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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的心就这么高-钢琴天才郎朗和他的父亲-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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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曲子郎朗弹了差不多20分钟。郎朗弹到后边激烈的地方,手指在琴键上越跑越快,最后嘎然而止。他把手从键盘上往起一挥,对守在一边纹丝不动的父亲下达了“命令”——开路!
钢琴被抬走了,墙边空出一大块。这意味着这么热闹的一个家庭将从此天各一方,从此再也听不到钢琴声了。这块宽出来的地方整个留给了母亲周秀兰去收拾去品味,更多的还是另外一种滋味。和钢琴一起往车上装的还有两个破木箱子,这都是郎国任在部队时发的。这些年他们也没有钱添置新的家具,他们的心也没有用在布置家上,而是都放到了郎朗身上。平时放到角落里也没大注意,现在一搬弄才发现这两个箱子都旧得掉楂了,还裂了几条难以弥合的大缝子。这种箱子拿到北京还不擎等着人家北京人笑话?然而,没有别的东西可以代替这两个破箱子,事到如今,周秀兰也只好睁只眼闭只眼了。
家里边一下子显得空荡了。其实,那一瞬间,留守的周秀兰的心比屋子还空荡。她呆呆地望着大解放车装了满满一车箱东西,晃晃悠悠地开出了院子。车上的东西在晃悠,她的心也在起伏不已。
爷俩没有跟车走,而是乘坐了当时的54次列车,那时候好像叫作114 次吧?沈阳人去北京都喜欢乘坐这趟车,晚间上车,一觉就能睡到第二天一早,就到北京了。只是这趟车的票比较难买,但,郎国任还是买到了硬卧。那天晚上气温比白天更低,风也比白天更大,爷俩去往火车站时没有任何人送行。随身携带的东西都由父亲一人背负,就像未来的一切压力也都沉沉地由他一人承担。他做好了充分思想准备。但是,他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他这么要面子的人假如万一失败了,他是绝没有脸面回来见江东父老的。迎着强硬的晚风,郎朗跟着急匆匆的父亲去往车站。他的个子还太矮太瘦小了,但是,他浑身充满一种劲头。他爱上北京,他一路上蹦蹦达达,他是否意识到此番远征的真正含义呢?
心里装着事,郎国任就不爱吱声。火车站候车室永远那么乱糟糟的,而去往北京这趟车的沈阳人总是那么满满登登。郎朗睁着一双好奇的大眼睛东望西撒,这么多的上车人中竟没有一个人是他认识的。而车上车下那么多的人也没有谁会去注意这个琴童。他还不是肖邦、莫扎特,即使他就算是的话,投身在沈阳这座拥挤的乱哄哄的车站,也不会赢得什么人的尊敬。
郎国任上车后找到了铺位把东西放好,就闷闷地靠坐在边座上,呆呆地瞅着车窗外边。站台上的风从送站人的头发和衣服上可以感受到有多猛。灯光在风中似乎有些飘忽。白天的葬礼场面这时候并没有从郎国任的眼前消失。那份悲伤正在他的心底酿造出人生的更多感伤。当车徐徐开动时,这份感伤不仅丢不下,相反随着车轮的响动而越来越清晰地吞蚀着他的心。列车从北站驶出,带着新的希望从这座新建成的车站驶出,车窗外已经消失了站台和灯光,将城市那夜的轮廓推向远处。斑驳的灯光在夜色中如泪珠闪烁。此情此景最易唤起人的伤感情绪。郎国任贴在窗玻璃上的目光极不情愿地被疾驶的车轮拉松了,割断了,无奈地破碎在一片茫然的暗夜中。
别了,沈阳!什么时候再能回来?
第二节  昨日重现
晃荡着的列车像个特殊的大摇篮,不知什么时候就能把生命从现实摇入梦境,而后又能从梦境拉回现实。39岁的郎国任进入了人生最为成熟的年龄了。在他身上,这种成熟体现的最为充分的标志就是爱沉思,爱回忆。他在这种现实与梦境的交替中徜徉。
像50年代出生的这一代人一样,郎国任的童年是涂有着文革那种特殊年月的色彩的。彩旗、标语、锣鼓、游行,大场面的闹哄,大潮流的激荡。那时的孩子是缺少管束的,读书无用论,什么有用呢?最有出息的便是文体特长。郎国任的家是在大东区,是黎明机械厂的宿舍。黎明机械厂是沈阳赫赫有名的大厂矿,在那个年月,大厂矿总是令人羡慕的。游行时,队伍浩大,文娱体育各路人才云集,总有文艺演出,总有球类比赛,就是厂里的俱乐部也比一般的厂矿俱乐部要气派得多。或许正是受到这种环境熏陶,郎国任从小就爱好文艺。他兄弟姐妹一共五个,父母收入都不高,所以,家庭生活很是拮据。他先是学吹笛子。那时候好多孩子都学吹笛子,因为笛子在所有乐器当中是最便宜了,几毛钱就能买一支。他的同学当中还有几个爱吹笛子,有的学得比他还早,当然吹得比他好一点。比他吹得好的同学就爱在他面前显摆,每到这时候郎国任就格外严肃。他可不能眼看着别人比他强。他从小就争强好胜,干什么总得比别人强才能。而且,他总爱跟人家比。他的儿子郎朗就有这个特点,爱跟别人比,越是比他学琴早的人越是比他弹琴好的人他就越是有比的兴致,一定要比过你。今天比不过还有明个,终有一天要比过你。郎国任不是那种盲目攀比,他很有头脑,很有心劲,没事就爱琢磨,他总能琢磨出名堂来,因而,他超过那个爱显摆的同学一点不奇怪。问题是' 正巧当时学校要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在选人时,郎国任蛮有信心。大有舍我其谁也的架式。学校里再没有别人比他的笛子吹得好了。却不曾想宣传队要了那个同学而把他排斥在外。他第一次觉得不公平。其实,他这般好胜,把比他强的人一个个比下去,能不遭致人家的嫉妒?好像从此命中注定了将有嫉妒伴随他一生。当他儿子在大踏步超越周围弹琴孩子时,嫉妒的怪影就是笼罩着他,他来到北京后第一次受到的最大打击——老师不教郎朗了,那就是来自一种嫉妒的力量。可以说郎国任是被嫉妒害苦了。但是,也正是因为不断的嫉妒造就了他顽强上进的不屈不扰的个性。从小他就不服输。不让他进宣传队,他就组织了几个同学去市政府找市长,要求市长批准他们自己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他们来求见市长是有所准备的,每人能背100 条毛主席语录,要背给市长听。人家瞅他们几个毛孩子怪可笑的,就想法糊弄他们说市长没在,外出了。问得啥时候回来?接待的人说起码得一个月。一句话就把几个小学生唬住了,那几个孩子没了主意,就瞅郎国任,等他拿主意。郎国任动了心眼,他说他不相信,见不到市长就不走。人家怎么哄他他也不走,结果,他硬是没走,在市政府大楼里过了一夜,到底拜见了市长。这是他童年时代最为自豪的事情,在当时传为佳话。那年他是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他想组织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愿望虽然未获批准,但是,他得到了学校的高度重视,由此被学校的军乐队接受了。军乐队比宣传队更有派,在全市都很有名。
郎国任能吹笛子还能唱歌,还能指挥,在小学时就出尽了风头。他还嫌不过瘾,便练起了二胡。他开始学二胡时纯粹是白手起家。当时商店里摆放的二胡并不贵,十元二十元就能买到一把。但是,郎国任没这笔钱买,就只好自己动手制做。他做的二胡竹筒比京胡稍粗一点,用一张青蛙皮绷住,弓弦也是自制的,把竹棍用火烘烤软了弯成形,再偷偷从马尾巴上剪下一络,这可是个挺危险的活儿,弄不好要被马蹄子伤着,还得提防着让车老板子看见。自制的二胡拉起来声音也真不赖。每天吱吱呀呀地拉着自制的二胡倒是别有一番兴味。在他的记忆中,只管妈妈要过一次钱。只那一次就让他刻骨铭心。
那是上小学时,他特别痴迷踢足球。天天在操场上撒鸭子奔跑,几天下来就把鞋踢坏了。他看到别的同学穿着新买的白球鞋,羡慕不已。回到家后他就管妈妈要。妈妈不同意,他就哭着叫着,蹦着高管妈妈要,不给不行。他宁肯不吃饭不睡觉,也一定要钱买白球鞋。他把妈妈闹腾火了,一气之下操起赶面杖吓唬他:你再闹我就打死你!他更高的声调喊叫:打死我也要买!妈妈犹豫地把赶面杖抡起来,以为他能躲闪,可是,赶面杖落降下来时,他不仅不躲还挺身迎了上去。结果,赶面杖打在了他的胳膊上。
母亲在2 岁时就失去了父亲。母亲的父亲是张作霖大帅手下的一个团长。在一场战斗中悲壮地战死沙场。从母亲这一赶面杖来看,英雄的热血似乎并未凝固。母亲是个女强人,她有文化,爱好文艺。她爱唱歌,郎国任从小就喜欢听母亲唱的《三杯美酒敬亲人》《渔光曲》《芦生恋歌》《阿哥阿妹情谊深》等。母亲很有办事能力,当过街道办事处主任。主任这一赶面杖打出去之后,就后悔了,她怕打坏儿子。儿子像英雄一样顽强不屈,终于迫使母亲让步了。
郎国任如愿以尝地穿上了新球鞋。为此,挨这一赶面杖也值。新鞋除了让他兴奋之外,还使他增加了另外一种和他同令的孩子不同的感受。他知道珍惜东西。他那双鞋总是自己刷得干干净净,总是怕别人踩脏。而且,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管妈妈随便要钱买什么用品。俗话说得好,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或许正是因为清贫,使得郎国任过早地具备了奋斗意识。他从小就不依靠任何人,全凭自己去把握命运。父亲给他的童年带来的并不是自豪,而是自卑。家庭出身是破落小地主,还有海外关系,他的大爷在台湾。台湾,那是一个一提起来就让他头皮发麻的字眼,他最打怵的就是填表。而那个时代偏偏总有那么多莫名其妙的表格让他填写,面对这种表格,每一次都使他这位刚强的少年的内心受到了深深的刺伤。出身的十字架像一片厚重的乌云始终盘旋在他的头顶上,让他憋闷得很。他那么渴望出风头,却偏偏加入不了红卫兵。全班那么多同学几乎全都戴上了红袖标,这让他无比羡慕。除了受到的压抑之外,更激发了他的上进心。他痛切地意识到自己的出路只能在业务上,必须具有超人的一技之长,否则他将永无出头之日。他比任何人都下功夫。每天天不亮,他就爬起来练二胡。功夫没少下,但因为没有正规拜师,总是长进不大,这使他很苦恼。他渴望拜师学艺,可是,到哪里找老师呢?也许苍天不负有心人。有一天傍晚,他正从学校往家走,走着走着,忽然听到一阵悠扬的二胡声从远处断断续续地飘了过来。那声音美极了,使他简直不敢相信会是真的。当时是夏天,马路牙子上坐了好多乘凉的人。他从这些人身边走过,顺着二胡声音找去。伴着凉爽的晚风,这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真切。多么熟悉的歌啊!“向着北京致敬,向着北京致敬,”这正是他天天在练的歌,可是,为什么人家拉得这么好听?这是什么人在拉呢?他穿过一条小胡同,绕到大鸡仔合作社的后院,发现了这个拉二胡的人。楼上的窗户洒过来的灯光并不很亮,却把他勾勒得比较清晰。他端坐在一把小板凳上,好像是那种能折迭的小马搭子,摆出的姿势一看就是拉二胡的派头。二胡架在腿上,头微微低垂,一手揉弦,一手运弓,那声音丝丝缕缕地绕住了郎国任,他就像被绑住了似的,再也迈不开步了。直到人家拉完走了,直到楼上洒出来光线的窗户完全都闭了灯,变得一片漆黑,他才意识到该回家了。肚子早就饿了,不过这时候他才觉察到。从此,他天天到这里听人家拉二胡。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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