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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名义上米歇尔把公司送给了丝楠,但实际掌权的还是摩勒斯一家,加菲尔德不仅让自己的儿子担任公司总经理,还安排他的女儿掌管几家销售分店。在公司的经营上,丝楠完全插不上话,而且现在也没有心情插手。
“公共场合,你嚷嚷够了吧,”海默终于开口说话,从法律意义上讲,他和卡维尔是表兄弟,在迪斐出来前,卡维尔一直指着他的鼻子骂他忘恩负义,他没有还嘴辩解,任由卡维尔撒泼,让其他人看够了笑话。
卡维尔拍着手大笑,“好好,你们抱团,你们是一丘之貉,沆瀣一气,都来对付我吧,我卡维尔邦尼特在这里放下话,你们尽管冲我来,我不怕,看看谁能走到最后。”
说完,他双手背在后腰,大摇大摆的擦过迪斐往出口走,双眼的余光瞟了一眼虚掩的门,从缝隙里只能看见一个女人的背影。
第一百五十四章 异军突起
她听清了谈话的声音,也知道是谁在说话。不过她始终都在静静的吃自己的东西。
过了一会儿,门被打开再关上。她抬起头,因为海默在她对面坐下,眼睛望了一眼她的肚子。迪斐跟在后面,身上有些低气压,他让服务员再上一副餐具。
“你和卡维尔怎么吵起来的?”
“他像只疯狗,看见我就吠叫起来,”海默说着看向迪斐,“呵,他一看见你简直要扑上来咬你。”
迪斐不可置否的冷笑,“堂堂琼斯兰大少爷,何必与我们挤一个位置吃饭?”
丝楠知道迪斐和海默之间有间隙,却不知道最大的原因还是在她,她打圆场说,“海默也是我的朋友,都到饭点了,大家一块吃吧。”
桌子很大,三个人坐的很开,各吃各的,没发出一点声响。海默来得晚却吃的最快,而且他说了一句话,马上让一个放下刀叉顾不上吃饭,而让另一个也放下刀叉倒足了胃口。
“我下个月去印度支那调查,如果有普尔曼的消息,我及时告诉你吧。”海默说完,用餐巾擦完手,起身就走。
丝楠看着他的背影,微微翘起嘴角。她没注意到旁边的迪斐表情有多么的阴郁。
海默学会了他养父明察秋毫追究到底的那一套,直觉惊人,条理清晰,不把事情弄清楚,誓不罢休,所以迪斐心里头怕了。
第二天,佳妮来找丝楠小聚,大概没半个月她们都要见一面。佳妮在巴黎只有丝楠一个好朋友,她性子内敛单纯,从小到大都被父母亲养在深闺里,很难融入巴黎的小姐圈子,加上她答应母亲装怀孕,更不好出席公开场合,于是她一有时间就来找丝楠。迪斐非但没限制她的到访,还很欢迎。
佳妮也丰腴了不少,脸白嫩的可以滴出水,举手抬足小女儿情态是男人最爱的类型。婚后的蜜月期小琼斯兰宠她宠上了天,好吃好喝心宽体胖娇养着能不发胖么,她原先纤细苗条,胖起来特别明显,和丝楠一个体质,正好帮她母亲圆了谎,她看起来的确像怀孕了。
佳妮的父母虽然已经回了鲁昂,但留下他们家族的一声随时侍奉她左右,她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的不适,就是一大家子的人忙活着。估计就是这架势才把小琼斯兰隐瞒至今吧。
“阿朗才走两天,我就很想他了,可是他说他得十天才能回来,”佳妮捂着咖啡杯委屈的说,脸气鼓鼓的,“虽然我知道他有事业,而且我又撒了那么大的谎,哎,我真不是善于撒谎的人,他不在我身边也好。”
小琼斯兰不是个按常理出牌的人,正如他自己二十二岁那年毅然决然去印度一样,他接手家族产业之后,进行了一系列令他的亲人和熟人咋舌的动作。
首先他彻底打开家族葡萄庄园紧闭的大门,把原来只供富人享用的葡萄酒送往各种平价的酒廊出售,很快利用庄园的神秘色彩令其他普通品牌的酒黯然失色。琼斯兰家族拥有宽阔的私人领地,现在小琼斯兰却试图将祖辈的狩猎森林变成向公众售票的野外游乐场。他计划在自己的森林里修一座公园和野生动物园。他甚至琢磨把庄园里空闲的房间租出去,当然这遭到全家族的成员严厉反对,他们说琼斯兰家族还未穷到这个地步,不需要他出卖尊严。
能理解她做法的恐怕只有丝楠,小琼斯兰是个有远见的人,他对自己的人生有明确的目标,所走的每一步都有自己的意义,他不会为了任何人改变自己的初衷。琼斯兰家族由他掌舵,非但不会没落,很可能达到一个未曾企及的高度。
“你的产期应该已经定了吧?到时候我们就住在一起,这样谁也不会发现了。”
丝楠望着佳妮蕴着善良笑容的眼睛,如果前一刻她爱在犹豫孩子出生该怎么做,那么这一刻,佳妮无疑给她吃了一颗定心丸,她决定把孩子过继给他们,有佳妮这样的母亲,小琼斯兰那样的父亲,她的孩子一定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后米娜丝楠出门的次数更少了,待孕的日子是枯燥乏味的,特别在肚子像吹气球一般鼓起来后,丝楠开始嗜睡,清醒的时间就在花园里来往散步,自言自语的说一些周围守卫们都听不懂的话。她说的是中文,她觉得她好像快遗忘了自己的沐浴,只能说说念念才能消除心中的恐慌,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恐慌什么,她让迪斐的手下把自己宅子里的佛像移到这里的房间,铺上蒲团,点燃熏香,仿佛只能这样才能让她心神平静下来。身为一个准妈妈,她心里的杂念太多。
不得不说迪斐把她保护的很好,她可以安心的呆在这一片宁静的地方,无人打扰,尽管外面已经掀起了血雨腥风。
六月春季才刚过去,一则军方消息悄然无声的被呈上总统的办公桌,一个月前,一支约500来人的队伍不宣而战,以迅速而诡异的手法占了河内和一片重要的北越南煤矿区,而且还击毙数名越南军官。
这看似是个绝好的消息,可是巴黎例行会议进行时,全场都沉默无声,无人发表意见,因为没有人知道这帮人的来历,也没有哪位将军曾下过命令执行这场攻击。在军舰沉没后,侵略计划已经放下半年多了。
天知道这群人是敌是友?
“难道是英国人?”
“不可能,他们自己那片地盘都没弄清楚,哪有时间伸长手跑到印度支那来。”
“无论如何,这群人应该是在帮我们吧。”
“不要把事情想得过于天真,我认为他们很可能不怀好意,否则怎么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们的来历?”
官员们吵成一团,场面乱的像一锅粥。
总统问身边的迪斐,“你怎么看这件事?”
迪斐早就自己的思量,从容道,“既然有了第一次,一定还有第二次,我们只需等待他们再出手不就知道真相了吗。如果与我们非属一心,就立刻拍兵剿灭,以免遗留祸害。”
第一百五十五章 有人欢喜有人愁
背着土枪的瘦黑男人走过来,用敬慕的眼神仰视面前的普尔曼,叫了声,“阮先生。”
普尔曼知道是首领叫他过去了。
他现在有了一个越南名字,阮先生。阮这个词,在越南人的名讳中有格外重要的意义,表示令人孺慕尊敬的学者。似乎和普尔曼本人的形象十分不搭调,但他却有本事让越南人如此认为。
因为就在不久前,他带领他们冲进河内,杀死首领最大的仇家。
一切还要从普尔曼被抓起来那天晚上说起。
侍奉姬莎的侍卫中,有五六个不怕死的挣脱束缚,摸黑逃命,也不管他们的小姐了,最后被击毙在森林里,他们的尸体被扔在普尔曼和姬莎的眼前,一把火烧成了灰。这一幕给姬莎十分巨大的心理阴影,她整个晚上不敢闭眼睛睡觉,只有靠着普尔曼她才有一丝安全感。这让普尔曼愈发感到愧疚,他深深的意识到逃走是奢想,等人来救命无异于等死,只用靠自己才能活着回到丝楠身边。
于是他做了一个人生中最艰难的决定。
投靠敌人。
当时暴怒的首领准备把他们都杀了,普尔曼低声下气,反复讨饶才让对方消了火,他还挨了几脚,都忍气吞声下来。也许普尔曼这样人求情让他倍有成就感吧。之后除了限制自由,这群越南人并没有再虐待他们,至少没有饿着普尔曼和姬莎,至于其他侍卫的生死,普尔曼力不从心。
那个会法语的翻译是最先与普尔曼建立联系的人,他叫维武,原本出身越南富裕家庭,曾经在法国留学,是个高级知识分子,普尔曼也是后来才知道他来当游兵散将的原因。一开始维武旁敲侧击的想知道普尔曼和姬莎的身份。普尔曼嘴风紧,咬定他们就是商人。
某天一个越南人试用手脚回来的法国枪,险些走火,射伤自己。普尔曼主动提出愿意教他们用枪,引得所有人侧目。他当时盯着首领的眼睛,手心手背全是汗,他感觉仿佛过了几个世纪,首领才点了头。从那之后,普尔曼便得到他们的些许信任,他和姬莎有了像样的房间,他负责教导文盲愚昧的越南人使用武器,尽心尽力,没有二心,很快便通过首领的考验。
而且普尔曼也慢慢了解到,这伙人所针对的并非白人,如今越南处于内忧外患交杂的非常时期,一夜家破人亡的人不少,一夜揭竿起义的也不少。这群人就属于后者,他们对越南本土统治阶级的某些官员十分厌恨,甚至超过对侵略者法国人。为了赢得更多的信任,普尔曼主动出谋策划,显示烧了河内的粮仓和城王府,又伏击了一支越军小队,他带领着越南小兵照样能打游击战,打一枪换一炮,不到半年就打到河内门口。明锐的头脑和出色的才能让所有人惊叹,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这支民军队伍里来,首领也慢慢放下芥蒂。
普尔曼的地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上升,现在不仅拥有和首领一样大的屋子,还有外出的自由。然而这一切都是有前提的,越南人不可能全心相信一个白人,用来威胁普尔曼的便是他口中的妹妹,首领牢牢把握了这一点,姬莎始终处于被监视的状态之下,她被单独关在一处,只要普尔曼有一点不对劲的地方,他就会命人杀了她。
远在万里之外的人们恐怕做梦都想不到,在越北闹出大动静的人是普尔曼。
在这件事上,打击最大的恐怕是米歇尔,他如今完全无心工作,放下所有生意,用总督的特权大肆搜寻普尔曼,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普尔曼音讯渺茫,他也渐渐绝望了。
他拼死拼活在殖民地奋斗这么多年不就是想为自己争口气,想为他和艾芙唯一的孩子提供最好的生活。到头来,自己亲近的亲人一个个都死了,普尔曼甚至连尸体都找不到。
这个半辈子风光无限的男人,几个月头发基本上都败光了,步履和背影和凄苦蹒跚的老人没区别。
伊莱海默抵达西贡时,见到的就是这样的米歇尔,“调查来调查去又有什么用,我的儿子已经死了,”米歇尔的眼里充满了怨恨,如果不是总统逼着普尔曼来越南做先锋军,根本不会出这档子事,普尔曼就是被这些人逼死的。早知道普尔曼死得如此凄惨,他当初就同意普尔曼和丝楠的婚事,后面的事都不会发生了。
世上没有后悔药吃,米歇尔的自怨自艾只会让自己陷入更加自责悔恨的境地。
“一个家族的同龄人中不该同时出现两个优秀分子,”海默心里如是想着,没有说出口,他管不着别人的家事,他也暂时没有证据。
海默第一次来殖民地,这里给他的感觉很不好,昏黄的画面,浓烈的太阳,热燥的空气,好像多有皮肤的毛孔都被堵住,透不了气。他平生第一次穿上了露胳臂的衬衣,下马车时,所有人