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雨有些发懵,看了一眼景皓,景皓才用胡山话让那人起来。又用天哲话给林雨介绍起来,原来这人叫巴特,是王室牧场的头儿,若是和天哲相比,如果科勒尔算是王室的话,那么巴特就相当于一个一品的大官。虽然管辖的部分只有这个皇家牧场,但是地位却是十分崇高。
巴特也会些许天哲话,知道林雨不懂胡山话,便操着一口不太流利的天哲话给林雨介绍起来。
“林姑娘远道而来,想必是累了。小王爷派人吩咐过咱们,所以女奴已经都准备好了,一会儿用完餐就会去帐后伺候您梳洗。”
林雨倒不知道景皓给他准备了女奴,她一向不习惯把身边的人当成下人,所以在天哲的时候明明能够买起下人,她也一个没买。这会儿却有女奴来伺候她,她有些不习惯。
景皓看到了她的不自然,于是贴着她的耳朵解释道:“在胡山草原,贵族女子身边都是要有伶俐的女奴的,否则会被人嘲笑。入乡随俗,草原上除了主子,便都是奴才。”
林雨点点头,却原来这胡山是奴隶制的国家。
闲话叙完,大家也都饿了,便由女奴上来唱着劝酒歌,其他人则欢快地吃了起来。
烤羊腿、马奶酒、热奶茶,这些与天哲不一样的美味吸引了大家的大部分目光,即便女奴在那里又唱又跳,也没几个人去看她们。
只是,习惯了吃饭菜的众人吃头几口还觉得新鲜,再吃下去就越来越觉得反胃了,毕竟在车上这么多天,刚下地都有些晕,再则净是些荤腥,现在也才早上而已,实在不适合吃这样油腻的东西。所以在吃了几口之后,大家便不约而同放下了筷子。
☆、第三百四十六章 女奴
林雨也是没什么胃口,吃了几口,便也放下了银筷。
“不合口味?”景皓轻声问道。
“还好,就是才下车,还没什么胃口。”其实这会儿她的身子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晃,这完全是坐多了车产生的后遗症。
“那也别勉强了。”景皓放下了筷子,见李家诸人也都停著了,便让巴特招呼着众人下去休息。
王帐的右侧是休息的区域,一张大床,有林雨家里的炕那么大了,睡上三五个人也不会显得拥挤。而床尾那边,又用屏风隔开,是盥洗的地方。
“你先在这儿休息,我出去办点事。”景皓道。
“去吧。”林雨点头应着。
景皓前脚刚出去,后脚就进来了四个穿着青绿色服装的女奴,她们看起来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进来之后,都恭恭敬敬地行了跪礼,用标准的天哲话向林雨问好。
“快些起来吧!”林雨赶快道,对于被人跪拜这事儿还是有些不好接受。“怎么称呼你们?”
话音刚落,四个女奴便开始介绍起了自己。
容长脸儿、丹凤眼儿的叫娜依,是负责给林雨做翻译的,也会教林雨一些胡山的基本礼仪和胡山话。
大眼睛、高鼻梁的叫左依,是负责林雨起居的。
小眼睛、笑起来有酒窝的叫可依,是负责林雨膳食的。
圆脸、带着些高原红的叫穆依,是负责林雨进出琐事的。
这些人都是巴特精挑细选来的,但人不可貌相,里面姿色最不出众的穆依听起来竟然是所有人中能力最强的。
左依这会儿捧着一个大的托盘,上面摆放着一套精致的草原服装,上面不仅绣着很多美丽的稚鸟,还有极其漂亮的狐狸风毛。那靴子和帽子也十分漂亮,甚至上面还镶嵌着熠熠的明珠。
“这是要给我穿的?”林雨有些不可置信,这样华丽的衣服,在林雨的脑海中,连宫中的娘娘也不曾穿过。
“是。”左依回复道,“热水已经准备好了,请林姑娘沐浴、更衣。”
说完,外面就有仆妇陆续抬了热水进来,只听得哗哗的水声,屏风后边便升腾起了白色的水雾。
等热水倒完,林雨由左依帮着脱了衣服,便进了温热的水中泡了起来。
左依动作很轻,却力度刚好。她不光帮着林雨洗了头发、擦了身子,还在身上各处按摩起来,很快便把林雨一路的疲倦赶走了。
洗完之后,她又拿了嫩黄色的里衣给林雨换上,这才伺候着林雨上床休息。
林雨着实疲累了,这洗完澡才觉得人是回到了平地,再加上刚刚左依的按摩,林雨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这边林雨虽然睡了,可左依的动作没停。起先她用细棉布为林雨擦着头发,待林雨闭上眼睛了,又让穆依他们搬来了熏笼,一点一点帮着林雨蒸起头发来。这熏笼里面放了上好的香片,烘干之后的头发就会带着这股特殊的香气。
被子是天鹅绒的,盖在身上轻轻柔柔地,但十分温暖。许久没感受到这样精致的睡眠了,林雨这一睡,就睡了将近两个时辰。
张开眼睛,不知什么时候景皓躺在了自己的身边,他也换洗过了,身上同样带着好闻的味道,他睁着眼睛,正认真地盯着林雨。
“午安。”见到林雨的睫毛一点点颤动,景皓问候道。
林雨绽出一个笑容,也柔着声音对景皓道:“午安。”
“我睡了多久?”林雨的声音带着刚刚醒来的低哑,充满着诱惑力。
景皓觉得自己浑身都有些热了起来,强压着怪异的感受,道:“没多久,若是没睡够,就再躺一会儿。”
听景皓这话,林雨便知道自己这会儿已然是睡得有些多了。景皓着急回王城,她不能耽误景皓的时间。于是便掀开被子坐了起来。
见状,景皓也知道林雨不能再睡了,于是便喊人进来伺候他们穿衣。
草原的衣服和天哲的衣服很不一样,所以林雨对于这繁复的衣服也不太会穿,只能又左依伺候着一层一层穿上。
她的裤子是纯黑色的毛织料子,穿上很暖和也舒服。裤子有些现代铅笔裤的感觉,但是比铅笔裤非了许多。下面也是窄腿的,正好能全部放进靴子里。
靴子是小牛皮的,里面则是细羊毛,很长、很密,穿起来十分暖和。底也是厚厚的牛筋底,不仅防滑,还很隔凉。
不过让她想不到的是,那华丽的外衣竟然是棉衣,里子是密密实实的水貂毛,所以只穿了里衣加这一层外套竟然也不觉得冷。而且它虽然是棉衣,但是很轻薄,穿在身上既不显得十分臃肿,又十分暖和。棉衣是红色的,再配上黑色的镶嵌着宝石的腰带,显得整个人十分华贵。
林雨鲜少穿这样艳丽、华贵的服饰,虽然舒服,但还是有些不自然,转身问景皓道:“我穿这么夸张好么?”
景皓眼前一亮,这衣服衬得林雨的脸红扑扑的,十分娇嫩可人。只是这会儿她头发披散着,若是梳了草原上的发式,应该更加明艳动人。
“很漂亮!”景皓夸赞道。
林雨也看到了景皓眼中的惊喜,想来自己这么穿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坐到了梳妆台跟前,左依用篦子一点点理顺她的头发。
她头发很长,因为平时也细心保养,所以又黑又亮,十分顺滑。左依没有特别的做造型,只是隔一段距离便编出一绺小辫儿,整个头上,一共就编了六绺,每一绺都隔三差五用纯金的小头饰点缀着,错落有致,也是十分漂亮。
然后左依又娶了匀面的膏脂和胭脂,细细地为林雨抹匀了,再用螺黛为林雨描摹了眉形,用唇脂画了嘴唇。最后戴上那顶黑色的镶嵌着红宝石的帽子,上面顶着一根同色的毛毛,整个人便显得十分高贵、美丽。
林雨简直认不出镜中的自己,她头一次穿这样的民族服装,又是这样雍容奢侈的服装。不得不承认,还真是很漂亮!加上这精致的妆容,铜镜里的自己竟是那么地不真实!林雨摸了摸自己的脸,确认了是自己的,这才转头问景皓道:“我怎么感觉不像我自己了?”
☆、第三百四十七章 土豪
这时候景皓正好也换完了衣服,他穿的是一件暗黄、色底纹的长袍,上面用金线绣着蛟龙图案,头发也被编成了一股股的小辫儿,上面同样缀着各种黄金头饰,整个人看起来都闪闪亮,十分耀眼。
“我怎么觉得咱俩像是暴发户?”林雨愣道。刚刚自己穿成这样只是觉得太过华贵,可是再看到景皓的样子,才想起来他俩这个样子,可不就和土豪没有两样么?
景皓的眼中满是惊艳,虽然不明白林雨口中的“暴发户”是什么意思,但是想来也不是什么褒义词,便解释道:“草原上的贵族喜好奢华,如果穿得简单,反而会被人取笑。”
林雨点点头,想到之前吃饭的时候桌子都是黄花梨木的,餐具都是银质或者金质的,便也明白了几分。
“你鲜少这样打扮,但其实很好看!”景皓夸赞道。
林雨一笑,本来就涂着胭脂的脸蛋儿便愈发美艳、娇俏了。
景皓过来拉着她的手,“咱们一起回王城。”
出得门来,李家诸人已经在外面候着了,不过他们也都换了衣裳,再不是之前朴素的样子。
大伙儿见到林雨的装束俱是惊讶非常,只是如今到了景皓的地盘儿,知道了景皓的身份,便不能做出太过夸张的神色,一面丢了景皓的脸。
“大姐,你这样穿真是好看。”林雪通过这几天的旅途,尤其是进入胡山草原之后,知道了景皓的身份,又被林雨开导过,如今已经不是当初离开厉云时候那样怯生生的样子,虽然有些事情过多少年也不会轻易忘掉,但是这一刻她也明白,到了这里,便是她崭新的人生了。
林雨笑笑,道“你这身衣服也十分漂亮。”
林雪穿得是一身大红色的缎面棉袍,上面虽然不像林雨这样修饰得十分夸张,但那风毛也是尚好的红狐狸毛,衬得整个人也十分娇艳、美丽。
林雪娇羞一笑,长这么大,第一次穿了这样好看的袍子,刚拿上来的时候,她简直不相信这是给自己的。穿上以后,李有峰都在不住赞叹。她一面心中十分高兴,一面又感念借了林雨的光。否则这会儿不一定会卖到哪里去了,怎么还会有这样精致的生活?
景皓过来牵起林雨的手,便上了另一个装饰得更加华丽的爬犁车。
这车通体是用红木制成,底下则包着黄铜,这样车子走起来会更快。上面的车篷包着上好的毛毡,毡子外面则缀着金黄、色的绸布。车前面天星坐的地方铺着厚厚的熊皮,而车厢里面则铺着一张白虎皮。
这还没进王城,所见的一切便已经奢华如斯了,林雨实在不知道进入王城以后,还会见到什么让她大开眼界的东西。
伴着西斜的夕阳,比原本更加浩大的队伍便朝着王城进发。大抵是换了爬犁的关系,速度上也快了许多。虽然天地间仍是白茫茫一片,可透过车窗,已经看不清楚外面的景物了。
车厢里有个小暖炉,暖炉里则煨着香喷喷的奶茶,景皓给林雨倒了一碗,自己也跟着喝了起来。
草原上正宗的奶茶奶香浓郁,仅仅闻着便已经是享受了。再喝到嘴里,更觉丝滑浓香惹人醉。
爬犁车在草原上飞快地行驶,等到到了木奇城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了。
尽管天已经黑了,可是城墙上却亮着许多火红的灯笼,一串串、一排排,竟把城门照得通亮。
城门大开着,两旁则站立了许多人,待景皓的车架清晰了之后,便都跪在地上叩拜着。
爬犁车停了下来,景皓出了马车,与众人说了几句话,便又进了车厢。等爬犁车再次停下的时候,就已经到了王府了。
王府十分雄伟大气,洞开的大门刷着朱红的漆。门钉一个个比拳头还大,都是金黄的颜色。仅这两扇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