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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美丽的女子-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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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节:第一日  光(1)
小说好比沿途搬运的镜子,而展现在诸位面前的,有时候是蓝天,有时候是泥泞。然而背负这面镜子的人,却遭受不道德的谴责。 司汤达 上部:丈夫们 我是在J市大学门口认识我的第七任丈夫老杜的。 日期是8月28日。 我的日记里这么写着的。 他那辆装饰着粉红色纱帘的载客三轮摩托车令人惊艳,被我形容为〃像花轿一样〃。 我的日记里是这么写着的。 第一日  光 1明媚、阳光灿烂的早上我的日记里这么写着的。我在酒店一楼餐厅吃免费提供的早餐。所有的免费早餐全都一个样,中式或西式。油条、茶鸡蛋,或者面包、煎蛋。一杯甜豆浆,一个煎蛋,两片面包,几块西瓜。西瓜是冷冻的,不太合我的口味。我又要了一杯红酒,想冲淡西瓜的怪味。结果更糟糕,红酒的色素和添加剂过多,如同过期的劣质红糖水。喝下半杯咖啡后,我的胃开始疼。早饭不宜喝酒,我的第三任丈夫Q博士如是说。他是医生。 我坐在靠窗的位子上。落地窗的大玻璃上映着我的脸。我的嘴角粘着一点鸡蛋碎屑。我伸出舌头把它舔进嘴巴。和我住在同一层1217房间的台湾老头看到了,冲我慈祥地笑了一下。我吐了吐舌头,回敬他一个鬼脸。我知道我的样子一定又可爱又顽皮。他会爱上我。可我一点都不想嫁给他。 我从窗子里只能看到自己的脸。那是一张因生活完美无缺而显得有些忧郁的脸。在遇到我的第七任丈夫老杜之前,我的生活只能用〃完美〃来形容。 台湾老头可能仍在盯着我看。酒店里的服务员可能在盯着我们看。我们都是这个酒店里的单身旅客。引人注目的单身旅客。 他有钱,而我拥有自己。 可我真的不再需要台湾老头这样的丈夫来给我锦上添花。我想过一种新鲜的、奇怪的、以前从来没有尝试过的生活。我对一成不变的生活感到厌倦。 我不希望自己的人生太完美,完美的人生是生活的尽头。 这可是跟我那位做学问的米老鼠学来的他是我的第二任丈夫。小时候我奶奶常用这句话来形容他那样的人。她说:〃耗子进小人书库咬文嚼字。〃米老鼠确实蛮喜欢〃咬文嚼字〃的,那几乎就是他的职业,做我的米老鼠再合适不过了。 可我想要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呢? 我的每个丈夫都在问我:〃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我自己也在想。只是,我想的是,他们为什么不能给我想要的那种生活?难道我想要什么样的生活还需要我自己说出来吗?他们的脑袋是做什么用的? 他们是笨蛋,不能使我快乐满足的笨蛋。他们的死亡,顺理成章。 我望着窗外,窗外到处是树。浓郁葱葱。我的脸被树影打得斑驳起来。 我喜欢树木茂盛的城市,但我不喜欢森林或者乡村。 我喜欢城市。我喜欢都市。我喜欢大都市。 大都市里多的是可以成为我丈夫的男人。 台湾人。香港人。新疆人。蒙古人。东北人。四川人。山东人。福建人。美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希腊人。意大利人。墨西哥人。马来西亚人。埃塞俄比亚人……不,不,不。不要埃塞俄比亚人。停电的时候我会找不到他们。 J市没有这些人。在J市,我和那个台湾老头同样是稀有品种。我们应该互相观看,并且提供给别人观看。 我开始怀念飞机上那个戴着婚戒的男人。那个被我观看的男人。如果不是因为他,我想我不会让老杜成为我的第七任丈夫。 飞机上的那个男人,他的眉毛、他的眼睛、他的鼻子、他的嘴唇、他的手指、他的身材、他的骨架……完全符合我理想中的男人标准! 啊,我亲爱的第六任丈夫,我爱死你了!你死得真的太及时了!还有我亲爱的第四任丈夫,我也爱死你了!你那个讨厌的该死的女儿唐萌萌让我遇到了我这辈子最想嫁的人! 可是,可是,飞机上的那个男人戴着婚戒呢!那对我虽然算不上什么障碍,但对于他也许是个难题。要男人离婚,比要他们结婚还要难;要离过婚的男人再结婚,是难上加难。 
  第2节:第一日  光(2)
唉,这么快就开始怀念了吗? 此时距离我和我的第七任丈夫老杜相识,还有178小时48分。 四分之一柱香,到底是多久? 曾经有一段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对那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一定要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大话西游》 2我坐在靠近舷窗的位子上。窗子上映着我的脸。歌里说,一万英尺的高空。我离上帝和玉皇大帝住的那个地方都很近。我没有拉下遮阳罩。我想再一次确认,我拥有一张叫人无法拒绝的脸。 此时距离我与我的第七任丈夫老杜相识,大约还有191个小时。 那个后来被我称为〃乌鸦〃的男人,此刻就坐在我的身旁,一本旅行杂志盖在他的腿上,他闭着眼睛。 如果他想用这种方式来抵抗我,我想说,这是唯一有效的。 而今在酒店的餐厅里回想起这段大约20小时之前发生的事情,我想到了两个形容词神魂颠倒、刻骨铭心。 神魂颠倒。刻骨铭心。 我在这架从首都飞往J市的波音737飞机上爱上了乌鸦,爱得神魂颠倒。他的眉毛、他的眼睛、他的鼻子、他的嘴唇、他的手指、他的身材、他的骨架……完全符合我理想中的男人标准!难以预料的是,我会在一小时后恨上了他,恨得如此刻骨铭心。 但无论是神魂颠倒,还是刻骨铭心,乌鸦的出现已经完全冲淡了我与我的〃女儿〃唐萌萌见面后的不快。 我每个月总会有这样的不快,比经期还要准时。这是我第四任丈夫唐老鸭死后留下的遗产之一。如果丈夫们都怕自己年轻的妻子在他们死后迅速忘记他们,那么给妻子留下一个难缠的孩子的确是个不错的办法。 不快是这样发生的。距离我遇到乌鸦前的一个小时,我刚料理完第六任丈夫一休哥的丧事,从C市坐飞机达到首都,给在那里上大学的唐萌萌送生活费。我们约好在机场见面。虽然我第六次当了寡妇,可那并不影响我的心情。试试看,如果你六次当寡妇或者鳏夫,你也会像我一样泰然。令我在见到唐萌萌前就颇感不快的,是C市的飞机,这个我一会儿就会说到。 那时尽管唐萌萌时常令我心烦意乱,但是我的第七任丈夫老杜还没有出现,我的人生也只能用〃完美〃来形容。 我在全国每个城市的头顶上空穿梭,而我不是空姐。 我身上的每样东西都是〃昂贵牌〃,而我不需要工作。 我的头衔是寡妇。这是世界上待遇最差或者最高的工作。 这份工作的代价是,必须学会在恰当的时候流泪。 成功的寡妇总是要流泪的。尤其当你不得不做一个仅比你小六岁的女孩的继母时。但即使是这样,在没有遇到我的第七任丈夫前,生活还是完美的。 我不喜欢在首都上大学的女儿唐萌萌,连同她那位让我第四次做寡妇的父亲唐老鸭,我也一样不喜欢。她是唐老鸭留给我的遗产之外,一份难以消化的赠品这是我不喜欢唐老鸭的主要原因。我和唐萌萌彼此厌恶,却又不得不经常碰面。这是死者对我们的惩罚。 唐萌萌,我继女的名字,她的亲妈给她取的。她的头发总是有本事变换成各种颜色,有时像鱼香肉丝,有时像清炒荷兰豆,有时像鸡蛋炒韭黄,有一次居然像芙蓉鲜贝!唐老鸭数落她的时候,她总是理直气壮地说:〃那也没有你给我换后妈勤!〃 那时的唐萌萌还没有改掉她的山东口音,而这么歪曲事实的话,也把本来可爱的山东口音变得蛮横难听。事实是,唐萌萌的亲生母亲死后,我是唯一一个被她父亲领回家的合法女人。但这并不是我不喜欢她的主要原因。虽然有可能是她不喜欢我的唯一原因。 我只比唐萌萌大六岁,还不想被人叫〃妈〃,并因为这个头衔去履行那份该死的义务、享受那份令人作呕的权利。她的态度根本影响不到我。我不会因此不喜欢她。 
  第3节:第一日  光(3)
我不喜欢唐萌萌的主要原因是,她经常偷我的衣服穿,穿完之后又从不洗干净,胸口的位置上总能看出被人摸过的脏手印。而这段可恶的生活竟然一下子维持了十一个月零九天!我本来可以更快一点的。 书上说米老鼠给我留下的书法国的鹅肝酱之所以如此美味,是因为鹅场主每天都要在给鹅的饲料中混入大量葡萄酒,好让鹅的肝脏发生病变,那样吃起来才味美可口。也就是说,一向浪漫的法国人爱吃的居然是肝硬化后的肝!他们真勇敢。 唐老鸭死于肝硬化后,我和唐萌萌都松了一口气。要不是有律师监督,我想我们都不愿意再看到对方的脸。唐老鸭的遗嘱上说了,他的千万遗产将平分给我和唐萌萌两个人,但要求我每个月必须探望唐萌萌一次,就像月经一样,直到她结婚为止,否则我一分钱都甭想拿到。唐萌萌还有两年才能大学毕业,也就是说我至少还要见她25次,丢失25颗卵子!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数字! 这次,可恶的唐萌萌又迟到了。我感到愤怒。 唐萌萌每次都要迟到。我每次都要感到愤怒。 如果我能预见我将在一小时后起飞的另一架飞机上遇到乌鸦,也许我会心平气和一些。但是在一小时前,我刚刚乘坐了历史上最震耳欲聋的飞机。我心情沮丧。 那架如今已被禁飞的飞机是从C市出发的,我有幸赶上了它的告别飞行。在此之前,我从没坐过C市的飞机,包括我嫁给C市人我的第六任丈夫一休哥时。他是用奔驰600把我从上海劫持到C市的,尽管相隔一千多公里。 我一点都没有夸张,一休哥确实是把我劫持到C市的。 我和一休哥相识于上海的一家酒吧,那家酒吧据说是王菲开的。老实说,我的感觉很一般,没看出来这家酒吧的装修值一千万人民币。明星绝大多数都不是精明的商人,他们开店,夜店、饭店、服装店,多半是为了自己消费方便,很少会算投入产出比。尤其是当我后来住进一休哥在C市盖的私人〃宫殿〃后,我更加可以确定那家酒吧的装修绝对不值一千万。 有比较,才有鉴别。 当时我在那家酒吧靠门的位子上坐着,悼念我的第五任亡夫,文正。我和文正也是在这个酒吧相识的,他曾以一曲刘文正的《相思河畔》迷倒了我,我嫁给他也就不足为奇。 每个女孩都曾有过明星梦,如果做不成明星,嫁给明星也不错。 文正曾经是个小有名气的歌星,现在已经可以进历史书的那种。他是典型的上海人,不怕家里着火,只怕出门掉进阴沟。做不成歌星后,他买了很多股票。娶了我以后,他的股票跌得很惨。我天天骂他是废物,他终于无法承受自己作为一个男人的失败,半夜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窗子飞身跳了下去,我用眼角瞄到他跳楼之前还看了我一眼。他死后不到一个星期那支股票疯长起来,我带着无尽的喜悦跑到酒吧悼念他,之后便被一休哥劫持了。 一休哥只对我说了四个字:〃我喜欢你。〃 一休哥剃了一个锃光瓦亮的光头,戴上墨镜和葛优差不多。我其实倒蛮希望他像张国立的。我喜欢张国立在《一声叹息》中的表演。他演的那个没正经的皇帝,和那个唧唧歪歪的大学士,实在让人倒胃口。 一休哥的两个手下把我塞进汽车,连夜飞驰。我望着车窗上自己的脸,一点也不害怕。 红颜薄命,那是笑话。 到达C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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