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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1625-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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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筒子,好久没见你犯吝啬了,哈哈!”郑晓路笑道:“你们知道长江河道对于四川来说有多重要吗?”

“这个我哪知道……”王小满道。

“四川地势险要,蜀道艰难,与外界隔绝,但是四川物质丰美,人口众多,自古以来各种资源就能自给自足,乍眼一看,几乎毫无缺点。但是,四川有个最大的问题……”郑晓路笑嘻嘻地道:“四川不靠海!”

“海?”王小满和凑过来的皂莺一起奇道:“靠海算什么好处?”

切,你们这群山里长大的土鳖,你们当然不知道靠海的好处,说起来,大明曾经长时间禁海,后来大清朝也是闭关锁国,这时代的人不知道海的好处,那也勉强说得过去。郑晓路耐心地解释道:“你们生长在内陆,当然不会知道,现在的世界,正处于一个叫做‘大航海时代’的腾飞时期,靠海的地方,就有机会得到来自整个世界的所有资源。”

“……我们很差资源么?”王小满道:“东家你刚才又说,四川自古以来各种资源就能自给自足……”

“我擦,那是口误!”郑晓路道:“四川有很多资源无法自给自足,例如……天文学、物理学、数学、几何……妈的,老子说崩了,这些不算资源,重新说,红毛蛮子、绿毛蛮子、金毛蛮子……这些资源四川是没有的。”(编者按:这些各种颜色的蛮子,其实指的是欧州人。)

“东家,我们要这些蛮子来做啥?”王小满奇道。

“和你说你懂个屁。”郑晓路心里郁闷,接触欧洲人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可以从欧洲人那里接触到整个世界,参与到能使全世界一起迈步向前的大航海时代里,通过大航海贸易,郑晓路就可以得到想要的一切资源,包括科学技术和理论基础。但这些东西,只有自己知道,周围没有一个心腹懂得自己的意思。

“总之,长江是四川与大海接触的唯一通道,长江航道的通畅对我来说至关重要。”郑晓路耐心地解释道:“我必须不计一切代价,保证长江航道的控制权,所以那个什么八大水寨,必须轰杀至渣或者收归已有。还有,将来我是打算把四川收入旗下的,到那时没有水军怎么行,现在开始组建水军,已经算是太晚了。”

王小满喜道:“水军……我王小满在忠州江边长大,也是一条水上的好汉!我也想去水军。”

汗,就你这干猴子一样的身材……还水上好汉……我看是水蟑螂吧。郑晓路大汗,忍不住道:“你还是安心当王老爷吧,后面还有更复杂的事要给你做呢,打打杀杀的事,还是让别人去干的好。”

……

一只运镖队穿过了人口稠密的都江堰地区,进入了西北面茫茫的蜀山。蜀山并不是一座山,而是西蜀群山的总称,肥沃的成都平原,到了都江堰的西北面就突然开始拔高,然后变成连绵无尽的蜀山地界。

蜀山极高,有无数险峰直入云外,因此世人常常传言蜀山之上有剑仙,后世还有人写成《蜀山传》、《蜀山剑仙传》……在一个叫《仙侠奇侠传》那个游戏里,还有一个门派叫做“蜀山仙剑门”,一谈起蜀山,总是和“仙”字扯上点关系,可见蜀山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是何等神秘。

蜀山虽然神秘,其实自古就有人定居在其中,尤其是少数民族,羌族、藏族、**、彝族……整个蜀山里到处都有少数民族的村落,这些少数民族的习俗与汉族大相径庭,这也使得蜀山在世人的眼里又多了一份神秘之感。

这只运镖队是四川锦都镖局的镖队,镖队押运着几十车的铁器、肥料、饲料、油盐酱醋、羽绒服……这些全是郑氏的产品,镖队的目的地是阿坝州小金县的日隆乡,准备将这些郑氏的产品押送给当地的藏族人和羌族人,然后从他们那里回购等额的牦牛皮、挑花刺绣、织毯、手镯、马鞍……

镖队最前面,一个镖师看着前面连绵的大山,脸上两团奇异的高原红笑得挤成了一团,他转身对后面的镖师和趟子手们笑道:“兄弟们,我们已经进入邛崃山的地界了,前面那小山叫麻地山,翻过去就是映秀镇,我们可以在映秀镇休息休息,再走一两天,山就越来越高,人就越来越喘不上气儿,大家可得趁得现在,养精蓄锐啊。”(编者按:映秀镇是2008年大地震时受灾最严重的地方之一,笔者再一次为所有地震死难的四川同胞表示哀痛。)

一个矮个子镖师走过来道:“姚兄,这是我们锦都镖局接的郑氏第一镖,肖总镖头很重视呢,你可别只顾着看风景。总镖头说了,最近有人盯着郑氏的货物抢劫,所以郑氏才会把镖货交给我们押运,不然这笔生意只怕还谈不成。但也正因为如此,给郑家押镖的风险非常高,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脸上有着高原红的镖师叫做姚方来,羌族人,他正是在小金县日隆乡出生的,当年家里的日子太苦,过不下去了,他就下山到成都混饭吃,凭着吃苦耐劳,和一身冰天雪地里打滚出来的武艺,他在锦都镖局里占了一个镖师的位子,说起来,有十年,还是有十五年没回过家乡了?

姚方来有点唏嘘,他对着矮个子镖师点了点头道:“陈康兄弟,我省得的,这一镖很重要,肖总镖头亲自嘱咐过我。”他看了看镖车后面跟着的一大堆镖师和趟子手,这一镖实在是太重要了,肖青务求开门红,光是镖师就给了七位,趟子手过百,全是好手。这些镖师平时都是平起平坐的,出一次镖顶多由一个镖师带队。

这次七个镖师联手押镖,由熟悉日隆乡的姚方来暂时充当镖头,善使地趟刀的陈康,使双锤的大胖子,还有使软鞭的小个子镖师……上次在镖局出来表演的几个好手,全都在镖队里给他当辅助。因为镖货要走的地方全是高山,在姚方来的指导下,出发前,镖师和趟子手们都用“红景天”熬了药,喝了好几大碗。当然,姚方来自己不需要喝那东西,他从小就在高山上长大,是不会有高原反应的。(编者按:红景天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熬药喝下之后,可以防止高原反应,这玩意在实际使用中,必须提前十天半个月就开始服用,否则是无效的。)

陈康道:“这郑氏也不知道在搞啥,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运到那山顶上做什么?”

姚方来笑道:“陈康兄弟,你没在那山上呆过,自然不知道我们羌族人的苦处。油盐酱醋,铁锅铁针,这些东西在成都贱得没谱儿,但在我们日隆乡,那都是宝贝。再说这羽绒服吧,还真不错,比我们羌族人自己做的皮衣服要暖和多了,日隆乡冷啊,山下五月还是春天时,日隆乡还在下雪呢,羽绒服这东西,对我们太有用了。我觉得郑氏这些货物对我们羌族人来说真的有如及时雨,当年山上要是有商人运这些东西来与我们交换药材和毛皮,我说不定也就不想下山来混饭吃了。”

姚方来甩了甩头,他的童年过得可不怎么美好,日隆乡穷,他是在冰天雪地里冷大,饿大的,现在郑氏送这些货物进山,虽然是用它们以物易物,其目的为了赚钱,但客观上改善了羌族人的生活,这是可以肯定的,姚方来感觉自己有点小感动,不为了郑氏,而是为了羌族人的美好未来。走这样的镖,值,死了也值。

姚方来不知道的事情是,羌族人喜欢用牦牛皮换郑氏的羽绒服,两张完整的牦牛皮换一件低档羽绒服,这笔买卖,郑氏赚得大发了,牦牛皮这东西多精贵啊,和羽绒服的价钱那真是天上地下之分,郑氏倒一倒手,就赚得合不拢嘴了,但羌族人常年累月居住在雪山之上,哪里知道世间的物价几何。

镖队上了麻地山,这里海拔还不算高,还没有深入蜀山,但人烟已经非常稀少,山上怪石林立,成都府此时还是初冬,但麻地山上已经冷寒刺骨,姚方来警惕地看着周围的乱石,常年的行镖生涯,使得姚方来感觉到这片山头有些危机起伏的感觉。

陈康靠近姚方来,低声道:“感觉到了吗?”

“嗯!”姚方来低声道:“味道不对,有强人。”

不光他们两人感觉到了,随队的七名镖师,都是经验丰富的老镖师,自然都有感应,七位镖师各自抓紧了手上的兵器,他们并没有发号施令,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整个镖队的趟子手都自动停了下来,牛车马车,一起安安静静地停在了山路上。

前面路边的大石头上,不知道什么时候钻出了一个人,这人斗笠盖头,手拿钢叉,身材颇有些壮硕,如果郑晓路在这里,一定会大惊失色地叫道:“斗笠客?老子不是抓了一个吗?怎么这里又出来一个?”不过郑晓路不在这里,所以这群镖师并没有多大的惊奇。

走镖是门艺术,并不是一路打打杀杀,就能护得镖货安全的,走镖首要讲的就是交情,不论**白道,镖局什么人也不得罪,那是最好。过山过河,给山大王和绿林好汉打点些金银,都是走镖的行规,姚方来见强人现了身,走上前去,抱了抱拳头,大声道:“这位兄弟,我们是锦都镖局的镖师,押的是锦都镖局的镖货,朋友混哪条道儿上的?可否行个方便?小弟这里备有些茶水钱,保证丰厚,定让您这一次下山办事,不至于空手而归!”

镖局的开场白,是要讲究学问的,第一,报出自家旗号锦都镖局,宵小山匪被这名号直接吓走,那是有可能的。第二,摸摸对方的底,攀攀交情,若是有十层八代之内的亲戚朋友能攀上,大家说说好话,人家就不好意思抢你。第三,送上点茶水钱,让土匪安抚喽啰,人家不至于空手而归,心里也就想得通透。这三句一报,通常的强人也就让路了,打打杀杀,那活儿多丢人啊,文明人不宵为之。

不过今天这主儿,不好对付。

斗笠客嘿嘿阴笑了两声,道:“你们锦都镖局真是不识抬举,这半年来,我们的头儿明里暗里,不知道警告过肖青多少次,叫他别去郑家邀生意,肖青这小子偏偏不听,这么点面子也不肯卖给我们。今天就让爷抢你一镖,让肖青这混小子醒一醒!”斗笠客一语说罢,大笑道:“人呢?都出来,抢他丫的!”

山石后面,蒙面土匪一拥而出,接近三百名匪徒,就像一群原始人一般,挥舞着各种武器,从山坡上冲了下来。斗笠客平时抢郑家的货,只需要排出人马,吓一吓就能到手。但他知道锦都镖局不是那么好说话的主儿,吓是没用的,直接抢才是正道理,因此他懒得多说,一出场就来了个群匪大冲锋,场面好不热闹。

“妈的,老子走了七年镖了,话都不说两句,迎头就开打的强盗,这他妈的还是第一次碰上!”陈康刷地一下拔出他的钢刀,对着冲在前面的匪徒迎了上去。

冲在最前面的匪徒……不是别人,正是成蔑,急于立功,想加入神秘组织核心的成蔑,挥舞着杀猪刀,第一个从山坡上面冲了下来。眼看快要冲到镖队旁边了,成蔑定睛一看,我的妈,这迎过来的镖师,我认识……这不是锦都镖局的地趟刀陈康吗?那套地趟刀法,老子当年曾经见过一眼,刀花像梨花飞一般,我若迎上去,一瞬间就得被砍成十七八块,立功虽然重要,小命更加重要,成蔑装作脚下一绊,啪嗒一下摔倒在地,后面紧跟着的几个匪徒从他身上一跃而过,有一个人下脚不仔细,还在成蔑的背上踩了一脚,踩得他混身都差点散了架。

成蔑大怒,抬头骂道:“哪个鸟人,不长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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