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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飞扬-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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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浩源河起源于吴山,流经浩源,再到市里,汇入更大的河流。
  这里虽然也算是浩源河的源头,却是水流湍急,岸边悬崖陡峭,一进入雨季,河水暴涨,生生将河对岸的乡民们隔绝在另一头,需要步行十几里地,才能从另一处吊索桥过河。
  苟乡长一直想在这里修条桥,就是没钱。
  这个事让他有点郁闷。
  直到一台桑塔纳忽然停在他身边,发出刺耳的刹车声,才将苟乡长从沉思中唤醒。
  “苟叔。”
  从车里跳下来的是燕飞扬和李无归。
  苟乡长就笑了。
  这两个小子,在吴山乡算是名人,居然不但考上了高中,而且考上了卫周一中这样的全省重点中学,简直就是吴山的骄傲。
  不过苟乡长和燕飞扬李无归的关系,可不止这么简单,他正儿八经算是燕老爷子的徒弟,跟着老爷子学了不少强身健体的窍门,不然那能显得这么年轻?和李不醉两口子的关系也处得非常好。
  燕飞扬和李无归,都叫他一声“叔”。
  “怎么,还在为修桥的事犯愁?”
  李无归笑着问道,递给苟乡长一支烟,自己也叼上一支。
  “可不是吗?上边已经答应拨款了,就是不知道钱什么时候能到位,等到了雨季,施工就变得困难重重了……”
  苟乡长就着手里红红的烟屁股点起了香烟,深深吸一口,说道。
  燕飞扬将三枚重宝在手指中飞快地转动着,微笑说道:“没事,钱我们已经带来了,五十万,够不够?”
  “够。”
  苟乡长笑得眼睛都眯缝起来。
  两个读高中的小后生,一开口就说给他五十万修桥,这位乡长同志居然毫不起疑,连眉毛都不掀动一下,觉得这一切都是如此的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也算是咄咄怪事了。
  苟乡长的脑回路果然与众不同。


第69章 小姑娘的心思
  公孙兰手里拿着一本线装书,缓步向操场走去。
  眼下是下午放学时间,卫周一中校园内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多数老师同学不是忙着回家,就是往食堂跑。也有部分老师学生去往操场。
  尤其是这些日子,去操场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原因倒也简单,天气渐渐炎热,正是活动筋骨锻炼身体的好时候,篮球场上变得特别热闹。每天下午放学之后,数个篮球场都会被占满,到处都是叫好加油之声,端的是热火朝天。
  每到春夏季节,卫周一中就要举办一些小型的篮球比赛,有正式的也有不那么正式的,不过每次比赛,都能吸引一大批人围观看热闹。
  除了本校的老师学生,外单位也有不少篮球爱好者跑到学校操场来打球。
  公孙兰在卫周一中已经成为一道极其靓丽的风景线,每次她走在路上,都能收获到最大限度的“瞩目率”,不但是学生,许多老师,无论单身的还是已婚的,都会有意无意地向这边看过来。
  公孙兰喜欢看打篮球。
  也算是一种消遣。
  燕飞扬和萧潇走在她的身后,隔着三四米的距离。
  萧潇放慢了脚步,有意无意间,让这个距离拉得更远些。
  公孙兰没有出现之前,萧潇是卫周一中公认的校花,连很多老师都是这么私下议论的。这姑娘是真的很漂亮,家庭又那么富有,简直就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
  萧潇早已经习惯了那种万众瞩目的“焦点生活”。
  但现在,她却不得不离公孙兰远一些。
  单论漂亮程度,公孙兰不见得就胜过了她,若论娇俏妩媚,青春活力,萧潇还更胜一筹,公孙兰太素雅了。然而正是这种素雅,让公孙兰拥有了与众不同的气质,那种飘然出尘称,宛如神仙姐姐下凡的味道,是如此的独特,惹得无数男人心痒难搔。
  相对而言,萧潇还略显青涩了些。
  萧潇是含苞待放的牡丹,暂时还没有展现出最娇艳的一面,公孙兰则是完全绽放的空谷幽兰,浑身上下都透出一股难言的魅力。
  何况公孙兰身上还有名牌大学生的耀眼光环。
  最要紧的一点就是——男人总是喜新厌旧的。
  萧潇从初中开始,就在卫周一中上学,迄今将近五年,一中的许多老师和同学,几乎是看着她长大,已经在不知不觉间产生审美疲劳了。
  这当儿,公孙兰忽然出现,顿时就将原本属于她的光芒抢去了不少。
  萧潇虽然不至于吃老师的醋,但漂亮女孩子的敏感内心,让她自然而然的对公孙兰保持着“警惕”,敬而远之。
  他们也是去操场。
  今天有一场友谊赛,是卫周一中对开元区机关干部。
  这是老对手了。
  卫周一中在开元区的辖境之内,与区机关相隔不远,机关里的篮球爱好者不少,机关篮球队在整个开元区都赫赫有名,经常会在市里区里举办的篮球比赛中获得好成绩。
  卫周一中篮球队的水平也不差,以体育老师为主,加上其他篮球打得好的年轻老师和学生,实力强劲,在各种篮球比赛中,时不时会和开元机关队狭路相逢。
  过往的交手史上,双方互有胜负。
  因为隔得近,一到天气好的时候,区机关篮球队的人就跑到一中校园来,向一中篮球队搦战。
  正由于双方水平都不低,各有主力,所以打起来非常精彩,每次友谊赛,都能吸引到大批的观众。
  萧潇就是其中最卖力的啦啦队员。
  每次有这样的高水平的友谊赛,萧潇是一定要去看的,今天自然也不例外。
  何况燕飞扬还是校队的队员。
  当然,是候补。
  燕飞扬通常都不怎么上场。在此之前,燕飞扬给人的感觉,就是个埋头苦读的“书呆子”,除了成绩很好,在其他方面都是不显山不露水的,打篮球也只是偶尔为之,很多同学甚至是同班同学,都不知道他还是学校篮球队的正式队员。
  几乎都没见他上过场。
  后来在食堂怒打混混,才让他“声名鹊起”,但也仅此而已。
  接下来燕飞扬还是一如既往的低调,他在外边做出来的一系列惊天动地的大事,因为保密工作做得比较到位,目前在学校里还没有流传开来。很少有同学知道,他手里已经有了两条人命,更少有同学知道,他现在还是信达实业有限公司和冠军夜总会的股东,以及幕后“老板”。
  大家唯一知道的是,燕飞扬似乎已经确定无疑,要成为萧家的东床娇客了。
  这些日子,他几乎每天都和萧潇待在一起。
  萧潇一点也不避讳她和燕飞扬之间的亲密关系,两人并肩而行,挨得很近,就差公然手拉手秀恩爱了,但走得这么近,身子是不可避免的时常会挨在一起。
  和公孙兰一样,燕飞扬手里也拿着一本书,并且也是线装书。
  那种密密麻麻,拥挤不堪的排版,让人一看就头痛。
  这是真正的古籍。
  只不过很少有人关注罢了。
  燕飞扬没穿运动服,他也是去看球的。主要是陪萧潇去看球。
  “萧潇,燕飞扬……”
  一个柔柔的声音响了起来,随即香风涌动,又一个女孩子走到了他们身边。
  萧潇顿时眼里就闪过一抹不悦。
  是叶小桐。
  叶小桐穿着白底兰花的连衣裙,白色球鞋,一双纤长的小腿,粉光致致,乌黑的长发,用一条粉红的发带轻轻束着,柔顺地倾洒而下,和前面几米外的公孙兰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去看球啊?”
  叶小桐很随意地走到了燕飞扬身边,三人并排而行。
  “嗯。”
  燕飞扬微微颔首。
  “我也喜欢看球。”
  叶小桐轻声说道,语气一如既往的娇柔。
  燕飞扬没有说话。
  对男女之事,他虽然是个“菜鸟”,却也知道,这当儿还是少说话为妙,否则肯定会惹得萧潇不快。没有哪个小姑娘会在这样的事情上“心胸宽广”的。
  “夜总会什么时候才能正式开业啊?”
  叶小桐又低声问道。
  叶勇军被抓之后,因为他涉嫌违禁品交易,连带的冠军夜总会也被勒令停业整顿,各个职能部门都上门来检查,各种整顿的通知雪片般飞来,堆满了陶德明的办公桌。
  这种唐僧肉,历来是大家都要吃上几口的,不吃白不吃。
  总要放点血才能通过。
  “你家的夜总会什么时候开业,你自己不知道啊?”
  还没等燕飞扬开口,萧潇就接过了话头,语气也不是那么柔和,随即从燕飞扬右边移到左边,拦在燕飞扬和叶小桐之间。
  叶小桐也不生气,依旧很轻柔地说道:“我不知道,我不管这些事的。都交给陶经理和燕飞扬在管。”
  萧潇便郁闷了一下。
  这个事,当初她是很生气的,都向燕飞扬兴师问罪了,结果被燕飞扬一座精致木雕就随手化解掉了,萧潇本是大咧咧的性格,心里头一高兴,顿时就将兴师问罪的事抛到了爪洼国。
  紧接着又被梁文绑架,燕飞扬亲自赶到救她,还挨了一枪,惊心动魄,她就更加将此事忘到了脑后。
  一个男人可以为你面对歹徒的枪口,还有什么好质疑的?
  现在叶小桐忽然提起这茬,萧潇才想起来,原来燕飞扬一直都和叶家有关系的,也许他们之间也有不少时候是单独待在一起的吧?
  不过,此事既然当初都没有继续追究,现在就更不能追究了。
  否则就是不讲道理。
  萧潇其实内心深处很怕燕飞扬生气。
  万一燕飞扬觉得她喜欢胡搅蛮缠,不讲道理,说不定就会讨厌她了,这是她绝对不能接受的。
  “你们应该有专门的人管这个事的吧?燕飞扬也不能经常出面啊,他哪里有那么多时间?马上就要参加全国奥林匹克化学竞赛,下半年就高三了,明年高考……”
  萧潇决定“曲线救国”,从另一个角度探讨这个问题。
  在现有的高考机制下,高二下半年就已经足够紧张了,一进入高三,所有老师恨不得将学生的全部时间都用在学习上,哪里还能分心旁骛?
  你们不要打着“股份”的名义,妨碍燕飞扬学习啊。将来他要是因此影响了高考的成绩,你们就是“千古罪人”!
  叶小桐微微一笑,说道:“不会的,这个事是我妈在管。这段时间,她身体好多了,燕飞扬给她开的中药方子,真的非常管用。谢谢你啊,燕飞扬。”
  一想到这段时间妈妈身体上的变化,叶小桐嘴角就浮现出真心的笑容。
  燕飞扬笑了笑,还是不说话。
  这是他应对这种情况的“绝招”,当其时也,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不说就不会错!
  “那就最好。马上就要期中考试了,你准备得怎么样?”
  萧潇岔开了话题。
  “还行吧,现在家里的事情都快搞好了,我也能安心学习……你呢?怎么样?”
  萧潇便得意地翘了翘小鼻头,说道:“我也还行,原先物理稍微吃力点,飞扬每个星期给我补两次物理,现在也好多了……”
  叶小桐脸色微微一变,显然“飞扬”这个称呼和补课的事刺激到了她。
  就在此时,“咯吱”一声,一台小车忽然在他们身边停了下来,将两个姑娘都吓了一跳。


第70章 二代们
  这是一台车身高大的越野车,看样子是五十铃四驱。世纪之初,日本车在国内大行其道,各种牌子的日系车都受到追捧。
  公孙兰的座驾就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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