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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白家打的什么主意我还不知道,我自己的婚事自己做主,即使是爷爷也不会多加干预,他白家想要联姻还要问问我同不同意呢,况且他们还不至于这么快和赫家撕破脸皮。”他们赫家这几年来虽然低调但也不是好欺负的。
“是这么个理,但白兰是个瑕疵必报的人,今天你和小年得罪了他,你虽然不怕,但要防着点她对小年做点什么。”
“我知道了,我会小心的。”
季流年在边上听着,觉得自己似乎陷入了什么麻烦之中,赫墨翎看了摸摸她的脑袋。
“不用担心,我会解决的,回去吧,外面冷。”
季流年点点头,她总不会在京城多呆,惹不起她还躲不起吗,若是这个白兰真这么不长眼把手伸到她家里去,那就别怪她给人点教训看看了,她的脾气可是不太好。进了屋,季流年才发现赫墨翎的衣服还在她身上呢,有些地方都被她的头发打湿了,还是晾干了再给他吧,他应该不至于只有这一件衣服吧。
第一百零六章 关厢晓市
在回去的车上,白兰越想越气,虽说之前这个赫墨翎也是一直冷着脸但还不至于撕破脸皮,现在居然为了一个小妖精训斥她,虽说她也没有多爱赫墨翎,但想起之前爷爷说的和赫家联姻的事,心中的怒火难平。白老爷子也是老一辈的人物,不过和赫老爷子打出来的天下不同,白老爷子从事的是文职工作,走的是政治道路,所以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赫家的声望都在白家之上,直到当年赫家长子长媳意外身死,长孙烙下病根差点变成残废,才慢慢低调起来,反之白家的发展到是越来越好,白兰是白家这一辈唯一的女孩,虽也是在军营里练过几年的,但到底是娇生惯养长大,哪受过这样的气。从小白兰就知道以自己的家世品貌就算是京城也少有男子配的上自己,更不要说算是半个残废的赫墨翎了。谁知这几年赫墨翎不仅把嗓子治好了,还屡屡立功军衔一升再升,赫家人虽不多,但各个是精兵强将,身居要职,赫老爷子虽然年纪大了但身子却很硬朗,这才让白老爷子起了联姻的心思。原本赫墨翎不常在圈子里出现,白兰也没多注意,现在一看此人相貌俊逸,气质不凡,最重要的是年纪轻轻就已经身居高位,确实配的上自己,她都已经把自己往赫家少夫人的位子上放了,却遇上这么一着,今天赫墨翎为了那个小妖精当众不给她脸,她不会这么轻易放过这两个人的。
白兰的事情不过是在季流年的心里不过是一个小插曲,她也没多在意,来京城这么久,一直待在这个密不透风的军营里面,现在几个人的病情已经稳固了,她也是时候出去逛逛了。这北京城她上辈子也是来过几次的,但都是跟着旅游团来的,去的也都是些著名的旅游景点,人多拥挤不说,走马观花的根本看不出门道,其实在季流年的眼中,除却那些大景点之外,京城还有许多小地方也是很值得一去的,这些地方虽不怎么出名,但很能体现出这京城的风貌。
季流年曾经看过一本书,讲的是京城的关厢乡镇,据说明清时候的京城,内城有九座城门,外城有七座城门,而城门外附近一带的地方就叫做关厢,在这里店铺多,工商业繁荣,至今还保留着很多历史悠久的店铺。
今儿个季流年想去的就是德胜门的关厢晓市,晓市指的是天还没破晓时交易的集市,所以又称“鬼市”,在晓市做买卖,出卖物品的大多是打小鼓的,所以晓市又叫“小市”。在藏区的时候,季流年曾经去过那里的“鬼市”,但是这德胜门的晓市与之相比又有很大的不同之处。
要去晓市那就得赶早了,季流年原本打着一个人去的念头,但是显然赫墨翎没有给她这个机会,而且她一个人若是走正常的程序应该也是出不了这军营大门的,所以最后这一人行还是变成了两人行。虽说这赫墨翎是个土生土长的京城人,但他还真没来过这种地方,好在季流年来之前仔细做了功课。在过去这地方就类似于旧货市场,很多人会在这里淘些旧物回去使用,但是现在人们生活水平好了,晓市也就慢慢的变成了一些古玩爱好者喜爱来的地方。据说每天的日出之前是交易最忙的时候,各行的“抓货者”都会到晓市里来抓货,他们之间进行交易不是明说,都是将手缩在长袖里或者用长衫的前底襟掀将手盖住与对手互相拉手手指交易的这叫做“拉盘子”。各行人到晓市里抓货时带的家伙也不同,抓钟表的带放大镜和小镊子,小锥、抓古籍旧书的带大不口袋……而季流年今天是来捡漏的,所以什么都没带只要带着钱就行了。(关于晓市的一些知识我都是从一本叫做《北京的关厢乡镇和老字号》的书里看来的,这本书里讲了很多北京有趣的地方,有兴趣的人可以去看看。)
虽然书上是这么讲关厢的旧事,但毕竟现在已经是新时代了,很多旧时候的规矩都已经改变了,现在的晓市里的人可没有几个是按着老规矩办事的,大多都是向季流年这样存着捡漏的心态,走走看看,若看上合适的物件,遇上合适的价格谈妥了便买下,谈不妥也只当是来这个地方游玩一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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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又没过审,晚了一天发布,刚好祝大家新年快乐了,希望每个人在新的一年里都能越来越好。
第一百零七章 匕首
季流年到晓市的时候,天还没亮,虽说这晓市要摆到中午才罢市,但是要寻好东西就要赶早。这时候天虽还黑着,但是路两旁已经摆了不少小摊子了。季流年发现,这时候摆出来的东西虽然来路有些不干净,但珍贵程度可要比平日里看到的那些高的多。越是老的物件上灵气越充足,季流年展开神识望去能看见不少东西的周围都围绕着或多或少的灵气,这就证明这些东西确是是宝贝。季流年和赫墨翎一路看过去,遇上灵气充足的便会仔细看上一看,她虽然可以通过看灵气这样的方法作弊,但却不会把所有的东西都买下来,万物有灵,每一样东西都有它合适的主人,而她只要选择自己需要的东西就行了。
兜兜转转一圈季流年也只挑了个碧玉雕花卉纹的圆笔洗,前阵子肖老爷子把家里的笔洗打了,可把他心疼坏了,小半年没敢进书房写字,今儿挑的这个虽不是什么特殊的花样,确是正宗的清代货,老爷子应该会喜欢,回去让他开心开心。除此之外,她还买了一些其他的小物件,不是什么稀罕物,但胜在样式做工都不错,买回去留个纪念也好。季流年没有辜负她女人的天性,尽情购物,赫墨翎就在边上跟着一言不发,但总会默默地把她买下来的东西拿过去拎着。
就在季流年打算打道回府的时候,突然看到转角的地方站着个人,神色有些阴郁,看样子近来有些不顺,不过吸引住她目光的还是这人手中的木盒,季流年朝那人走去
“我能看看这盒子里的东西吗?”
“什么…。哦,好的你看吧。”那人似乎没想到一个小姑娘会想看自己手里的东西,一时间有些意外,但还是很快反应过来。来这里的人不是买东西的就是卖东西的,他自然也不意外。
盒子被缓缓打开,里面躺着的是一把漆黑的匕首,很普通的样式,上面甚至连花纹都没有,但是周身围绕的血煞之气却昭示着它不平凡的过去。这匕首上灵气很盛说明年代必然不小,但是最让她在意的还是这血煞之气。凡是见过血的武器多多少少会沾上点血煞之气,但是这样强烈的她还是第一次见,也不知这匕首之前的主人是哪一位。
“小哥,这匕首你怎么卖。”
“什么,你要买?”
“怎么,小哥的匕首不卖吗?”
“不是,只是……”
“只是什么?”
“哎,妹子,老实和你说吧,这东西怕是不太干净,自从我拿到它之后家里就没出过什么好事。”那小哥见季流年还是个孩子,也是不太忍心,才说了实话,这匕首邪门的很,自从他拿到了手之后,家里的老老小小接二连三的都病。他们干这一行的,多多少少有些迷信,慢慢的他就察觉到是这匕首的缘故了。
季流年觉得这小哥人还挺不错的,她当然知道这匕首的不同之处,这么重的血煞之气人离得近了自然要受些影响,这小哥还年轻,身强力壮的,受的影响可能小些,但家里的老人孩子就不一定了,时间长了肯定会有些病痛。
“谢谢小哥的提醒,我是不怕这个的,既然小哥因为这匕首遭了罪,那就卖给我吧。”
“好吧,既然你执意要,我也不拦着。”
“谢谢小哥了。”
两个人很快商定好了价钱,这小哥人真不错,给的价格也很公道,季流年决定帮上他一帮。
“小哥,这个送你,你回家后找个地方挂起来,这东西能解决你家里的困境。”季流年从口袋里拿出了个铜钱挂件,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灵力。小哥的家人是因为这匕首上的血煞之气入体才生病的,但是看这小哥的样子应该不是十分严重,她留下的铜钱里面有她的灵力,能慢慢的驱赶这些血煞之气,驱散完了,病自然也好了。
“这是…。”那小哥疑惑的看了眼铜钱,再抬头,季流年已经拉着赫墨翎走远了,再联想起之前他们轻松的拿着匕首的样子,今天自己怕是遇上贵人了。
送了铜钱之后,季流年就拉着人离开了,走了一半,赫墨翎想把她手中的盒子拿过来,季流年疑惑的看着他
“这东西不干净,我拿着吧。”
原来是这样,季流年心中一暖,这人怕是听了刚才那小哥的话怕这匕首会对自己有什么影响才想自己拿着的吧。
“没事的,我不怕这个。”
赫墨翎望着她的眼睛似乎是在确定她话中的真假,良久之后,才默认了她的行为。
季流年噗嗤一笑“行了,别板着脸了,走,我们吃早饭去。”此时天已大亮,晓市的边上出现了很多小货摊,卖烧饼、麻花的,卖包子的,卖炒肝的,卖芸豆饼的…。季流年来了京城这么久一直在部队里吃大锅饭,还没尝过这地道的小吃呢,吃过了早饭,两个人才开着车回到了部队。
第一百零八章 小露一手
刚进了大门,就有一个士兵急匆匆的向他们的车跑来。
“队长,三子跌伤了,队里的军医今天一大早就去市里开会了,我们想请您批准送三去医院。”这部队里的纪律严明,无论多紧急的事没有长官的批准都不许出这军营大门,今天事出突然他们才跑来请求上级批准。
赫墨翎刚想说好,边上的季流年就抬手制止了她
“我在这儿呢,还送什么医院,我去看看不就行了。”
“你累了一早上了,要不要去休息一下。”
“不用了,这点时间不打紧的,救人如救火,我们去看看病人吧。”
“也好,现在人在哪儿呢?”
“在医务室里。”边上的小兵立刻回答。
赫墨翎把车向医务室的方向开去,老远的季流年就看见医务室门口围一圈人,早就听说部队里的人感情深厚,今天亲眼见到这些人焦急的神色才是真的信了。门口的人看见赫墨翎的来了,原本松散的姿态一扫而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