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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一个棺材,不注意就感受不到孙大脖子上那枚很古老的平安扣,便不会知道他可能不是真死。
棺材打开,人搬出来,红尘拿了罗娘的发绳儿,拴住他的食指,用力一勒。
他的手指隐约变得有些青紫。
红尘这才松了口气道:“看见了没有,要是人真的死去,怎么勒,怎么割也不会有反应,都死了怎么可能变青?”
她说得简单直接明白,连孙家的人都亲眼所见,立时便信了,孙二顿时松了口气。
他们家家境不好,一个壮劳力可是相当要紧。
孙二立时摩拳擦掌:“小姐,是不是要揍他?让我来,省得您手疼!”
红尘:“……”这都哪来的稀奇古怪的传言。
“这不一样。”叹了口气,红尘翻开孙大的眼皮看了看,皱眉道,“我不是大夫,我只知道他没死,却也重度昏迷,你们还是找大夫给再看看。”
孙家的人顿时有些失望,可人既然没死,总还有希望,连忙招呼大家帮忙把人送回去,周围那些做农活的也跟上去帮忙,大家都是乡里乡亲,出了事自是应该彼此照应。
红尘皱着眉看了看,总觉得哪里不对,孙大出事不像是身体有问题,刚才他身上笼罩的阴气多了点儿,只是她在这方面的造诣其实还不到出神入化的境地,有些看不清,那平安扣到有了点儿神智,却也是迷迷糊糊的,说不清楚。
想了想,她就拿出一张符箓,能招魂,附近没看见孙大的魂魄,她一挥手,符箓飞起来,在半空中晃了三下,又毫无声息地落下去,她再试,符箓也还是无声无息。
红尘皱眉,居然找不到……人还下葬,头七未过,魂魄不可能往生轮回!
这事儿没个靠谱的说法,还是别说出口让人徒增烦恼,红尘把事情搁在心里,并不纠结,反正纠结也无用,且看看孙大的运气如何。
到是跟来送葬的人里,有一个看见孙大没死,大吃一惊,忍不住过来问:“我有个叔伯兄弟和孙大一样,前天说没就没了。这天不好,也早早下葬,莫不是,莫不是……”
周围一静。
红尘摇摇头:“没看见人我也不知道,不过即便一开始是假死,如今已经下了葬,恐怕也成了真死。为了他家里人好。这事儿还是别去惊动,就这么过去便罢。”
那人一听,心道确实如此。人都没了,再去追究,万一要是一开始真没死,而是被活埋的。那不得逼得家里的老人们上吊!可他这心中犯嘀咕,越来越难受。很不是滋味。
孙家满脸忧虑地带着孙大回去,红尘忍不住安慰道:“你们别太着急,先找大夫给他看看,不如把他这些日子的行踪跟我说说。我去看一眼,说不定能找出什么端倪!”
孙家那几个顿时如抓住救命稻草,一个个绞尽脑汁拼命想。可孙大就是蒋家庄一普通农户,整日在地里干活。也没去什么危险的地处。
“也就是五天前,孙大去杞县看他大姑姐出了一趟门,顺路给他闺女买了点儿料子回来。”
他闺女要成亲,嫁妆准备的也差不多,可孙大最疼女儿,看到好料子就想买。
“只去了杞县?”红尘扭头问另一个家中亲人过世的男子,“你兄弟这些日子可有出去?”
那人想了想,一拍大腿:“我记起来了,差不多六七天前,他给我送了两包点心……是给我表妹的,好像是杞县老字号许家店的点心。”
可这并不算什么联系,他们附近村子的人,出门能去哪儿?可不就是去杞县,有些大半辈子也只去过附近的杞县,最远只到锦城而已。红尘叹气,心里明白,这大约只能尽人事听天命,像孙大他们这样的普通人,身无灵气,灵魂混沌,看着是好像不太容易招惹到脏东西,可真出了事儿,想找也困难,因为他们的灵光和周围的灵光太相似,不容易看出特点。
徐娘子她们把剩下的吃食,还有半桶冰沙散给做活的乡亲,红尘就叫了小莫过来,驾车去杞县。
“正好买些绸缎,夏日还是该穿绸子。”
家里现在都用布多些,麻布穿起来过于粗糙,棉布又精贵,并不比绸缎便宜多少。
罗娘她们也没反对,红尘的年纪大了,也到该穿好衣服,梳妆打扮的时候,尤其是徐娘子,已经抱怨好几次女孩子该穿鲜亮衣裳。
“三分容貌,还需七分装扮,你们又不似我这般天生丽质,若不穿好些,怎么可能显得出颜色?”
红尘本来还该去书院读书的,只她现在与郭老的关系好,且今日上的课,没她爱听的,便让小猫去说一声,歇两日再去。
上了车,小莫驾车,罗娘在车里陪她,听红尘很随意地招呼小猫让他去请假,不由笑道:“这做派,可有点儿像你前阵子讲的那什么故事,红楼梦吧,那位宝二爷不就是总找各种借口不肯去学堂读书?”
红尘失笑:“哪里一样?那宝玉见他爹贾政,便如老鼠见了猫,我有那么胆小?再说,他是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我可是很在乎世人评说,不敢提什么名留青史,至少也要一世清名。”
两个人说得热闹,外面忽然传来一很熟悉的声音。
“这几块墨也没值几个钱,买来给咱们毅哥儿用又怎的!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些时日抠门的厉害,都是为了你那个便宜闺女,她有什么好,养了那些年,还不是养一个白眼狼。”
这声音像顾氏。
蒋庄也在,脸上略黑,怒道:“小声点儿,生怕别人听不见!”他心下叹气,自己女人没读过书,也就没有见识,她怎么不想想,与人换女,难道就是好事儿?人家亲生爹娘找不到也就罢了,若是找到,恐怕不会与他们干休!
还有红尘,既然抱回来,那这个傻媳妇怎么就不当亲闺女好好疼爱……蒋庄的眼睛暗淡下来,他养了十多年,不是亲闺女也是心肝肉,如今让此蠢妇作践得他想认都没脸认了。
“包好。”
蒋庄摇了摇头,看那几块儿墨的确不错,想着这几日儿子还算听话,读书也上进,的确该买点儿好的。要不然他去读书,同窗们说不得会看不起。
他虽然也没读过多少书,见识不广,到底还时常在外走动,不是糊涂人,也是真心为了儿子好。
红尘撩开车帘,倚在车门上看了两眼。心绪平静得很。
罗娘噤声。细细打量她的眉眼,见她也没特别伤心,这才松了口气。
她虽然不认识蒋庄和顾氏。红尘身上的是非,却也听人仔细说起过,每每想起,心中难免忿忿不平。
红尘却笑起来:“罗娘也别这副表情。蒋爹爹待我算不错的,想咱大周朝每年溺死的女婴有多少。我不知道,罗娘怕也知道。”
别的不说,只看那些年过半百还讨不到一房媳妇的人,就知道寻常百姓家女孩子活下来的不多。年年河边溺死的女婴数不胜数,连口薄棺都得不到,像她这般。也幸亏遇见的是蒋庄,蒋庄有本事。纵然重男轻女,还护得住女儿,若换了个穷苦人家,顾氏怎么肯花费钱粮养一个外面换来的孩子?
红尘如今想得开,顾氏便罢了,对蒋庄始终保有几分真心真意的敬重。
这会儿顾氏在,她也犯不着过去打招呼,想了想转头道:“帮我记着些,下次送年礼,别忘了寻点儿上好的笔墨纸砚。”
蒋毅读书一般,可她想着蒋毅将来的儿子,她的侄子文远,心就软了些,上辈子一世孤苦,文远虽不是亲子,却也抚慰了她,那孩子生在市井,外表如泼皮无赖,却与他爹娘完全不同,是个顶好顶好的孩子,善良体贴,乃正人君子。
这辈子若蒋毅能稍稍上得台面,或许文远将来出生之后,日子会好过一点儿。
“咦?”
擦肩而过,红尘忽然怔了怔,叫道,“小莫,停车!”
马车吱呀一声停下。红尘撩起车帘便走下去,踩着青石板的小路,快步走到蒋庄跟前。
多日不见,蒋庄到见老,双鬓飞白,脑门上多了一条深深的皱纹,老态毕露,唯独身子还健壮,一身肌肉,孔武有力。
红尘也就稍稍放心,低声道:“您也来逛街?”
蒋庄一见她,脸上露出几分喜色,随即又有点儿难过,红尘如今当面也不肯叫他一声爹,竟这般含混过去,实在尴尬。
“哎,出来逛逛……阿尘这些时日可还好?听说你去读阑珊书院了,可要好好读,若是有什么需要的,别忘了跟……我说,别的帮衬不了你什么,做些粗笨的活儿还是行的!”
顾氏翻了个白眼,冷嘲道:“就你有本事,人家生意兴隆,财源广进,谁看得起你?”
蒋庄顿时黑了脸,恨不得当不认识这个妇人,只是在外面,又是在红尘面前,他向来矜持,并不肯随意乱叱责,以免大家颜面上难看,他本是这样的性子,比寻常男人对女子多了几分尊重,平日在家也向来惯着顾氏的。
红尘见他一脸的为难尴尬,忍不住失笑。
其实想想蒋庄这样的心性不算不好,至少对顾氏来说,那就是极好,在眼下的大周朝,也是难得的好女婿人选,且他还不是被逼无奈,不是看重外物,只是对自己的女人有足够的心疼而已,谁能说他不对呢?
闲话几句,眼看顾氏越发按耐不住,红尘太走近了两步,低声道:“您最近可遇到什么特别之事?”
蒋庄一怔,摇了摇头。
“我每日也就打打铁,不过从蒋家庄到杞县,几十年都一个样子。”
红尘沉默片刻,仔仔细细打量他的脸半天,就伸手指了指他腰里的荷包:“打开看看。”
蒋庄满头雾水,不过还是把荷包解下打开,从里面拿出一枚铜钱,一看就愣住。
“这……”
用红绳儿串起来的铜钱居然生了锈,根本没办法看了,蒋庄大吃一惊:“……前些日子我才看过,光鲜得很,这才几日,怎么就变成如此模样?”
红尘的脸色也有点儿不好看,低声道:“铜钱有辟邪的功效,既然坏了,您必然是遇到了什么麻烦,这样吧,您最近别出门,若出什么事儿,就去茶馆找我。”
荷包和铜钱都是红尘所赠。乃是精挑细选出来,不敢说是多么厉害的法器,可一眨眼变成这副样子,想想就忍不住心惊。
蒋庄愣了下,点了点头,眉眼也变得温和一点儿,笑道:“好。”
他到不是多相信这个。其实是不太信。而且他养了红尘十几年,最了解这个女儿,心里下意识不觉得红尘真能看出什么。但红尘担心他,对他来说,便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儿。
顾氏冷笑:“骗钱到骗到我们头上来了,你哄得了别人。难道还哄得了我,你是什么东西。我们能不知道?”
红尘懒得理她,蒋庄的脸一下子阴沉难看。
“摆哪门子脸色?她那一套我还不知道,咱们要化解什么煞气,就得买她指定的东西。说不得那些店家给她多少钱。”顾氏也不怕蒋庄,盯着红尘,满脸嘲讽。“告诉你,我家好得很。我男人刚做了几桩大生意,钱财我们尽有,但都是毅哥儿的,你想平白占去,除非老娘死?”
蒋庄气得一扬手就想给她一巴掌,可终究不是那种打女人的人,他若不是气急了,绝不可能动自己的妻子一根手指头,此时看着红尘,满脸无奈。
他现在到觉得女儿和妻子分开是好事,若日日呆在一处,家里怕真消停不了了。
红尘是早知道顾氏是什么德性,揉了揉耳朵全当没听见:“您放心,我这人向来只跟人计较!”
说完,不等顾氏跳脚,就扶着小莫的手臂上了车,临走依旧忍不住郑重其事地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