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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神对话-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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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们透过了你们所不是体验后,你们将寻求体验你们所是的。   
谁想要体验恐惧呢?   
没有人想要;但你们被教导要恐惧。 
小孩不知道恐怕。他以为自己什么都可以做。小孩也不会觉得缺乏自由。她以为她可以爱每个人。小孩也不认为自己缺乏生命。孩子们以为自己可以永远活下去——而那像孩子一样行动的人,以为没有什么可以伤害他。小孩也不知道什么是邪恶的——一直到他被大人教导什么是邪恶的以后。 
所以,小孩可以光着屁股跑来跑去,见到人就抱,完全没有想到这有什么不对。如果大人们能够如此,多好!   
不过,这是孩子,他们这样做有天真的美。大人不可能再回到这种天真状态,因为〃光着屁股〃总是跟性有关。   
是啊。当然了,神禁止天真而自由的去体验那“跟性有关”的事。   
确实,神禁止这样。亚当、夏娃光着身子在伊甸园中快快乐乐的跑来跑去,一直到有一天,夏娃吃了树上的果子善恶知识之树的果子。于是你就惩罚我们走入我们现在的状态,因为我们都带有那原罪。   
我没做这种事。    
我知道。但是我必须在这里挖苦一下建制化的宗教。   
能避免就避免。   
好。我会。建制化的宗教人士满缺乏幽默感的。   
你又来了。   
抱歉。   
我是说……你们想要体验爱的没有限制、爱的永恒与自由。婚姻制度是你们想寻求永恒的方式。借着婚姻,你们协议成为终身伴侣。却很少能造成那“没有限制”和“自由”的爱。   
为什么?如果婚姻是自由选择的,那不是自由的表现吗?不跟你的妻子以外的人有性,以此来表明爱,这不是限制,而是选择。选择不是限制,而是自由的展开。   
当那仍旧是选择时——没错。   
哼,必须是。因为那是承诺。   
这就是麻烦开始之处。   
请说明。   
你看,有时候你会想在跟人的关系中体验很高的特殊性。对你来说,并非某人比别人更特殊,而是你选择此特殊的方式表达对某个人的爱——你的爱原是对一切人、对生命的深沉的爱。 
你对某个人将此爱表达出来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你不可能对两个人用完全相同的方式表示爱。因为你是原创性的造物,也是原创性的创造者。你所创造的一切,都是原创性的。任何的意念、言词和行为,都不可能是重复的。你无法重复。你只能原创。 
你知道为什么没有两片雪花相同吗?因为不可能。“创造”不是“重复”,创造者只能创造。 
这是何以没有两片雪花相同,没有两个人相同,没有两个意念相同,没有两个关系相同,没有任何两个东西相同了。 
这宇宙——以及其中的任何东西——是以独特的样子存在;无物与之真正相像。   
这又是神圣二分法了。样样东西都是独特的,而样样东西又都是一个。   
正是。你每根手指头都不一样,却都是同一双手。你屋子里的空气就是任何地方都一样的空气,但每个房间的又都不一样,感觉到明显的不同。 
人也如此。所有的人都是一个,没有两个相同,因此即使你想要,也无法以相同的方式爱两个人;而且你也不会想要,因为爱是对独特之物的独特回应。 
因此,当你对某人表示爱,你是以不可能对他人相同的方式表示。你的一思、一言、一行——你的回应——实际上是不可能重复的。每次都不一样……正如你对之产生这些感受的人,个个都不一样。 
如果你想要独独对某人表示这特殊的感受,那么,就如你说的,选择它就是了。去表达,去承认,去宣示。但你的宣示要时时刻刻都是自由的,而非义务。因为真正的爱永远是自由的,在爱的领域中,没有义务存在的余地。 
如果你将你以特殊方式对唯一对象的爱视为神圣承诺,永不可毁,则将有一天你会感到此承诺是义务——你将为之恼怒。然而,如果你不将它视为承诺,一言无悔,却视为随时随地所做的自由选择,则恼怒之念永不致来临。 
记住:神圣承诺只有一个:去表达、去实践你的真实相。一切其他的承诺都是对自由的毁弃,不可能是神圣的。因为自由就是你之所以为你。如果你毁弃自由,你就像丧失了你的本我。那不是神圣,那是亵渎。       
13、只有两颗心才能宣布的事   
哟!这些话让人很难以消受。 
你是在说我们永远不该做承诺我们永远不该对任何人承诺任何事?   
以你们大部分人的生活而言,你们每件承诺中都含有谎言的成分。谎言在于你们以为知道明天你们对某件事会有某种感觉,或者明天会做某件事。但如果你们以反应(reactive)的方式来过活——你们大部分人正是如此——则你们就不可能知道明天会怎么感觉,怎么做。只有那以创造的方式过活的人,才能在诺言中不含谎言。 
创造性的生命能够知道在未来的某个时刻,他们对某件事会有什么感觉,因为他们是去创造他们的感觉,而不只是去经验。 
只有到了你能创造你的未来的阶段,你才能预言你的未来。只有到了你能预言你的未来的阶段,你才能真的做承诺。 
然而,即使那能够创造、能够预言未来的人,也有权改变。改变,是一切生物的基本权利。其实,那不仅是“权利”,因为“权利”是被赋予的东西,“改变”却是那本是的东西。 
改变即本是(IS)。 
你即是改变。 
这不能被给与。你即是它。 
由于你是“变”——由于变是你唯一的恒常之物——你就不可能有信守的去承诺你永远一样。   
你是说宇宙中没有恒常之物?在一切的创造行为中,没有任何东西是恒常不变的?   
你们所称为的生命历程,是一种再创造历程。生命中的一切都在每一个当下不断的再创造它的自身。在这个历程中,“同一”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某个东西是同一的,它就完全不能改变。“同一”固然不可能,“相似”却不可能。在改变的历程中产生的结果与原先的样子相似,则是可能的。 
当创造产生很相似的结果,你们就称为同一。从你们有限而粗略的角度看,那就是同一。 
因此,以人类的用语来说,宇宙显得很恒常。也就是说。事物看起来相似,行动相似,反应相似。你们在此处看到的是恒常。 
这很好,因为提供了一个架构,让你们可以在其中思考和体验你们在物质界的生存状态。 
不过,我告诉你:从一切生命——物质界生命和非物质界生命——的视角来看,恒常的表象就会消失。事事物物都会以它们真正的样子——也就是恒常在变——来被体会。   
你是说,改变有时这般微妙,以致在我们不甚明察的眼光看来,它们显得没变有时显得完全一样而事实并非如此?   
完全对。   
没有〃同卵双生儿〃这种东西。   
完全对。你说得很妙。   
但我们可以用非常相似的样子将自己重新创造,以致产生出〃恒常〃的效果。   
没错。   
在与人的关系上我们可以做到这一步以我们是谁、我们如何做事为人而定。   
是的——不过,你们大部分人会发现,这很难做到。 
因为真正的恒常(这不同於看起来的恒常)违背自然律;这是我们刚刚说过的。即使要创造看起来一样的表象,也非大师莫辨呢。 
大师得去克服种种自然倾向(记住:自然是倾向改变的)才能显得同一。事实上,他也没办法一直显得同一。他只能显得很相似,以此创造出同一的表象。   
然而,那些不是〃大师〃的人,却一直可以显得〃一成不变〃。我知道有些人的行为与表现完全可以预料,你可以用性命来打赌。   
然而要有意的这样做,却极为困难。 
大师是那有意的创造出极为相似(你们称为“恒常”)情况的人。学生则是那并不一定有意的创造出恒常情况的人。 
比如,对某种处境总以相同方式反应的人往往会说:“我不得不这样呀!“ 
大师永远不会这样说。 
有些人的反应即使会令人赞欢,他们也往往会说:“哈。其实没什么。是自动的。谁都会这样。” 
大师绝不会这样做。 
因此,大师是那名副其实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人。 
她也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说,这样做。 
那些不以精纯程度做事的人,往往既不知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为何而做。   
这就是为什么遵守承诺这般困难?   
这是原因之一。我已说过,除非你能预言自己人的未来,否则你就不能真正做任何承诺。 
第二个原因是,他们跟自己的实情冲突。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他们演化的实情跟他们说的实情不一样。因此,他们就在深陷在冲突里。要遵从什么?遵从我的真情实况?还是遵守我的诺言?   
你要给我们的忠告是?   
我以前就给过你们这样的忠告: 
为了不背叛他人而背叛自己,终是背叛。那是最高的背叛。   
但这会使所有的承诺全部破产!没有任何人的任何话还能当回事。没有任何人的任何事是可靠的了!   
噢,所以你在想靠别人的说话算话是吗?无怪你这麽惨了。   
谁说我惨?   
那你认为你是在快乐的时候这样看、这样做的?   
好吧。我很惨,有时候。   
啊,其实是很多时候。就连你有种种理由快乐的时候,你还是让自己很惨,只因为怕不能保持快乐而担忧! 
而你之所以担忧,是因为你的快乐有很大一部分得靠别人的说话算话。   
你是说我无权期待至少是期望别人讲话算话?   
为什么你要这样的权利? 
别人如果不能说话算话,唯一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不想——或觉得不能——而这其实是同一回事。 
一个人如果不想对你遵守诺言,或他觉得他做不到,那究竟为什么你认为他该做到呢? 
你真的想要一个人去信守她不想信守的诺言吗?你真的觉得人应当被迫去做他们觉得不想做的事吗? 
为什么你应该去强迫别做违背他心愿的事?   
好吧,至少有一个理由可说:如果他们不做他们说过要做的事,那就会伤害我或我的家人。   
所以,为了避免被伤害,你宁愿去伤害?   
我不懂为什么只是叫人信守诺言就会伤害他。   
可是他一定是觉得受伤害,不然他就心甘情愿去信守了。   
所以,我就该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或我的孩子、家人受伤害,而不去〃伤害〃别人不去要求别人信守诺言?   
你真的相信如果你强迫他人信守诺言,你就能避免伤害? 
我告诉你:那暗中走投无路的人(也就是必须去做那他“不得不做“的事的人),对人造成的伤害远比那自由去做想做之事的人造成的伤害要大得多。 
当你让人自由,你就除去了危险,而非增加危险。 
没错,当你让人脱却诺言的“枷锁“,短期来看,你好像受到伤害,但长远看来,却绝不会伤害到你,因为当你给别人自由,你也给了自己自由。当你强迫别人对你守信,你无可避免的会遭受攻击,你的尊严与自我价值会受辱;你将感到忧愁和苦恼;当你不强迫他人守约,这一切均免。 
长期的伤害要远远大于短期的——这几乎是任何曾要他人守约的人都亲身发现过的。   
商业也可以这样吗?这个世界用这个方式,怎么做买卖?   
但这却是做买卖的唯一明智之途。 
你们整个社会目前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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