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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栖特种兵-第6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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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的这块地区,正处于黄河几字形上端,阴山之南,黄河北岸,就是河套平原。

    乌兰以晃既然继承了乌兰家族的产业,成为家主,他就不可避免地把乌兰家族的爱恨情仇继承过来。

    这些纠缠很大一部分和这块土地有关。

    因为这个地区一直以来都是游牧民族的栖息地,也就是说在一定意义上说,归于乌兰家族。

    但是因为中中关系,又没有那种法律形式固定的所有关系。

    道光以后,准许开放缠金地区,也就是河套以西那块土地,“雁行人”浩浩荡荡地进入 河套,垦殖定居,在这块地广人稀的土地上形成疏疏落落的村庄。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雁行人,是因为这些人在清初时期去这一地区租种土地,每年春季至其地,以较微薄的地租垦种那里的土地;秋收后仍返回原籍,多为杉西中部、北部的汉族贫苦农民。

    他们实际上就是耕种乌兰家族所有的土地。

    在这些外来人还软弱的时候,他们会缴纳少量的地租。

    地租虽然少,但是至少可以表明他们承认。这些土地是属于乌兰家族的;同是从经济上也可以弥补这些土地不能放牧的损失。

    虽然除此以外,乌兰家族还有广袤的草场,以及更加辽阔的荒漠。

    但是没有任何益处,有如此水草丰盛的草坪。

    这也是明摆着事情,如同能耕种生产粮食蔬菜,必然就是生长牧草的好地方。

    这些前来租种的农民是中国近代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移民。称作“走西口”。

    这也是一次圈地运动,人们以低价租种那里的土地,这就出现了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阶层――地商。

    地商们利用廉价劳动力把黄河的水引到自己的租地上来,形成最初的黄河灌溉。

    在没有任何科学仪器的条件下,河套地区开发了几条大大干渠。

    其中最古老的一条名为旧皂火渠,建造于康熙四十二年,由当时的地商集资开挖。

    永济渠,也叫缠金渠,建于道光五年。是地商甄玉和魏羊组织开挖。

    刚济渠,或称为刚目河渠,才建造成功,是地商贺清等集资开挖。

    河套平原西部的河套地区,俗称大后套。

    俗语说:“黄河百害,唯富一套”、“天下黄河富河套,富了前套富後套”,主要就是指这些地方。

    河套地区土壤肥沃。灌溉系统发达,适合种植小麦、水稻、谷、大豆、高粱、玉米、甜菜等作物。成为西北最主要的农业区。

    可是问题接着来了,这些地商,掌握了这些土地使用权以后,就力量不断膨胀起来。

    往下,他们加重那些租地农民的负担;往上,他们减少付给王公贵族的租金。把财富聚集在自己的手中。

    但是,集中财富的同时,他们也集中了矛盾,与乌兰家族的争斗不断升级,以至于到了兵戎相见的地步。

    一旦武力决定。那就开启了招兵买马的竞争,仗打得越来越大,死人也越来越多,仇恨也越来越大,也就促发了一轮又一轮的军备竞赛。

    这也是为什么乌兰以晃手头上有一支庞大的骑兵的部分原因。

    地商之间,也不断竞争和变化,他们之间有分有合,最大的一家就是甄氏家族。

    当代家主甄金,俨然一个土皇帝。

    不过他这个土皇帝,比那些王公贵族、满清官员都更有经济头脑和经营手段。

    他在大规模开垦土地,奠定河套地区农业生产的基础上,也创建了独具一格的管理体制。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满清对这样的经济活动没有基本的控制力,甄金等河套地商,发明了一种叫做“公中”、“牛犋”的运作方式。

    作为民间群体,这些运行方式,以控制水权为基础,进而基本上把生产、商业、民间武装力量、信仰活动、教育资源等等掌握在自己手里,有点类似后世具有垄断能力的大型公司。

    他们用这样的方式代,在一定程度上行使了满清官方应该起到的作用,使自己的影响力不断加大。

    包括甄金在内的地商,把商业高利贷资本与土地相结合;以修渠灌地、收粮顶租、贩卖粮食等方式来谋取高额利润,实际上是在这一地区的特有现象。

    让甄金这样的地商得以成功的条件首先是自然条件。

    河套平原的地处阴山之南,黄河之滨,阴山山脉可以阻挡和削弱来自西北的寒流,加之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本来就非常有利于农业开发。

    但是,后套地层纯由黄河积淤而成,平衍肥沃,微带碱性,得水灌溉则疏落如鸡粪,种植丰茂,不得水则坚成石田。

    而这里的气候是雨泽稀少,降雨量大概只有和一百五十毫米左右。

    这就导致了农田所恃渠水浇灌,水所不到,虽腴壤亦弃为废墟。

    在这种情况下,应黄河水进行灌溉的渠道,就成了河套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但是,渠道的开发并不容易。

    往往一渠之成。时或需至数十年,款或糜至十余万。父子相代,亲友共营,才能成事;而且开成之后,也要不断维护,已成之渠。又必每岁深刷其身,厚增其背,用于维护的资金也是数额巨大。

    这就决定了开挖渠道不是一家一户之力,而是需要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从而凝聚力量,兴修水利工程。

    但这一行为的前提是能够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力量,来进行社会动员,组织人力、物力来进行这些巨大的工程。

    通常情况下,最适合的领导者就是满清的基层机构。但是在满清时期的河套地区,显然没有这样的历史条件。

    清代对于这一地区的管理一直较为松散。

    满清建国之初,那些内附的王公贵族,以其地赐乌拉特前中后三旗,鄂尔多斯左右翼旗。在清代初期,没有汉族移民的管理机构,仅仅是由当地的盟旗制度来管理。

    因此,这个地区受到了不同王公贵族的王府管辖。而所有王府的所在地都不在河套境内,因此。河套境内的各种事务都往往被他们所忽略。

    即使受到关注,也由于鞭长莫及,导致解决问题的效率大为降低。

    况且,在这种管理机制下,最主要的民众也不具备受管理者的身份。

    私垦的移民要是有内部的纠纷,就只能赴沿边各厅县伸理。听从民便,无所谓管隶。

    这样,就使得甄金等人的行使管理成为必需,也实在是给了他们可乘之机。

    商人对盈利机会,任何时候都是感觉特别灵敏。

    在无利不起早的原则指引上。甄金等地商修建了引黄灌溉干渠,从而也把那些受到灌溉的土地、耕种土地的农民控制在自己的手里。

    地商过控制渠道,控制了水权,也就取得了河套农业的支配权。

    目前,甄金他控制的土地范围东至乌梁素海畔,西至五原西,北至狼山麓、南沿黄河滨,共长约二百六十里,宽约一百四十里,方圆数百里。

    然后,他们就用软硬兼施的两手,对所属的土地和农民进行管理。

    他们首先建立了一些管理机构,这就是公中和牛犋,类似于后世大公司下面的分公司和子公司,这两个管理层次的设置,主要是管理生产活动。

    “牛犋”的主要管理机构是由三部分构成。

    其中“掌柜的”负责“管理全体事务”;“工头”负责“管理田地及放地事”;“先生”负责“管理记账书牍事”。

    “公中”也是同样的结构。

    在公中和牛犋之上,则设有“渠主”,等于公司中独当一面的副总裁。

    在公中和牛犋两层管理这个结构之外还有一些所谓‘跑渠’的,负责稽查水道收水费,他们受渠主指导,又是打手。

    “牛犋”和“公中”在基本结构略有差异,反映在功能上也就是多了开发渠道和水利管理的职能。

    每个“公中”下面还会再分设数个规模较小的“牛犋”,这样的一个组织模式,就构成了一个“开发集团”。

    甄金拥有这样的经济管理机构,就在效益上比乌兰家族高得多,因此,在军事抗衡上就逐渐占据了优势。

    当然,这个优势还是因为甄金采取守势,不出自己的辖区,而不是到草原上,进行大规模骑兵角逐。

    而乌兰家族呢,虽然骑兵很强大,但使用他们来攻城拔寨显然就力有不逮,而乌兰家族的骑兵要相对甄金动武,就只能是舍长就短,用骑兵来和守护家园的步兵对垒。

    乌兰以晃打的注意是,合胡以晃的兵力,争取一举拔除甄金的势力!(栖特种兵》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R1292


第931章 甄金诱敌深入



    不过,乌兰以晃理想很丰满,现实却距离相当遥远。

    如果乌兰以晃知道甄金的管理方式为经济和军事融为一体,务农和打仗之间的转换,就如同放下镰刀,拿起锄头一样自然,或许他就改变了主意。

    甄金这样的管理层次和机构,在使用和管理土地过程中,是很重要的组织工具,也是在军事行动上,现成的指挥机构。

    一些比较兴盛的牛犋,往往得益于有一个好的管理机构,比如甄金的北牛犋就有赵贵管理义和渠,米寿掌管记账财务,刘琦负责牛犋上的全盘事务,人称琦掌柜,就是大总管,刘富则掌管土地的耕作经营,同时负责对长工短汉的管理。

    这几个管理人员都是河套有名的能人,他们使得北牛犋空前繁荣,北牛犋在当时雇用工人耕作的土地有一万多亩,雇用长短工六、七百人。

    这样,一旦有了军事行动,这个刘琦就是百夫长,率领着六七百人一齐上阵。

    “公中”和“牛犋”在平时一般自行管理,渠主并不直接控制。只有在“每年春节前,各个牛犋: 掌柜把收支情况列上清单”,上报给渠主。渠主对于管理情况并无具体了解,较多的是采用各种方式监督钱粮,并对敢于贪污钱粮的掌柜加以惩罚。

    比如,甄金一旦发现有人贪污了他的财粮,轻者驱逐出境,重则投入大渠淹死。

    这也使他用军法管理经济的一个方式。凡是违反军法的,一律处以重刑。

    在各个“公中”和“牛犋”的内部管理中也是较为严格的,如同军营。

    还是以北牛犋为例,,对于雇工的“收工、出工、休息、吃饭、均听钟声为号,以统一行动”。

    比较起清军正规部队的**。这些经济机构中的机率反而更加严整了。

    而且“公中”不仅是水利开发的主要机构,甚至承担了一般社会职能。

    在地一部造一院落,邻近之农家及佃户呼之为‘公中’,在昔一切事件,不论民事刑事,皆由‘公中’解决,简直就是一个只能齐全的官府衙门了。

    而且肯定比那些衙门效率高,他们可没有功夫让这些人扯皮不干活!

    开渠所费资金巨大,且渠道开成之后。所惠及的土地并不止地商自己包租的土地。

    因此,地商并不是完全的各自为政,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互惠互利,合作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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