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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献给七零年代-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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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村部门口,正看见刘森林跟他对象两人在那里说悄悄话。当时容川还喊了一嗓子,让他们注意点。

刘森林的对象也是一个知青。据说是天津来的。长得挺好看。

一说这事,春妮又是重重叹口气,摆摆手,“别提了,那女的回城了。刘森林不愿意走,最后分了。”吃两口菜,小心翼翼看了看王娇,见她并没有皱眉头,鼓足勇气继续说:“我知道,你这几年都没找对象,但人总得有个伴,你可以说我庸俗,但事实就是这样。有想过吗,以后你老了,下不了床。生病了,想喝杯水,屋子里没人咋整?”

王娇没搭话,因为话说出来就是伤人。

难道结婚就能保证万事无忧,未来一帆风顺?

人这一辈子,坎坷太多了。

春妮又说:“其实刘森林这人特好,当初我三妹还看上人家了,结果森林没看上她。这事闹得我三妹难过了好几年,去年才找婆家。当然了,他再好也没法跟容川比。可容川……算了,咱们不说这些!阿娇,你要是不回城,一直呆在兵团也挺好,工资福利都很高。如果想找对象,我觉得刘森林跟你很合适。你可以考虑考虑。”

她还是了解王娇的,凡事不能逼太紧。

王娇沉默片刻,然后很给面子地点点头说:“行,容我想两天。”

三个月后,刘森林和五连一个不愿回家的哈尔滨女知青结婚了。介绍人是王娇。

婚礼上,沈春妮指着她长叹一声:“你哎……”

第111章

1977年10月,历经十年的浩劫终于结束。

北大荒下三场雪了,已进入深秋。但王娇知道真正的春天其实刚刚降临。一切百废待兴。

兵团这里虽然交通闭塞,不如大城市。但消息灵通,很快,一些好消息纷至沓来。那三个人入狱了。很多人平/反了。国家恢复了高考,各地中小学相继开课……然后,1978年春天了。

一天,王娇正站在教室里擦黑板,一个学生笑嘻嘻跑进来说:“王老师,外面有人找您。”

来的是一位面容陌生的高个子女人。

短卷发,长风衣,高筒靴。即使运动结束,这样的装扮依旧大胆前卫。周围很多学生都像看怪物一样的围着她看。传达室王大爷连老花镜都戴上了。谨慎又小心地盯着女人。瞅模样,似乎怀疑她是特务。

女人戴了一双黑色皮手套,一双凌厉的眉目看着王娇,手指间夹着一根白色的香烟。

太风/骚了……

大概是在这里待得太久,王娇觉得自己也有点被洗脑。心想别说王大爷,就是她也觉这个女人来路不明。

特务?

可是,特务找我做什么?

“不认识我?”对于王娇胆怯又谨慎的反应。女人似乎意外,也似乎不意外。

“嗯……”

女人冷笑,挥挥手粗鲁地说:“别他妈支支吾吾的,直截了当告诉我,还认识我吗?”

虽是骂人,但声音却是南方女人特有的软糯。别有风情的粗鲁。

王娇努力回忆,谁呀?听口音像南方人。上海?瞅女人这么时髦的装扮,大概十有□□。所以,是我的老乡了?或者,亲戚?舅妈?不对不对!舅妈现在少说也有四十多岁了,可这女人看起来顶多三十。

这么风情万种的,到底是谁?

见她真不认识自己。女人长叹一声,悠悠抽一口烟。有些悲凉地说:“原来,我都变得这么老了,老到你根本认不出我。王阿娇啊,你倒是一点没变,脸还是白白的,像隔壁弄堂里林阿婆做的甜豆花。记得吗,小时候你很能吃,总吃两碗。猪噢!”

女人眼中的凌厉瞬间被悲伤掩盖。或者,凌厉只是假象,掀掉这层盖头,露出本真的忧郁。

王娇几乎脱口而出:“瑞芳!”

是的!就是她!那张相片看七年,这双眼睛她认得!

瑞芳骂道,“你他妈还算有点良心,如果再不说出老娘的名字,老娘转身就回上海。”说完,也哽咽了,与跑过来的王娇紧紧拥抱在一起。

二月春风似剪刀。北大荒的初春还是非常寒冷。

进了王娇宿舍,瑞芳忙把被子围在身上,嬉笑地问:“盖你的被子不生气吧?”

“瞧你,有啥可生气的!”王娇倒了一杯热水递给她。“我再烧一壶水,一会儿灌一个暖水袋给你,抱着就暖和多了。”

瑞芳冻得鼻子发堵,喝一口热水,难以理解:“现在10月就这么冷,三九天时你可咋过?”而且一过就是七年,瑞芳觉得王娇是钢铁打成的。“真看不出来,你这小身板还挺能抗!”

“这有啥呀!再冷的日子,一天一天过呗。”

瑞芳皱眉,“侬别老说那个‘啥’子好不啦。”

“咋了?”

瑞芳眉头皱的更深:“还有这个‘咋’!听得好别扭的了。土!”

当瑞芳抱着暖暖的水袋终于缓过一点来后,才对王娇讲了自己回到上海后的生活。现在,她已经去服装厂上班了。做质检员。这次来北大荒,也给王娇带了两件新衬衫。王娇拿起来左看右看,越看越喜欢。瑞芳问:“好看吗?”

“嗯!”

“这衣服满上海的商场都有卖。我这头发,看见了吧?老师傅做的!”

说起头发,王娇心中不免担忧。现在运动只是刚刚结束,人们观念还处于紧绷状态。她怕瑞芳打扮这么招摇,容易惹来祸事。

瑞芳呵呵笑,指着王娇说:“你个傻子,大家都着急回城,我们云南那边,为了一个回城名额,有的人恨不得要用刀把脚砍断!你可倒好,明明可以回来,却留在这荒山野岭!这里哪儿好啊?光秃秃的一片,除了雪就是泥,人也长得土不拉几。告诉你,现在上海一天一个样,我同事打扮得比我还时髦,上班还抹口红的啦。”说着,从书包里掏出一支,“这个我用了一次,试试。如果喜欢,就给你了。”

口红是淡淡的粉红,最传统的那一种。王娇记得小时候,妈妈就有过这么一支,香气很浓,色泽很正。

“不赖吧。”瑞芳压低嗓音,很窃喜。

“哪儿买的?”来这里七年,王娇真是第一次看见口红这玩意。连队以前有演出,大家都不化妆,怕被扣上帽子。想着刚刚解禁,商场里不可能这么快就开始卖吧?

瑞芳笑道:“傻瓜!走后门买的呀!这些都是运动前封存的,没来得及销毁,一直封在商场地库里。我们科长家一个亲戚正好在这商场工作,前几天大清扫,就把这些货清理出来了!虽说过期了,但却是稀罕物。你可不知道,车间里那帮小娘们都抢疯了,我是给科长爱人送了一条围巾。人家才勉强卖给我的。喜欢伐?”

“喜欢。”

“那送你了!”

“别,还是你留着吧。”听到那么复杂的购买过程,王娇真不好意思拿。但口红,她真喜欢。

瑞芳瞪她一眼:“瞧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客气了?不都说东北人豪爽大方么。你怎么没学点?还是,你嫌我用过,脏了?”

“才不是!”王娇没洁癖到那个份上,只是觉得兵团这地方民风保守,打扮太漂亮不是好事。

瑞芳不理解一个口红能惹出什么祸端?那要是像她这样打扮,结局会怎样?

王娇扑哧一笑,恐吓道:“派四个壮汉把你抓紧起来!”

瑞芳破口大骂:“侬脑子哇特拉!”

***

晚上,两个姑娘挤在一个被窝里。就像小时候。只是上海的被子没有这里的厚,屋子潮湿阴冷的厉害。

瑞芳说:“还记得伐,你爸爸在供销科,待遇好,总是从单位拿带鱼回家。然后你家这边一炸带鱼块,我立马从家跑出来。你妈妈特好,从来不轰我走。现在想起来,蛮不好意思的。就那么几块鱼……阿娇,你在这边可以吃到带鱼伐?”

王娇想起这件事曾在信里对瑞芳说过,北大荒就是冷,交通闭塞,但饮食不差。“吃过带鱼,这里有一种叫马哈鱼的,鱼肉很鲜美,等周末学校放假,带你去县城里饭馆吃。”然后,王娇告诉瑞芳,以前在连队时,他们经常跑去河边抓鱼。然后在岸边烤鱼吃。

瑞芳“噢”一声,似乎不感兴趣。

教师宿舍一屋两人住。和王娇同屋的女孩回老家探亲了。长久的沉默后,瑞芳捅捅阿娇的腰,说:“你就不问问我为什么从上海来找你?”

这还用问吗?“我知道,你是来劝我回城的。”

“噢,原来你脑子还没有坏掉。”瑞芳忽然爬起来,披了见衣服,咒骂一句“这里真他妈冷,点炉子都像冰窖。”然后坐在床沿边,点起一根烟。她动作熟练,抽烟的样子藏着一股岁月历练出的风情。重重吸一口,转过头眯起眼睛看王娇,“你也会这个了吧?”晃晃香烟。

“嗯。”

“哎,死了男人的女人总是变化很大的。”

对于曾经的瑞芳,王娇印象模糊。但那张相片上眼神忧郁,眉眼清秀的少女却和眼前风情万种的女人完全搭不上边。人当然是会变的,但这变化似乎太过翻天覆地。仿佛重新造出一个人一样。

“瑞芳,你还会回云南去吗?”

“死也不会。”瑞芳烦躁地说。“那地方就是地狱,我到现在都不敢想象自己居然能活着爬出来。”

王娇沉默一瞬,然后问:“那水寒呢?李水寒,咱们那个上海老乡。他是怎么死的?”

本以为提到这段瑞芳会很难过。可她抽口烟却笑了。那轻蔑无所谓的笑容不是装出来的,而是从内而发。她问:“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伐?”

王娇摇头。

瑞芳弹弹烟灰,用一种轻巧的口吻说:“我们宿舍外有一座山,山上中满了橡胶树。山后有一个僻静的斜坡,对面有一条小河。那年他已经和村长的女儿订了婚,却在结婚前两天和另一个傣族姑娘瞎搞,就在那个山坡上,他以前的女朋友——我们队里一个北京知青,特别恨他,然后就把这事捅了出去,结果那天寨子里许多人举着火把去后山逮他。一种说法是他被吓死了。还有一种说法是他做坏事做到一半,心脏病突发,死掉了。哎……”

“难过吗?”王娇问。

瑞芳甩甩头发,“难过嘛……是有那么一点。但不是因为他死了。而是直到他死,都没和我搞过一次。你知道伐,他和公社里很多女人都搞过。还搞过一个越南女人,但就是不和我搞。即使我不要脸的去求他,他都不搞。你说,我就丑到那个份上吗?”

“你不丑。”

“哎,丑不丑的,我自己有眼睛,会照镜子看的。倒是你,李容川就那么好?”

王娇轻声说:“我留下来,不完全为了他。”

“那你为了什么?这地方有什么可值得你留恋的?狗屁呀!”吸一口烟,瑞芳激动地说,“这次回上海,我还去你家了,知道吗,你舅舅把你家租出去了!每个月房租哗啦哗啦的!喂!那是你的房子,是你爸你妈的!就算有房租,他也应该给你寄过来。不能独吞呀!”

太过震惊,王娇几乎是从床上蹦了起来。

瑞芳很满意她的反应,“怎么样,傻掉了吧?现在的情况是你舅舅霸占了你的房产。现在是出租,说不定以后就是换房,到时候你的房子就变成陌生人的,你哭都找不到庙门!”

这也太无法无天了!王娇忍不住爆粗口:“居委会干他妈什么吃的!难道不调查一下?”那是她的房子,凭什么给那个老混蛋?

“调查个屁!”瑞芳往地上啐一口,“你们俩家就隔了几条巷子,又是亲戚。当初你来北大荒,还是你舅舅跑到街道帮你办的销户。我怀疑那个时候他就把房子做过手脚了。再说,你一走就是七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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