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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子搬走的第三天,我刚回来,邻居就神秘兮兮地凑过来对我说:“刚才有个高高大大的男的来找你,他说晚上还要再来……”
听说有个陌生的高高大大的男人来找自己,我马上联想到了即将找上门来的“黑帮老大”,我的心里一阵紧张。为了保证安全,我赶紧打电话叫了一帮同学过来为自己壮胆。
那天晚上,我和几个哥们儿就坐在客厅里亮着灯打扑克、吹牛皮,他们一个比一个声大,说什么谁要是怎么怎么样,我就跟他怎么怎么样。然而刚过八点,门被敲得震天响的时候,全屋子的人突然静了下来,个个面面相觑紧张得要命,刚才的万丈雄风也一去不再了。我咬咬牙,让朋友们都站在我身后作横眉怒目状,然后猛地拉开门——结果,把门外站着的小丫头麦子吓得目瞪口呆。
“怎么是你?”一场虚惊,唉,太紧张了太紧张了!
“就是我啊!有什么奇怪的?你们这是干啥?装黑社会扮酷啊!”她滴溜着眼珠子奇怪地看着我和我的那帮哥们儿。
“没什么!白天有个男的可能是黑帮的来找我,当时我不在,听人说他晚上还要来,为了安全起见,所以找了一些帮手。”我倒是真坦白。
“什么呀?那是我特地叫人来通知你,我晚上要搬回来啊!白痴!”她摇着头无可奈何地看着我。
晕倒!早知如此,我又何必兴师动众。
我在心里暗暗叫苦,天知道她这个小阎王怎么又背着行李回来了!她把行李往自己房间的床上一甩,郑重其事地说:“我想过了,走到哪儿也不如家里安全,不走了!对了,你有什么东西吃的吗?我饿了!”
事实是,那个传说中的“黑帮老大”直到最后都没有出现。我一直怀疑,这个所谓的“黑帮老大”是小丫头杜撰出来故意吓唬我的,她这么喜欢玩,又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们班有个男生那段时间追她追得很紧,她为了避免被那家伙发现自己在校外的“巢穴”而备受打扰,所以才来了这么一招“回马枪”。高手啊高手啊,不得不让我佩服她的机灵。
时间过得真快,一个学期转眼就接近尾声,还有半个月就要放假了,我也要回家去了。等下学期开学我也许就不打算在外面住下去了,为什么?这还不简单吗?我还没有女友呢!若是让那些暗恋本帅哥的人知道了我在外面与一个姑娘相居一室,她们不是伤心死了?还是要为自己的前途着想一下。
唉,离别总有时,和麦子相处将近半年了,纵是分别也无悔嘛!
哎,今天脑子有点阿斗,说了好多废话,对于麦子此人,认识不多,了解不多,谈得不多。如果你想了解她,和我联系吧!我做介绍人,她这个人值得相处一番!
作者:卞庆奎 主编
(本书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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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爱情
文/宋慧萍
打开柔和的床头灯,我细细地看着他,睫毛时而微微一动,平时总喜欢咧开笑的嘴唇,此刻却紧抿着。他闭着眼睡去的样子好像一个孩子,额头冒出细细的汗珠,我轻轻给他擦去。这一刻,我内心里的某根弦被拨动了,轻轻的,充斥着安谧与宁和。
说实在的,当初选择校外租房的时候,我真的没想过要找个男孩同居在一起,可当我敲开那扇门的时候,站在我面前的的的确确是个男孩。我再一次仔细地看了看门牌号码,13号楼2门301室,没错啊,面对眼前这个男孩,我不知道究竟该如何开口。
还是男孩率先打破了我们之间的尴尬和沉默,他笑着问我:“是不是张同学介绍你来和我合租房子啊?”看到房子的另一半住着的竟是男性,我的心里不免有些懊恼,于是怏怏地说:“是的,可张同学并没说你是一个男生!”
他咧开嘴很诚实地笑了:“既来之则看之,不如先进来看看再说吧!我可是很大方的哦,免费参观,请勿拿走!”
经他这么一调侃,原本窒息的气氛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说实话,离我们学校这么近、交通这么方便的房子还真不好找。而且这套房子看上去的确不错,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视线极好,只是……
虽然心里看上了这房子,可我仍在犹豫着:跟一个大男孩合租房子,安全吗?如果让远在千里之外的老妈知道,肯定会说这个不合礼法吧?我偷偷拿眼去观察那个男孩,一副很俊朗的样子,斯斯文文、中等个儿,应该跟我岁数差不多,看上去让人颇有好感,应该不会是什么坏人吧?
男孩似乎看出了我的犹豫,随即轻描淡写地告诉我:“我叫王超,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的,嗨,你我都是张同学的朋友,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吗?”
听说对方是清华大学的高才生,我才放下心来。清华的男生向来以素质高著称,大概王超也差不到哪儿去吧!至少不会对我行不轨之举!
“哦,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在考虑。”我掩饰着内心的慌乱,免得让他小瞧了自己。
“没关系,考虑清楚了再做决定吧!”他故作轻松地回答。
“不用再考虑了,就这儿吧!我已经打算安营扎寨了!”我咬咬牙,作出了一个吉凶未测的决定。
……
于是,下午我就带着一把钥匙和我那点可怜的行李搬进了那间空着的卧室。把各样东西都摆放在它应该在的位置上,我终于吁了一口气,算是安定下来了。望着这个不大但干净利落的房间,我就像个女王巡视自己的领地一样四处打量着、快乐着。
那天晚上,王超一直到七点多也没有回来,而我已经饿了。跑到厨房一看,天啊,各种调料齐全,打开冰箱,里面的菜足够五个人吃。王超说过屋里的东西尽管用,费用我们平摊,只可惜我利用不上它们。谁叫我从小不下厨房,连基本的厨艺都不会呢!没办法,在家的时候,老妈就说我是天生大小姐,现在脱离了老妈的控制,更是死性不改了。为了省事,只好以一包方便面和一盒鲜奶打发了自己。
回到我的房间,仔细锁好门,随后我躺在床上准备小憩一会儿。没想到因为白天实在太累了,就这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直到一阵清脆的敲门声将我吵醒,我才睡眼矇眬地睁开眼,打开门,发现王超正站在门外。
他见了我就带着歉意地笑了:“非常抱歉,看来我打扰你睡觉了!看你没动厨房的东西,猜你可能没吃饱吧!所以我做了点夜宵,如果你不嫌弃我手艺差的话,不如赏个脸,一起过来吃点儿吧!”
漫不经心地看了他一眼,有点不相信:他还会厨艺?可是那从客厅里飘来的阵阵香味还是勾起了我的无限食欲,这会儿才感觉到晚餐还真的没吃饱!吃就吃点吧,我佯装不好意思,半推半就地上了饭桌。尽管我不会做菜,却极会品尝,那香气,天啊,绝对是正宗的酒糟圆子。
坐在桌前,我丝毫顾不上什么淑女形象,连喝了两碗酒糟圆子,才心满意足地放下勺子。抬起头,发现王超正好笑地看着我,我感到自己的脸颊在发烫,不好意思地小声说:“你做得真好喝!”
他笑着说:“你喜欢喝就好。”
相互道过晚安,关上门。我吃饱了就睡意浓浓,打了一个哈欠然后睡下了。第二天早上,我醒得特早,可能是因为新换了地方的缘故吧!
想想昨晚人家给我做夜宵吃,怎么着也要礼尚往来啊——为他做顿早饭好了!我回想着以前在家时,老妈熬的米粥又简单又好吃,好像就是米和水,然后在火上煮十几分钟就行了,于是我照本宣科,把一锅米水放在火上煮了起来。
看到小火烧得挺欢,于是我踱到大厅,坐在沙发上无聊地翻看起了杂志,打发着时间。大门外有钥匙转动声,是王超,穿着运动服,手里提着一个塑料袋走了进来:“你起来了?我买了早饭,一起吃吧!”
早饭?我想起了至今还放在火上的粥,时间应该差不多了吧?于是我赶紧冲进厨房,关上火打开锅一看,没想到水是水,米是米,我有点莫名其妙,怎么没成粥呢?不知就里的王超跟着走进来,哈哈大笑:“傻瓜,水放得太多了吧!你是不是不会做饭啊?”
我红着脸点了点头。
“那好吧,以后我做饭,你打扫房间卫生,公平吧?”我欣喜若狂,猛点着头。
王超拿出两个鸡蛋,熟练地打进煎锅里,我在一旁入迷地看着,说实在的,男人下厨虽然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但真的很有意思。看他认真地翻煎着鸡蛋的样子,我心里一动,好可爱的男人!
坐在餐桌前,心里美美的,相对于我以前那种简单的填饱肚子式的饮食,现在可是讲究多了——每人面前一杯鲜奶,一个煎鸡蛋,再加上从楼下买回来的刚出炉的热面包,这不就是典型的幸福生活嘛!
王超很喜欢笑,我才发现这一点。他又在笑了:“慢点吃,别噎着!”丢人,我怎么总在王超面前出丑?不管怎么说,我们只是才认识不久的陌生人,总得注意点儿不是。脸红,脸红,我发现我从昨天搬进来后脸红了好几次。
“我看你很瘦,又总脸红,是不是缺少锻炼啊?现在天气这么好,每天跟我一起去晨跑吧,多多运动,身体好好!”王超居然嘟囔出一句广告词,我差点儿晕倒。我身边这个“同居者”怎么总是笑啊?
于是下一个早晨,我五点就起床,跟着王超晨跑。从楼下跑到一千米外的公园,再在公园跑一圈回来。没想到原来印象中文质彬彬的王超,跑这么一大圈一点儿都不吃力。而可怜的我,跑了一半儿就气喘吁吁,最后的一半儿也是走走停停。王超为了迁就我,一边鼓励我,一边继续陪我跑。
如此“痛苦”的晨跑,如果不是因为王超的坚持和监督,我真的无法继续下去。直到一个月后,我才发现晨跑的好处:若不是因为坚持锻炼的话,天天吃王超做的美食,可能我的体重早就直线上升了。
美梦中,又被王超的敲门声惊醒,看看窗外,天还没亮呢,王超叫着:“都五点了,快起床啦!”又是晨跑,我在心里暗暗叫苦。
一路上我嘟囔着:“天这么黑,会不会下雨啊?要不今天咱们就……”
王超伸出手来敲了一下我的头:“懒虫,别找借口!快跑,要不等会儿下雨了,把你淋成落汤鸡!”
不幸的是,坏事总是被一言即中。跑到中途的时候,天公不作美,急雨骤下,我们身着的运动服几分钟内就被淋透了。王超好心地脱下运动服罩在我头上,催促着:“快跑,还有几分钟的路就回去了!”
我把运动服扔还给他:“你只穿一件运动衫会感冒的!”
他的头发在向下滴着水,他抹了一把雨水,又把衣服罩到了我的头上:“我是男孩,身体素质好,快跑,别光顾着说话了!”
一口气跑回了公寓,我们两个走进客厅,身上的雨水滴了一地,随即相视大笑:“都变成落汤鸡了!”相互推让着,终于还是我先进浴室冲洗。冲完热水澡后,我顾不得吃饭,拿了个面包装在袋里,大声叫着跟在浴室里的王超打了个招呼就匆匆上学去了。
可能是因为早晨的那场雨,天气骤然冷了下来。傍晚时分,姐妹们都劝我今天晚上到女生宿舍挤挤,可是为了王超做的那让我垂涎欲滴的美食,我还是顶着寒风坚持回到了合租的公寓。
晚上回来,发现王超的衣服挂在门口处,人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