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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媛见她又是皱眉,又是伤感,小心翼翼问道:“七姐,你,是不是有什么难事?”
大嗓门子的事,林媛以前确实听说过一些,但是她没有想到这件事会让她连镇上都不想去。毕竟林媛还是个没被男人伤害过的小姑娘,对于大嗓门子的心情,难以理解。
“媛儿,不是姐不想帮你,只是,姐,实在是,不想去镇上。”大嗓门子有些苦恼地叹了口气。
林媛垂眸,还是把自己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七姐,你的心情,我能明白。可是,我觉得,那个男人不要你是他的损失,你有自己的儿子,也有能力,难道真的要一辈子留在农村里种地?再说了,我听说你大儿子就在金记醋坊里做工,一个月都不会来一次。你要是也去了镇上,不就能更多地见到儿子了?”
说到儿子,大嗓门子的眼皮动了动,显然林媛的话说到她的心里去了。
见她有些松动,林媛抓住她粗糙的双手,接着劝道:“你再想想,那个男人不懂得珍惜你,你自己就不珍惜自己了?男人越是瞧不起咱们,咱们就越得自己给自己长脸!七姐,你相信我,女人这辈子不是只有男人和孩子,还可以有自己喜欢做的事。”
自己,喜欢做的事?
大嗓门子看着林媛,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动容,她喃喃地反复说着这句话,感觉心里前所未有的敞亮。
那个男人走了三年了,她不是没有恨过。只是,现在再提起来,心里竟然异常地平静,好像那个人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似的。回想起这三年来的生活,她苦过,难过,但是就是没有哭过。
为什么?因为她不想让那个男人知道自己的懦弱。
所以,她要坚强!甚至就像林媛所说的那样,她要做出一番自己的事来,让自己变好,让那个男人后悔!
她早就听说了,那个男人在邻镇又做生意了,只是生意一直不咋好。若是有机会,等她混出个模样来,她一定要去邻镇显摆一番,让那个男人好好瞧瞧,他曾经看不上的自己,过得多好。
想通了这些,大嗓门子当即就痛快地答应了林媛去镇上帮她看店。
林媛当然高兴地不行,这大嗓门子的能力她是知道的,干活利索,又有主意,绝对能把稻花香给她看好。
有了她帮忙,林媛就可以放心地着手经营福满楼了,一想到自己终于可以重操旧业,在酒楼里做事,林媛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浑身是劲儿。
大嗓门子家里平日里就她一个人住,两个儿子一个在镇上做工,一个跟着表舅盖房子,都不怎么回来。所以林媛给她拿了个糕点盒和这几天可以吃的东西。
因为家里剩下的猪肉有些多,林媛打算把它们做成腊肉,虽然天气还不是太冷,不过现在晾晒的话,还算合适。
说做就做,送走了大嗓门子后,林媛就把家里剩下的肉切成了长条,准备做成腊肉。
她做的不是那种用烟熏的腊肉,而是最简单的但是味道也超级好吃。其实就是把肉腌制好了以后,放到阴凉处风干。
做腊肉最好用平底的大个盒子,林媛就选了家里的大盆来做。先把一条一条的肉码好放到盆里,然后把酱油、盐、花椒大料、一点点白酒和冰糖拌匀后倒进五花肉里,盖上盖子摇晃均匀。让所有的肉都能被料汁裹上。
就这样,放在盆里先腌上三四天,到时候再拿出来,放到阴凉的地方阴干就行了。
等腊肉做好了,油光发亮的,特别好看。尤其是肥肉的部分,会变得非常透明,让人一看就很有食欲。做好的腊肉蒸熟后,可以直接切片吃,也可以跟米饭一起蒸煮做成腊肉饭,还可以炒各种菜式。总之,腊肉这个东西,好看,好吃,还耐放。
把腌制腊肉的盆放到阴凉的地方后,林媛就回到了北屋里。现在她们算是真正的从旧房子搬进了新房子里了,看着屋里无不散发着新鲜的感觉,林媛心里一阵满足。
看了一眼一家人曾经住过好几年的旧房子,林媛心里竟然有些舍不得,那三间旧房子也该动手拆除了,拆了以后赶紧盖成厢房。
她盘算了一下,以孙头儿他们的速度,盖厢房会相对快一些,最多半个月就行了。正好,刘氏还有二十多天就会生孩子了,等范氏来伺候月子的时候,正好厢房就已经建好,可以住了。
跟孙头儿约好了第二天就来拆房子盖房子,林媛这才想起来,之前她在马家庄买红砖的时候,马家庄的庄主还亲自来给她送的呢。
现在想想那个笑容真诚、和蔼可亲的中年汉子,应该就是马俊英和马晓楠的爹了。难怪马俊英温文尔雅,马晓楠娇憨可爱,有这么个可亲的爹,想变得阴险狡诈都难啊。
一想起马俊英,林媛不由自主地弯了弯唇角,若是她也能有个这么好的哥哥宠着自己惯着自己,那才是真好呢。
正想着,突然额头上一个爆栗,林媛捂着头苦着脸看向了罪魁祸首:“夏征,很痛的,你知不知道?”
夏征却是眯眯眼睛,凑过了脸来,眼睛跟她的眼睛距离只有短短的三公分,只怕两人只要有一个一不小心晃晃身子,就要鼻尖碰鼻尖了。
“哼,你还知道痛啊?刚才想得那么入神,在想谁?还笑得那么暧昧!”
听到夏征明显不高兴的话,林媛这才有些脸红地瞪了他一眼,不就是羡慕了一下马晓楠有个好哥哥吗,她又没有想马俊英,至于这么大醋劲儿?
不过……
林媛挑眉,一个坏主意涌上心头。
☆、014 给她的脑袋倒水
只见她突然娇羞一笑,做出了她这辈子从未做过的羞涩扭捏表情,就连声音都是前所未有的娇嗲:“人家,人家在想那天来的那位公子啦。你都没有见到,那位公子长得好英俊的,就连声音的那么得让人家着迷。这都好几天没有见面了,人家还真是想得厉害呢。哎,都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就说这些日子怎么茶不思饭不想地,原来,是因为好几年都没有见过那位公子了啊。”
林媛一边假装发花痴,一边观察着某只大醋坛子的表现,可是让她意外的,平日里只是提起一个名字就能让他醋坛子翻倒的夏征,竟然只是眯着眼睛,平平静静地看着她,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
林媛怒了,他不应该气呼呼地指责自己不能想别人吗?或者,以他的臭脾气,应该直接拿了刀把她心里想的那个男人给了结了才对嘛。
可是,他现在是什么反应,是什么表情!可恶,她在他心里竟然一点地位都没有了!
“夏征,你,喂!放我下来!放我下来!”
林媛一个不小心,就被某人给当成小猫似的扛到了肩膀上,头重脚轻的感觉让她顿时头晕目眩,有些受不了。两只小手成拳,使劲儿敲打着夏征宽阔的后背。
“喂,快放我下来啊!被人看到了怎么办?”
即便是在某人的肩膀上,林媛也不忘四处观察,幸好他们刚才所在的地方有厨房挡着,才没有被人发现。不然的话,只怕真的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就在林媛觉得自己脸涨得通红难受的时候,夏征突然将她放了下来,不等她开口大骂,就已经封住了她的唇。
刚刚被倒立地差点缺氧的大脑,此时被某人一堵,更是头晕目眩昏昏沉沉了。
就在林媛觉得自己快要窒息的时候,夏征终于将她放开了。
林媛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恨不得要把自己的肺叶全都撑满。
夏征却是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挑眉邪恶地笑道:“怎么样?脑子里进的水都出来了没有?”
林媛呃一声,突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
脑子里进的水?
她之前好像总是拿“你脑子进水了”来说某人的,怎么今儿成了某人说她了?
“怎么?还在想着那个男人?看来爷给你的脑袋倒水倒的不够彻底,来,爷再来给你倒一次水。”
说着,夏征双手一伸,就要抱住林媛的小细腰再给她来个“倒栽葱”。
林媛惊恐地往后退了两步,连连摆手:“不要不要,够了够了,再也不想那个男人了,不想了。”
可是,就在林媛刚刚说完这句话,抬头看到某人眼眸里那一闪而逝的笑意时,她的脸立马黑了。可恶,这个夏征是故意的!
早在她说想某位公子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她是装出来的了。偏偏她还以为他是真的不在乎,没想到,竟然来了个突然袭击,既让她长了记性,又让他占了便宜!
这个夏征,这个坑人的家伙!气死她了!
“夏征,你故意的!”
粉拳如雨点一般捶打在夏征的胸膛上,这次林媛是真的被气坏了,下手一点儿也没有留情。
可是某人依旧是笑着接了下来,等她打够了打累了,才怜惜地抓住了她的手,放到自己脸颊上轻轻蹭了蹭,撅着嘴可怜兮兮地哼哼唧唧:“我就是故意的。让你记住以后你的小脑袋瓜儿里只能想着我,不能再想别的男人。你要是再想别的男人,我就。”
“你就怎样?”林媛警告地眯了眯眼睛,他要是敢说把她怎么着怎么着的话,看她不拿菜刀剁了这家伙!
夏征撇撇嘴,委屈扒拉地说道:“我就天天赖在你身上,让你没工夫想别人。”
林媛被他这小孩子气的话和委屈的模样逗乐了,伸手在他脸颊上摸了摸:“明明知道我是故意逗你的,还当真?小气鬼!放心吧,姑奶奶认定的男人,就不会变!你要是敢给我找个别的女人,看我不阉了你!”
说着,还冲着某人的裆部做了个剪刀手的动作。吓得夏征下意识地捂住了那里,直把她乐得前仰后合。
玩笑归玩笑,还是要说正经事的。林媛既然已经答应了要接手福满楼的生意,就得了解一下目前福满楼的运营状况。所以,夏征已经通知了各个分店的掌柜,两天后都到驻马镇来见过新东家。
说是新东家,其实也不算。林媛只是入股而已,所以确切地说起来,她和夏征的地位是平等的。但是夏征的意思,就是让林媛完全接过去,可是林媛觉得不妥,总有一种鸠占鹊巢的感觉。
不过,虽然她自己不承认,但是福满楼所有人,上到刘掌柜,下至打扫卫生的大妈大婶,都已经认定了林媛就是他们的老板娘了。
所以,林媛接不接手,都无所谓了。
在跟那几个分店的掌柜见面之前,夏征先给林媛简单地介绍了一下福满楼的情况。目前福满楼总共开了五家分店,算上驻马镇的,一共六家,分属于六个相邻的城镇。
虽然,六个城镇中的邺城是最大最繁华的,但是福满楼的总店却不是在那里,而是在驻马镇。
“为什么不把总店开在邺城?那里不是更挣钱吗?”林媛挑眉问道。
夏征耸耸肩,弹了她脑门儿一下:“傻瓜,你忘了爷当初为何要偷偷开店,连东家都让老烦做了吗?对啊,还不是老头子不让我开店做生意?邺城,就是因为太大,离京城太近了,所以爷才不能在那里开总店啊。”
林媛恍然大悟,原来是为了躲避他那个老爹啊。
林媛挑眉好笑地看了夏征一眼,没想到这家伙天不怕地不怕,竟然怕他老爹!有意思!也不知道他爹是个啥样的人,竟然能让他变成这个样子。
夏征被林媛看得俊脸发红,干咳了两声,扭过头去继续给她说福满楼的事了。
“福满楼分别在五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