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话音刚落,车内的丰穗已经掀开了车帘。
如今丰穗在清远县待熟了,虽然依旧不常露面,但出门的时候,也不会再带着幂离遮身了。
“我去哪儿,要李掌柜管?”丰穗似笑非笑地,一开口就是刺儿,“李掌柜最近,难不成很闲?”
两年里过去,丰穗对李花儿的本事还算是服的,只是“此人藏奸”这个念头,也更深了一点儿罢了。
不过,李花儿一贯懒得理会她,反而还挺让着她的。
说起来,这也是个微妙而奇怪的事情。
丰穗对她的厌恶,来源于对关三小姐的忠诚,而关三小姐又是前世的自己。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丰穗都对关三小姐非常的忠诚,所以今生,才会讨厌李花儿。
呃……事情虽然有些乱,但大抵算是好事的。
“丰穗姑娘果然安好,那我就放心了。”李花儿抱着鞭子,不疾不徐地回了一句。
丰穗横了她一眼,道:“你放心不放心,和我有什么关系?”
李花儿差点儿笑出来。
“好吧,我就不打扰丰穗姑娘了。”说着,她赶着牛车,又要继续往前。
“你站住!”丰穗见她真的要走,立刻柳眉倒竖,怒道。
李花儿回过头,奇道:“丰穗姑娘又有事情了?”
丰穗怒视她,这小丫头,真是让人烦心得很!
如今因为将近端午,所以街上的人也不少,甚至还有其他的马车、牛车来来往往的。
看见李掌柜的牛车停在这儿,还有人冲着李花儿打招呼。
丰穗看得更烦了。
“我要去铺子里查账,你可准备好了,别让我看出点儿岔子来。”丰穗语带威胁地说。
李花儿无所谓地笑道:“好,端午之后,姑娘想哪天来查,就那天来查。”
丰穗哼了一声:“凭什么端午之后去?难道账里有什么问题,还要先作假不成?我偏要明天就去。”
这话说得,就甚是没有道理了。
李花儿依旧笑道:“您要去就去吧,我虽然不在铺子里,但是齐伙计在,他会安排好的。”
丰穗听说她不在,又不高兴了,反问道:“你是掌柜的,东家来查账,你怎么能不留在铺子?”
李花儿好声好气地说:“家里要过端午节,我要回家住一段日子。”
不过,她心里反而有了些疑惑。
虽然丰穗不喜欢她,但也不在生意上为难她。
况且丰穗本身是个做事谨慎的人。
李花儿还是第一次,看见她如此想要找茬生事的态度。
第二百八十章 归来的又一人
李花儿是个性子半点儿不柔和的人,不管是前世高门大户的小姐,还是今生乡野人家的丫头,那都是个说一不二的傲性子。
只不过她虽然脾气大,但是只要别人别太过分,她也爱和人讲理就是了。
但也正因为这样,她说起软和话的时候,听在有心人耳朵里,就和哄孩子的敷衍一样。
比如现在的丰穗,就觉得仿佛是自己在无理取闹,反而要被李花儿哄着一般。
明明李花儿还比她小些,反而那倒成了个姐姐。
这种感觉显然让她更生气,脱口而出:“不行,我去查账,你就要在那儿。”
更像是无理取闹了。
车夫何叔大气都不敢出,生怕被丰穗大姑娘的火气烧到。
李花儿叹了口气,摇头笑道:“丰穗姑娘,不管做什么总要有个道理,有个章程,这般急切冒进,反而不像是大家出身的人了,前几天,乔妈妈不就说过这话吗?”
自从李花儿给乔妈妈盖起了那屋子之后,二人就有了联系。
乔妈妈很喜欢李花儿,有时闲了,就要去李花儿的铺子里坐着说话。
“和我们那三姑娘,一个性子。”这是乔妈妈说李花儿的口头禅。
每次乔妈妈一说这话,丰穗就生气;丰穗一生气,就格外针对李花儿;她一格外针对李花儿,乔妈妈就会教导她。
结果,李花儿没什么,丰穗反而气得够呛。
连韩掌柜都劝不好了。
丰穗听她说起了乔妈妈,心中更气,揪着帘子的角道:“别以为你得了乔妈妈的好,就了不起了,也得好好地想明白,自己是谁,哼!”
她说罢,大力摔了帘子:“我们走。”
何叔缩头缩脑地坐在那儿,听见这话才放了心,胡乱给李花儿一拱手,立时赶车就要走。
李花儿更觉无奈了。
这是谁得罪了这位大姑娘?她该不该去见见乔妈妈,打听一下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她一边想着,一边催动了牛车。
哪知,她的车子还没等着动一下,就听见身侧有人道:
“你们这两个小丫头,怎么和有很大的仇一样?”
嗓音有些疲倦和沙哑,但是语气却格外轻快,那其中,更是带着无尽的熟悉。
不但李花儿,就连丰穗也叫停了马车,掀帘子看了过来。
只见李花儿身侧,停着辆马车,车前是个戴斗笠的男子,正抬着头,冲李花儿笑着。
竟然是小喜!
许久不见,小喜黑了许多,也瘦了许多,但是眼角,却没有之前的难过了。
“小喜大哥!”李花儿惊讶地叫了一声,语气里带着按捺不住的喜意。
丰穗则瞳孔猛地一缩,咬着牙看向小喜身后的车厢。
李花儿的话音刚落,那车内的人,已经掀开了车帘。
只见车内的人,下巴支在车窗上,对着李花儿笑道:“什么时候他成了你大哥了?”
苍白的脸色,没有半点儿血色的双唇,脸颊已经瘦脱了型,深深地陷在了下去,唇角下有一道浅淡的疤痕,而左耳至下巴处,则有一道明显的伤疤。
只那双眼睛,还带着昔日意气风发的色彩。
是沈珩。
可是和李花儿记忆里的沈珩,完全不一样了。
“七……七公子?”虽然看见小喜的时候,李花儿就已经猜到了车内的人是谁,可是真正见了面,她还是被这样子吓了一跳,未免失声叫了出来。
“您……您还好吗?”她问道。
沈珩瞥了她一眼,指指自己的嘴,又指指自己脸上的疤痕,又伸出带了个指套的右手小指,才道:“残了一条腿,折了个指头,还破了相,你猜我好不好?”
一向冷静的李花儿,第一次捂住了嘴:“水贼干的?”
沈珩不答话,放下手,下巴依旧支在车窗上——倒不是他喜欢这个姿势,实在是现在的他,勉强坐着都难。
“你很担心我?”他眼睛弯了起来,显然很是高兴。
李花儿难得没为他乱七八糟的话生气,只是关切地问道:“那这两年,您落在哪儿了?”
“我那当了探花的小学生,也和你这样担心我吗?”沈珩依旧是自顾自地问自己的。
“那您这次回来,别人都知道吗?章爷爷知道你的伤吗?”李花儿依旧问着。
“哎呀,我的小学生都成了六品官。”沈珩依旧不答话,只不住地打量着李花儿,感叹道,“我曾经有过恩情的小丫头,还成了大掌柜了,你铺子的生意可好?”
“那以后,您还留在清远县吗?”李花儿继续问道。
沈珩终于叹了口气,答了她的话:“我自然要留在这儿,受你们两个人的孝敬才是。”
他挪动了一下身子,理所当然地道:“我现在穷了,住的地方都没了,你和我那小学生,得给我寻个屋子才是。”
李花儿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
只是这一笑之后,眼圈也红了。
沈珩见她这个样子,有些慌了。
唔,这小丫头还是翻着白眼生气、拎着弓箭就要和人拼命的时候比较有趣,这样多愁善感的,反而没意思了。
“你哭什么?我活得好好的,你该笑才是。”他劝了一句,“快给我找个落脚的地方,才是正经。”
李花儿拼命点着头:“有的,落脚的地方有的。”
沈珩听说,眉尖一挑,道:“不好、不热闹的地方,我可不住。”
“保管热闹,就在商街的后面,是柯掌柜的一处产业,三间大屋连成的院子,是个老宅子,刚刚翻修过,离县衙也近。那地方租也难租,卖又不舍得,七公子可以先去那里落脚。”她揉了揉眼睛,笑道。
沈珩这才满意地笑了:“那也罢了。”
二人这面说着话,后面马车内的丰穗,眼神却越来越冷。
如果眼神如刀,沈珩此刻,大概已经被丰穗千刀万剐了。
沈、关两家本就是结亲不成反成仇的典范。
就连关老相爷那等宦海沉浮多年,喜怒不形于色的人,都对沈家颇有微词——能上书直斥沈珩亲爹,现任东海公教子无方的那种微词。
偏偏沈珩早不回来、晚不回来,定要在这个节骨眼上回来。
一旦……
第二百八十一章 滔天怒火
丰穗想着最近压在自己心头的事情,就觉得心烦意乱。
再看见李花儿和沈珩这融洽的关系,她对李花儿的反感,也是到了。
她就说!这小丫头是有攀龙附凤之心的。
不过攀也不知道攀个好的,一个流放的浪荡子,算什么东西!
丰穗在心中啐了一口,手一用力,差点儿将车帘扯了下来。
“原来是沈七公子,许久不见,奴婢这厢有礼了。”丰穗略微高了高声音,坐在车沿,对沈珩笑道。
丰穗说的是极标准的官话,语调轻柔婉转,语气百转千回,最终只化成言语之外的两个意思:尖刻、嘲讽。
一瞬之间,李花儿就明白了,原来丰穗之前和自己说话的时候,还算是客气的呢。
沈珩眯缝着眼睛,盯着丰穗看了好久,才咧着嘴笑道:
“啊,原来是丰穗大姐,罪人沈珩,还不敢当大姐的这礼。”
丰穗美目一翻,团团的脸上,连一对酒窝里,都承着不屑。
“不敢当沈公子的礼,奴婢来到此地,却见公子一去二年,还当是朝廷已经赦了公子的罪呢,原来不是吗?”
不管表情有多不屑,可是说话的语气,依旧还是那般娇俏。
沈珩的眼神,顿时就阴暗了下来。
丰穗不甘示弱,直视着沈珩的眼睛,眼底带着鄙夷。
李花儿一言不发,只在自己的牛车上抱着鞭子,侧头看着街上来来往往,好奇地看向这里的人们。
偶尔有和自己问好的,她还会点头微笑回礼。
丰穗如此恨沈珩,全是因为姐姐的缘故。
而自己虽然因沈珩活着而开心,可在这个问题上,她和丰穗是站在一边的。
也就是如今身份所限,她必须得装傻,不然为了姐姐,她也愿意开口,和丰穗一起刺沈珩两句。
就听见丰穗幽幽地叹了口气,笑道:“不过凭着公子的身份,又哪里管这些?即便是害了人,一跑也就是了,自有人给公子收拾残局呢。”
沈珩气得脸色更白了,却无法反驳她的话,一开口,就咳了两声。
丰穗忙垂首谢罪道:“公子别生气,别把自己气坏了了,倒要我们跟着受牵连。”
句句如刀。
小喜心疼自家公子,见状,忙开口道:“穗姑娘,话也不能……”
没等他说完,丰穗立刻俏目圆睁,怒斥道:“罪人之奴,也配同我说话?”
小喜涨红了脸,却也半句话也不敢说了。
李花儿听得有些愣了。
难不成今生,沈珩和姐姐之间,还有些别的事情?不然怎么丰穗就能恨他如此?
她正想着呢,占了上风的丰穗,觉得心中的恶气出得差不多了,便叫了她一声。
“李掌柜。”
李花儿看向她。
丰穗似笑非笑道:“李掌柜可要学会带眼识人,这生意合作不成是小,若将自己折了进去,可就不好了。”
说罢,她再不理别人,而是放下帘子,神清气爽地对何叔道:“不逛了,回家。”
何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