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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烟云-第1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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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早就不是一个人。

“说话啊,真不明白,封帅怎么会看重你?!”宇文至急得心中火烧火燎,凑到王洵耳边大声催促。

“嘿嘿!”突然间,怎么看怎么不堪大任的王洵嘿嘿一笑,露出满口的白牙,“你记得有个姓王的家伙么?当年他好像带得人比咱们还少。却几乎横扫了整个西域!”

第二章 砺锋 (一 下)

王玄策单人独骑荡平西域诸国的故事,在大唐几乎流传到了妇孺皆知的地步。宇文至又怎可能不明白王洵的意思?然而好朋友的前后反差实在太大,几乎到了一瞬间换了个人地步,令他无法不瞠目结舌,半晌,才喃喃回应道:“疯了,你真的已经疯了!”

“如今你我,不发疯还有活路么?”王洵咧嘴而笑,摇头反问。“在长安时你靠朱七,结果被人家给卖了!在安西时我想靠封四叔,谁知封四叔也有照顾不到的地方。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地的荒山野岭,你我还能靠得谁来?东曹、姑墨?又焉知那些土王不会把咱们绑了当做蒲包送给大食人?”

“他,他们……”宇文至无言以应。先前他提议抛下商队,带着护卫冲到临近的城下求救,本来就是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比像现在这般在路上混吃等死稍强些,却半点儿也不能保证对方肯接纳大伙。更无法保证城中的土酋不会心生歹意,将使团中的所有人杀得干干净净,从而达到灭口的目的。

“若是咱们自己不争气,靠树树倒,靠墙墙塌!”王洵狠狠看了宇文至一眼,仿佛要掐灭对方心里最后一丝希望,“如今之际,咱们只能靠自己和手下这帮弟兄,从绝境中走出一条活路来!如果这点儿本事都没有的话,甭说将来找杨国忠报仇,就是侥幸逃回安西去,军中也不会再有咱们兄弟立足的地方!”

这回,轮到宇文至表露软弱的一面了,嚅嗫着嘴唇,半晌,才喃喃道:“封,封帅,封帅不是那种人。封帅不是那种人,他不会害自己的弟兄!”

“那也得咱们争气才行!”王洵回头扫了一眼后面的队伍,继续说道,“想让别人把你当个人物,你自己得先把自己当个人物看。否则,无论到什么时候,你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被当成弃子的也没人犹豫!”

“封帅没把咱们当弃子。特别是你王明允!”宇文至的声音陡然提高,吓得附近的商队侍卫不断拉紧战马的缰绳,“是你自己主动请缨的。不能怪封帅,绝对不能!”

他当年在长安城中无人可依,直到进入白马堡大营,才真正感觉到了安全。所以在他心中,早就把封常清当做了父辈一样的人物,无法容忍别人半点儿污蔑。包括王洵,也绝对不能。可眼下的王洵突然强势得几乎不讲理,耸耸肩,冷笑着道:“我当然相信封四叔。但现在你我根本指望不上他。在安西,指望不上。在这里,更不可能。一句话,我要把大唐使节的旗号亮出来了,你跟不跟我一起干!”

“把旗号亮出来?”宇文至根本追不上王洵的思路,紧皱着眉头回应。把旗号亮出来有什么用?那东西又不能当兵器使?但是在转瞬之间,他的眼里就冒出了一道咄咄逼人的精光,“你是不是早就想这么干了?!薛景仙那厮给你支的招,对不对,对不对!”

把大唐使者旗号亮出来,就等于把众人此行的目的,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也等同于在逼迫周围的各方势力站队,要么立刻倒向刚刚打了胜仗的大唐,要么继续给大食人尽忠。休想再首鼠两端。而目前所有针对于使团的阴招,同时便被宣告无效。想劫杀使团向大食人邀功也好,想帮助使团以便取得大唐的支持与谅解也罢,都必须摆到明面上来,真刀真枪的干。

凭着他对好朋友的了解,宽厚沉稳的王洵,根本不会想到如此决绝的招数。对朝廷忠心耿耿,用兵又素来讲究谨慎的封常清,也不会准许有人这么做。此番出使,本来已经是先斩后奏,达到了封常清所能支持的极限。如果没等朝廷那边的批复下来,就亮出旗号狐假虎威的话,更是等同于硬将整个大唐中枢绑上了使团的战车。

宇文至所认识的人中间,唯一胆大、心细、不要脸的便是薛景仙。也只有此人,才会给王洵出这种断子绝孙的狠招。

然而,好朋友的回答却再度出乎的他的预料。“不是薛景仙!他也没想到咱们会遇到目前这种尴尬情况。我是在临出拔汉那城时才想到的。我等挟安西军大胜之威而来,是在给别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又何必偷偷摸摸?”

“改过自新?!”宇文至突然发现,王洵早就不是他认识的那个王洵。虽然肩膀看上去还一样结实,面孔看上去还一样坦诚。但仅仅这份颠倒黑白的本事,就足以令人刮目相看。

当年安西军在怛罗斯河畔惨败,西域诸国倒向大食的举动,根本无可厚非。如今安西军一雪前耻,西域诸国重新投向大唐,也是应有之理。毕竟这些小国的生存之道,便是朝秦暮楚。从来不会把见风使舵的行为当做耻辱。

而从王洵口中这么一说,事情就完全变了味儿。如果附近的各方势力立刻表明对大唐的忠心,则大唐可能会“原谅”他们当年的背叛。如果他们继续犹豫下去,或者对大食人心怀眷恋,则活该被犁庭扫穴。

不讲道理,一点儿道理都不讲。没有君子风范,一点儿都没有。可站在一个唐人的角度,王洵的话偏偏又让宇文至觉得非常过瘾。仿佛只有这般,才更符合他们天朝来使的身份。才更显得胜券在握!

“怎么样,宇文小子,你有种给我一起干么?”望着宇文至充满迷惑和犹豫的眼睛,王洵又大声追问了一句。脸上的表情,与二人在长安街上做恶少时别无二致。

“二郎你说甚?!”宇文至习惯地反问,然后猛然抬头。因为个人经历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不同,这两年,他跟王洵之间已经隔阂越来越深。但就在此刻,那堵隔在二人之间的无形之墙,却突然裂开了一条细细的小缝。透出另外一侧那熟悉的温暖。

如果马上要死的话,至少这样的死法,更痛快,更轰轰烈烈。转眼之间,宇文至已经做出了决定,“行,咱就再给他们一个机会!”

“你带几个弟兄去队伍两侧,免得一会儿有人被吓到,做出什么冒失举动。” 用手拍了对方一巴掌,王洵毫不客气地吩咐。旋即,拨转坐骑,逆着人流走向队伍正中央。

宇文至冲着他的背影咧了下嘴巴,随后,点手叫过十几名自己的嫡系手下,“赵大元、杨昊、史怀义,你们几个,各带一伍弟兄,四下加强警戒。待会儿若是发现有人敢不服从命令乱跑乱动,直接射杀!”

“诺!”几名低级军官齐齐拱手,大声回应。

被点到的都是见过血的老兵,原本就不怎么合格的伪装一去掉,浑身上下立刻杀气毕现。商队中立刻出现了一阵混乱,无数双眼睛抬起来,错愕地看向了队伍中央。

那是“李记”大掌柜所在。虽然这些天来,此人很少露面。但那身雍容华贵之气,还是给商贩们留下的极为深刻印象。

然而,令大伙更惊愕的事情出现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李记”大掌柜却冲着姓王的护卫头领,诺诺拱手。正当大伙迷惑不解的时候,几名身材魁梧的“家将”从李记大掌柜身后的骆驼背上,扯出了一面旗帜,迎风抖了抖,骄傲地挑过了头顶。

“唐”红色的大字,黄色的旗面,边缘缀满了流苏,在太阳的照射下流光溢彩。

多日来压抑于众人心头的谜底终于揭晓。不知道为何,几乎所有人在此刻感到的不是恐惧,也不是惊讶,而是发自内心的激动与骄傲。王洵和宇文至事先做出的预防手段全部落空,商贩们先是难以置信地张大嘴巴,伸出手来用力揉眼睛,然后猛然间爆发出齐声欢呼。

“噢!”

“噢!”

“大唐!”

“大唐!”

这个远在数百里之外故国虽然不尽如人意,此刻却使得离家在外的游子们心中充满了骄傲。

我是个唐人。凭着这句话,无数黄色的面孔行走于陌生的国度,无论面对多少危险和挫折,却始终能挺胸抬头。

我是个唐人。凭着这句话,无数黄色的面孔在陌生的地域生根、发芽,开枝,散叶。却始终未曾忘记自己的祖先,自己的文明。

这一刻,大唐不仅仅属于李家。

这一刻,大唐不仅仅是一个朝廷。

他属于所有挚爱着他的儿孙,所有以他为荣,为他奋战的黄色面孔。他是所有中原游子心中永恒的图腾。

感觉到那欢呼声中得崇敬,护旗的兵士挺直身躯,尽力将旗杆挑直,挑高,挑高。

起风了。

金秋的风吹过来,将旗面吹得猎猎做响。

第二章 砺锋 (二 上)

西域的秋风,吹得四野一片金黄。

天更高,云也更淡。曾经齐腰深的牧草都被风吹得倒伏下去,没有力气再站起来。露出附近平整空旷的大地。

这是天生给男儿放歌纵马的所在。每次看到它就令人神清气爽。特别是坐在一头汗血宝马的雕鞍之上,周围簇拥着数千弟兄的时候,更是不由得你不豪气干云。

半天云的大当家阿尔斯兰就是这样一个幸福的人。坐在马背上放眼望去,附近清一色的牛皮硬铠,清一色的大宛良驹,足足一千五百余名弟兄,个个红光满面。这都是他阿尔斯兰的手下,他纵横河中的本钱。如果丝绸古道上的买卖能像最近这般继续红火上半年的话,阿尔斯兰相信,附近某座大城,就要换了自己当主人。

也不怪他气焰如此嚣张,最近半个多月,这支绰号叫做半天云的马贼,的确赚了个盆满钵圆。丝绸古道南线被大食溃兵人为给破坏掉了,往来商贩们只好绕行北线。而半天云的势力范围,刚好覆盖了药刹水拐弯处这数十里绿洲,商贩们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地方。

正所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连续十多天下来,阿尔斯兰带着麾下弟兄,日日出击,日日都满载而归。丝绸、茶叶和珠宝等物在东西方的巨大差价,导致往来商贩们个个们都将骆驼背上的行囊塞得满满当当。而在阿尔斯兰手里,这些商人无异于一头头送上门的肥羊,不抢简直就是对不起自己。

当货物落到了阿尔斯兰手里后,很快就会通过一个便捷的渠道,以极其低廉价格销售给附近的城主、国主、和总督们。为他换回来大把大把的金币和粮食!有了钱和粮食,就意味着能招募更多的弟兄。有了更多的弟兄,就意味着能吞下更大的肥羊。吞下的肥羊越多,半天云的名气也会变得越响亮。名气越响亮,则在河东一带越吃得开。不但穷困潦倒的牧民会主动前来入伙,就连肩负维持地方安宁的国主、城主和总督们,也会悄悄地伸来友谊之手。准许马贼们在他的城中设立窝点,销赃、打听信息,购买铁器、粮食和战马,反正只要不公然在城里动刀子,其他什么事情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儿。

当然,这个友谊不是无任何代价的。在“朋友”需要的时候,马贼们必须两肋插刀。比如在“朋友”不方便出面时,替他做掉某个人,某个家族。或者在朋友与别的势力发生冲突时,作为雇佣军突然出现在敌对势力的后方。偶尔马贼们还需要干点儿本职工作,到朋友指定的地点去制造几场耸人听闻的流血事件,然后在朋友带领军队来时,丢下几具尸体迅速被“击溃!”。这样,“朋友”就会因为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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