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些士绅和官员们见不到粤国公周大都督,又听说钱谦益将出任唐王政权的三孤太傅,于是便齐去拜访钱谦益。一时之间,钱府门外是车水马路,戴风流巾的士子和穿明朝官服的人是络绎不绝。
钱谦益虽然没有像周士相一样对这些人概而不见,却也有选择性。前明官绅之中四品以上的他方见,地方上的文坛翘楚他也见,另外便就是他的门生和这些年为复明捐银甚多的人。其余,老宗伯也是有门坎的,不是谁想见就见的。
军情司奏报,钱谦益府上现在有两人常住,一人是浙江余姚来的黄宗羲、另一人则是从湖南赶来的王夫之。据报,钱对二人颇是赏识,称要在新朝为他二人谋官。周士相在奏报上批了三个字“知道了”。
这日,周士相忽的来到江宁府大牢,牢中关押着岳乐、郎廷佐、额色黑、梁化凤、朱国治、孙可望六人。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周士相竟然下令将六人押至大堂。
六人被押上来时,周士相先看到的是郎廷佐。从前的两江总督现在身上衣服破破烂烂,沾满血迹,胡子上亦是血丝与泥土,两眼空洞无物,脸上还有咬痕,双手五指上也是血肉模糊,明显可见指甲盖都已被剥落,露出那已结成血疤的肉来,说不出来的惨。
岳乐的下巴还在开合着,自被强力脱落以来,这位安亲王的嘴巴就没合上过。每天都是狱卒将饭送到他嘴里,然后替他合上下巴,这样他才能咽进肚中。
岳乐来的奇怪,根本不用狱卒催喝,自己老实走了过来。看到周士相后,也没有露出愤怒咬牙切齿的模样,而只在那呆呆的站着。看模样,倒如傻了一般。
朱国治也被用了大刑,前胸后背都被烙铁烫得发黑,浑身上下已是找不到一块完整的皮肉。朱国治很清楚,贼秀才是不可能放过他,于是也是抱着求死念头,每日醒来,必多饮凉水,以求速死。只可惜,周士相早有交待,对他们用过刑之后必让郎中上药敷治,每天郎中也是一个时辰来一次,发现有什么不对就行施救,如此让朱国治想死都不能。
额色黑在苏州时没被用刑,到了南京却被打断了双腿。两个狱卒一左一右架着他,将他硬生生的从牢房里拖上来的。
看到堂上的周士相,被放在地上的额色黑愣了一下,下意识的要磕头,边上的郎廷佐却怒哼一声:“必死之人,还有何好磕头的?”
额色黑闻言醒悟过来,趴在那怒目瞪着周士相。
唯一没有被用过刑的就是梁化凤和孙可望。前者是本身就有重伤,要是用刑的话肯定经不住;后者则是周士相考虑到孙可望从前毕竟有抗清之功,所以虽罪该万死,但死前倒也不必让他受苦。
六人是被俘以来第一次碰头,先前虽在同一牢中,可是都是被单独关押,谁也不知道谁的存在。这会突然见了面,除了岳乐继续在那发呆,几人都是悲呛自心底来。
周士相的视线在六人身上扫来扫去,最后定格在孙可望身上。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忽又有些意性阑珊,挥挥手示意狱卒将人再带下去。
这真是来的突然,去的也快。狱卒们不知道周大帅为何突然来要见犯人们,又为何见到人之后一言不发就要把人再带下去,俱是糊涂,可无敢问,一个个上前将人犯再次押下去。
郎廷佐等人也和被押来时一样,不发一言,任由狱卒将他们再带下去。只孙可望在走到大堂口时,忽然回身问了一句:“周大帅是不是要送我们上路了?”
闻言,郎廷佐等人身形不由自住的滞了一下。虽不畏死,不惧死,也自知必死无疑,活的更是生不如死,可在死期真要到时,他们难免还是有些反应的。这是人的本能,怎么压制都压不了的。
“明日我大明监国殿下便要来南京了。”
周士相没有回答孙可望他们死期是不是将至,只是告诉对方唐王明天就要到了。说完,他负手而去。
孙可望在那长叹一声,摇了摇头,默默的跟在狱卒后头重新回到他那间暗无天日的牢房中。
次日,唐监国车驾抵达南京西面的大胜关,周士相、张煌言各率文武百官郊迎。
唐王至后,周士相和张煌言领百官下跪行礼。唐王上前亲扶周士相、张煌言,和声让百官起身。随后,周士相便请唐王入城,正阳门那里还有欢迎仪式,钱谦益领着一众士绅和百姓正在那等侯。
唐王车辇在数千太平军将士的簇拥保护下驶往南京城。走过中和桥,远远便见正阳门那有无数百姓相迎。
望着那些百姓,再看眼前这座雄伟的南都城,唐王心生感慨,竟是忍不住泪流。
至正阳门下,钱谦益突然出列跑到车驾前面请奏说:“殿下先入城耶?先谒孝陵耶?”
第819章 剜心肝 调血酒 祭孝陵
车中的唐王闻声探出身子来,却是不识得钱谦益,更不知他说的这先入城还是先谒陵有什么关系,故在那有些犹豫,不知如何作答。
这也不能怪唐王,他自小便与父兄被爷爷关在黑屋,连学都不曾上,更险些被活活饿死。好不容易得到自由之后却又开始长达十多年的颠沛流离生活,很多时候甚至连一日三餐都无法保证,又哪里有机会去读书,去知道车外那老人所言乃是他燕藩成祖皇帝“靖难”之后入南京的一幕故事。
唐王错愕的看着周士相,不知道是应先谒陵还是先入城。
周士相那边其实也不知道成祖典故的,只是钱谦益这句话却提醒了他,先谒孝陵和先入城登基再谒孝陵有着巨大的政治意义区别。若先谒孝陵再入城登基,乃是报于祖先,向天下宣示唐王得位极正,非承之于永历;可若先登基再谒孝陵,在法统上便绕不过永历,这对日后唐王政权的合法与正统性很是不利。
故周士相脱口便道:“殿下此行正为谒陵!”
钱谦益立道:“请殿下谒陵!”身后王夫之、黄宗羲等筹划谒陵的一众儒生同时齐呼,数千太平军将士也是齐呼。
太祖皇帝孝陵便在钟山,身为太祖子孙,唐王理当前往谒陵,见百官要他谒陵,周士相也要他谒陵,军民更要他谒陵,便同意先谒陵再入城。
唐王未有多想,只以为此是成例,若他知道当年成祖皇帝是谒陵后便行登基为帝,那恐怕是万万也不答应的。
唐王既同意先谒陵,周士相也不耽搁,立命亲军转向,文武官绅簇拥唐王浩荡往孝陵而去。
钟山风雨起苍黄!
郁郁葱葱钟山,雄伟城关便在眼前。周士相双眉微挑,牵住缰绳,远眺钟山。旌旗在空中飘舞,发出呼呼啦啦的声音,身后是威武的将士大队人马,眼前路旁是匍匐拜倒的人群,心中万千感慨。
这一切,都是因他而改变!
路上,周士相得张长庚提醒,既监国先谒孝陵,便速提岳乐六人至陵,好祭太祖高皇帝。周士相自是同意,即下吩咐,将岳乐六人速速提来。
车驾和文武百官浩浩荡荡来到孝陵祭祀。行至陵前,周士相上前请献俘,唐王自无不答应。于是拉出岳乐、孙可望、朗廷佐、朱国治、梁化凤、额色黑六人到陵门外,唐王也痛恨鞑虏和汉奸,谕曰拿下。
“奉殿下令,将六贼活剐,调血酒、剜心肝,以祭太祖高皇帝!”
周士相大呼一声,立时就有原南京刑部数名刽子手和从军中选出的两个好手应声而出,一人带两助手行至被绑缚六贼身前。
活剐?
郎廷佐愣在那,他知道自己必死,可没想到周士相竟是要将他们活剐凌迟!
饶是朱国治死心为大清,这会听了活剐二字,也是浑身哆嗦。
额色黑两腿已断,是直接被给绳子硬绑在木桩上的,左近军士看的明白,这位满州大学士裆下已是湿了。
梁化凤倒是硬气,被绑在那一声不吭。
孙可望闭目待死,死到临头,倒也有几分当年英雄豪气。
岳乐两眼发呆,六神游离,竟是不知他的命运,兀自在那傻傻的看着眼前的行刑手。
文武百官连同士绅百姓听说要将岳乐等六人活剐,有兴奋,有惊讶,有震憾,亦有不以为然的。监国殿下献俘陵前,按典制为斩首,何以来活剐的?这与祖制不合,也让祭陵之举太过残酷,太过血腥。
唐王没读书不假,可却知活剐便是凌迟。崇祯朝的督师袁崇焕便是受此酷刑而死。他天性仁厚,有些不忍这酷刑,意直接将人斩首便是,周士相却道此六人身负汉家百姓性命千万条,不活剐他们如何对得起死去的汉家百姓。
周士相执意活剐,唐王也不便再言。唐王不反对,又哪里有人敢反对。钱谦益与一众士绅也是想的明白,左右都是要杀,既然粤国公执意凌迟六贼,那便凌迟好了。没必要因这小事和粤国公发生冲突。
张煌言却是激动,当日破满州,他终是亲手刃了两满州鞑子,偿了平生夙愿。今日又能得见满州亲王大员被凌迟处死,想来定西侯泉下有知,足以瞑目了。
“行刑!”
瞎子李兴奋的上前大喝一声,数位行刑小刀手立即上前。其实他们无一人曾行过凌迟之刑,只是听说这凌迟刑如何做。凌迟分为三等,第一等的,要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第二等的,要割二千八百九十六刀;第三等的,割一千五百八十五刀。不管割多少刀,最后一刀下去,罪犯才应毙命。在此之前罪犯要是死了,那行刑的刀手便会受到责罚。
如此苛刻要求,意味着行刑过程中不能有任何误差。每块割下来的肉大小都必须差不多,要不然,根本凑不了行刑所需刀数。刀手在行刑时必须平心静气,心中不能有任何波动,更不能心燥气浮,否则,这刑便行不下去。
好在,太平军对这些刀手没有硬性要求,只让他们活剐,多少刀却是随便,这就让刀手们有了底气,要不然真定个标准刀数下来,他们可完不成。
昨夜周士相走后,六贼便吃了一顿好的,行话便是断头饭。这会一个个被拉上前去,缚在一人多高的木桩之上,动弹不得。
活剐是酷刑,然这世上就没有比活剐更酷的刑法了吗?
当日,陈公子壮又是如何被大锯活活锯杀的!
陵前酷刑,便是要告诉那些满州鞑子和甘为他们走狗的汉人,不是老天不收拾你们,只是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你们的下场比死都不如!
“上刀喽!”
一个年长的刀手扯着嗓子喊了一声,然后手中尖刀一晃,便削去了面前两江总督大人胸前的一片肉。郎廷佐嗯了一声,却竭力做出视死如归的模样,但嘴唇颤抖不止,脸上也掩不住的恐惧。胸口片肉飞出,一线鲜血的血便从那凹处射了出来。血顺着刀口边缘下落,染红了他的身子。一刀又一刀,一片又一片,很快,郎廷佐的胸前就没有一片完整的肉,俱是被削了皮的红肉。
郎廷佐真能忍,他一直紧咬牙关,他双眼也不看眼前的刽子手,更不看脸前,只抬头看天。因为唯有如此,他才能将恐惧降到最低。然而,几声细微的呻吟声还是传进了刀手耳中,让刀手知道自己是对一个活人在动刑,而不是一个毫无知觉的死人。
边上,另一个刀手正在对大清的满州亲王岳乐动刑。这刀手有些年轻,乃是替郎廷佐行刑的刀手徒弟。年轻人头一次赶鸭子上架,心中难免紧张,所以第一刀就割的重了,一下削出了巴掌大的一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