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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了,游手好闲;十八,游手好闲;二十了,依然游手好闲……这任谁能受得了?最最关键的是,姨娘家家徒四壁,穷得叮当响。就是老两口想,那也养不起闲人啊!姨娘和姨父急了,但他们两个对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实在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在万般无奈之下,他们才想起向父亲寻求帮助。
父亲是极具同情心的,再加上当时事业正值鼎盛时期,身边多带个人,根本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因此在姨娘、姨父的恳请之下,父亲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地就答应了下来。
怎么说,我们跟姨娘家也算是亲戚,因此,对我这个不争气的姨兄的总总恶行,父亲是知之甚详的。父亲知道,自己即将接受的就是一烫手山芋,但出于对姨娘一家的同情,父亲还是义无反顾地决定帮他们一把。这当中兴许有亲戚的情分在里面,但从中也不难看出父亲那乐于助人的高尚品质。同样是他们亲戚的小舅舅的就曾经强烈反对过。当然,小舅舅一方面是恨铁不成钢,一方面是为父亲的事业考虑,毕竟小舅舅本身也就是父亲给带出去的。
我的这位姨兄从此之后就成了父亲的嫡传徒弟,这是他的另一个身份。他完全就是一匹不受任何规矩的野马,到了工地之后,依然任意妄为。父亲作为他的师父,自然会多加管教,但起初,这头野马往往会起毛(方言,这是一种形象的说法,就如同棉织品起毛后扎手一般,在老师教育学生或者长辈教育晚辈的时候,学生和晚辈表现出的明显不服从管教的情绪,在我们这里通常就会被称之为“起毛”),悍然跟父亲对着干。他很大程度上遗传了姨父的身材,因此看上去可要比父亲高大健壮了许多,再加上,一直混混着,早就养成了好勇斗狠的习性。换做他人,见到这样的情况,除了摇头叹息将其遣返之外,应该就不会再过多地做什么了。毕竟,这小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废了也就废了。可是,父亲却是个重信守诺的人,既然已经答应了姨娘、姨夫,那么就一定会尽力而为。于是乎,狠的就遇到了一个更狠的。只要这头野马一发毛,父亲就会以更为强大的气势给压制过去。经过多次强烈碰撞,这头不受规矩的野马终于被父亲给揍得服服帖帖了。父亲虽然身材不高,但却遗传了爷爷的力大无穷。记得小时候,我就看到过爷爷只在一人配合之下就将一头猪给制服并宰杀完毕的场面。因此,自以为人高马大的姨兄在父亲手下吃亏也就在所难免了。
也许,以暴制暴,并非是最好的方法,但这样的方法用在那头不受任何规矩的野马身上,效果却出奇地好。姨兄终于被父亲给驯得服帖了,自此之后,见到父亲,就如同老鼠见到猫一般。父亲让他往东,他就绝不敢往西。可惜,我的这位姨兄混混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些,文化基础实在太差,因此,父亲的手艺他最终也不过学了个三四成。但,这已经是非常了不得的一件事情了!如果不是父亲,那么他根本就不可能安下心来去学什么技艺;如果不是父亲竭尽所能地挽救,那么他就只可能一直是个混混。
那时的建筑行业,还是一个非常吃香的行业,从事这项行业的人,待遇是非常优厚的。一个人习性是很难一下子完全转变的,但即便是胡花的情况下,我的这位姨兄每年还是能够给自己的家庭做出一定的经济贡献的。原来,只花钱不赚钱,现在,不仅不需要再花家里的钱,相反还能多多少少地贴补一些家用。因此,自姨兄手艺有成之后,姨娘家的家境就在逐渐地改善着。
感谢父亲的不仅仅是姨娘和姨父,还有被驯服了野马自己。原来胡混混的时候,虽然自由,但毕竟受到了极大经济上的掣肘。就姨娘家的家庭情况,他能从家里弄出多少钱来花?但,现在,自己有了收入,那就完全不同了。做什么事情都有了底气,同时,原本鄙视他的村民看他的眼神都已经发生了变化。他原先再怎么混混,但也知道自己家中还有生他养他的父母。每逢年底,他都很享受将一沓钞票递给父母时父母那泪光泛起的激动眼神。
第238章 近亲结婚
自此之后,野马的“野性”就大为收敛。跟以前相比,给人的感觉,他完全就像换了个人一般。只不过,那种骨子里的“野性”可并没有完全消失。除了父亲,即便是长辈如若对他说得重了,很多情况之下,他都会顶嘴,甚至会起起毛来。这个时候,他会挥舞起拳头,威胁着要动武。因此,即便是转变之后的他,在亲朋好友之中也并非十分待见的。
在这一点上,小舅舅可是感触颇深的。小舅舅跟小舅妈乃是亲上加亲,属于近亲结婚的那种。现在,这样的情况已经非常罕见了,但在我父母那一辈人中,还是有不少人近亲结婚的。也正是因为近亲结婚,所以小舅舅和小舅妈生了好几个孩子,情况都不怎么好。有些刚出生就没了。我至今都记得,其中有一个孩子,收是收起来(方言,指孩子出生后养活之意)了,但却是个残疾。据说,那个孩子刚刚出生的时候,是双脚脚底板紧贴在一处的,并且双脚跟正常孩子相比,有些细得不正常。那个孩子一直都不能走路。
那时,外婆尚且健在。自此之后,这个孩子就成了外婆甩不开的包袱。外婆到哪里,这个孩子就会跟到哪里。可以说,那个孩子的一生,几乎就是与外婆形影不离的。那个孩子,可以离开自己的父母,但却绝对无法离开外婆。外婆细心呵护着那个孩子生活的方方面面。
那个孩子虽然腿不能走路,但智力却没有一点问题。我有时候在想,如果他上学的话,那么说不准成绩会比我好得多。只不过因为他的残疾,所以小舅舅和小舅妈也就没有赋予他上学的机会。那时可不像现在,连电都没有,就更不用说电视了。因此,一个整天只能坐着的孩子生活是相当枯燥无味的。
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征,在我们小时候的那个年代,人们有事都喜欢请木偶剧团进行演出。因此,当时木偶剧团就如同现在的军乐队那般兴盛。只要附近有木偶剧演出,那么这个残疾的孩子就会吵吵着要去看。在这个残疾孩子的一生之中,除了吃饭睡觉之外,最最喜欢的恐怕就要数木偶剧了。
我之所以会觉得他很聪明,完全就是因为这木偶剧。其实,有时候,上天是公平的。也许,正是因为他失去了行走的能力,所以在某些方面的能力才会有所加强。他给我的感觉非常能说,反正要比我能说得多了。用我们这里的话来形容,就是“嘴巴子相当厉害”。他要比我小上两岁,是我的表弟。因此,每次相逢,他都会叫我一声“哥”。只不过,我这个表哥通常情况之下,与表弟的斗嘴都会以失败而告终。到我们家玩,或者我们到外婆家玩,只要有木偶剧的演出,我们都会一起前往观看。也许,正是由于表弟没有行走的能力,所以才能专心于戏剧。因此,每次看戏回来,我、姐姐和表弟三人之中,就只有他一人能够将演出的内容原封不动地给唱出来。当时的木偶戏所唱的全是京剧。虽然,那时候,我还小,但我总感觉,他所唱的几乎就跟演出的那些人唱得一模一样。这是表弟一生之中唯一的骄傲和自豪,当然也是我对其最最佩服的地方。我佩服的是表弟那过人的记忆力和超强的模仿能力。也许,我不算什么,但姐姐的聪明在整个家族之中却是出了名的。当然,姐姐也确实很聪明,最后考上了我们当地最好的一所高中。但就算是以姐姐的聪明也没能做到的事情,我那个表弟却做到了。由此,就不难看出他智力的高低程度了。
可惜的是,不管他有多么聪明,也无法改变自己身体脆弱的事实。十岁多一点吧,我的这个表弟就不幸夭折了。从出生就注定残疾,从现在的科学术语来说,这也就表明了他身体基因存在着严重缺陷。从这一点来说,也许,他的夭折是命中注定的。但,我有时候总在这么想,如果当时,所有人都能对他多重视一点,如果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开始进行有效治疗,如果能够坚持让他进行适当的身体锻炼从而避免全身肌肉的不断萎缩,如果……那么兴许我这个表弟活的时间会长一些。如果从小就对他进行教育,如果他能够读书看报,如果从小就给他灌输自强不息的意念……那么以他的聪明才智,兴许会谱写出一段不休而传奇的生命篇章。也许,正是因为大家的对他不重视,所以一个“张海迪”才会这样被扼杀于摇篮之中。
从表弟的角度来看,也许充满了太多太多的遗憾;但从外婆的角度来看,也许他的夭折并非什么坏事。毕竟,我自小就亲眼目睹了外婆在表弟身上付出了太多太多的艰辛。也许,表弟的夭折,对外婆来说就是一种解脱。不过,在表弟夭折当日,哭得最凶的就属外婆了。朝夕相处了十几年,那得积累多深的奶孙感情啊!自己含辛茹苦拉扯了十几年的孙子,说没就没了。当时,最最难以接受、最最悲痛欲绝的就是外婆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外婆与表弟之间的感情绝对远远超越了小舅舅、小舅妈与表弟之间的感情。外婆的付出注定是一个没有任何回报的付出。因此,用我们这里的话来说,表弟就算是个“讨债鬼”。但,亲情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在明知道没有回报的前提下,外婆也会毫不犹豫、无怨无悔地付出。
从小舅舅和小舅妈身上,我看到了太多近亲结婚所引发的悲剧。但,好在,最终的结果还算是美满。小舅舅和小舅妈的最后一个男孩子,是正常健康的。也正是因为担心和期盼,所以小舅舅和小舅妈才会给其取名为“健康”。小舅舅和小舅妈将所有的心血都倾注到了这个孩子身上。所以,那个残疾的孩子才会耗掉了外婆十几年的光阴和心血。在此,我只想对已然进入天国的外婆表示出自己最最崇高的敬意。
第239章 亲不如表
小舅舅跟小舅妈乃是表亲,在封建社会,最喜欢的就是表亲结婚以便亲上加亲了。也正是因为小舅舅跟小舅妈是表亲,所以小舅舅跟野马之间的关系才会更亲一些。因为,小舅妈跟野马的母亲可是亲姐妹。也正是由于这层关系,在小舅舅跟小舅妈结婚之时,姐姐和我才没有改口,依然称呼小舅妈为“姨娘”。一直到现在,我们依然是如此称呼。
用野马的话来说就是,小舅舅乃是他嫡亲的姨父。可是,就算是嫡亲的姨父,他也不会太买账。因此,在很多时候,小舅舅摆出一副亲姨父的架势对其进行教育的时候,往往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冲突。一般情况之下,在野马抡起拳头进行威胁的时候,小舅舅就会很识相地边说边迅速远离,以免真的遭受皮肉之苦。为此,小舅舅不知道感慨了多少次:“我这个亲姨父可不如表姨夫那么亲啊!”
当然,小舅舅毕竟是野马的亲姨父,所以只要不是太过分,野马还是会坚持忍受的。每当如此,小舅舅又会在外人面前鼓吹起自己如何如何的厉害来。毕竟,能够在野马面前说上几句,却还能让其不爆发的,可没有几人。
姨父对野马的教训,从根本上来说,还是想野马好的。但可惜的是,其中毕竟还是掺杂了一些充长辈的派头和对他人炫耀自己威势的成分在里面。再加上野马那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