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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小狐狸-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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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若晴真的忍不住想笑──早知道她就把照片洗十吋大放在办公室的桌子上,这样说不定他们老早就在一起了,真是。

    “高兴了吗?”

    她点点头。

    “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

    她再度点点头。

    “要不要跟我交往?”

    她的嘴角微微向上弯起,“嗯。”

    他的脸上总算出现满意的神情,“所以我们现在是男女朋友了?”

    夏若晴脸一红,轻轻的点了一下头。

    “皮包拿出来。”

    “嗯?”

    “我说,皮包拿出来。”

    虽然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她还是乖乖的从大包中拿出皮包递了过去。

    只见贺以捷翻了一下,很快的抽出她当宝贝般放在夹层的合照,“没收。”

    她一怔,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原来你在吃醋啊。”

    “既然你是我女朋友了,皮夹就不能放其他男人的照片。”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你要不要先看看照片?”

    贺以捷没好气的翻过照片一看,瞬间怔住。

    她对他甜蜜一笑,“你要没收就没收吧,我只是想告诉你,我跟照片上的男人只讲过一句话,‘可以跟你合照吗’。”

    照片上的人是唐禹哲──原本是小堂妹在迷,后来在小堂妹的强力洗脑下,渐渐的她也变成粉丝,因为参加了几次活动,所以得到合照的机会。

    “虽然本席目前判定你跟照片上的人不熟,不过还是维持原判,没收!”

    “只是照片而已……”

    “照片也不行。”贺以捷很快又补充,“以后你的皮包里只能放我的照片。”

    夏若晴看著他一脸没得商量的模样,漂亮的嘴角慢慢溢出一抹狐狸般的微笑──这不是喜欢上我了吗?

    这一场经过一年多的爱情布局,终于开出她最想要的结果,她的一切计算与辛苦,总算有了代价。

    大部份的人都喜欢眼见为凭,于是所有的人从她表情判定,她是小鹿斑比,但其实她只有斑比的眼神,斑比的无辜,事实上,她是小狐狸。

    有著一双无辜眼睛的小狐狸。

    甩她?没门!

    与其费心费力去抓住这个心不甘情不愿的爱情逃兵,她选择挖个陷阱让他心甘情愿的跳。好一劳永逸。

    ***

    上野赏樱那天,当他迅速吃完便当然后表示要送她去车站时,她就已经知道,这男人脑袋装满了兄弟仁义的水泥。

    因为齐藤喜欢她,所以他不能喜欢她──简直莫名其妙,她对齐藤一点意思都没有啊。

    赏樱是看谁铺上野餐布,那就是谁的位置,但感情不是,为什么齐藤先喜欢她,他就不能喜欢她?

    何况,他明明就心动了。

    那天的月色非常明亮,他看著她的眼神,替她把掉在头发上的花瓣拿下来的动作好温柔,那不是喜欢是什么?

    既然他对齐藤有种兄弟仁义要顾及,那她约他总行了吧,而她也小心翼翼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叫切入简讯,“小桃想问你,昨天外套哪买的,她想去找同款的送她男朋友”,只是纯粹的要知道他回不回,有没有空回。

    第二阶段叫做缓冲简讯,“你有看超级星光大道吗?我真爱林宥嘉”,有问到一些些个人喜好,但属于安全好回答的范围。

    第三阶段叫做重点简讯,“你明天早上有没有空,我们再去一次上野好不好?”这才是她真正要问的问题。

    没想到他不但回给她乱七八糟的简讯,还不说一声,咻的就跑回台湾。

    夏若晴还记得当时从齐藤那里知道他回台湾的消息时,那种哭笑不得的感觉,放弃嘛,又明明白白知道他对自己有感觉,自己也越来越想他,她只花了一个晚上考虑,就决定继续努力。

    反正她知道他在玫瑰出版集团工作,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送他出国进修一定有工作年约,等她回台湾,除非他换工作,不然她一定要把他揪出来。

    终于,她在日本的课程结束。

    终于,她在闷热的七月回到台湾。

    当时其实恒星并没有在征人,是她主动投递履历,后来很幸运美妆部的主编让她过去面谈,当场要她明天就来上班。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作战。

    能够在同一栋大楼进出半年都没遇到,当然是缘于她非常小心,虽然他们也曾经有过两次搭同一部电梯,不过还好人多,她很成功的把自己藏起来不让他发现,她不急,她不要他们这么快相遇,拉长时间,拉长空间,很自然的就能够拉长想念。

    果然,在他们相遇之后,他惊讶得什么都说不出来。

    她继续躲他,躲到他不得不在中庭等她。

    约她去吃饭?当然没问题,她一直都在看“美食四方”杂志,知道他们刚出了火锅专刊,也知道其中一家猪肉锅名店的气氛彷造居酒屋,在里面难免喝上两杯,于是她说,想吃猪肉锅。

    她喝酒只会脸红,但不会醉,她只是想去他家,然后顺便闹闹他。

    木头不解风情是吗?就假装打电话透露心事,好给他一点刺激,最后最后,再来个偷亲。

    当然他有在改变,但不知道为什么,却有点绑手绑脚的感觉,她一直在等待他开窍的那天。

    接到这个告白电话的时候,她真的很高兴,但为了让他更想念,更喜欢,所以她告诉他说,小堂妹还没睡,不能见面,明天?爷爷生日要回去,而且,不能开机──事实上,她只是跟小堂妹去台中玩了一趟。

    原本以为还要等很久,没想到他居然被两张照片给刺激了……

    虽然最后一件事情不在她预测范围内,但这个结果她很喜欢。

    非常非常的喜欢。
第九章
    “美食四方”的编辑部一早弥漫著一股奇怪的气氛,而归咎其来源,就是角落贺以捷的桌子。

    他,笑咪咪的。

    他,偶尔吹口哨。

    他,哼著歌。

    这明显的怪异行为让整个编辑部的人忍不住拉了视窗,在主管的眼皮子底下开起了秘密讨论会,后来嫌打字麻烦,有的借口去楼上买咖啡,有的借口去洗手间,有的说去印刷部看片子,然后通通在茶水间集合。

    雅丽左看右看,确定前后左右无其他部门的人后,关上门,“我认识他超过三年了,从来没看他这样子过。”

    大刘从鼻子发出一个音,“我认识他五年了。”

    勤勤眯起眼,“他是我大学同系学弟,我们认识八年。”

    结论就是,有人看过他笑,有人看过他吹口哨,有人看过他唱歌,但没人看到他又笑又吹口哨又唱歌。

    真的很奇怪。

    每期必买乐透的小刘说,一定中了乐透彩,而且看这模样,至少也是个好几百万的奖。

    勤勤则觉得,中乐透机率太渺茫,路上捡到值钱物品的机率大一些,例如,捡到某位亿万富翁身上具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富翁为了感谢他,于是致赠一百万聊表心意。

    雅丽则凭著女性的直觉铁口直断,恋爱了。

    众人齐声大呼,“恋爱?”

    “嘘,嘘,小声点啦。”

    恋爱啊──他的样子的确很符合恋爱的形象,整个青春飞扬的,闪亮到快要反光。

    面对这个可能性,很快有人附议──

    “可能。”

    “什么可能,是非常有可能。”

    “可是我听说他跟傅名兰在谈姊弟恋。”

    “只是听说,又没证据,何况,你不觉得傅名兰真的很MAN吗?虽然长得很漂亮,但撇除她的漂亮跟裙子,她根本就是个男人啊,他们部门的人还说她曾经当著一个骚扰女员工的董事面前,徒手捏碎苹果,你敢跟一个可以徒手捏碎苹果的女人恋爱吗?”

    “如果她跟傅名兰一样那么美,可以考虑。”

    “色。”

    一阵乱七八糟的讨论,后来雅丽似乎是不好意思似的,问了一直缩在墙角的人影,“若晴,你觉得呢?”

    由于夏若晴一直以来做事机灵又不争功劳,因此他们都颇喜欢这个工读小妹,有什么团体活动,总不会忘了她。

    雅丽以为,他们跟贺以捷熟,可以这样肆无忌惮的猜测,夏若晴可能不太敢,所以始终没吭声,为了让她知道,他们通通是一伙的,于是主动开口问了她。

    突然听到自己的名字,夏若晴一惊,“我,我没什么想法。”

    “你脸怎么这么红?”

    “感冒了,有点发烧。”

    “哎,你脸色真的不太好,怎么会一阵红一阵白的啊,要不要跟贺老大说一声,今天早点回去?”

    “不用了,没关系的。”

    何况,贺老大就是造成她脸色一阵红一阵白的原因啊──

    真不知道是不是男人都这么野兽。

    昨天他开车来捷运站接她时,她还以为他要帮她把那些名产载回家,没想到车子咻的一声是往他家去,一关上门就把她按在沙发上亲,接著就是一夜床单滚来滚去,害她整个睡眠不足又无比酸痛,早上起来时,觉得全身骨头快散架。

    真不公平,为什么明明是一样的事情,他气色好到大家偷偷讨论,她却看起来像是生病?

    他们的感情进展原本跟脚踏车一样慢,这几日变成破表保时捷,连约会都没有过就突然告白,告白完毕立刻在她身上种记号。

    早上回到住处淋浴兼换衣服时,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夏若晴简直是傻眼,到底是吻痕还是纹身哪。

    但老实说,她没生气,反而,还满高兴的。

    自从她上次“不小心”让他听到,她觉得他住处有点乱,窗帘该换,粗到有点磨皮的床被单该换成纯棉制造的比较舒服──这次去他家,发现真的整齐很多,颜色怪怪的窗帘也变成柔和鹅黄,至于上次睡得很不舒服的行军寝具,也换成绵绵软软的材质。

    当然,比起寝具,最舒服的还是他的怀抱。

    他真的超好睡。

    原本两人还在说一些情人笨话,说著说著,他居然就睡著了。

    夏若晴看著他睡得心满意足的样子,觉得好气又好笑,伸手戳了戳他的脸,他没醒来,却伸手把她往怀里带了一下──于是,她没用的又心软了。

    小堂妹曾经问说,干么对他这么执著啊?

    小桃跟小光也这样问过她。

    老实说,她自己也不知道,虽然他人才小有,钱财也小有,但那毕竟都只是小有,如果对照她为了让他爱上她所花的心思,诱因明显不太足。

    只能说,命运。

    她就是喜欢他,就是忘不了他,就是想要他──其实也就这么简单而已。

    夏若晴有一个大她十岁的堂姊很喜欢一首歌,叫做“爱情有什么道理”,怎么唱她其实不太记得了,但却一直记得大堂姊每次唱完后,总是一副感慨万千的表情,然后跟她说,小晴,如果将来遇到喜欢的人,只要你们之间有任何一丝可能性,都不要放弃。

    其实她没有想过可能什么,放弃什么,只知道,先努力再说。

    如果最后最后,他已经有了别的女朋友,或者终究没爱上她,那么也没关系,努力过,她就不会“如果当初尝试一下,也许今天……”这种感慨,如果他爱上她,那么,就是个很棒的……

    很棒的结局,或者,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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