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白淡然道:“或许你不必这么做,总之,你先睡一会。我去拿些东西,回来后我们一起去地宫吧。”
他回去城里取了自己的行囊,再回来时,女人已经不见踪影。白摇摇头,笑了下,双眼亮起。片刻后他就发现女人的脚印,并一直跟到了位于城外的一个山脚边。山脚有个山洞,白走了进去,深入其中。
他来到了一座地底宫殿,宫殿的入口是两座雕塑,雕塑是一种怪物。人的身体和蛇的脑袋,白不由一愣,这倒是有点出乎他的意料。他深入其中,不久之后,已经看到了一座大厅。大厅中响起女人的尖叫,白身形急掠,转眼就看到一头怪物正在袭击女人。那是一只巨怪,数米高的身体,长着三个蛇头,手中握着战斧和巨剑,正追杀着罗兰。
眼看罗兰就要被巨剑斩到,白闪身到了她跟前,伸手一抵,便托住了剑锋。然后在两者相触的一点开始,巨剑迅速蔓延出一片冰霜,最终这头巨怪给冻成了冰雕。
罗兰惊魂末定地看着白,说:“你怎么还没走。”
“我走了,你就死定了。”白伸出手,把她拉了起来:“走吧,让我们去看看你所说的恶魔。”
他们深入地宫,经过许多机关,沿途不断遇到各种怪物。最终,他们来到了宫殿的深处。这里是一座大厅,大厅的中间处却是一具巨大的骸骨。从骸骨的形状来看,和宫殿外的雕塑如出一辙。有着类人的躯体,但颅骨很明显是蛇形。
这具骸骨上还锁着粗大的铁链,铁链系在大厅的四周,经过悠久岁月的侵袭之后,铁链已经锈迹斑斑。
白道:“看来再强大的恶魔,也敌不过时间的侵袭。它已经死了,至于那些守卫,有可能是它和地底生物结合后的变异后裔。”
“死了……”罗兰有些失神,然后笑了起来:“恶魔居然死了,我们世世代代想要守护的,难道保是一具骸骨?”
白拍拍她的肩膀道:“别伤感,现在知道了答案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你看,至少你不必再停留此地,可以到处去看一看。”
“但我不知道应该去哪?”
“这样吧,我会到处旅行,如果你想的话,我们可以做个伴。”
“可以吗?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好了。”
他们走出地宫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城市的方向传来了爆炸声和火光,罗兰说:“来了,是玛斯人的军队,他们终于还是攻击了这座城市。”
罗兰又看了看山脚的山洞:“可惜,他们的守护神最终还是没有出现。”
“走吧,这里已经不关我们的事了。”
两人迎着初升的阳光离开。
某一天的晚上,白拿出一本日记本。罗兰正煮着肉汤,她奇怪地说道:“你还会记录?”
“会啊,我父亲说,把沿途的事情记录下来。等到将来不再旅行的时候,我将收获无比珍贵的回忆。”白笑道,翻开了日记本,开始记录。
来到罗南星的第三周。
此前在一座城市追寻着有关守护神的传说,本来以为或许跟我的族类有关,但很可惜,哪怕它真的是王蛇一族,也已经变成了一具骸骨。是的,它死了,死在时间的谋杀之下。我看着那具骸骨在想,是否我的族类也已经变成这样,难道我是王蛇一族最后的成员了吗?
这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除非我走遍宇宙每个角落,确认已经没有其它王蛇生存着,才能下这个结论吧?
不过也非没有收获,至少,我认识了罗兰,一个还算不错的女人。我会跟她一起在罗南星上旅行一段时间,现在我听说沙漠的深处有一个崇拜巨蛇的国家,我想去那里看看。
父亲,或许等我回去的时候,雷安已经长大成人了吧。不过就像你说的,这个宇宙是如此浩瀚,宇宙之外还有宇宙,看来,我会旅行一段挺长的时间。
“汤好了,快过来喝吧。”
合上日记本,就听到罗兰叫道,白微笑着站起来,说:“喝完了赶紧睡觉,我们明天要去沙漠。”
“你究竟在找些什么?”
“我也不知道,但有一天,我会知道的。不过在此之前,还有数不清的冒险在等着我。”
“你可真喜欢探险。”
“这正是生命的动人之处,不是吗?”
终章
“我是谁?”
“你是暮光。”
“我是从哪里来的。”
“你从火种中诞生。”
“你又是谁?”
“我吗?嗯,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当你的父亲。我会保护你走过最艰难的一段路,我可以指引你,让你少走一些弯路。”
“哦,那你叫什么?”
“我叫艾伦。”
很多人可能已经忘记这么一个镇子,在很久以前,它位于沙漠附近。镇子不大,但居住了不少人家,在日子最艰难的时候,镇上的人们互相支持着一起走了过来。有许多孩子在镇上出生,有不少老人在镇上辞世。有的人来,有的人走。这个无名的镇子,就这么见证着人们的生离死别,人来人去。
直到有一天,一场灾难突然降临,把这个镇子彻底在历史中抹去。
镇子荒废了之后,建筑倾倒,街道开始为黄沙占领。如果没有意外,它将永远消失在沙漠中,并成为沙漠的一部分。然而有一天,镇子的原址突然变成了一片绿洲,之所以用突然,那是因为,这片绿洲是一夜之间出现的。而且沙漠仿佛被无形的力量阻挡了般,黄沙就此止步,不再前行。
绿洲上渐渐开始有一些“居民”,那是一些生活在附近的小动物,它们来到绿洲上,得以拥有一个栖息之所。它们最喜欢的地方就是绿洲上一处种满了向日葵的铁皮屋,不久之后,几只兔子在这里安了个窝。
绿洲偶尔有人来到,但都是勿勿而来,勿勿而走,对于生活在这其中的动物来说倒没什么影响。不过今天,却突然出现了一队人马。他们来到了绿洲,来到了那片向日葵前。铁皮屋里的兔子很紧张,它们的快乐生活似乎到头了。
“打算把这里重建吗?”一个短发女孩问,她穿着中性的猎装,看上去非常特别。
为首一个年轻男人摇头说:“如果要原址重建,这片向日葵就得推掉了。所以还是另建吧,就在这旁边,你们觉得怎么样?”
一位肤色微红,整个人散发着一股逼人英气的黑发女子说:“那么,需要砍木吗?交给我好了,以前我在部落里的时候,可没少干过这个。”
旁边一个留着双马尾的女子摇头道,“有他在这里,这些粗重活哪里还需要你干。”
“就是,我们还不如到处去散散步,搭建房子这种事,当然是男人来干了。”有着耀眼金发的女子如是道,然后对旁边另一个身材高挑的美丽女人说,“走,我们带暮光到处转转。你看,那里有个湖,我们可以把这里围起来,再种些花装饰一下。”
那个高个美女的手上,还牵着个五六岁大的小女孩。小女孩长得非常漂亮可爱,更特别的是,她的眉心处嵌着三颗小小的菱形晶体,呈三叶草状分布。
“行行行,你们都去玩吧,我来干活。没办法,谁让我是这里唯一的男人呢?”年轻男子把女人都赶走后,便开始工作了。他先在铁皮屋附近清理了一片空地,清理的过程很简单,伸手朝地上一指一划,大片地面上的杂物就此消失,出现了一片足够大的地基来。接着他的身影不断闪现,每次消失之后再出现,都会扛来一条条石柱。他又把石柱随手切割成自己想要的形状,然后手一挥,石块便浮空而起,在半空自行组合,落到地上时就已经形成了一面墙壁。
很快,绿洲里出现了一栋房子,有三层来高,旁边还搭起了一个小仓库。男人正在搭建屋顶的时候,穿着猎装的女孩过来,说:“嗯,还差一个广场,再弄个喷泉,最后把围墙一拉,就是座小庄园了。”
“我需要一个花园!”在胡边散发的金发女子大声道。
“我要一个练武场!”黑发红肤的女子也开口说。
“行行行,大小姐们,我加盖还不成吗?”年轻男子摊手道。
几天之后,一座庄园已经初具规模。除了主楼之外,还有仓库,副楼,花园,广场,设施一应俱全。再过几天,绿洲上的湖边多了圈石头做的围栏,绿洲里铺了一条小路通向公路。又过数天,湖边多了个遮阳篷,湖里多了条木舟,湖中多了些荷花。绿洲里的树木也多了起来,树上则盖起了小小的木屋。在一棵树下年轻人又做了架秋千,傍晚的时候,金发女子就会抱着小女孩坐在秋千上荡啊荡着,享受着日落的美好时光。
一个月后,绿洲已经大变样。站在公路上往下看,那里面多了座庄园,而且还有诸多设施。年轻人满意地伸了个懒腰说,“以后我们就在这生活吧。”
站在他旁边的女发女子说:“可惜夏格琳不跟我们一起来。”
“她不想打扰我们大家的蜜月嘛,而且在这里,也不太好照顾小雷安。总之,我们先在这里好好渡个假,玩上个一年半载地再回去好了。”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半年过去了。绿洲里多了座庄园的消息传了出去,渐渐的,开始有人来到绿洲,打算在这里加盖房舍。庄园的主人大方同意,只是有一点要求,那个铁皮屋和向日葵必须保留。而且,要尽量保持绿洲的原貌。就这样,越来越多的人来到绿洲,那些后来者已经在绿洲里分不到土地,便干脆在外头建造起来。
当然,在此期间,有些不长眼的打算霸占庄园,甚至想独占绿洲。这些人通常会莫明其妙地失踪,并且再也没出现过。再过不久,一支军队来到绿洲,他们来到时都有着贝思柯德的家族标志。来到之后,他们便扯掉了这个标志,并成为维护绿洲秩序的护卫。
一年之后,绿洲边上已经多了个小镇子,由庄园的主人拍板,就叫兰德镇。
兰德镇上有一个酒馆,每天晚上,庄园主人或独自来,或带着他其中一到两个漂亮的小妻子。他们没有任何架子,和酒馆里随便哪个人都可以打成一片。偶尔,他们会带来自己做的南瓜饼,或者美味到令人咋舌的蛋糕,分给人们享用。他们的慷慨和友善,赢得镇上人们的爱戴和尊敬。
这天夜里,庄园的主人独自来到酒馆。酒馆才刚刚开始营业,年轻的酒保招呼着他来到平时经常使用的桌子边上。
“还是老样子吗?先生?”酒保问。
“还是老样子。”庄园主人说。
于是片刻之后,一瓶朗姆酒,一盘羊肉干就送到他的面前。酒馆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人们互相打着招呼,并叙说着今天发生的趣事。
突然一个男人闯了进来,大声道:“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拿到了新巴比伦的入住权了。我刚刚收到了信,真舍不得大家,但我还是决定搬去新巴比伦!”
“天啊,你真是走狗屎运了,鲍伯。”
“今晚你必须请客!”
“没错,来吧,都把酒拿上来,记在这好运的家伙帐下就行了。”
名叫鲍伯的男人一脸尴尬说:“你们饶了我吧,搬家还要用到很多钱呢。”
这时庄园的主人站了起来笑道:“没关系,我来付帐好了。大家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