挂名而已,从未上班。她长期请病假在家。
她很少外出。在姚文元宣判之后,她获准前往北京秦城监狱探监,见到了姚文元。
姚文元的母亲周修文也健在。一九八六年,周修文向有关部门提出,她能否继承姚蓬子遗产?
姚蓬子原本在上海陕西南路的中国人民银行里,存了一笔钱。“文革”前,姚蓬子作为上海师院代课教师,每月有一百元工资。“文革”开始之后,“停课闹革命”,姚蓬子也就无课可教,代课工资没有了,靠这笔存款维持生活。一九六八年六月,当周修文到银行取款时,营业员风闻姚蓬子是叛徒,见到周修文所持户口册上姚蓬子的身份乃上海师院代课教师,即打电话给上海师院“革委会”。师院答复说,姚蓬子确系叛徒。按照“文革”中的“规定”,凡牛鬼蛇神的存款一律冻结。叛徒当在牛鬼蛇神之列,姚蓬子的存款被冻结了。
姚蓬子急了,让妻子到上海师院交涉。师院总算开了证明,准许姚蓬子每月领取三十元存款。
三十元怎够一家子的生活开销?何况,姚蓬子正生病。这事情闹到“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专案办公室”。市里倒好说话,因为姚文元乃“上海市革命委员会”的“第一副主任”。看在姚文元的面上,市里下达了姚蓬子存款解冻的“指示”,于是姚蓬子一家总算有了生活来源。姚蓬子死后,这笔存款便供周修文维持生活。
周修文提出要继承的姚蓬子遗产,则是另一笔款子:姚蓬子的“作家书屋”在接受“资本主义改造”之后,姚蓬子作为资本家,每年领取定息。但是,从一九五八年下半年开始至一九六六年九月,他没有领取。在去世前,姚蓬子曾对家人说过,这笔定息上交国家。
姚蓬子只是口头说说而已,并未办理过正式上交手续。根据现行政策,原工商业者本人死亡,倘若家属要求领取定息,可予发还。于是,周修文提出了继承遗产的要求。
根据继承法规,除同修文及女儿姚文华之外,姚文元也是姚蓬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在秦城监狱,姚文元谈了关于姚蓬子遗产的三点意见:
一,在“文革”的历史条件下,父亲上交定息是对的。现在母亲和妹妹对父亲的遗产提出继承要求,请依照继承法给予满足;
二,我个人对父亲遗产没有想过继承问题。对于母亲,我长期未尽赡养义务;
三,我接受父亲遗产中属于我的部分。在我服刑期间,我应继承的份额由妻子代管、作为家属去探望的费用、妻子治病和子女学习的费用。
上海的司法部门,现在已经按照继承法。把姚蓬子遗产交由周修文及其子女姚文元、姚文华继承。这,原本是身处囹圄的姚文元,连做梦也想不到的。
姚文元如今仍在服刑之中。在监狱里,他每天都仔仔细细看报纸,从头版看到副刊,只是再也用不着拿起铅笔写“批示”了。他也爱看电视,尤其是每晚的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节目,他是必看的。据告知,他最近在狱中完成了论文《论自然科学与哲学》。
姚文元曾“评”过这,“评”过那。如今,如果要评一下姚文元,最妥切的,莫过于他自己在评论中写过的一句话:
“野心会随‘得志’的程度而膨胀,正同资产阶级的贪欲会随着资本积累的增长而发展一样,永不会有止境……”(《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第十四页。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五年三月版)
一九八六年十月三十日写毕初稿。“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改毕二稿。
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日完成三稿。
一九八八年三月七日改定。
一九九一年九月三十日补充材料于上海。
后记
后记
“我以为,报告文学作者的眼睛,应当是读者的眼睛。读者关心的、渴望了解的,正是报告文学需要‘报告’的。”我在报告文学选《雾中的花》(百花文艺出版社,一九八六年)的后记中,曾这样谈及我的“报告文学观”。
我写人物传记,有作如是观。中国乃泱泱大国,人物如林。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传记文学作者的驰骋天地,都不及中国辽阔。自太史公始,中国的传记文学有着悠久、优秀的传统。如今,除了“奉命立传”之外,传记作者有着充分的自由选择传主。我的选择传主原则,大凡有二:
第一,知名度高而透明度差;
第二,无人涉足。
“知名度高”表明传主是众所关注的:“透明度差”,则表明读者欲知而未知。诚如我那本报告文学的书名那样——“雾中的花”。
至于“无人涉足”,因为我不喜欢去“轧闹猛”,也不喜欢别人嚼过的馍。何必呢,去跟人家争题材,或去写人家早已写过的人物。尽力避免重复劳动;何况,中国值得立传的人物成千上万。
基于以上原则,所以我写傅雷,写傅聪,写马思聪,写殷承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