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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碧茉看得两眼发直,她怎么不知道夏碧蕾居然力气这么大。
还不够吓人?夏碧蕾想了想,又拿出好几枝,继续掰,“我力气太大了,真担心未来的夫君被我打死了,还是长得结实些的好。”你那男身女相外加身娇体柔心毒的未婚夫就算了。
夏碧茉从未有这一刻想将夏碧蕾范简凑一对,在知道真相的一刹那,她简直是将范简恨之入骨,真恨不得亲手杀了他,可惜她是个柔弱的女人。
“大姐姐学过武?”她吞了吞口水,有些热切地问,夏碧蕾这么厉害,对付范简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吧,果然她将亲事推给她是正确的,她这么厉害,大伯又是未来的英武候,范简肯定欺负不到她头上。
夏碧蕾怒火简直要将理智烧没了,见过贱的,可真没见过这么贱的,这一刻她对夏碧茉的厌恶超过了夏碧蕖,最起码夏碧蕖的恶与毒都摆脸上。
“是啊,学了好多年呢,不是我自夸,我这次回来的路上还遇上山贼了,亲手宰了好几个哦。”她一脸诡异地靠近夏碧茉,“那些山贼说了要抓我回去当压寨夫人,我一怒之下先是砍了他的左手,那血一个子飙出来了,他大叫,用又怨又毒的眼神盯着我。这样的人迟早要成后患的,我当然不能放过他,所以我牙一咬,将他的头砍下来,啧,头掉下来了,血液也飙出来了,我靠得太近,上好的绸缎做的裙子都毁了……第二个山贼比较好,我一剑过去,从他的眼睛戳过去,总算没弄得到处都是血,就是剑收回来的时候,挂了一颗眼珠子在上面……”
“呕呕……”夏碧茉脸色发青冲了出去,一路上干呕个没完。
哼,总算可以安心看书了,夏碧蕾重新拿起书,下次她应该不会不长眼来找她了吧。
才看了没两分钟,夏碧蕾又快喷泪了,好难啊,今天的作业为毛是诗词呢,碧艾小天使,你今天为毛要出去逛街啊,姐姐想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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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碧茉确实是被吓到了,当然她冷静下来后,又怀疑夏碧蕾是不是嫌弃她烦人,故意恐吓她。于是她亲自试了试,结果手都勒红了,金步摇纹丝不动,让丫鬟尝试,也没一个能将之掰成两半的。她不得不直视堂姐是个武功高手这样的事实。
堂姐是不能坑了,女人的撕逼她不畏惧,可动不动就砍头啥的太可怕了。夏碧茉心有余悸想起夏碧蕾对她说的话,她真的不怀疑她杀过人,因为那一瞬间,夏碧蕾身上的杀气真实得让她毛骨悚然。
其实夏碧茉不是没考虑过别人顶缸,逍遥候世子范简的家世跟容貌让书院无数姑娘对她又嫉又妒,如果她有心坑的是别的女人,说不定早就成功了。可她考虑再三,觉得还是自家姐妹,尤其是夏碧蕾顶缸最好。一来自家姐妹抢了她的亲事,传出去别人会更同情她,她到时含泪将亲事让与姐妹,更能博得外人的同情跟赞扬,二来虽然家族名声有损,可有时候出污泥而不染更让人钦佩,只要操作得当,姐妹越不堪反而能衬出她光彩夺目,更何况夏碧蕾是隔房的堂姐,她的名声就有被污也有限。再加上大伯是英武候世子,她被夏碧蕾抢了亲事,别人只会怀疑是不是大伯趁势逼人。三来……夏碧茉沉下双眼,她不知为何越来越厌恶夏碧蕾了,她越风光她就越厌恶她,她总觉得夏碧蕾是她天生的敌人,两人中只能存活一个,夏碧蕾越光彩她就越黯淡。
在大伯一家没回京城之前她一直很优秀的,说到英武候府,大家夸奖赞美的对象都只有她一个。夏碧茉有时总不免荒谬地觉得,夏碧蕾是不是夺走她身上的某样东西才这么风光的,比如说运气之类的。
夏碧茉叹了口气,现在想这么多也没用,夏碧蕾既然不能坑了,那就换个对象吧。不过在这之前得好好隐瞒得才成,从逍遥候世子的迷瘴中清醒过来后,夏碧茉才发现这是个多么可怕的男人,愤世嫉俗,偏执,一身戾气隐藏在秀气的外表下。她曾经见过他将一个意图扑到他身上的歌女狠狠一脚踹过去,如果是以前她还认为他这是洁身自好,可当她看到他一脸享受地将那女人踹个半死不活的时候,她的血液冷了下去,这个男人憎恨女人,发自内心的憎恨。
夏碧茉盘算着周围交往过密的朋友,姐妹是不成了,如果是好友抢走自己的未婚夫呢?虽然不如姐妹抢走那样令人同情,但多少有些用处。
只是得好好计算才成,毕竟她在书院给人的印象一直是温柔优雅的,突然变得爱炫耀,尤其是炫耀自己与未婚夫之间的感情,传出去别人难免会觉得她轻浮。更何况书院人多嘴杂,她形象大变,就算成功将范简丢给别人,大家难免会发现什么不对。再者逍遥候府或许会发现她的意图,想起范简将歌女踹得只剩半口气的模样,夏碧茉打了个寒颤。
烦恼地在房间转来转去的时候,夏碧茉听到丫鬟来报,“姑娘,逍遥候世子邀请您去逛街呢。”
丫鬟喜气洋洋地说,自家姑娘跟逍遥候世子定亲后,就收到源源不断的首饰头面,未来的夫婿这么重视姑娘,她们当丫鬟的都与有荣焉。
夏碧茉心一凉,她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邀约不能不去,未婚男女定亲后经常一起逛街在大梁是允许的,双方家长也赞同小儿女婚前多培养感情。如果是以前,这一定是她最幸福的时候,可自从发现他的真面目后,与他周旋就成为她最痛苦的折磨。
作者有话要说:
第138章 已置换
等碧蕾收到夏碧茉出去的消息,嘴角勾起笑容,恶人还得贱人来收,她总算是安生了。
杏花书院的学习并不轻松。夏碧蕾应付得确实吃力,但一想到它的历史跟现状她就觉得现在吃的苦头都是值得的。
杏花书院的创始人是开国皇帝的长姐长生公主一手创办的。长生公主虽是女儿身,却文韬武略无一不精,时人常道若她是男子,这皇位就没有开国皇帝啥事了。历来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子多半命不大好,长生公主也不例外,她遇上了渣男。此男渣到什么地步呢,靠长公主上位后宠幸小妾,还意图将长生公主毒死给小妾和其肚子里的孩子让路。开国皇帝甚为喜爱这个助他打下半座江山的长姐,一怒之下要将他们全砍了,长生公主心善,只是将他们全流放了。经历这事后,长生公主觉得女儿在世上大为不易,是以开办了杏花书院,目标是教养出有才华又坚强,不围着男人转依旧能活得好好的女子。
夏碧艾说起长生公主的时候一脸赞叹,夏碧蕾不知是不是阴谋论看多了,当下就说,“长生公主大智慧,那渣男跟小妾不弄死,流放了才好,正好看看他们是不是情比石坚。古来贫贱夫妻百事哀,本来娇生惯养的人哪能突然面对贫富的落差,这两人大概后半生都只会互相埋怨憎恨,多好的感情都磨灭了。长生公主这一手可比直接弄死解气多了。”
被姐姐带得越来越歪的夏碧艾想了想还觉得真是,果然女人不能被怒火冲坏头脑,长生公主若是当下砍了,这口恶气还不一定能出完,还不如让他们活着,心里不痛快时就整前夫跟其真爱出气。
“长生公主果然不愧女中豪杰啊,忍得一时之气换来半生出气筒。”夏碧艾崇拜了,“难怪她后来再婚后能这么幸福。”长生公主二婚的对象是个妻奴,跟她一起创办了杏花书院,夫妻俩剩下的人生都围着杏花书院转,还真教导出不少优秀的女孩。
可以说杏花书院出身的女孩不一定婚后都能抓住夫君的心,但她们大多过得很幸福,因为她们在杏花书院学会了自立自强。豪门大户贵族世家也喜欢聘杏花书院出身的姑娘为家中宗妇,一个好宗妇三代不愁,这些被教养得尤为能干的姑娘确实能胜任宗妇的角色,也因为这样,杏花书院的名声越来越大,有了这么多嫁入高门的曾经的学生的维护,杏花书院的后台也越来越硬。
夏碧蕾并不是傻瓜,她深知考上杏花书院,半条腿就踏入贵族圈了,不对,她本来就是贵族。但那一堆背景惊人的同学还是值得她深交的,不用特意找就自动上门的人脉啊。优秀的人只会跟同样优秀的做朋友,为了让大家刮目相看,她的学业就不能太差。
想到这里夏碧蕾静下心来应付功课,她上辈子是个学霸,可她擅长的科目都是理科,语文跟英语只是马马虎虎。现在靠皇帝进了书院,成绩就差没垫底了,对她这般曾经的学霸而言,简直是不能忍受!
幸好书院开办的科目里她还是有擅长的,比如算学,夫子都只能甘拜下风,这一科给她拉回不少面子,再比如说骑马射箭什么的,虽然不算主科,但多少能拉一下总分。
男子书院主要讲授经学策论兼算学不同,女子书院也讲授经学策论,但更调琴棋书画跟管家能力。由此可见,古代的教育其实一点都不轻松。
夏碧蕾揉了揉有些酸疼的双眼,要是能找个高明的家教就好了,可能因为古今思维的关系,她在好些学业上,比起本土姑娘灵气欠缺。
“姑娘,康王殿下来了,夫人让您过去呢。”雪消一脸喜气地说。大姑娘偷溜的时候,她的脚扭到了,作为受害者,大姑娘回来时就将来龙去脉与她说了,她自然知道大姑娘与康王殿下两情相悦了。果不其然,她的话一说出口,就看到自家姑娘满脸的喜色。
夏碧蕾当然高兴,学霸妹妹不在,学霸男朋友就来顶缸了,作业还有愁吗。
当然她喜悦的真正原因无人得知,是以孙氏只是暗叹女生恨嫁,秦瑁高兴得快飞起来,没想到碧蕾这么欢喜能见到他。
“我来的路上顺便买了些点心蜜饯。”秦瑁含情脉脉看着夏碧蕾,又勉为其难挤出一丝丝注意力在孙氏身上,“不知夫人可喜欢?”
孙氏无语,全都是碧蕾爱吃的,你问我喜不喜欢干嘛。
“行了,碧蕾,你跟康王殿下到花园走走吧。”孙氏也不打扰两个小儿女谈情说爱,跟丈夫恼怒闺女被抢不同,她倒是有几分岳母看女婿,越看越有趣的感觉。说实话,自从知道皇帝跟秦王都乐意女儿嫁给康王,再加上向来被传厌恶女色康王对女儿承诺一生一世一双人后,孙氏就觉得再也没有比康王更适合女儿的对象了。康王与女儿少时有旧又有恩,为人又是个守承诺的,现在看他恨不得将女儿揣怀里带走的模样,就知道他有多喜欢碧蕾了。
“好哒。”夏碧蕾两眼亮晶晶看着一堆点心,无比欢快地说。
孙氏叹气,真是女大不中留啊,看碧蕾那副高兴得快飞起来的德行。
夏碧蕾让人将纸笔砚墨拿到亭子里,再叫人上了茶就点心。
“碧蕾,你这些天过得可好?”有没有想我?秦瑁一脸期待地看向夏碧蕾,“我一直想来见你,可父皇硬是不准我出门,我被押在床上整整喝了十天的补药。”最可气的是他想偷跑出来找碧蕾都不行,他大哥秦王直接坐镇康王府,然后他王府的人在面对秦王那张阎王脸时全都叛变了,将他当犯人看管起来,少吃一顿补药都不成。
夏碧蕾的脸马上变成苦瓜,“我也吃了好多天的补药啊,好难喝。”她娘孙氏也是押着她喝的,说要将瘦下来的肉补回来,可怜她一闻到人参鸡汤的味都想吐了。不过效果很明显,她现在皮肤嫩得能滴水。
秦瑁有些歉意地摸了摸她的头,夏碧蕾对他笑了笑,她去救他是心甘情愿的,他用不着抱歉的。
“阿瑁,你帮我补习好不好?”夏碧蕾软软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