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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米多翻到的这一篇,根据右上页的标示,可以知道,时间是十月二号,回想一下,这一天应该是上一次他回来看李玉的前一天晚上。
睡不着。打开台灯一看,已经两点了。睡不着就先不睡了吧,写写日记。
接到他的电话,说要来,心里又紧张又激动。还从来没这样过。以前对男孩子,看到他们献殷勤,躲还来不及,可对于他,他的一举一动,音容笑貌,都让我心神不宁。为什么呢?是因为他穿着军装时那种独特的气质,还是因为他温情可爱的笑容,说不清楚,想不清楚,不想,嘻!这个男人,有点喜欢!羞!
在Q城短短几天,真的好开心!离开Q城,脑海里萦绕着那里的种种,午夜梦回,是他的影子,他站在海边,矫健身姿,他向我笑,我心里有很多温柔。
看不到他,就想听到他的声音,忍不住给他打电话,他的声音真好听,温柔,低沉,像好吃的东西,百吃不腻。
人就这么奇怪,他并不出众,算不上帅,但就是喜欢他!
算了,不睡了,去给他煮点东西,他坐车肯定很饿。哼!这个臭男人!让本小姐亲自下厨给他做早点!以后一定要叫他加倍补偿。
雷米多又往后翻了翻,目光定格在10月25日这一天。这一篇很短。
为什么不给我电话了?为什么不给我电话?为什么?他为什么不能为我作一点牺牲?
不想他了,就当从来没认识过他,随他去吧。可为什么还是要想他?我是不是先给他打个电话呢?算了!干嘛老是我先给他打电话?
看来这一篇李玉写着写着就烦起来了,于是底下打满了叉。雷米多抬了抬头,回想了一下,10月25日,这一天,他在干什么呢?喔!他去了一个叫王子饭店的劳什子地方,认识了那么一个劳什子女人。而李玉却在这里因为他烦闷不堪。他多么不公平地对待了李玉。
雷米多不想看下去了。他将日记本合上,按原位放好,关了五斗橱,回坐到床上,心里有点惊讶。
到现在他才发觉,他从来没认真想过李玉对他具体是如何一种心境。一直以来他总是在想他自己。此刻他想,原来我是个无聊而自私的人。
他又站起来,向窗子那里走过去,撩开窗帘的一角,看到外面杂乱的楼宇。他发觉自己很想李玉。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