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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科技-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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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晴雪跟在江凌云身后,江凌云还不时的回过头来和沈晴雪嬉笑着说话。江凌云总觉得能和沈晴雪搭上话那可算很有面子的。

    这沈晴雪无论走在哪里都是大众的聚点,这沈晴雪一进饭厅,餐桌上的好多人都把目光聚集在这沈晴雪身上。

    来到56号餐桌前坐下,这时就见一个服务员拿着一个菜单走了过来。

    只见这个服务员来到江凌云面前,给江凌云大大的竖了一个拇指,说了一句:“你真有福气,你女朋友太漂亮了。”

    江凌云很喜欢听服务员说这话,要知道男人最大的骄傲就是身边能有一个,充满气质又漂亮的女人,这可以大大提高男人的身份。但是尽管再怎么喜欢这服务员说的话,江凌云也不可能为了得到众人的羡慕,而胡言乱语。

    想到这里,江凌云戏虐的说道:“我可没那福气,我们只是朋友。呵呵,你想吃什么,自己点,今天我请客。”江凌云说着就岔开了话题,并将服务员递给自己的菜单拿到沈晴雪面前。

    “那我就不客气了!”看着江凌云递过来的菜单沈晴雪说道。

    沈晴雪一页一页的翻着菜单道:“糟熘鱼片、红烧猪手……就这两个,下来你点吧!”沈晴雪说完后就把菜单递给了江凌云。

    沈晴雪刚说的那两道菜恰是江凌云最喜欢吃的,江凌云在心里暗喜,没想到这沈晴雪竟然和自己有如此默契。

    “火山飘雪、西湖牛肉羹、炒田螺……”江凌云慢慢的翻看着菜单。

    “就这些,就够了,我们只有两个人能吃多少?”沈晴雪看着江凌云一副没有想要停下的意思说道。

    以前在和王佳亦一起吃饭的时候,江凌云每次只点两个菜品,因为当时的江凌云每月只靠着父母寄来的1500元生活费,容不得自己一点马虎。但是现在江凌云可以说马上就是一有钱人了,再说今天是请美女吃饭,江凌云就想在沈晴雪面前好好显示一番,谁知自己刚开始点了三个菜品,这沈晴雪就让叫停了。

    但是江凌云并没有受沈晴雪叫停的影响,反而对服务员说道:“你们这的拿手好菜都给我上来。”

    “好嘞!”服务员说完就拿起菜单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沈晴雪插话道:“就那五个菜就够了,我可吃不了那么多,现在不都是倡导光盘行动嘛!”

    “那就刚才那五个菜吧!再来两碗米饭,一瓶……”江凌云对着服务员正说着,突然对沈晴雪问道:“你喝红葡萄酒吗?”

    江凌云之所以点红酒,因为他知道一般女孩都很喜欢红酒,红葡萄酒可抗氧化、延缓衰老,葡萄酒的秘密在于单宁,红葡萄酒比白葡萄酒更加富含单宁,医学证明单宁和红色素等酚类物质有抗氧化、延缓衰老的作用起到美容的功效。

    “恩!”沈晴雪点了点头。

    “那就把你们这上好的红葡萄酒拿来!”江凌云朗声道。

    听了江凌云的话后,这服务员先是一愣,然后又目光上下打量了下江凌云,看着江凌云全身上下的衣服皆不是名牌,便对于江凌云的消费有点怀疑,所以为了避免买单时的尴尬,服务员接口说道:“先生,我们这最好的红葡萄酒是,格瑞萨克城堡红葡萄酒,价格1200元,你确定要吗?”

    “正合我意!要!”江凌云干脆的答道。

    这是第一次江凌云觉得自己如此帅。

    五分钟之后,服务员拿来了一瓶红酒,附带着两个红酒杯。

    在江凌云面前,服务员亲自为两人倒了杯酒。

    “来!喝了这杯酒,我们就算认识了,干!”说着江凌云举起酒杯与沈晴雪相互碰杯之后,两人一口喝了下去。

    这一杯下去,江凌云又给自己和沈晴雪满了酒。

    “江凌云……”江凌云和沈晴雪正喝的高兴,突然江凌云听到有人喊自己便抬起了头。

    “还真的是你,数羊小子,给哥们介绍下,这位美女是谁呀?”郭硕盯着沈晴雪直流口水,心想尼玛这么漂亮的妞,江凌云这个穷小子是怎么认识的,得审问一番。

    “你好,我叫沈晴雪。”沈晴雪没等江凌云开口,自己就介绍了一下,站起来落落大方的伸出自己的右手。

    这郭硕看到沈晴雪伸出手后,便连忙伸出自己的右手相迎。

    看到两人捂手,江凌云心想这郭硕真特码的运气好,老子我花钱请美女吃饭,也没摸到美女的手,你特码的一出现,没花钱倒也让你占了便宜。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白富美遇见高富帅所产生的结果。

    这郭硕是江凌云的高中同学,风流倜傥、玉树临风,清江理工大学保送研究生,高富帅集于一身,是整个清江理工大学女生心目中的男神。

    “我可以坐下来吗?我也是一个人,今天我请客。”这郭硕看到美女就不放过。

    “好,你坐,但是还是我请客,要是你再推脱,那我可就不欢迎你了。”就算江凌云再怎么不情愿,但是总没有拒绝郭硕的理由,虽然自己没有郭硕有钱,但是今天他是来请沈晴雪的,可不能让郭硕给抢了风头。

    “只要我能坐下,其他条件我都可以接受。”说着这郭硕从旁边拉了一个凳子,坐在沈晴雪的旁边。


第二十二章 比拼酒量

    “晴雪姑娘,请问这数羊小子到底用什么办法把你追到手了?”郭硕屁股刚一挨到板凳,还没坐稳便问道。

    郭硕这一问,使得江凌云尴尬异常,这沈晴雪虽然是和自己第二次相见,但根本算不上相识,可郭硕这一问,江凌云都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是我追他的。”沈晴雪很平静的说道。

    “不会吧?你追他?他可是……”沈晴雪的回答让郭硕很震惊,但是那些有损江凌云的话,郭硕最终没有说出口。

    这沈晴雪的话不但让郭硕震惊,就连江凌云自己也被这话吓了一跳,他是怎么也想不到像沈晴雪这样温柔的美女,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

    就在江凌云发愣的时候,服务员为江凌云上齐了菜品。因为考虑到郭硕和自己做一桌,江凌云便让服务员加了几道菜。

    这郭硕知道江凌云不胜酒力,他想让江凌云在沈晴雪面前出丑,所以在江凌云加了几道菜之后,郭硕另外还要了一瓶白酒。

    郭硕心里暗暗喜道:“这下我倒要看看你一会在沈晴雪面前如何出丑?”

    以前郭硕在高中的时候和江凌云是一个宿舍的,当时他们宿舍住着八个人,每个月这八人总会到外面聚餐拼酒,当时江凌云在所有舍友中是最不胜酒力的一个人,每次一瓶啤酒下肚就开始呕吐,白酒喝个一小杯就胡言乱语,“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的坐在地上数羊,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江凌云便有了一个数羊小子的外号。

    “来,我们干一杯!”郭硕往江凌云的杯子里倒满了酒,然后举杯说道。

    江凌云知道自己的不胜酒力,为避免在沈晴雪面前出丑,江凌云灵机一动道:“我今天不能喝酒,一会还要给朋友开车呢。”

    当江凌云说这个理由的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幼稚,去给朋友开车,这话一出江凌云感觉自己就是一司机。

    “那恐怕你朋友得另找人了,你刚才不是也喝了红酒了,红酒同样也能查出酒驾,我有好多代驾司机,一会帮你请一个,免费的。”郭硕说完调笑着看着江凌云续道:“兄弟,这么长时间不见了,你不会不给面子吧?连酒都不敢喝,你算什么男人,男人不喝酒不如一条狗。还有美女在那看着呢,你有点档次还不好?男人嘛,喝酒就是豪爽的表现。”

    沈晴雪是东北人,那里气候寒冷,所以那里的人都用烈酒取暖,沈晴雪的父亲,几乎每一顿饭都要喝上几杯烈酒,她的父亲经常说,不会喝酒的男人都不能算作是男人,沈晴雪自己也有一个好酒量,因为父亲的影响在沈晴雪的心中,不敢喝酒的男人都是窝囊废,而沈晴雪并不知道江凌云的酒量确实不行,一杯酒下肚,就会醉倒,现出丑相。

    于是沈晴雪顺口附和道:“我家那块,每个男人都会喝酒,我父亲说喝酒是男儿的象征,不会喝酒的男人都是窝囊废,其实我的酒量也不错哦,要不,我们三个来比比。”说完之后,沈晴雪笑着拿过一个酒杯,放在自己面前,顺手给自己也添满了酒。

    这时,江凌云脸色微微一变,心道:“我绝对不能让沈晴雪看不起,我不能当一个窝囊废。”但是看看面前倒满酒的酒杯,江凌云有点心虚。

    沈晴雪看到江凌云身强体壮,还以为江凌云酒量不错。沈晴雪的姐姐沈凌雪是一名医生,从沈凌雪那里,沈晴雪知道一个人的酒量其实和身体的强弱有关,一般情况下身体强壮的人酒量都不会差,而酒量差的人,必定身体不好。所以沈晴雪通过江凌云的身体素质判断,认为江凌云的酒量不错。

    沈晴雪讨厌郭硕,便想和江凌云一起将这个高傲又嚣张的郭硕灌倒,让他出丑。

    正在江凌云为难的时候,郭硕突然举起酒杯对着江凌云说道:“数羊小子,你不会连个女人都不如吧?来,我们三个干一杯。”

    郭硕话音一落,沈晴雪也欣然举起了酒杯,开口用黄莺般的声音说道:“好,我们三人先干一杯再说。”说着沈晴雪用会说话般的眼睛看着江凌云,还趁着郭硕不注意的时候,对江凌云眨了眨眼,使了个眼色。

    看到这种情况,江凌云无可奈何,因为不想被沈晴雪看不起,便硬着头皮,举起了酒杯。

    看到江凌云举杯,郭硕眼中闪过一丝皎洁,露出了阴谋得逞的笑意,用手里的酒杯重重的朝江凌云手中的酒杯碰了一下,接着又温柔的在沈晴雪的酒杯上轻轻一碰还‘呵呵’的笑了笑。

    接着,沈晴雪也轻轻的用酒杯在江凌云的酒杯上碰了一下,三人碰过之后,郭硕仰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喝完之后还眼含嘲弄的笑意看着江凌云并轻轻的说道:“酒干为敬,碰过的酒,绝对不能剩下,要不然就太不礼貌了。”

    这时沈晴雪也笑了笑一口将酒喝干,并翻转酒杯,杯口向下,看着郭硕,将酒杯抖了抖,示意自己一口喝净,连一滴也没有剩下,完了之后才将酒杯轻轻的放在桌上,并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猪手,张开小口咬了一口。

    看到这种情况,江凌云苦笑了一下,无奈的将手中酒杯的酒仰头全部倒在口中,像吞毒药一般,将酒咽下,在心想:“这回完了,非出丑不可。”同时在心里暗骂郭硕,明知自己不胜酒力,还硬让自己喝酒,显然不安好心,绝对是故意让自己出丑,看来以后绝对不能将郭硕当成朋友。

    冰凉的酒流过喉咙,却散发出一种炙热的灼烧感,顺着食道一直延伸到胃里,江凌云知道自己今天非出丑不可,以前喝酒的时候,就是这种灼热过后,立马感觉到手脚麻木,头脑开始发晕,接着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听朋友说自己就开始数羊,不管是谁走到自己面前,都会变成羊,一个胖人走到自己面前就是肥羊,一个高个子走到面前就是大羊,一个又胖又高人走到自己面前就是大肥羊,一个小孩走到自己面前就是小羊羔。


第二十三章 酒量惊人

    这一次,当灼热感传到胃里,江凌云已经准备尿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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