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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宠婚:顾少请低调-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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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大约是这样的。”

    温流亭似笑非笑,眯长了一双眼眸,静默了半晌,才淡淡的开腔,“顾瑾笙未免会有两难的境地,毕竟,他对七七是真的,他非七七不可也是真的,所以别的女人,起到的效果就是以卵击石。”

    那么,那么,那么,是什么意思呢。

    “咚咚咚”门被敲响,很是细微,却足以让人听清,温叔立刻开口,“先生,我去开门。”

    三十秒后,温叔就领着容以初进来了,女人很是温静,看了一眼那久居高位的男人,随后低低的道,“温先生。”

    “温叔,端杯热茶上来,毕竟怎样都是温群的女儿,温家的四小姐,不能怠慢了不是。”男人盯着面前的女人,话腔里听不出感情来,只是淡淡的冷漠。

    容以初想必是怕极了温流亭,所以一听如此急急的开口出声,“温先生,不用了,我站着就好了,不用麻烦白叔了。”

正文 第467章 去七号公馆,去见见她。

    静坐在沙发上的淡漠俊美的男人淡淡的挺直起了身子,迈着不疾不徐的步调立在了落地窗前,睥睨着桐城深冬的光景,唇畔勾起笑,弧度有些低低的哂意,随后开腔,“你这么怕我?我记得当年在温家的时候,你不是最天不怕地不怕了么?”

    天不怕地不怕?

    呵!

    那还多么久远的事情了,已经久远到她仔细的辨析回想起来,都已经在脑海里销声匿迹了,一丝丝的踪迹都寻不出。

    她或许,有过那种无忧虑的日子,只是那种时候,大抵都是年少天真,而且在温家时,她的妈妈还算是受宠,所以也就大约无法无天了一点吧。

    如今时过境迁了,物是人非,家早已不是家,哥哥也早已不是哥哥了,生分的连喊一声温先生都是那男人奢求给你的。

    容以初低头,嗓音也是低低的,“温先生,怎么会,您都不敢无法无天,我又怎么敢?”

    棋子只要中用,只要听话,只要还受控制,那么就都可以,温流亭漠漠的转身,身子斜靠在窗户上,淡淡的道,“你想要顾瑾笙?”

    女人沉默,还一会儿才道,“嗯,想要。”

    “你想要他,自己不是有想法了吗?”

    “是有,你同意让我来么?”

    “我为什么不同意?”男人微笑着反问,伪善的意味尽显。

    也是了,只要不伤到宋柒,那么就一切都可以。

    毕竟,道相同,才会相谋。

    容以初抬头,仿佛是在解析着男人笑容里的东西,最后还是无果的垂下头,低低的应了声,才欠了欠身出去。

    “先生,她不会做什么来伤害宋小姐吧?”温叔瞧了一眼温流亭的神情。

    是以,男人重新迈步过去,停在茶几的面前,慢慢的弯身,拾起那杯咖啡,最后慢慢的往嘴里送,而后长长徐徐的笑,“她敢么?她不知道动了我的人下场吗?我说了,她要是敢伤七七,别说她…妈…的命,就拿她自己命加起来都赔不起我的七七。”

    盯了几秒水面,最后终究是抵不过心里郁积住的思念,所以懒懒的放下被子,薄唇间吐出一句话,“去七号公馆,去见见她。”

    他其实许久没见过她了,不是接受不住顾公子跟她缠绵悱恻的场面,恰恰相反的是,他其实已经预料过了许多次了,只是,他怕的是,那种犹如经历了漫长的几个世纪的感情,一旦有了突破口,那么它势必就是来势汹汹且没有任何理由的,所以他怕他自己疯起来,会伤了她,会伤了他们之间的那点薄弱又易碎的感情。

    得了吩咐,温叔就立刻去车库提了车回来,等到温流亭迈进宾利的时候,突然收到容以初的消息。

    消息是这样的。

    【温先生,今天顾公子出去了,跟英国的公爵去谈并购案。】

    男人挑眉,既然如此,那么今天这一场不能白去不是吗?

    车行驶的很快,不一会儿,就到了七号公馆,温流亭的宾利停住,刚好就瞧见了顾公子的迈巴赫刚刚开出去,一同出去的还有白叔。

正文 第468章 七七,我看的出来,你依旧还是怕我,我有这么可怕么?

    黑色的迈巴赫慢慢的消失在眼底,与此同时,温流亭的宾利也缓缓的停了下来。

    男人静坐在后车厢里面,不知想起了什么,眯长了一双眼睛,漆黑一片的眸底浮出了淡淡星点的冷,点燃一根烟,随后很具有腔调的抽了一口,才开腔,“如果当年,我没有抛下她,没有食言,她也会很是乖巧又明艳的站在我的身边。”

    所以。。。。。。。。。。。。。

    所以,他是后悔了吗?

    温叔看了他一眼,回想起这个男人一遍遍的蜕变,终究成了现在的模样,温叔想,他是后悔的。

    他的一切的功成名就,一切的权势富贵,都是由一大片的白骨和鲜血堆砌起来的。

    其实不尽然的还有,他放弃了他的爱情,所以才得到如今的位置。

    “先生,如果当年夫人没有死,你是不是就一直用着慕十年的身份,名字跟她生活一辈子?”

    男人衔烟的手一顿,烟灰也就无意外的扑扑簌簌的落下来,散在车厢的地毯上,低头看了一眼后,随后才漠漠的开口,“谁知道呢?”

    下了车,七号公馆的欧式庄园大门被关紧了,温流亭站在风中,静静地播了个号。

    等待接通的途中,他淡淡的打量了一圈七号公馆的构造及要价,随后面无表情的回神,那端也出了声,“你好,请问是哪位。”

    男人单手插在大衣的衣兜里,浅笑,“七七,是我。”

    不知是梦的原因还是什么,宋柒听到男人的声音是有一瞬间的僵硬,过了稍稍的半晌后才调整过来,梳理了一遍头发道,“十年,怎么了,是有什么事吗?”

    “我想见见你,或者说我想跟你聊聊天。”

    宋柒咬唇,“他不大喜欢我出去。”

    温流亭眯眼看着上方的窗户,不顾深冬里的寒意,笑着道,“七七,你看下来,我在你家楼下。”

    宋柒捏住手机的手瞬间一紧,穿上棉拖就急急的跑过去,拉开窗帘,果然看到俊美斯文的男人一袭永远暗色调的大衣独自一人立在雪地里。

    北方的天气很冷,是你永远想不到的冷,他一个南方的人,更加是没有体会过,北方寒意的嚣张。

    宋柒又接着咬唇,组织了很久的语言,才开口,“你站在那里不要动,我下来。”

    一分钟后,女人就裹着厚厚的大衣出来了,手里还捧着一个暖手袋,走近几步后,递给了男人,“抱着这个暖暖,这里太冷了,你怎么还穿的这么少。”

    是挺少的,大约是思念见她心切,所以就只披了一件薄薄的黑色大衣。

    男人笑,“我还以为你不会下来了。。。。。。。。。。。。。。七七,我看的出来,你依旧还是怕我,我有这么可怕么?”

    年少就分道扬镳,重新相识以后,不说多么的感动,也不应当是这幅样子。

    害怕?

    不得不说,这个词真是精准的不得了。

    她久久不说话,男人又继续开口,“我有点冷,是去我的车里,还是去哪里?”

    宋柒别过脸蛋,看了一眼庄园,随后温淡的道,“你不是要跟我聊聊么,那去车里吧。”

正文 第469章 你跟我出来,他不会生气吗?

    像是会料到她这么说,所以男人也是笑了笑,“我站在这里站了许久了,我想去吃点东西驱驱寒气,你觉着怎么样。”

    既然已经出来了,她倒也没有任何的拘泥了,索性就开了口,“步行街那里有一家茶馆,车程也不久,那里的地段,风景都好。”

    温流亭静静的看着她,狭长的眼眸里,蓄着一些笑,“你不是说他不喜欢你出去么,你跟我出来,他不会生气吗?”

    “会。”宋柒几乎没有犹豫就开了口,大约是觉得有些冷,所以就用手指捂住了脸蛋,“可是,我总有我自己的生活人际圈子,不能因为我的先生会生气,就一直心甘情愿的被圈养在家里,我不喜欢,也不见得多么的开心。”

    是以,温流亭长腿迈了一步,走近到女人的跟前,长臂微微的抬起,悬空落在女人的肩侧上,绅士又显得温雅,护着她上车。

    宋柒说的那家茶馆,早已有了几十年的历史,据说许多的文人雅士都来过这里,只为品这么一杯茶。

    他们进去的时候,不是生意最兴旺的时候,所以萧条的很,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就坐了下去,点了两盏香茶后,温流亭最先打破这静谧的氛围,“想要跟我去祭拜我妈妈吗?”

    这个话题,有些沉重,有些低迷。

    果不其然的是,宋柒嘴角的轻笑也是僵在那里,抬眼时正好对上男人那双无感情的眼眸,十指蜷紧,低低的道,“这些年,我很想去,可是每次又都没有去成。”

    “嗯,不怪你,毕竟那里对你来说,不是地狱也是堪比地狱了。”

    其实,这么多年下来,他也从未踏步到他妈妈身亡的那个地方去。

    不是怕,不是去不了,仅仅只是,他去了,会怕他控制不住自己去杀人。

    他手刃了太多的人了,所以千帆过尽的回想起来,他与世无争的妈妈看到他的儿子为了权利,一步步的变成了刽子手,是不是死去多年都不得安生。

    男人的周身萦绕着他一贯的寒意与杀意,宋柒没有感受出,只是再度的出声,“如果你去的话,我跟你一起去,明天还是哪天都可以。”

    温流亭回神,与此同时,茶也上来了,接手过茶盏,随后随意的开腔,“去一天也没事吗?你知道的,我们都许久没去过了,所以那个地方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了,我妈妈的墓碑还在不在我们都不知道了。”

    温母的骨灰是葬在那做座小城镇的土地里的,至今为止都没有迁移到温家的墓室里去,只因他妈妈在临死前说,就是死了,葬骨灰,我也不要再踏进温家一步。

    他妈妈其实很有血性,只是血性终究是抵不过温善纯良,终究还是只能一副枯骨的死在那无人问津的乡村里。

    宋柒纤细的食指捏紧白釉的瓷杯,轻轻的抿了一口,唇角弯了,“我知道,我会跟顾瑾笙说好。”

    “那最好,我们明天就去,温叔已经把东西都准备好了。”

正文 第470章 顾瑾笙眯了眯眼,经过三十秒钟的状况分析,得出她应该是出去了

    温流亭淡淡的看了她一眼,光圈撒在他脸庞上,续出了一片的温和,不知想起了什么,放下了手中的茶杯,立起身子,淡淡的道,“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出去一下,马上就回来。”

    宋柒有些下意识的转过脸蛋看向窗外,只是什么都没有,而对面俊美斯文的男人也已经踏出去了。

    不出十分钟,五官如儒雅温淡的男人就那着一只与他格格不入的冰糖葫芦朝宋柒迈了过来,修长的指尖把那层薄薄的透明膜给扒开之后,才酿出一股低低的笑递了过去,“我记得你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这个了。”

    小时候喜欢。

    宋柒恍然间的失神,有片刻的怔忡,说不出有多少的惊喜,却也是满满的思念及感动。

    毕竟,久经了这么些年下来,当初喜欢的未免还是喜欢,只是抓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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