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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我年底还有计画。」
而且是个深入超级沙漠的宏大计画,资金早已准备好,时间只是为了采买以及制作必要物品。
面对最有可能继承自己衣钵的人,高曼不希望他错过这个可以名留青史的大计画。
「我只是回去看一看而已。」宫仲仪摘下眼镜,露出了一双深沉眼神,「教授,我保证年底会归队。」
高曼闻言露出了笑容,「那就好,那就好。」
官仲仪看到他那招牌的肯德基爷爷笑容,不禁露出了些微笑意。
他不是很服气别人,但高曼是几个例外的其中之一,老归老,却总是在学,还有着泱泱气度,跟他一起聊天是件很棒的事情。
「什么事情非得回台湾不可?」高曼问。
如果可以,他还是希望一起回加州,毕竟他们是团队工仵,支援与需要,还是要参考团员的意见。
「也没什么非得回去不可,只是家总是家,所以趁有空回去看看。」官仲仪半眯起眼睛,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发觉的奇特神情。
他不想告诉教授,离家多年的他要回台湾是为了一封信。
那是大学同学小毛寄给他的。
信末写着——前阵子碰见你以前喜欢的那个女高中生,聊了几句,她不记得我是谁,把我当作登徒子,还威胁我说要叫警察,害我丢脸——不过,我现在愿意承认你当年的确有眼光,她虽然不是很漂亮,但却吸引人。
宫仲仪记得那个女孩子。
他们在同一站等公车,只要有九点的课,他便会舍弃代步的汽车,转往公车站。
两人之间曾经因为他开玩笑的邀约有过小小的对话,而这加起来不到十句的对话却让他毅然决然的做出留学的决定。
不是负伤或负气,只是一个决定而已。
现在,他有空,他知道她的消息,所以他回台湾。
房子已经请小毛先替他找好了,她工作场所的地址他也有了,他要亲眼证实,她是不是像当初所说的那样,他也要证实,他并不是她所说的那样。
***
下午六点,卡农书馆的打烊时间。
饶是文化之地,但到了下班时候照旧会弥漫着一股小浮躁,没有刻意,而是时间造成的结果。
正熙将该密封的玻璃罐全部密封起来,蓦地,一个人影从图书部溜到咖啡馆的柜台。
「三位美女。」
这样叫她们就对了,语音落下,三人从不同方向回过头,而且不吝啬的给予漂亮的笑颜。
「明天是阿福生日,要不要去喝一杯?」
阿福是外号。
图书部有四个男生,胖的叫技安,瘦的叫阿福,戴眼镜的叫大雄,而最后一个是没有任何特色的孙佳成。
现在趴在桌子上的那个就是大雄。
他是个好好先生,永远记得每一个人的生日,每一个人的喜好与忌讳,而且总在情人节的时候送女同事们纯友谊的玫瑰花。
小惠扁扁嘴,「阿福算哪根葱?」
她跟阿福合不来,才不要浪费时间为讨厌的人庆生。
「小惠怎么这样说呢,阿福是人不是葱。」正熙举起手,「算我一份。」
大雄举起一只手指,「还有谁?」
媚媚笑,「我也去。」
大雄被媚媚的媚眼弄得有点魂飞魄散,好一会儿才举起第二只手指,「每人先收一千,多退少补,我会订位子。」
因为两人都要去了,结果那个说阿福算哪根葱的小惠终于心不甘情不愿的也举起手。
去是要去了,但她还对大雄说:「你要跟阿福说,我是为了联络同事感情才去的,可不是为了帮他唱生日快乐歌,叫他别往自己脸上贴金。」
「好啦好啦。」确定人数后,大雄很快的离开。
看着他的背影,小惠有点不放心,「他会不会忘了跟阿福说?」要是阿福以为她认输了,那她不是莫名其妙矮一截了吗?她才不要。
正熙觉得她反应太过,「就算大雄忘了说,光看你的脸色,没有人会误会的啦。」
人跟人之间的缘分还真奇妙,阿福跟小惠从来没有正面冲突,但就是互看对方不顺眼,大家劝之,哄之,制造机会让他们化解敌意,但一点效果也没有,时间久了,也放任两人去闹别扭。
相反来说,正熙自己跟潘才驹的交集不多,却偏偏很喜欢看到他。
身为店长,他当然有很多事情要忙,正熙不常看到他,但若能见到面,说到话,就有种心花朵朵开的感觉。
当,时针指向六点。
下班了。
雨还是没停,绵密的春雨打落了杜鹃,雨中有着淡淡的香味。
正熙撑着伞,由静巷中往喧闹走去。
***
晚上九点,正熙终于回到住处。
台北的交通没那样差,不过因为今天有法文课,所以回到家的时间比平常晚了两小时。
因为是独居,房子就是她喜欢的样子。
有一整面海洋墙纸,角落有一棵假椰子树,天花板贴满了夜光星星,她还有一张充满浪潮与风声CD。
这些是她从大学时代就想弄的小浪漫,不过那时与同学一起住,不太好意思,现在总算是如愿以偿。
电话答录机上闪着红色的讯号。
留言一,妈妈要她有空回家。
留言二,她订的唱片已经到了,唱片行请她有空过去拿。
留言三,学姊璋玲说她怀孕了,准备组小家庭。
前面两个留言都好好的,听到最后一个的时候,正熙呆了一下,听了一遍,再听一遍,却还是无法掩饰心中的霹雳感。
他们那个万人崇拜的璋玲,上个月见面时她还说要为台湾的妇女保障权益尽心力的,怎么才短短二十几天就人事已非?
「我就知道你会打电话给我。」璋玲在电话那头呵呵直笑,「怎么样,感觉是不是被背叛了?」
「没啦。」
「那你那个怪怪的声音怎么回事?」
「我只是很惊讶。」正熙坦白说,「你不是说台湾妇权一日不健全,就不走入婚姻?」
「我没说要结婚埃」璋玲在那头怪叫,「我只是打算生小孩,可是不打算结婚。」
「那你又说要组小家庭?」
正熙后来才弄清楚,同居生子不结婚,孩子还是可以有爸妈,只是爸妈没有婚姻关系。
虽然时代在进步,女权也在进步,但正熙不太认为那是进步。
同居不结婚代表着某种程度的不信任。
「就是因为我这样的人多,所以才显得你很可爱埃」璋玲的语气有着掩饰不住的笑意。
可爱?
「你明明就在笑。」正熙说。
「呵,你听出来了?」
「笨蛋才会听不出来。」
两人聊了一阵子后才挂电话。
正熙不是笨,也不是古板,只是比较谨慎。
她不喜欢做徒劳无功的事情,那种你侬我侬或者是轰轰烈烈的恋爱都不适合她。
为了避免将来的人生陷于亡羊补牢的痛苦,刚开始就得将标准定得高一点,恋爱不是游戏,不能随性,当然更不能凭着不太可靠的感觉。
对她来说,过程虽然重要,但结果更重要。
只看过程的爱情是很惨的——就像她的父母,不顾一切的开始,于是便有了顾不了一切的人生。
也正因为如此,她对爱情有着异于常人的看法。
不只要爱,也要稳定。
童正熙生活准则之一:爱情以稳定为基矗第二章官仲仪已经许多年没有回到台北了,一样是那座城市,但却不是记忆中的那座城市,少了很多东西,也多了不少庞然大物,例如:捷运。
曾经一度,他以为台北的路会那样坑坑疤疤下去,没想到现在居然四通八达得令人惊讶。
台北很好,很好,但是,这些比起小毛给他惊喜显然还不够看。
他要小毛帮他找「大一点」的公寓,但现在他所面临的却是一栋三房一厅的日式旧建筑,而且他拥有的就只有中间的房间。
「这就是你所谓的『很不错的地方』?」他想掐死小毛。
已经当爸爸的小毛笑着说:「哎喔,那么临时,找不到什么交通方便又大的公寓啦。」
「但也不至于只有单房吧?」转来转去都是同一间,有么好处,一个大男人住在狗屋似的格局里,有没有搞错埃「往好的方面想,至少外面有院子,还有乘凉走廊耶,在房间待闷了,可以出来走一走。」小毛很是乐观,「而且你还有两个室友,都是年轻人,年纪差不多,应该合得来。」
他们两人就在那不算小的客厅里。
客厅的确大,房东也布置得颇为舒适,沙发,电视,音响等等无一不缺,隔着小吧台的厨房也整洁干净,三扇房门上都挂着小牌子,第一扇门写著「林辉煌」,第三扇门写著「韩凯圣」,中间那扇门则是他的名宇,官仲仪。
往好的方面看,眼前的一切证明了先住进来的那两个是喜欢整洁的人。
虽然他在热带雨林中过非文明世界可想像的生活,但那是情势所逼,若是可以,他当然还是选择整洁的生活环境。
「我不排斥认识别人,但是套房,」宫仲仪环顾四周,「这是女生才有办法住的吧。」
在文明世界里,他还不曾跟人分住过同一层公寓。
「老大啊,台北的房子很难找耶,虽然你不介意租金的问题,但是还要顾虑到交通埃」很显然,小毛努力让他接受这个小格局,「你说要离她住的地方不能太远,这里就是啊,同一个捷运站,要是你高兴,可以装穷,天天跟她一起上下班,一举很多得,何乐而不为?」
同一个交通点——就跟以前一样?
当时,他们在同一个公车站。
平时他开车上学,那天心血来潮的搭了公车,看到那个女孩子,短头发,绿衬衫,黑鞋白袜,一切标准得像是校规范本。
他一时好玩,过去逗了她几句,没想到她回报给他这个国立大学才子的居然是一声冷哼。
「如果你仅只有这些智商,那你该去跟那些宁滥勿缺的女生搭讪,她们比较适合你。」
宁滥勿缺,她说他就是那个「滥」?
说不霹雳是骗人的。
他,宫仲仪,大学圈中小有名气,会玩会读书,几时让女生这样说过了,她那眉眼就像在说他是个没大脑的笨蛋一样。
但说来奇怪,也许是因为没有被人这样说过,他反而对那个绿衫高中生印象深刻。
此后,凡逢一大早有课的日子,他便会舍弃原有的交通工具改搭公车。
看她几眼也好。
她总是边等公车边背单字,有时会跟同学交谈,但无论如何,不会朝他的方向看来就是。
隔了很久的时间,他才知道她叫童正熙。
她不是那种冷傲的女生,跟同学在一起时,她总是笑得可爱,说话内容从新闻、考试乃至于社团活动,她都十分投入。
第一次跟她说话,他只是想想看看一个规矩女生对男孩子的反应,后来看到那样多样貌的她,他居然有一点点……喜欢?
对她的感情,算是喜欢了吧。
她跟那些围绕着他的女生不一样。
也跟那些只等待着别人给予好处,却不愿主动付出的女孩子不一样。
不过他的自尊心可不容许自己被第二次讥嘲,于是在出国前,他没再跟她说过话。
小毛是他大学时的死党,当然知道童正熙这号人物。
基于好奇的理由,小毛还曾经一大早起来,绕路特别经过他说的那个公车站牌,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