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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这样的手枪就表示拥有多么深厚的背景。
不难猜出,这穿着黑衫的大汉都是护院打手了,而那个花枝招展的少女明显就是某个人家的千金小姐。至于那个瘦弱的少女,却让余少阳微微吃惊了一下,对方正是李大夫的闺女李秀儿。
那位千金小姐一副咄咄逼人的神态,但是脸蛋长得很是标致,不愧是四川自古出美女。年龄看上去与李秀儿相仿,都是属于十五六岁的年华,不过因为刻意化过妆扮,要显得更是妖艳一些。她身材很小巧,配合穿着一身崭新的露肩丝绸旗袍,让整个人更显出了一种精致的样子。唯一可惜的是胸脯发育不成熟,无法发挥旗袍服装的曲线美来。
小美女撅着小嘴,白皙的脸上憋着一股怒气,对着李秀儿叫道:“你,你这个野丫头,真是气死我了,小姑奶奶我今天刚换上新衣服,却让你弄脏了,你说怎么办?”
余少阳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这位小美女,这才发现她的旗袍袍褶角落里有一小块生鸡蛋蛋黄的碎末。再看一看李秀儿,她两只手紧紧的拽着一个菜篮子,菜篮子里面刚有几枚鸡蛋,其中就有一颗已经破壳了。
李秀儿一直低着头,她的个子原本就没有小美女高,再加上瘦弱的身躯,整个人显得单薄了不少。她咬着嘴唇,眼中满是恐惧,眼泪在眼眶里打折转,蚊声的说道:“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帮你擦干净。”她说着,放下手中的菜篮子,连忙蹲下来伸出手用袖子去擦旗袍的袍角。
小美女脸上露出了嫌恶的表情,忽然飞起一脚就踢开了李秀儿的手。不过在她出脚的时候,细嫩的大腿却从旗袍叉口走光了出来。
“哼,你的手更脏,越擦越脏。我这衣服可是我爹托人从北京带回来的,看你这野丫头的样子就是倾家荡产也赔不起。”她怒气未减,一边说着一边哼声哼气。
李秀儿真得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恐惧和无助袭遍了全身,她蹲在地上没有站起来,忽然将小脸埋在了手里哭了起来。
“哭哭哭,就知道哭,我要你赔我的衣裳。”小美女看到李秀儿吓得哭了出来,心中倒是更有了一种满足感,于是直指李秀儿继续刁难。
站在身后的那些黑衫大汉们都哈哈大笑起来,为自家大小姐助长声势。那个背着毛瑟手枪的大汉走到大小姐身旁,贼着眼睛提议道:“大小姐,既然这丫头赔不起钱,那干脆就把她拉到窑子里卖了算球了,看她模样还不错,肯定能卖个好价钱哩。”
小美女听到这么一个提议,心中顿时乐了起来,当然她心里面没打算真的把这个丫头卖掉,只是想到好玩来吓唬吓唬她而已。于是立刻点了点头,说道:“嗯,看来也只有这样了,不过就算卖了她,只怕也抵不了我这身衣裳一半儿的钱呢。”
李秀儿听了这话,顿时吓得脸色就白了,她自然认得这些人是什么来头,说的到就一定会做的到。当即她连连上前,拉着小美女的旗袍袍褶,求饶着:“对不起,我下次不敢了,求求您放过我这一次吧,呜呜………”
小美女见李秀儿的脏手碰到自己漂亮的旗袍,顿时再次怒从心起,尖声的说道:“哼,把你的手拿开。你这个野丫头,姑奶奶我的衣裳是你随便摸的吗?你这么不识相,姑奶奶我还真把你卖到窑子里去了。这是谁叫的丫头,现在就去你家签卖身契去。”
围观的人当中有好事者应了一句:“我认得这丫头,她是李大夫的闺女。”
“哦,原来是李大夫的闺女,哼,你也不问问你爹你们家的房子还是我们周家施舍的呢。”小美女冷冷的说了一句,然后转过身对身后的黑衫大汉们吩咐道,“周三,把这丫头给我拉起来,我们去李大夫家,让她爹去签卖身契。”
背着毛瑟手枪的黑衫汉子奸邪的笑了笑,连忙应了道:“好嘞,大小姐。”然后向身后挥了挥手,几个黑衫大汉就要上前去抓住李秀儿。
李秀儿脑海中一片空白,只有泪水不住的往外流。
余少阳犹豫了一下,他原本不想掺和这件事,但是自己昨天晚上还是承了李大夫的人情,李大夫为自己处理伤口可是没收钱的呢。最终他缓缓的叹了一口气,忽然一个箭步上前,挡在了李秀儿面前。
“光天化日,强抢民女,逼良为娼,你们还真以为王法是你们家写的吗?”余少阳冷着脸色瞪了那个背着毛瑟手枪的黑衫大汉一眼。后者没料到还会有英雄救美这一出,吃惊不小,同时还后退了一步。
“哟?你这野小子还敢出大头?”背着毛瑟手枪的汉子打量了余少阳一眼,看到余少阳穿着一条军裤的时候,脸上露出了几分鄙夷之色,“哼哼,出大头也要看清楚场合,知道我们是谁的人吗?识相的赶紧跟老子滚开。”
站在身后的其他几个汉子都露出了凶神恶煞的样子,他们在镇子上横行了几年了,可还从来没遇到敢作对的人。
余少阳冷冷的笑了笑,说道:“要我走没问题,我只希望带着这个姑娘一起走,正所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请各位得饶人处且饶人。”他说着,看了看身后的李秀儿。
李秀儿正一脸惊讶的看着余少阳,眼中从诧异渐渐转为了期望,小小的身躯依然在不停的颤抖着。
先前那个小美女拧着眉毛看了余少阳半天,她心中自然也有一股惊奇,不过随即撅了撅小嘴,冷哼一声:“这年头还真是古怪,镇子上尽出一些不长狗眼的人。”
背着毛瑟手枪的汉子拍了拍自己的枪盒,蹬着眼睛说道:“小子,别以为你是行伍之人就敢目中无人了,不管你是刘湘的兵还是陈调元的兵,我可告诉你,我家这位大小姐可是周举人的掌上明珠。要说你们队官的上司那是周菶池周标统,他老人家可是我家周举人的亲兄呢。看你是兵人,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赶紧滚蛋!”
余少阳微微皱了皱眉宇,他虽然早料到对方是有大户人家的背景,要对付这样的恶民以自己的身手还是没问题的,但是却没料到竟然这大户人家后面还有高官的背景。黑衫汉子口中所说的周菶池周标统其实就是周道刚,字菶池,这个人日后可是川军的师长呢,而且的的确确是刘湘的直属上司。
这下事情就有些复杂了。他现在与队官刘湘的关系本来就不妙,一旦这件事情闹大了,只怕还真是会引火烧身呢。
正文第二十章冤家易结
这个时候,余少阳微微感到有些骑虎难下了。再次扭过头看了看身后的李秀儿,小女孩儿泪水早就流满了小脸蛋,楚楚可怜的样子,似乎想要开口说什么,却最终一言未发,只是用深深的眼神看着自己。
余少阳暗暗的叹了一口气,不过脑子飞快的想了想后,接着转身对那个千金小美女说道:“这位小姐,既然你贵为周家的闺秀,那么自然是应该懂得丝绸袍子的优点了。”
小美女奇怪的看了余少阳一眼,对方起初凶巴巴的样子,现在却又问自己这些闲话,看来是真的怕了周家的势力了。想到这里,她倒是更得意洋洋了起来,带着傲慢的笑了笑,说道:“哼,怎么,你打算赔我的这身袍子了?”
余少阳脸色不改,只是微微的笑了笑,依旧就着前面的话语说道:“周小姐,既然这丝绸对你来说经常穿着,那么你应该知道它有三个了得的特点了。正是因为有这三个特点,所以丝绸一直是被当作贵族的织物。”
小美女咬着手指头想了想,她从小就在银山镇长大的,而且周家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很富庶,直到她的爹爹考上举人之后整个家族才渐渐有了起色。在此之前对于丝绸这种贵重的纺织物可是很少见到,而正是因为如此自己才会对这身拖人新买来的丝绸旗袍珍重无比。对于余少阳所说的丝绸有三个特点,这个还真是有些不知道。
她好奇的问道:“是吗?那你倒是说来听听,丝绸有什么奇特的地方吗?”
余少阳就知道这个乡下的小丫头不会那么讲究,好在自己在二十一世纪曾经读过一些文章有介绍,于是信口就说了出来:“丝绸因为是由蚕虫吐丝而成,因此它不是一般的织物,而是一种富含蛋白质纤维的不料,这就决定了它的第一个优点,那就是穿在身上舒服轻盈。”
“蛋白质纤维?”小美女蹬着有些妖媚的大眼睛,甚是奇怪。
“这蛋白质纤维………”余少阳自己都觉得自己说得太漏嘴了,在这个年代恐怕也只有洋人才会懂得这个名词了,他想了想,解释道,“周小姐,我们平常的布料是采自农作物,但是丝绸却是从活生生的动物身体中提出来,这蛋白质纤维就是特指这一点区别。你想想,农作物都是死的,而蚕虫是活生生的,也就是说这丝绸是有灵性的,穿在身上会顺从主人的身体,故而穿着舒适自若。”
小美女“哦”着小嘴巴,有些恍然大悟的样子,她说道:“原来是这样呀,难怪我爹爹说这丝绸袍子只有当大官或者皇亲国戚才能穿上。这蛋白质纤维就是丝绸的灵魂呀,真是一件好宝贝!”
余少阳心中苦笑不跌,不过他现在也只能由着对方这么来解释蛋白质纤维了。
“那,你再说说丝绸另外两个特点。”小美女看来对时尚很感兴趣,连忙追问道。
一时间,现场的气氛倒是缓和了起来。周围围观的那些平头老百姓们别说一辈子没摸过丝绸,他们就连一身像样的棉布衣都视为珍品。所以此时此刻他们也都抱着见长知识的态度,听着余少阳接着讲解。
余少阳立刻又说道:“丝绸的第二个特点,那就是透气、吸湿,这个特点的作用就是穿在身上不管天气多炎热,都能感到凉快、干爽。”
小美女低着头扯了扯自己的旗袍的衣角,凉爽的感觉在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了,她点了点头,说道:“嗯,你说的还真是很对哩。”
余少阳又说道:“这丝绸的第三个特点,就是光滑亮丽。周小姐,这一点就不用我多解释了吧。”
小美女小脑袋像小鸡一样点了点,说道:“是呀。”
余少阳然后说道:“而正是因为它光华亮丽,所以如果沾上脏东西,只需要轻轻的抹一下,就能将脏东西擦干净了。周小姐,你的衣角仅仅被擦脏了一丁点,根本就用不着多担心了,还请你高抬贵手放过这个女孩儿吧。”
他虽然心中觉得自己有低声下气求饶的嫌疑,不过在这个陌生的年代,二十一世纪带过来的很多习惯都必须改一改了。就像自己情愿与刘定文讨好似的。有些时候坚持不一定是有主见,相反而是一种冥顽不化。
小美女听到了这里,忽然傲然的笑了起来,说道:“原来说来说去,你还是想为这个野丫头求情呢?”
余少阳从容的说道:“周小姐,你是大家千金,自然应该有大家风范,还希望得饶人处且饶人。”
小美女听到这句话,心情一下子变了,她冷冷哼了一声,伸出一根玉葱般的手指指着余少阳的生气的道:“哼,我凭什么要听你的,你这么想管闲事,难道你和这个野丫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吗?”
这种污人清白的话在这个封建气息浓厚的时代可是很严重的,再加上周围围观的市井小民还处于民智半开的时候,对于有一些话根本就不假思索就将信将疑了起来。也不然为何在古代会有人言可畏这个成语呢。
小美女在说出了这句话之后,周围的平头百姓们都纷纷议论了起来,有好事者还窃笑着指指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