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掷金败家女-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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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再不出现我就要回家睡觉了……咦,说不定他和吸血鬼是同种的,这里一堆玫瑰花,他当然会害怕。”玺郡喃喃自语,却没想到这些话全让她胸花上的小型麦克风给收录起来,送进主控室里。

主控室里除了坐在主位的那个阴阳怪气家伙之外,其余四个男人早已让她一路上讲的话,弄得捧腹不已。

这四个男人正是傅煜棠的大学死党兼事业左右手──负责台湾总公司的雷斯,负责加拿大市场的项华,负责欧洲部门的樊慕,和负责新开发的美洲地区的祁战。

“她实在很有趣。”雷斯说。

“何止有趣,她简直不像个女人。”对一向不喜欢也看不起女人的祁战来讲,这是最大的恭维。

“听见你的评价,她会很开心。”如果煜棠没记错,她最不想做的就是女人。

“你们看,她居然在新娘礼服下面,穿一双蓝色球鞋。”樊慕指着屏幕说。

大伙儿连忙凑近看,果然……煜棠笑了笑,大概她又连摔了好几次,童爸爸不得不妥协,毕竟摔跤比穿球鞋来得难看。

“你今天真不打算现身?”项华问。

“现身?你怕那些八卦杂志缺少头条新闻?”

“你准备把她晾在那里?”雷斯问。

“你要到几时才出来,真无聊,学人家演什么藏镜人?啊……说不定他不是出来,而是出不来,会不会……我嫁的是……神主牌?”

玺郡的想象力传到众人耳中,又引出一阵哄堂大笑。

“神主牌,亏她想得出来,我该聘她到我的创意部门工作。”樊慕说。

煜棠摇摇头,婚礼再不开始,说不准她会不会来演场新娘落跑记。

按下按钮,煜棠对着麦克风说话:“证婚人,可以开始了。”

“当真不出来?算你有个性!”她翻翻白眼,满脸不驯。

玺郡的自言自语传来,樊慕不禁拍拍煜棠的肩膀:“看来,你的小新娘蛮欣赏你的。”

“别吵啦!神父要问话了。”雷斯说。

“傅煜棠先生,您是否愿意娶童玺郡小姐为妻,从此祸福与共,不离不弃?”

“我愿意!”他的声音自扩音器中传出,清清楚楚地到达玺郡的耳膜。

“童玺郡,妳是否愿意嫁给傅煜棠先生,从此祸福与共,不离不弃?”

“我愿意!”光明正大说完三个字,她低下头补上外人听不见,主控室却一清二楚的两字──“才怪”。

“嫂夫人很识时务。”祁战掀唇一笑。

“她的家人在后面满满坐了一排,她绝对不敢有其它答案。”煜棠猜测这几天,童家为怕她反悔,肯定施了不少精神压力予她。

“哇塞,好大一颗钻石,你们看她的表情。”

大家转头看向她,这回不只表情有了,连声音都清楚地从麦克风里传出来。

“噢!他办到了,又大又“耸”一颗,还真的比鹌鹑蛋大粒,早知道我就指定戒指要大过鸵鸟蛋,他要真变得出来,我就服了他。”

“哈!我决定了,我要留下来好好认识一下这个可爱的小新娘。”樊慕说。

“我们有志一同,我也好久没休假,这回不急着回加拿大,就留在台湾和你作个伴,雷斯,这几天,我们可以住进傅家大宅吗?”项华不理会煜棠蓦地沉下的脸色,自顾自说话。

“当然,傅家别的东西不多就是房间多,随时欢迎朋友住进来。”雷斯十分慷慨的回答。

“既然如此,我不留下就显得太没有朋友情意啰。”祁战瞄他一眼,往后躺入沙发。

“我记得我没给你们长假。”煜棠咬着牙说话。

果真是请神容易送神难,尤其是请了这四个大门神,现在光想着要把他们打发走,恐怕不简单!

“我们都是主管级人物,要放假不用等别人指示。”樊慕皮皮地说。

“不准!招呼完婚宴后,你们就给我乖乖上飞机,飞回去各自的岗位继续卖命。”

“祁战,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项华说着,往祁战身边坐下。

“没啊!不过有只蚊子老在耳边嗡嗡叫个没完,吵死人了。”

“管他什么蚊子,一巴掌轰掉它就是。雷斯,我们要出去主持婚宴,你斗下来好好招呼这只大蚊子。委屈你了!”樊慕说。

“不委屈,反正多年下来早就习惯了。”雷斯用一张怨妇脸送走三个好友,然后转身对煜棠说:“我们回去吧!神主牌先生。”

卸下满脸油彩,泡过热腾腾的洗澡水,哇……真舒服……打开衣柜,满橱的衣服,全是裙子、洋装,光看就够让人头痛了,更别说要把这些裙襬飞扬的东西穿在身上,那种布料在腿上磨来磨去的感觉很……恶心!

找了件及地丝质洋装套在身上当睡衣,要她穿上那种半透明睡衣,想都别想,如果这种衣服被设计出来的目的,是引诱男人兽性大发,倒不如什么都别穿,省得浪费布料,浪费制作工时。

坐在化妆台前,弄不懂那些瓶瓶罐罐要怎么用?平时看玺娃和姊用得挺顺手的,怎知一到她手上就全走了样,一会儿乳液漏满地,一会儿什么霜的糊上身体。

唉……不管怎样,她早晚要把这些东西给弄懂,今非昔比,她现在的身份是贵妇人,不是普通的阿猫阿狗,可以像以前,一条牛仔裤、一件T恤行遍天下,说不定现在一走门就会有狗仔队跟拍。

这些天大妈咪和妈妈的洗脑,对她起了作用,玺郡努力把那些瓶瓶罐罐彻底看过一遍,还对照玺英给她的笔记,先进行分类,把早晚要用的分开,然后按使用顺序排列好,免得手忙脚乱擦错瓶。

据姊说的,女人一过二十五岁,皮肤就会开始老化,人要“未雨绸缪”不要“临渴掘井”,所以现在就要开始“防范未然”,否则成了“深闺弃妇”就怨不得别人。

唉……是女人把自己弄得麻烦,还是男人把女人弄得麻烦?

抓过发梳,一路梳下,头发已经好长了,往常早上赶上课,哪有时间去看它长到哪儿,现在湿淋淋的,滴得满身是水,才弄清在不知不觉间,它已经被地心引力拉到腰际。

这次没带行李过来,她连一顶遮头发的帽子都没有,有空要拿把剪刀剪一剪,免得不小心被屁股压到,痛得头皮发麻。

懒得吹它、整它,玺郡拉开棉被躺进被窝。

累了一天,有床真好!

抱起软软的大枕头,贴着柔柔的被面,好舒服……爸爸、大妈咪、妈妈、哥哥、姊姊和那个间谍玺娃不知道在做什么?是不是为了保住十亿,正在举杯狂欢?

这群没血没泪、卖亲求荣的家伙,这辈子不幸和他们成为亲人,下辈子投胎,她肯定要放亮罩子,仔细“相”准,别再糊里胡涂选错人……听说,女人第一次被人家那个那个会很痛耶!尤其还是被个其貌不扬的妖怪家伙给那个了去,岂不是要痛不欲生?

真歹命!可又有什么办法?她是被卖入火坑的,不能有异议。

呜……别人的性命是镶金搁包银,阮的性命不达钱,别人哪开嘴,是金言玉语,阮那是多讲话,马上就出代志……她东想西想,整个脑袋里装满了不能回收的发霉垃报,慢慢地……意识模糊了……慢慢地……知觉游走在朦胧边缘……玺郡临睡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很幸运,不管怎样,至少“他”和钟楼怪人一样,有颗善良体贴的心,没打算在她的新婚夜就把她活活吓死……

煜棠在玺郡睡熟后,走到她的房间里。

在那之前,他已经透过屏幕看了她一整个晚上,看她在化妆台前发呆,看她随手烘两下头发就上床,自然也看见她只包一条毛巾,在衣柜里找睡衣……她修长优雅的线条勾引出他隐藏多年的悸动,她发怔的痴傻模样,惹出他发自心底的微笑,多年来,他第一次觉得轻松快意。

透过昏黄灯光,光晕在她脸庞落下一圈金黄。

她的五官并不特别突出,不过,他喜欢她那双转个不停的灵活眼睛,虽然它不够大、也没有让人心动的双眼皮;他喜欢她那张制造欢笑的嘴巴,虽然它的线条不够性感惑人……取来毛巾,他轻轻地把棉被外的长发擦干,听说女人这样会闹头痛,他想象不出她生病的样子,因为,在他的印象中,她始终是带着阳光般璀璨的生命活力。

“我开始期待日后的相处……”他轻喃。

拂开她颊边的头发,玺伯说她和猪没两样,一睡着就不易吵醒,再大的地震也摇不醒她。这种人是幸福的吧!永远不会去操心多余事务……玩心一起,他抓起她的头发末梢,在她鼻子下轻轻搔痒。

她伸手拂开,转个方向又继续睡了,他也跟着换个方向,继续捉弄她……就这样,她连转了几次身,可仍然还是深深熟睡,想扰醒她不是件普通工程。

后来,她总算有比较大的反应,她抓起棉被盖住头脸,让他再玩“无路来”。然煜棠玩成瘾,他换个方向,伸手去刮她的脚底板。

“童玺娃,妳再弄我,我就一脚把妳踢到墙上去当壁虎!”玺郡蒙在被里大吼。

煜棠惊了一下,倏地缩回手,以为她被扰醒,半晌,发觉她只是把脚板缩回棉被中,丝毫没醒转的迹象。

他笑笑,坐回床头,他把她脸上的被子拉下。俯下身,在她额际轻轻烙下一吻。

“晚安了!我的小新娘,明天见……”

拄起杖,他缓步走出房间,阴影投注在他左脸上,印出一块黑暗。

睡到自然醒的感觉真好!

伸伸懒腰,还不想起床,赖着、窝着……就是不想动……一颗头颅靠近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她逐渐看清楚!

啊……是经济学老师,他龇牙咧嘴地对她说:“童玺郡,有本事妳再迟到一次,我马上让妳死当,永远都不用再来上课!”

迟到……迟到……迟到……迟、迟、迟、迟到!

天!又迟到了,童玺郡心脏差点麻痹,她从床上一跃身,拉起房门朝外大叫:“张嫂,我要吃蛋饼!”

然后冲进浴室刷战斗牙、洗战斗脸,二十秒后,她冲出浴室,摇手摆头连声大嚷:“我迟到了、我迟到了,救命啊!”

抓着梳子,走到门口,她对着隔房发狂大喊:“大哥,送我去上学啦!秃头张会把我死当……”

五个原本在开会的男人,被屏幕上的吼叫声吸引,全转头望向她。他们眼睛一瞬也不瞬地盯着屏幕,期待着她更精采的演出。

“世界不公平处就在这里,有人汲汲营营赚不到想要的,有人夜掷万金……”樊慕意有所指地瞟着煜棠。

“你在扯什么?”雷斯问,眼睛没离开过屏幕。

“闭嘴!”煜棠简单两个字,却没吓退樊慕的发表欲。

“春宵一刻值千金啊!就有人浪费了好几万金,才会大清早起床,就一脸的欲求不满,苦了我们这些可怜人,一早就陪人家在这里开会。”

“不想开会就滚回去!”塞住了樊慕的嘴巴,谁都看得出他所有注意力全被那个还搞不清楚状况的小新娘给牢牢拉住。

玺郡的发狂举动终止于衣柜前,她转着眼,左看右看,看不见自己常穿的衣裤,才想起昨儿个,她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已婚妇女。

叹口气,她挑了件最不碍眼的衣服进浴室里换下,梳梳没帽子可遮的长发,拿起化妆水,看了半天,敷衍地说句:“明天再开始擦吧!”

呆坐半天,摸摸饿极的肚皮,一步步走出房间。

昨天头重脚轻,没仔细打量这房子,现在一看,天……妖孽哦!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四窜,果真不错,在台北这寸土寸金的昂贵地平面上,居然有人这么浪费,盖间大饭店自己一个人住──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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