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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也许,从一开始,她走的就不是属于自己的路。
既然错了,那便回头吧,为的是,不让自己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最终踏入深渊,落得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你们认错人了。”华毓秀神情淡漠将瓷瓶放回原处,看向剑七道:“剑七,该走了。”
千流宫,再也不必去了。
不是吧,这都不信,这夫人的疑心病也未免太重了,凤天涯暗自想着连忙抄起桌上的令牌,唤住她道:“夫人,这瓷瓶不足为证,这令牌你总该相信了吧,这是千流每个阁主的贴身令牌,是宫主特地命令我们接你回宫的,夫人有什么疑虑尽管言明便是。”
她转向一旁的秦天契,没好气道:“秦阁主,你傻愣着干什么,你倒是说句话啊,赶紧把你能证明你身份的东西全部交出来。”
“不用了。”华毓秀制止了他想往怀中掏东西的动作,面无表情道:“我不是你们口中那尊贵无比的夫人,我只是一个四处逃亡的可怜人罢了。”
这是什么意思?
凤天涯一愣,又赶紧追了上去,将他们拦住,定定的看向华毓秀:“夫人,这么说来,你不是质疑我们的身份,恕我冒昧,我看夫人似乎有什么心事,若你有什么顾忌可以跟我说,天涯都会为你解答,可行,又或者……夫人亲自去问问宫主,夫人一路艰辛到了北境,难道不是为了寻找宫主的吗,那为何现在又望而却步了呢,夫人是个勇敢的女子,这实在不像是夫人平时的作风。”
她之所以会拿出青花瓷瓶,就是希望夫人能看到熟悉的信物从而相信她,现在看来,怎么反倒因为这瓷瓶弄巧成拙了,要是出动了两个阁主连接人这么简单的任务都完成不了,让他们二阁颜面何存,将来何以担当重任。
所以,这次,不管她愿不愿意,她都务必把她带回千流宫,哪怕要逼她用强硬的手段也在所不惜。
华毓秀心头涩涩一笑。
她怎么了?她也不知。
尽管心知跟着他们前往千流宫才是上上之选,可一想到画中仙就是云绯墨,她就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就连一向清晰的思绪都仿佛被缠绕了无数打了死结的绳索一般,混乱得无法清理也挣脱不开。
画中仙会是何种身份,她想了千万种可能,却唯独没有想过他居然会是云绯墨这种令人难以接受的事实。
表面上,画中仙离她更近了,甚至就站在了她触手可及的位置,事实上,画中仙却早已消失不见。
看似有情却是更无情,在一切都有预谋的情况下,就连曾经带给她的那美好的相遇都成了虚假的可笑之物。
在被欺骗之后,难道自己就这样一走了之吗,不,她不能走,她不甘心。
云绯墨还欠她一个解释。
☆、往事如潮
“我们跟你们走。”华毓秀深吸了一口气道。一开始那事实的冲击太大了,让她一下子乱了分寸,而现在,她清楚的知道,她还没有强大到能让自己意气用事的时候。
剑七瞥了她一眼,也没说什么,只当是默认了她的做法。
“那太好了。”凤天涯扬起了一抹迷人的笑容,“天涯早已经准备好了,不知夫人是要现在启程,还是休息一下再走呢。”
华毓秀不作他想,直接答道:“现在启程吧。”早一天见到那人,也好早一天解开她心中的疑虑。
凤天涯做出了一个请的姿势,微笑道:“夫人随我来。”而后退居华毓秀一步之地,尾随身后,几人走出了门口,就见大门侧边青石板上停留了一辆装饰既不豪华也不普通的紫檀木大马车。
“原本只以为有夫人一人,故才准备了一辆,四人一辆马车太过拥挤,对夫人也不方便,天涯这就去准备。”凤天涯笑着解释,转而对身后的秦天契说道:“秦阁主,你驾车技术胜过我,就麻烦你一路护送夫人了,我们随后就到。”
秦天契点头说好,两个人对视一眼,眼中流传的信息不言而喻。
华毓秀看了剑七一眼,刚想说些什么,凤天涯已然抢先一步来到剑七面前,笑道:“这位兄弟,那就麻烦你随我一同去买辆马车了,我记得不远处就有一个马车买卖场,一起去吧。”
剑七神色淡淡嗯了声,直接忽略掉华毓秀的目光,跟随凤天涯一同前往,不一会,便消失在了街道转角处。
“夫人,我们先走吧,凤阁主做事一向有分寸,不会耽搁的。”秦天契一面说着一面从马车上拿出一张小凳子,放在了地上,示意她上车。
华毓秀望了眼那街角,挥去心中那一点异样的感觉,踏着凳子上了马车,一掀开车帘,见到车内的布置,微微讶异。
四周帘子放下,整个马车内还是如同白昼般明亮,眸光转动,才发现是车厢每个角落都镶钻了一颗鸡蛋般大小的夜明珠,正散发着柔和又舒心的光芒,一张火红色的毯子铺满了整个马车,内里设置了一个一座软塌,上面铺了一层厚厚洁白的绒毛毯,和一个月牙色绣花枕头,一坐上去,软绵绵很是舒服,车内还放了一张桌子,桌上摆放了一套釉色为樱花色的花纹茶具,以及用精美瓷瓶装的十种茶叶,和数十盒不同的点心,一个烧水的火炉,许是车内还放了什么她没发觉的东西,六伏天,一进来,没有反倒闷热,反而十分清凉舒适。
自逃亡以来,华毓秀还是第一次享受到了如此高等的马车,一时间,还真有点无所适从,特别是看到自己污脏的鞋子踏在了红毛毯上留下了一个灰扑扑的脚印之后,还略微尴尬,想想她在现代什么高级待遇没享受过,不是千金却胜过千金,而现在不过才经历了几个的艰难生活,却仿佛把她身上的光辉菱角全部都磨光了,曾几何时,她变成了这等卑微的人了,居然让她生出了,她不应该匹配如此高贵的事物想法。
“秀秀,哥哥虽然现在还什么都没有,但是,只要有我在的一天,我就会让你成为我高贵的公主。”
自那时起,她哥哥就像是为了实践他的诺言一般,拼了命的努力,从被星探发现之日起以一个不入流的明星一路成为演艺圈的重量级人物,她的生活越来越好,她的依靠越来越强大,她和哥哥的资产也越来越多,他们成功进入了上流社会,甚至成了不少人巴结讨好的对象,她差点就忘了——他们还是孤儿时的那段艰辛的日子。
她想,不管她表面上再过高贵骄傲,其实,她的骨子里,流淌着的还是低入尘埃的血,啊,她想起来,她小时候还曾和她哥哥联合起来偷过楼下那个小卖部的面包吃。
那个小卖部的老板娘是个挺着一个水桶腰的中年妇女,有着一头发黄的泡面头,年老珠黄,却总是打扮得很妖艳,时常涂抹着颜色鲜艳的口红,拿着一把古铜镜子在照来照去,那个老板娘很讨厌他们,长相讨喜的他们,在这个女人手里从来都讨不来一分的同情。
后来有一天,这个老板娘突然把自己的小卖部给砸了,把很多好吃的都扔在了胡同里,很多孩子上前一哄抢,她和哥哥也抢了不少,出乎意料的,那个老板娘没有阻止他们,在他们又惊又喜的目光中,失魂落魄走出了胡同,那一天,她没有再穿花里花哨的衣服,也没有再抹口红,手中的古铜镜也不知道哪里去了,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走出了他们的视野。
再后来,那老板娘就消失了,再也没有回来过,听周围的大人们说,那一天,她是跑去跳湖了,纵身一跃,湖水很深,很急,连尸体都没捞着,最后一个中年男人带着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和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回来接收了那老板娘的铺子,将铺子关掉后专卖给其他人了。
她和哥哥都小,完全想不明白,衣食无忧的老板娘怎么会这么想不开,唯一遗憾的是,他们再也不能偷那老板娘的面包吃了。
华毓秀也不明白怎么会想起这快要被记忆尘封起来的事情,但有一点,她的思绪却渐渐清晰了,她和哥哥每次都能那么顺利的偷到面包,或许都是被那老板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纵容的,那小卖铺就那么小,怎么可能不被发现呢,只是,她和哥哥从来都不知道,每次拿到面包后就偷偷的躲在角落里,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一边笑着说那老板娘是个蠢货。
那个尖酸刻薄喜欢涂口红的老板娘消失不见了,人们渐渐地也把她遗忘了,就像现在的自己一样,在现代的她死后,她哥哥朋友们或许一开始会悲痛会想念,但是随着岁月流逝,终究会把她慢慢遗忘在脑后吧。
华毓秀这个人,只存在于如今这个世界了,所以,她要活着更加有价值,更加的畅快,更加的尊贵,不就是条火红毯子吗,她就是踩两下又怎么了。
秦天契刚想驾车,忽然听到马车里发出了“咚咚”的声响,他生怕发生什么意外,连忙掀开帘子一看,就见那一直看起来很文静的女子,正凶神恶煞的踩着那火狐毯子,听到动静,她抬眼一看,正巧两人四目相撞。
“刚车里有只蟑螂。”华毓秀停下动作,整理了下衣衫,平静的说道:“被它跑了,没事了。”
原来如此。
“夫人没事就好,以后有什么事情直接吩咐天契就成。”见她点点头,秦天契才放下车帘,拉起缰绳,甩动了下,马车平稳的行驶起来。
宫主使用的马车居然还有蟑螂出现,回去一定要好好跟管理内务的天清说一下,肯定是下人玩忽职守没将马车清洗干净,让她务必好好管教才行。
幸好夫人不怕蟑螂,若是吓出了什么状况,看她怎么向宫主交代。
远在千流宫正窝在一座假山下面乘凉的小童,突然打了个哆嗦,感觉身体一阵发凉,抬头望了眼天空中火辣辣的太阳,喃喃自语:“难道我染上风寒了,看来以后不要洗冷水澡了,不然看病又要花去一笔银子了。”
“小三儿,怎么你还窝在这里,还不赶紧起来去紫石楼集合。”一个年级稍微年长穿着一身淡蓝为底石头纹样袍子的小童从花园另一头气喘吁吁一边跑来一边大喊:“宫主夫人要回来了,兰阁主命天清阁所有人员做好迎接准备,现在全都往紫石楼去呢,你还不赶紧点,若是迟了,那些人保准揪你小辫子了。”
天啊,宫主夫人要回来了。
小童吓得立马站起身,一下子忘了头顶还是假山,猛地撞上痛到眼泪都来了,却不敢怠慢,连忙钻出假山撒开脚丫子随着那年长小童一同往一个方向跑去。
那个神秘的宫主夫人要回来了,此时的千流宫几乎每个角落都得到了消息,负责千流宫一切内务的天清阁已经着手开始准备一切,在兰天清的指挥下,总做了七个准备,第一,从新装潢宫主夫人住所,第二,前往天瑶阁请负责药膳饮食的太医医女前来准备一切饮用菜谱,第三,让绣娘连夜赶制宫主夫人和小殿下的里衣外衣各十八套,第四,前往各个地方搜集民间各种孩童玩具,第五,准备在各种口味领域有所造诣的厨子共十名,第六,往北云宫殿集齐在德智体美等方面齐全的宫女十名,嬷嬷十名,第七,整顿千流宫所有不良现象。
此行动一出,有人看戏,有人淡然,有人不满,有人心生恨意,对于一个凭空出现的未来女主人,各个心思各异,行动迥然,六年来一直平静如春水的千流宫终于开始泛起了丝丝波澜。
而此事被传到了云绯墨耳里,很快就将兰天清叫到了云霄阁。
“天清,此事并不用如此兴师动众,派人打扫一下兰楼,准备一些可用的衣衫即可,其他的一切弃奢从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