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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富二代遇到富二代-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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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露鼻子一朝天:“不要,现成的钟就摆在眼前为什么要自己炼铜?”
他说:“别总是用钱买通教授,自己总该学点东西的。”
陆露更是把头摇得跟波浪鼓似的:“不要,微积分、物电那么难学,不花钱我连毕业证都拿不到。”
只有那么一次,陆露没有拒绝,而是干脆地点头。
伍扬说:“陆露,我们分手吧。”
陆露笑得没心没肺:“好。”
然后他们分手,至今没有再见面。
与伍扬分手这三年里,陆露一边在陆氏任职,一边自己打拼。每到冬天她总是穿的很多,把自己唔得像个球。交往时伍扬说的话她都不听,分手她却做得比他期待中的还好。因为再没人照顾她,再没人让她撒娇,她只能自己照顾自己。
伍扬即使对她有千般万般的好,也都是过去式了,现在在她眼前乱晃的是一个她巴不得马上甩掉的男人。
莫名奇妙地,陆露觉得现在的自己好孤单。一个男友是“前”的,一个老公是快离婚的;老爹惟老太太命是从,老太太对她是放羊式培养。爱情亲情都没啥可指望的,就剩下一个友情了。
陆露拿起手机,翻了半天,朋友一栏中只有穆以方和纪依然两个,她想了想,拨通了纪依然的电话号码。
“大姐,现在几点?”
“凌晨3点57分,妹子,我生日比你小。”
“你是被孟凡强了还是被孟凡揍了?”
纪依然的声音里有那么一丝紧张,陆露笑了。
“依然,我想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补完啦,哈哈。

21、回家 。。。 
  
正是在这样一个寂静的夏夜里,陆露对纪依然说:“依然,我想你了。明天我就回去,不和孟凡玩儿了。”
她突然发现自己一直一来做的事情有些太过矫情,根本就是损人不利己,完全没有任何价值。
不管结婚还没有结婚,只要她不愿意,孟凡都不可能勉强她,不是因为他人品好,而是因为她是陆露,陆氏唯一的继承人,孟凡担不起得罪他的后果。他们两家最好还是握手言和,真要斗起来只会两败俱伤,谁也承受不了这样的后果。
其实她只要婚前就对孟凡言明一切,告诉他自己不在乎这么一个孟家少奶奶的名分,也不在乎他在外面多么风花雪月。他们要是只是陆氏和孟氏的强强联合,婚姻仅仅是个保障。事实上就算没这个婚事,两大企业联合也是势在必行;而就算他们结了婚,双方也不可能合作得亲密无间。就像陆露哪怕是给孟家生了七八十个孩子,她还是陆氏企业的继承人,永远不会在孟氏有什么话语权,最多就是因为结婚弄了点股份,而孟凡的情况也是如此。
这些事情她一早就想清楚了,所以在相亲时才会故意让孟凡对她反感,认为她是一个硕大无比的花瓶,将来一丝一毫碰她的兴趣都没有,这样她才可以继续自由地生活。
可这样的打算因着孟凡几句过于直白的话而破功。事实上在陆露所认识的男人中,哪怕是穆以方那样的混蛋面对着哪样娇气的她,也只会笑着调侃一句:“小胖妞儿,别再掐着嗓子说话了,哥哥听得耳朵发麻,能不玩噪音污染吗?”
至于伍扬,就更不可能说她一句不是。可孟凡就这样突破了常识,逼得她心头火气,冲动之下损了他不说,还把这小子的玉照弄到杂志上。
她想,你嫌带我出去掉价对吧?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掉价!
所以这段日子她无所不用其极地损人不利己,把孟凡折腾得顶着个假发举办婚礼,把自己弄得半死不活地躺在医院里,至于嘛。
尤其看在这小子也算是照顾了她一夜的情分上,放过他吧,也放过自己。
斤斤计较,从来不是她陆露该做的事情。如果她计较过多,穆以方只怕会在监狱度过他的下半生,纪依然高中之后就有可能辍学,伍扬更是无法出国追求他的梦想,还有那个肖倩儿……
可偏偏这次她就是跟孟凡计较了,还大计特计,搅得两人都被蚊子咬了一夏天。其实她完全可以跟着孟凡去马尔代夫,然后他勾搭他的小姑娘,她则研究自己下一个项目。
一个蜜月而已,早回去几天又怎么样。
想通了的陆露瞥了瞥正忙着打呼噜的孟凡,抬脚踹了踹他,那小子迷迷糊糊地张开眼,抬头看了看药瓶,又低头看了下自己的手机,然后对陆露说:“再等会儿。”
接着又睡过去了,弄得陆露哭笑不得。哭的是生病时陪在自己身边居然是这个人,笑的是还好这个人还记得自己在输液。
几分钟过后,孟凡的手机响了,陆露看过去,发现是闹铃。
这时孟少睁开眼,一点也不迷糊了,再次瞧了下药瓶,按下呼叫按钮,等着护士来拔针。
“那闹铃怎么回事?”
“哦,我算了下时间,约莫着在药滴得差不多时设定闹铃,要不万一你睡了我也睡了,值班护士也不小心睡了,药没了怎么办?”
孟凡是生意人,做事情最讲究效率,同样的时间他当然要既能休息又能照顾好病人。
而伍扬则是个艺术家,做事情最讲究感情。他可以耗费大量的时间只为做一件浪漫的事情博陆露一笑,此外没有任何收益。
陆露和孟凡是一类人,她虽然会感动,但也会觉得伍扬所做的事情没有其价值,得不偿失。
她拍了拍头,怎么搞的,今天她怎么总是把孟凡和伍扬比来比去呢?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的两个人,就算是要比较那也是二次根式和抒情散文,丝毫共同之处都没有,完全无法比较。
护士拔了针后又嘱咐了一遍口服药的用法,完事儿孟凡扶着陆露走出医院。
“要不要少爷我背你?”孟少看着陆露虚浮的脚步,女人嘛,就算带点刺儿,也还是得依靠着男人的。
“不用了。”陆露撇嘴,她只是由于黄河泛滥而不敢迈步而已。身上虽然还有点不舒服,但没什么大碍了。
“这里我看医疗水平也不怎么样,要是你身体没关系,今天就回家,找一流大夫看。”
难得孟凡与她想法一致,陆露笑了笑:“好啊,我也觉得就算病好了这里也不适合调养,今天就回去吧。”
至于那些事情,回去再说吧。现在她身体不太好,不适合谈大事。
孟凡看了陆露一眼,抓了抓已经长出不少毛的脑袋说:“这次没逛好没关系,以后爷每年都抽出一个月时间陪你出来玩儿,想去哪儿去哪儿。” 
每年?陆露呆了一下,孟凡怎么就能那么自然地把这些话说出口呢?好像他们俩关系好到能白头偕老的程度……
好吧,他们现在的关系在面上来讲,确实是应该白头偕老的。
可是孟凡什么时候跟她关系这么铁了?她怎么不知道?陆露仔细思索了一下自从认识以来她办的那些事,好像没一件招人待见的。到底孟家是养出了一个圣人还是被虐狂?
算了,回去等孟凡看见自己为准备好东西,估计就明白她的想法了。她陆露,从开始到现在,都没想过自己要和一个纨绔子弟白头偕老。
第二天一早,纪依然就把周琛叫了过来。
“你老板今天下午回来,在那之前把这些东西放到她家,知道吗?”
周琛躲了一个月,见风头差不多就回来了,反正陆露和孟凡已经结婚,就没人注意到他这个绯闻小三或者说是正牌恋人了。
“姐姐,我老板弄这些东西要干嘛?”
纪依然脚一抬,不偏不移地正踩在周琛的脚面上。
陆露那鞋跟神功本来就师从于她,现在她使用起来,更是得心应手,准准地踩在脚面上那最疼的地方,满意地看见周琛那张悲痛交加的脸,她轻轻说:“第一,我和去你们店里的女人不一样,还属于青春美好,不需要你故意嘴甜把我说老了;第二,你这么多年就混了个第二,不就是因为这张嘴说什么也不肯松一下,以前怎么样我不管,可是以后要管住嘴,否则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谁也保不住你。”
见周琛一副受教的样子,纪依然满意地收回了脚。陆露虽然总是喜欢弄一些稀奇古怪的人回来,可是都有他的用处。比如说这回陆露让她帮准备的东西吧,还好有周琛,否则她还真没脸去弄回来。
就这样,陆露和孟凡的蜜月之旅到此结束,而家中,有一份大礼正等着孟凡。

作者有话要说:补完。

22、医生 。。。 
 
这份礼比陆露想象中的还要大,至少她没设计的这么高调,她只是让纪依然帮她在孟凡屋子里放了几箱子东西,用来表明自己的心迹。
可事实上他们一下飞机就被早就守候在机场的商业杂志八卦杂志女性杂志以及某个灵异杂志的的记者给堵住了,陆露瞠目结舌,谁来告诉她,这些事是谁做的?还有那灵异杂志的你来凑什么热闹?你大白天的不睡觉,半夜哪有精力去追踪UFO的下落?呃……UFO和灵异事件属于一个范畴的吗?好吧,那不重要,重要的是——
“孟先生,请问您和孟太太明明计划去马尔代夫度蜜月,为什么会从这架短途飞机上下来?”
“孟太太,可以为您做个访问吗?您是我们女性的标杆,我们这期的杂志可以用您来做封面人物吗?”
“请问你们突然失踪,是和神隐有什么关系吗?”
“孟先生,可以请您预测一下未来孟氏和陆氏的股市走向吗?”
“孟太太,您和孟先生新婚燕尔,为什么提前就回来了呢?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请问你们真的是突然失踪吗?请问你们有没有见到什么特殊的事情吗?”
“孟先生……”
“孟太太……”
“请问……”
陆露无力地低下头,那个灵异杂志的,你是不是在杂志社呆久了,脑袋也有点灵异了?
孟凡见陆露脸色不太好,抢过旁边一个人的话筒就说:“都给少爷我闭嘴!”
孟少在本市的名声那是如雷贯耳的,基本上每个杂志社都知道这位爷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孟少这么嚣张的一吼,基本上没动静了。
就剩下一个小姑娘,估计是新来的记者,反应有点慢,别人都闭嘴了她还没刹住闸:“请问你们是在什么地方度过的这大半个……”
虽然她及时把“月”字吞回了肚子里,但还是惹来众人侧目。孟少都说让闭嘴了还不闭,估计这小姑娘的杂志社要被掀了。
连陆露都抬头看了一眼孟凡,自己把他弄到那么个地方,他会怎么说呢?会不会像初遇时那般直白的说:“一个鸟不生蛋的破山沟,过的是原始人的生活,晚上还和蚊子同床共枕。”
可孟凡却是这么说的:“一个风景秀美的地方,在那里没有城市的喧嚣和浮躁,只有宁静和清新的空气。少爷我田园生活过得不错。只可惜出门在外,我妻子水土不服,身体有些不舍,只好提前回来。速度给少爷让出一条路来,我们还要去医院检查一□体。”
陆露有些惊讶惊诧乃至惊心动魂,孟凡说她好话也就算了,居然还能这么礼貌地对这些媒体记者说话,反天了不成?还是她遇到那无处不在的穿越,孟凡已经被魂穿成别人了?
陆露不知道的是,孟凡这段日子虽然是跟蚊子交战许久,但还是很喜欢那里宁静的日子。他一直以来在城市里过着忙碌的生活,难得忙里偷闲,和一个准备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在乡村呆上一段时间,还是挺美的。尤其是那里的蔬菜味道很纯正,他还经常趁老太太不注意去园子里偷刚刚熟的西红柿吃来着……
他有时也会顶着烈日和陆露跑到玉米地想试试传说中的打野味,结果一到田地就被时下的高产玉米给惊呆了,个个玉米都有三米多高,那硬邦邦又很锋利的叶子,别说陆露那娇嫩的皮肤,就算是他也受不了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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