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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是我唯一-第1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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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依诺没有他这么大胆,眼看他的手往越来越危险的地方探去,她吓得花容失色,连忙捉住他的手,气喘吁吁道:“沈存希,真的不可以!”

沈存希浑身的火都被她撩拨起来,但是她不愿意,他不想勉强她,他将手拿了出来,俯在她肩头直喘粗气。危机解除,宋依诺长长的吁了口气,以他的性子,在紧要关头停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

沈存希压在她身上,平息了许久,他紊乱的呼吸才变得均匀。他不甘心地在她肩上咬了一口,宋依诺疼得轻颤起来,这个幼稚的男人,欲求不满就咬人。

恰在此时,病床旁边闲庭散步的鸭子,忽然猥琐的“嘎嘎”叫了起来,宋依诺感觉到身上男人健硕的身体一僵,她顿时笑了起来,沈存希从宋依诺身上爬起来,衬衣凌乱。他眼波横了过去,鸭子立即不叫了。

宋依诺捶床笑,调侃道:“沈存希,你和它好有共鸣!”

沈存希俊脸黑沉,他盯着宋依诺,威胁道:“再胡说,信不信我办了你?”

“信信信。”宋依诺很怂的认输,谁让她的力气比不过他,再加上她现在是伤患,他要做点什么少儿不宜的事,那还不是分分钟就秒了她。

沈存希下床,他整理好衬衣,将衬衣下摆重新束进裤腰里,除了衬衣上有些明显的褶皱以外,他又是那个清俊优雅的翩翩贵公子。

他从衣柜里拿出一套女装放在床上,道:“换上吧,我已经让严城去办理出院手续了,我们回家。”

听到回家这两个字,宋依诺心里莫名感动,在医院住了这么久,她真的很想回去了。

宋依诺换好衣服,严城已经办理好出院手续等在外面,他敲了敲门,听到沈存希的声音,他才推门进来,“沈总,已经办好出院手续了,医生吩咐半个月后再来拆石膏。”

“好,我知道了。”沈存希回头看着宋依诺,倾身将她抱起来,宋依诺连忙搂着他的脖子,本来以为他会将她放进轮椅里,没想到他直接抱着她走出病房。

一路上,来往的护士都一脸艳羡地看着他们,宋依诺仰头看着沈存希,这样一张帅得人神共愤的脸,真的是走到哪里都会引来无数爱慕的目光。

电梯到了一楼,沈存希抱着她走出医院,老王拉开后座车门,对宋依诺道:“宋小姐,恭喜你出院。”

“谢谢。”宋依诺被沈存希小心翼翼地放进车里,她往左侧移了一点,接着沈存希坐进车里。严城提着行李坐进最前面的车里,两名保镖坐进他们后面的车里,车队浩浩荡荡的驶出医院,十分壮观。

不巧的是,宋子矜也是今天出院,她被宋夫人推着走出医院,就看到沈存希温柔的将宋依诺放进车里,然后车队浩浩荡荡的驶离,她恨得咬牙切齿。

这一切本该属于她的,都是宋依诺这个贱人抢了她的风光。

宋夫人看着车队驶离医院大门,她心里也暗恨不已。当初她们嫌弃沈存希是个性无能,认为他有再多的钱,都不能给子矜幸福。但是现在看到他对宋依诺这么温柔,她才明白,沈存希是从来没有对子矜上心过。

他当初要是对子矜要有对宋依诺一半的温柔,子矜都不会和他离婚。也许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就像她拼命挤走董仪璇,变成宋振业的妻子,可是这二十几年,他的心却还是被董仪璇幽禁着,甚至还为了董仪璇打她。

这对母女毁了她和子矜的幸福,她绝不会轻饶了她们。

宋夫人招了辆出租车,宋子矜看见出租车就来气,她现在已经沦落到坐出租车的下场了,简直不能忍受。

……

车队驶入依苑,首先映入眼睑的是别墅前面搭着的拱型门,门上绑满了粉色气球,像极了别人婚礼上的情形,然后上面还写着欢迎诺诺回家,宋依诺从来没被人这样重视过,她感动得热泪盈眶,抬头望着沈存希,“这些都是你准备的?”

“嗯,喜欢吗?”沈存希偏头看着车窗外,从别墅门口到停车场这段距离,铺了红地毯,红地毯两侧摆放着欧式的花坛,花坛上面插满了象征纯洁爱情的百合花,这是他精心设计的,要给她一个惊喜。

宋依诺用力点头,“喜欢,谢谢你,沈存希。”

“傻瓜!”沈存希揉了揉她的脑袋,她不需要向他说谢谢啊,他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想让她开心而已。他推开车门下车,弯腰抱起她,说:“诺诺,我们回家了。”

“嗯!”宋依诺眼泪扑簌簌的滑落下来,她只愿时间停在此刻,那么他们会永远幸福下去。

兰姨和两个面生的佣人站在花园前迎接他们,兰姨手里捧着一个蓝色小盆,盆里盛满了柚子叶水,看到沈存希抱着宋依诺走过红毯,缓缓来到她们身边,她拿柚子叶沾了水,往宋依诺身上洒去,洒了她满头满脸的柚子叶水,兰姨道:“一扫扫霉运,从此好运连连,二扫扫病魔,从此身体健康无百病,三扫扫小人,从此顺顺利利幸福一生。”系序他血。

宋依诺眼里裹满了泪,她还记得17岁那年出院,她回到家里,家里冷锅冷灶,佣人也不爱搭理她,而宋振业和宋夫人,却带着宋子矜去了香港。

没有人记得她那天出院,更没有人会为她准备这些,她哽咽道:“兰姨……”

兰姨顿时慌了,她连忙道:“宋小姐,你别哭啊,这是我们乡下的习俗,出院回家都要用柚子叶水去去霉气。”

宋依诺抬手抹了抹眼睛,她说:“我是太感动了,谢谢你们。”

“嗨,宋小姐,你别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先生,快抱宋小姐进屋去,别招了风。”兰姨心疼她受了这么重的伤,她昏迷不醒那几天,先生皱着的眉头就没有舒展过。

沈存希抱宋依诺进了别墅,连清雨从厨房里走出来,她腰上系着围裙,看到沈存希抱着宋依诺进来,她笑盈盈道:“我还在想你们什么时候到,宋小姐,恭喜你出院。”

宋依诺向她点了点头,她说:“谢谢。”

“宋小姐的衣服好像湿了,存希,你抱宋小姐去楼上换身衣服下来,马上就可以开饭了。”连清雨在沈存希面前很乖巧,一点锋芒不露。甚至连宋依诺都忍不住怀疑,那天去医院里的那个连清雨,是她做了一场梦。

而正是因为如此,连清雨才让她感到害怕。这样的女人,绝不是泛泛之辈,她比宋子矜会演会伪装,她知道自己在沈存希面前应该是什么样。

与她比起来,直来直往毫不掩饰对她厌恶的宋子矜,会好应付得多,而连清雨,她分不清她什么时候是毒蛇,什么是美女。

因此,她面对她时,就得更小心翼翼,不能着了她的道。

沈存希抱着宋依诺回到楼上主卧室,将她放在床前凳上,然后去更衣室拿衣服。他拿着衣服走出来时,看到宋依诺坐在那里怔怔发神,他来到她身边,低声问道:“在想什么?”

宋依诺回过神来,她抬头望着沈存希,他太优秀了,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在,都足以让别的女人前赴后继。之前是贺允儿,现在是连清雨,和他在一起,她总是缺少安全感。

“沈存希,你为什么这么优秀?”如果他再平凡一点点,她是不是就能抓住他了?

沈存希弯腰下来,与她平视,他揶揄道:“如果我不够优秀,怎么配得上你?”

“可是我很差劲。”宋依诺垂下眸,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危机感。

沈存希伸手握住她的下巴,他稍一用力,就将她的下巴抬起来,迫她与他对视,他说:“怎么忽然开始患得患失了?”

“没有,我换衣服了。”宋依诺拿开他的手,脱下外套,兰姨并没有往她身上洒多少水,所以只有外套有点湿,换了外套,沈存希又要伸手抱她下楼,却被她制止了。

“我自己走吧,这腿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这段时间我不能一直依赖你,还是要努力去适应。”宋依诺这样说其实没有别的意思,但是沈存希联系上刚才她说的话,他顿时明白,她刚才在担心什么。

他叹了一声,拿起内线,吩咐佣人送拐杖上来。有时候,他以为他能给她的宠爱,就是充当她的手充当她的腿,让她无忧无虑,在他身边幸福快乐就足矣。

但是她需要的,也许并非是这样的。

佣人很快送来拐杖,沈存希接过去递给她,看她手法娴熟的拄着拐杖往门外走去,他跟在她身后,忽然有种失落感,就好像她不需要他,也会走得很好。

宋依诺在医院里练习了很久用拐杖,从一开始的频频跌倒,到后面的娴熟,她一直没告诉沈存希,其实是想给他一个惊喜。

她走出门外,看向紧跟在身边的沈存希,她笑道:“我是不是走得很好?”

“嗯,非常棒!”尽管沈存希心里有些失落,但是他还是没有吝啬赞美她。她的倔强她的勇敢她的独立,是他欣赏的优点,即便她不再依靠他,他也不想抹杀她的努力。

就好像老鹰等待幼鹰长到一定时候,就不会再捕捉食物给它,而是让它自己学会飞翔,学会去觅食。

依诺从小到大的经历,就注定了她不会依赖别人,所以他爱她,应该帮助她成为一只展翅高飞的鹰,与他一起翱翔在无尽的天地间。

宋依诺得到他的肯定,她顿时灿烂的笑开,这些天来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来到楼梯前,沈存希到底没有让她自己走下去,这太危险了。

他拿走她的拐杖,交给跟在他们身后的佣人,然后拦腰将她抱起,大步下楼。

将宋依诺放到餐厅的餐椅上,餐桌上摆满了色香味俱全的佳肴,有中式有西式还有日本的寿司与芥茉三文鱼。宋依诺不得不承认,连清雨露的这一手,已经将她秒到十万八千里外了。

连清雨将最后一道汤端上来,她忙得颊边满是汗水,她温柔大方道:“宋小姐,尝尝我的手艺,存希说我的手艺不错哦,谁娶了我就有口福了。”

沈存希抬头望着她,说:“清雨,辛苦你了。依诺,尝尝吧,清雨听说你要出院了,专门给你做的。”

“辛苦了,连小姐。”纵使宋依诺心里对连清雨有再多的不满,此刻也得忍下来,否则连清雨忙了一早上,她要是不给面子的话,沈存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会觉得她小家子气,这样一来,就会让连清雨得逞。她才不会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

她拿起筷子吃起来,咕噜肉松脆清甜,似乎将她麻木的胃蕾给唤醒了,她本来是抱着尝一尝的态度,最后却吃得停不下来。不管了,节操什么的,等她填饱了肚子再捡起来也不迟。

“连小姐的手艺确实不错,存希,你尝尝咕噜肉。”宋依诺用自己吃过的筷子,直接夹了咕噜肉喂到沈存希唇边,沈存希张嘴含下,嚼了两下,他说:“有点甜。”

沈存希不喜欢吃甜食,宋依诺知道,她顿时笑开,“我觉得很好啊。”

连清雨坐在他们对面,看着他们俩旁若无人的亲密,她恨得咬牙切齿。沈存希有洁癖,不吃别人吃过的东西。但是他居然会吃宋依诺的筷子,这让她感到特别的震惊与无所适从。

宋依诺抬头看着对面神情僵硬的连清雨,她说:“连小姐,你也吃呀,味道真的不错哦。”

连清雨恨不得将一桌美食佳肴给挥到地上去,从宋依诺住进依苑开始,她就没在她身上讨到便宜。不行,她必须要忍耐,否则她怎么将宋依诺踢出局去?

连清雨咬碎了牙齿,才将这股不甘心咽下去,她说:“合宋小姐口味就好。”

“连小姐的厨艺堪比盛世豪庭酒店的大厨,甚至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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