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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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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了,就算大赵庄少了一个浪荡子。连他分家出去另过的哥哥也卖了家里的一头驴,来资助他这次悲壮的冒险。

借助太监村的优势,他很快打听到了进宫的门路,和专管招收太监的吴公公搭上了线。然后,他揣着家里东拼西凑来的二十几两银子,进京找一个私人净身师,净了身。

当他躺上了那扇专门用来净身的门板,被人用麻绳紧紧缚住手脚时,他心里也许会掠过一丝悲凉,甚至会泛起一丝悔意,更多的,应该是对周围一切事物蓦然而起的莫名的愤恨和悲怨,虽然他是自愿躺到这里。这种怨恨,在手术师举起屠刀的一刻化为了浓稠的液体,从那时起永远积存在了他的心底。

去了势,下面插了一根大麦秆,魏四叉着腿在炕上躺了一个月。为了减少小便,净身师成天给他喝臭大麻水,让他拉稀,直接拉在炕上的稻草里,整个屋子恶臭难闻。魏四的运气不错,伤口没有感染,顺利度过危险期。可是家人带来的消息让他一天比一天愁。魏家已经把房子卖了,全家搬进村边的土地庙,然而用这点钱做见面礼,吴公公根本不收。

事情到了这一步,就已经成了全家的投资,不能眼看着半途而废,让他当“无名白”。哥哥魏钊早已分家单过,狠了狠心,把仅有的三亩薄田卖了,让侄子把钱送了来。

这回吴公公收是收了,能不能进宫,却绝口不提。魏四的伤口好了,只好在京城乞丐们聚集的龙华寺里安身,一等就是四个月。

这四个月里,几乎每天晚上他都做噩梦。秋去冬来,他连一身御寒的衣服也没有,整天窝在龙华寺偏房里,不敢出去。原来那些梦想不再想了,他现在满心都是后悔。原来虽然吃不饱饭,毕竟还算个正经人家呀,可现在,人不人鬼不鬼。他暗下了一条决心:如果进不了宫,他宁可自杀,也不去当乞丐。

用家里把女儿卖给人家当童养媳的钱,万历十七年(公元1589年)腊月十四,魏四终于赶上了那一年最后一次挑选。前三所需要一个倒净桶的人。

在所有待选的人里,他二十三岁算是最大的,长得魁梧,身手又灵便,成了那一拨二十多个人里唯一入选者。

消息传来,全家人烧香念佛。这一天,成了魏忠贤和他全家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日子。他的激动,不次于那个时代一个读书人的高中进士,虽然他只是找到了一份倒马桶的职业。谁又能想到,这个日子后来被人郑重记入历史,作为一桩巨大不祥的开始。

第三节 “魏傻子”

像所有眉飞色舞、唾沫星子乱溅的夸大其词一样,当了太监就能发财致富也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是的,当了太监衣食不愁,每月食米四斗,每年冬夏装各一套,铺盖六年一套。日子过得比在大赵庄时自然是强多了。

然而,也仅此而已。那些传说中锦衣玉食的太监都是宫中的大太监,最高领袖是司礼监掌印太监及其助手东厂提督太监。稍下一点,是司礼监的各位秉笔、随堂太监,各监、司、局等处的掌印太监,还有在皇帝周围直接照顾皇帝生活的高级太监,然而,这些人在十万太监中总共不过数十人而已。

这些人位高权重,地位比高级官僚有过之而无不及。

居于中层的人有数千人,他们在各种内宫岗位上或多或少地掌握着一些权力,比如宫中各种物资的采购呀,出宫办事时的勒索呀,这点权力足够他们捞到相当可观的油水,足以过上普通官僚的生活。可是到了这个金字塔的底座,也就是数万名像魏四这样跟班、抬轿、巡夜、洒扫、看门的太监这一层,所得的好处就仅剩下衣食两项了。甚至有的家里负担重的,为了多赚点钱,还在宫里给宫女当佣人,洗衣烧饭无所不为,被人称为“旋匠”。

进了宫,魏四被安了个新名字,叫“李进忠”。说是名字,其实不过是个符号,只不过叫起来比“零零几”顺嘴些罢了。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早起时倒前宫的马桶,其余时间则无所事事。这正遂了他游手好闲的本性,剩下的大把大把时间,就在赌博喝酒中混日子。从此,他就湮没在底层太监之中,一连十几年没有踪迹,让后来魏忠贤的传记作者头疼不已。

从哪个角度也看不出,这个人日后会成为左右大明帝国的风云人物。在宫中飞黄腾达需要有三个条件,一是识文断字,二是富于心机,三是有强烈的野心。

正统年间声名显赫的大太监王振,是最典型的代表。此人本来是一个儒士,权欲大到了变态的程度,在下层官场混迹九年也没有混出名堂,索性孤注一掷,自阉入宫,当了东宫太子讲读,也就是太子的启蒙老师。在这个职务上,他兢兢业业,谦恭自守,做得非常出色,很快取得了太子的信任。当太子登基之后,他自然成了宫中的最高太监,从此用足心机,大权尽揽,占尽天下风光。

正德年间著名的大太监刘瑾,也是自幼读书识字,心机极深。而这三条,魏忠贤无一具备。魏忠贤没上过一天学,他好像与文字天然不亲近,进宫多年,在文化太监中熏染多年,依然大字不识一个。

说到心机,人们对他的评价是“憨”。他待人热情,做事敢作敢当,却独独与“心机”二字沾不上边。在与群太监喝酒赌博的日子里,他经常被那些奸猾的太监耍弄,久而久之竟得了一个“傻子”的外号。

至于野心,他更是绝缘。他进宫的目的,不过是为了丰衣足食,最多是连带着一家人衣食不愁而已。当认清了自己在智力能力上与别人的差距后,他就没有什么痴心妄想了。实际上,以他的能力,做到这一点都不容易。他进宫好几年了,还是没有能力帮助家里摆脱赤贫,自己的侄女、外甥女还是相继被卖到京城做了大户人家的奴婢。

由于能力平庸不思进取,在宫中混了十几年之后,他才脱离了底层太监行列,做了东宫一个才人的伙食管理员,一年能有个百十两银子的“外落”。而一直到五十三岁,进宫整整三十年,头发开始花白了,他还是停留在这个伙食管理员的职务上,因为一年那点“外落”而过得有滋有味,心满意足,如果能以此终老一生,他不会有任何意见。

即使做梦,他也不会想到有人会把整个帝国的权力交到他的手上。

第四节 命运的拿手好戏

然而,历史就是如此捉弄人。它偏偏要造就这看起来绝不合理的奇遇,看看至愚至贱的“魏傻子”在权力的重压下会变形到什么程度。当然,历史是诡谲的,它开了这样一个过分的玩笑,用的依然是它的拿手好戏:偶然。

因此,这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民,为命运赌博而进入深宫的十几年后,钻营到了一个伙食管理员的位子,而这个位子,阴差阳错,是在东宫太子身边。

又恰巧,他侍候的这位相貌平常的王才人,后来居然为太子生了一个儿子,而且是长子。

即使如此,李进忠的前途仍然看不到什么光明。不仅仅因为李进忠是“傻子”,更因为这个太子在当时看起来地位相当不稳。

万历皇帝一直不喜欢这位太子,从五岁起,整个大明帝国的官员就不断呼吁皇帝按惯例册封这位长子为太子,万历直拖了十五年才补办了册封手续。而且册封之后,也一直心神不定,总想以自己喜欢的第三子取而代之。

由于皇帝的厌恶,太子在宫中没什么地位,连皇帝身边的太监都可以随便欺负他。如果没有群臣的坚决反对,这位太子早就从储位上被赶下来了。

太子尚且如此,太子的儿子又隔了一层,前途更加不定,况且宫中的龙子龙孙夭折率极高,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侍候的小孩子将来能不能修成正果。当时一些侍候太子长子的太监经常抱怨自己前途无望:“陛下万岁,殿下亦万岁,吾辈待小官家登极鸿恩,有河清耳!”

然而,李进忠的与众不同在这个时候开始体现。李进忠因为侍候王才人,自然而然也兼管小皇孙的伙食。能够从底层太监中脱身出来,他对自己的主子感激涕零。

他对王才人与小皇孙,有一种出于本性的狗一样的忠诚与依恋。他才不管他们有没有前途,既然是他的主子,他就无条件地忠心耿耿。数千年来中国人性格中的奴性在他身上已经变成了一种本能,他自然而然地把自己当成了主子的附属物。

在那些精明之徒对才人与皇子不那么待见的时候,他却自始至终,谨谨慎慎,恭恭敬敬,一丝不苟,以至于在宫中很有些忠心耿耿的口碑。才人一高兴,就让他恢复了本姓,改名叫魏进忠。

魏进忠的另一个特点是性格讨人喜欢。他身躯壮大,性格开朗爽快,重感情,又有点没心没肺,对人没多少戒心。这一点,在以阴毒险狠著称的太监群里非常少见,因此也非常受人欢迎。虽然被视为“傻子”,可是人见人爱。另外他身体灵活,是个运动型的人,“喜驰马,能右手执弓,左手控弦,射多奇中”。

在动手方面,可谓心灵手巧。和大家在一起玩的时候,也经常能逗人开心。小皇孙刚刚懂事,就喜欢跟在他屁股后头玩。很久以前与女儿生离死别了的他,对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也异乎寻常地有感情。

由于太子被人冷落,这位皇长孙自然就更加没人重视。按理,作为龙子龙孙应该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可是万历皇帝从来也没有关心过此事,直到成年,这位皇长孙也没读过书,认识的几个字还都是身边的太监们没事时教的。

至尊的天子在底层文化氛围中成长,这听起来似乎是个笑话,而事实确实如此。明宫的规矩,后妃从不亲自抚养婴儿,皇子是在奶妈、太监和宫女们的照顾下长大的,这些人都来自社会底层。在这些人中长大的小皇孙,更像一个在乡村中长大的被惯坏了的野孩子,对自己的直系亲属,对朝中的大臣,都谈不上有什么感情,却唯独对身边的这些人感情深厚,宛如家人父子。

皇孙最热爱、最依恋的,是自己的奶妈客氏。真正的母爱,是客氏给予他的。因此他对客氏的感情,与亲生母亲没有任何分别。都十六岁了,他还和奶妈住在一起,形影不能分离。登基之后,按惯例奶妈不能居住在大内了,可是客氏才出宫两天,他竟然“思念流涕,至日旰不御食”,只好又不顾群臣的反对,把奶妈接了进来。从此之后,备极荣宠,风光不在太后之下。

十分自然,这个后来成为明熹宗的孩子“不好静坐读书”,而是好动,爱热闹,喜欢兴高采烈地嬉戏,玩起来没完没了,不知道节制。

他喜武,爱看锣鼓喧天的武戏,也爱自己舞刀弄枪,更喜欢骑马射猎。

少年之后,他又对木匠活产生了强烈的兴趣,显示出了杰出的工艺天赋。他能自己设计精巧的玩具,“用大木桶、大铜缸之类,凿孔创机,启闭灌输,或涌泄如喷珠,或澌流如瀑布……皆出人意表”。有一段时间,他对木匠活的热爱达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常常带着几个太监“朝夕营造”,“每营造得意,即膳饮可忘,寒暑罔觉”。

如果生在民间,这孩子有可能成为一个能工巧匠。可惜的是,他是“天潢贵胄”,因此,这一切在记载进史书之时,不可避免地作为他行为离奇的佐证。事实上,这不过是兴趣广泛精力充沛的孩子的正常表现。

在他骑马、射箭或者舞刀弄枪的时候,总有一个身躯高大的人跟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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