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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的重生生活-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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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的经典,在这个世界自然也是经典,何必改编?

    自己把武侠改编的面目全非,良心不会痛吗?

    虽然说这个世界没有武侠小说的先例,武侠小说的前行会有一些阻碍,但是这些真是是问题吗?武侠没有先锋,那自己就是武侠小说的先锋!作为一个穿越者,自己要做的应该是写出每一部经典武侠,让这个世界领略武侠的魅力,直到有一天,武侠小说成为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或许前途艰难,王秋实心中却是升腾起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这也是他第一次面对这个新世界,有了最准确的目的追求和自我认知。

    想通这些,王秋实心中一阵莫名的平静安定,心病也消失的干干净净。

    当然,这个过程并不简单。

    对于一个穿越者来说,能摆脱赚钱的困扰,寻到自己的方向是真的不容易。

    古龙在《多情剑客无情剑》中曾经说道:“忽然想通了”,这五个字说来简单,做到可真不容易。我佛如来在菩提树下得道,就因为他忽然想通了。达摩祖师面壁十八年,才总算“忽然想通了”。无论什么事,你只要能“忽然想通了”,你就不会有烦恼,但达到这地步之前,你一定已不知道有过多少烦恼。

    冥冥中似乎有神在看,想通这两个问题,王秋实的思路也豁然开朗,脑海中翻过前世无数的武侠小说,他决定新书就定为古龙的《三少爷的剑》,这是古龙步入成熟期后最成功的武侠小说之一,江湖纷争、恩怨情仇、武功、内力、剑法、醇酒、美人等各种元素在这部小说里都有最基本的体现,可以说普通人接触武侠的最合适的初级启蒙书。

    在王秋实看来,这也是一部最有江湖气质的武侠!

    书中人物多而不乱,各有各的特色。

    翠云峰,绿水湖,神剑山庄的三少爷,天上地下,古往今来,永远只有这一个谢晓峰!

    燕十三喜欢黑色,崇拜黑色。黑色所象征的,是悲伤、不祥和死亡,黑色也同样象征著孤独、骄傲和高贵。它们象征的意思,正是一个剑客的生命。

    大老板,作为市井中的帮派大佬,胸有城府,稳如泰山。

    竹叶青,作为青衣军师,他是一种酒,更是一条毒蛇。

    娃娃,有双大大的眼睛,还有双纤巧的手,她的头发乌黑柔软如丝缎,态度高贵而温柔,看来就像是一位真的公主。

    慕容秋荻,一个江湖上最可怕可怜又可恶的女人。

    谢小弟,谢晓峰的私生子,心中满怀苦恨,一根筋,不惜命的懵懂热血青年。

    铁开诚:红旗镖局的少镖头,燕十三的剑法传人。

    简传学,一个压抑欲望的世习儒风的谦谦君子、道德好人。

    ……

    可惜的是,前世《三少爷的剑》被拍成电影后,成为年度最烂的电影之一,瞬间拉低了许多没有读过原著的人的评价,造成了最大的的败笔。

    脑海中勾勒出大概的剧情和人物,如同第一次,王秋实在叶乐乐的房间转了转,找到一个杯子,又下楼挖了一抔土,摆在桌上,插上香烟,诚心正意的拜了三拜。

    烟气袅袅。

    白纸铺平,王秋实深吸口气,笔开始刷刷的动起来,一个个的字迹在纸上显现出来。

    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

    残秋。木叶萧萧,夕阳满天。

    萧萧木叶下,站着一个人,就彷佛已与这大地秋色溶为一体。

    因为他太安静。

    因为地太冷。

    一种已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偏偏带着种逼人的杀气。

    ……

    速度飞快。

    王秋实又开挂了!
………………………………

第二十七章 指明方向

    《三少爷的剑》的字数只有三十万,算是中篇武侠。

    王秋实专心的写了三天,这才写完,拿着稿子去报社,准备请白宁远她们评价一番。

    报社的工作依旧很忙,新概念大赛也基本落尾,选拔出了一等奖三人,二等奖十人,三等奖十五人,入围奖五十人,其他奖项若干,参加复赛的一半参赛者都满载而归,让王秋实有点惊讶的是,林雨翔获得了一等奖,尹夏沫和傅小司都得了二等奖。

    三人都签在了报社的旗下,都准备开始写长篇小说,尹夏沫准备写校园题材的言情,傅小司准备扩写幻城。

    可以预想,在未来,报社将会出现三个新生代顶梁柱。

    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白宁远亲自给王秋实倒了一杯茶水,然后开始看稿子。

    王秋实摸着懒洋洋的肥猫,心中颇有点忐忑,他自知这次的这篇武侠小说和上次有着本质不同,作为第一个读者,白宁远是经验丰富的老编辑,如果她提出反对,那意味着连载到报纸上很有可能折戟沉沙,不受读者的欢迎。

    当然,这也和报社报纸的定位离不了干系,毕竟报纸是言情报纸,读者都是喜欢言情小说。

    果然,翻了几页,白宁远的眉头就紧紧地皱了起来。

    当主角三少爷化名的阿吉真正出现时,白宁远放下手里的稿子,一脸沉默,显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根据合理的猜测,王秋实就感觉这件事悬;看到白宁远的脸色,他也明白,这件事果然行不通。

    “老王!”

    在新概念大赛后,两人的关系熟悉许多,白宁远也开始称呼老王,表示亲近。

    “这篇小说,你的定位是什么?”

    白宁远似乎斟酌着用词,拐弯抹角的道。

    “武侠,这是一种古典通俗小说。”王秋实不介意解释,想了想,害怕白宁远不明白,又补充道:“如果要追究源头的话,清代的《三侠五义》你看过吧,类似于这种……”

    一提《三侠五义》,白宁远恍然大悟,道:“侠客义士、江湖情仇、武功技击、机关陷阱!”说完又苦恼的揉着眉头道:“你怎么想起写这种小说了?”

    王秋实一时间真没办法解释,只能道:

    “你觉得这种小说有市场吗?“

    白宁远叹口气,道:“难!”

    王秋实仔细想想,也觉得前后两部小说差距过大。《寻秦记》是现代人穿越古代,有种历史小说的味道,而且经过自己的改编,主角变成女性,情节充满爽感,大家当做新类型容易接受;《三少爷的剑》则是典型的男主角,江湖武侠范,作为一个言情女主编,白宁远不喜欢太正常了。

    或许换个喜欢古典文学的爷们,会有另外一种看法。

    “能不能换成女主角?”

    白宁远思考半天,试探问道。

    王秋实摇摇头,心中已经开始考虑怎么办。

    白宁远咬咬牙,道:“那要不放在报纸上连载一段时间,看看效果?”

    看着白宁远的表情,王秋实失笑道:“你想多了,我又没说这篇小说要在报纸上连载,就算是你同意,我也不能砸报社的招牌呐!”

    王秋实说的真心实意,这种事情他绝对不会做。

    白宁远明显有点苦恼,她想了想,眼睛一亮道:“要不我去把唐主编叫过来,让她也一起琢磨琢磨?”

    这是个好主意!

    王秋实一拍手,白宁远就过去叫唐颜了,反正两家是对门,走几步的事情。

    不一会儿,唐颜过来,三个人小学生一样,头对头聚在一起,开始讨论起稿子来。

    唐颜看过稿子,脸色没有什么大变化,仿佛在思考什么东西,然后道:“这种小说我见过!”

    这话犹如霹雳,王秋实一个激灵,惊道:

    “你见过,怎么可能?”

    唐颜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疑惑道:

    “早年京城有一种流派叫做武侠流派,这种流派的作家就喜欢写这种类型的小说,你们不知道吗?”

    王秋实顿时汗颜,他来这个世界一个月,前身的脑海里又完全没有这回事,怎么会知道?倒是白宁远一脸苦思冥想,似乎有点印象。

    唐颜又释疑道:“也是,这个流派在历史上只是昙花一现,你们不清楚也属正常。”

    听说这个世界竟然还是有武侠的,王秋实顿时心头热起,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年代的事情?现在这种流派还存在吗?”

    “一百年前吧!”

    唐颜简直就是一个学识渊博的大师,将一切娓娓道来。

    “至于这种流派,大概早已经消亡了!”

    唐颜摇头。

    王秋实的心顿时又坠入深渊。

    白宁远思考着,突然问道:“唐总编,那你觉得这种小说有销路吗?”

    “有啊!”

    王秋实一听,顿时又是精神一振。

    只听唐颜不假思索的道:“我爷爷那一辈的人就爱看,我爸也爱看,虽然我是做杂志的,但我也觉得很不错。”

    王秋实差点哭出来,果然还是有市场的。

    “那,没有其他的了?”白宁远明显有点失望。

    唐颜想想,摇头道:“在京城这种地方,肯定有人喜欢,但如果在花城,肯定没人喜欢。”

    唐颜的意思,王秋实和白宁远都开始琢磨,这种现象可能是文化差异的原因,花城作为现代化城市,文化底蕴浅,生活节奏快,更喜欢现代类型的小说;京城有着千年的历史,古典文化底蕴深厚,龙蛇混杂,喜欢这种传统的侠义小说也是理所当然。

    “如果你真的要写这种小说,去京城吧!”唐颜提出了建议:“京城会更适合你的发展。”

    听着唐颜的话,王秋实心里也开始嘀咕:难道说自己穿越错了城市,京城才是自己的真命天子之地?
………………………………

第二十八章 拜见岳父岳母

    京城。

    四月末的京城,天气微凉。

    一列北上的普通列车在京城站台停下,王秋实从火车上跳下来,一眼就看见了远处的战斗少女。

    是的,在唐颜的建议和叶乐乐的电话召唤下,王秋实下定决心,摆脱了花城的一干事务,轻车简从,提前两个月来到了京城,一方面履行叶乐乐的男朋友之约,一方面开展自己的武侠事业。

    “老王!”

    叶乐乐也远远地看见了王秋实,大声招手喊道,完全不顾忌周围人的眼神。

    一个月不见,王秋实也有点莫名的想念,快步走过去,只见少女站在原地,一点没变,依旧是齐耳短发,银亮耳钉,潇洒干练的深色牛仔。

    “怎么样,有没有想本小姐?”

    叶乐乐笑眯眯的道,一双眼睛明明亮亮,在王秋实身上上上下下的扫了一遍。

    “想!必须想!“

    见到叶乐乐,王秋实也是心情大好,笑着道:

    “就像诗经里说的:一日不见,如三日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拽文!”

    叶乐乐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挥挥手,头前领路道:“跟我来!”

    两人顺着人流边走边说,一路走到了停车场,站在了一辆黑色吉普车面前。

    看到这辆威猛霸气的大车,王秋实瞬间震精,绕着走了一圈,一脸不可思议的道:“叶乐乐,这就是你的交通工具?”

    “是啊!怎么样?”

    叶乐乐走过来,得意的甩着钥匙,

    “嗯,不得不说,绝配!”

    王秋实啧啧称叹。

    两人拉开车门,上车,叶乐乐开车,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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